#我们的歌3第9期观后感#
吕方翟潇闻的《朋友别哭》,跟《那些年》一样,打情怀牌的一首歌。翟潇闻的红色皮衣好帅!吕方老师的声音一出来,果然闪回童年。放学路上大街上经常听到的歌曲,那时候不知道谁唱的,只知道很红很好听。配合这首歌氛围的还有街边小吃店的各种诱人香气。可是翟潇闻唱的有气无力让我出了戏。吕方老师的声音一响起,我又被拉回过去,就这样在听感上反复进出。
第二首《假如爱有天意》原来表演两首歌的组合是新老歌手各选一首,这样挺好。这首歌我最早听到的版本是罗志祥的《灰色空间》,一直听了很多年。李健版本从来没听过,不解的是,李健都是翻的第三版了,网络上关于这首曲子铺天盖地的介绍几乎被李健承 包了。#剧综评论人#
吕方翟潇闻的《朋友别哭》,跟《那些年》一样,打情怀牌的一首歌。翟潇闻的红色皮衣好帅!吕方老师的声音一出来,果然闪回童年。放学路上大街上经常听到的歌曲,那时候不知道谁唱的,只知道很红很好听。配合这首歌氛围的还有街边小吃店的各种诱人香气。可是翟潇闻唱的有气无力让我出了戏。吕方老师的声音一响起,我又被拉回过去,就这样在听感上反复进出。
第二首《假如爱有天意》原来表演两首歌的组合是新老歌手各选一首,这样挺好。这首歌我最早听到的版本是罗志祥的《灰色空间》,一直听了很多年。李健版本从来没听过,不解的是,李健都是翻的第三版了,网络上关于这首曲子铺天盖地的介绍几乎被李健承 包了。#剧综评论人#
鉴于时至今日,还有很多网络评论人根本分不清或者故意混淆【知日、亲日、媚日、精日】的概念。
所以目前最应该做的应该是划下道来:会说日语、去日本读书、赴日工作、结识日本民众朋友、结识旅日友人、买日系产品、出口日系商品、进口日本零部件、日系贴牌代加工、夸日本货好用、看日系动漫、用日本动漫头像、用日系表情包、做日系风格动画或游戏、工作穿和服、觉得日系服装好看、穿loli裙、日系cosplay、开寿司店或居酒屋、夸日本匠人、去日本旅游,对了这个是不是还要三六九等划区?觉得樱花好看,对了这个是不是还要分种在哪里的樱花?以上这些行为,以及其他对日相关行为,知日、亲日、媚日、精日,该怎么划分?属于哪一类?
毕竟咱们的目的要吸取教训,不能再踩雷对吧?我们急需的是这样简单逻辑的文章啊。还有,假如上面这些有涉及不当行为的,咱可以上数几年拿来追溯批D的?对吧?这也得说明确了吧?
那么某些媒体或评论人是不愿意说么?还是认为自己没权利了呢?
不用和我说什么拜鬼,写评论性文章的都是人均“全知”,不可能“无知”的,哪能不知道中国人不具备拜鬼条件。 那标本树所在地,白岩松去了、字母站某知名up主去了、某政务人员去了、千万网民随旅游去了,都确信他们不是去拜鬼。为什么张先生去了,就一定被认定是去拜鬼了呢?当然是陷害他的人需要的啊。得亏了人家穿得花枝招展,要是穿得和白岩松一样那不更说不清了么?
他这事情,就好比有人看春色正浓、花色正好,于是摘了花送给你观赏。结果呢,你发现这花是夹竹桃,非说他是蓄意害你,要乱棍打死。
要说这是封建时代,你一言堂或者宗族之人一言一语就能定罪,那OK,没问题,不用取证、不用调查、你说了算,谁让他生不逢时呢? 可我们法律完善,还要搞“不走流程、不按法规”那一套?还要不分故意、过失?还要不讲主观意图?还要不讲整体观、综合观?还要不讲时效和背景?
对,我写这些就是被某博底下评论区阴阳怪气的傻帽惹烦了。
所以目前最应该做的应该是划下道来:会说日语、去日本读书、赴日工作、结识日本民众朋友、结识旅日友人、买日系产品、出口日系商品、进口日本零部件、日系贴牌代加工、夸日本货好用、看日系动漫、用日本动漫头像、用日系表情包、做日系风格动画或游戏、工作穿和服、觉得日系服装好看、穿loli裙、日系cosplay、开寿司店或居酒屋、夸日本匠人、去日本旅游,对了这个是不是还要三六九等划区?觉得樱花好看,对了这个是不是还要分种在哪里的樱花?以上这些行为,以及其他对日相关行为,知日、亲日、媚日、精日,该怎么划分?属于哪一类?
毕竟咱们的目的要吸取教训,不能再踩雷对吧?我们急需的是这样简单逻辑的文章啊。还有,假如上面这些有涉及不当行为的,咱可以上数几年拿来追溯批D的?对吧?这也得说明确了吧?
那么某些媒体或评论人是不愿意说么?还是认为自己没权利了呢?
不用和我说什么拜鬼,写评论性文章的都是人均“全知”,不可能“无知”的,哪能不知道中国人不具备拜鬼条件。 那标本树所在地,白岩松去了、字母站某知名up主去了、某政务人员去了、千万网民随旅游去了,都确信他们不是去拜鬼。为什么张先生去了,就一定被认定是去拜鬼了呢?当然是陷害他的人需要的啊。得亏了人家穿得花枝招展,要是穿得和白岩松一样那不更说不清了么?
他这事情,就好比有人看春色正浓、花色正好,于是摘了花送给你观赏。结果呢,你发现这花是夹竹桃,非说他是蓄意害你,要乱棍打死。
要说这是封建时代,你一言堂或者宗族之人一言一语就能定罪,那OK,没问题,不用取证、不用调查、你说了算,谁让他生不逢时呢? 可我们法律完善,还要搞“不走流程、不按法规”那一套?还要不分故意、过失?还要不讲主观意图?还要不讲整体观、综合观?还要不讲时效和背景?
对,我写这些就是被某博底下评论区阴阳怪气的傻帽惹烦了。
今天去朋友那儿,本是同好,就多唠叨了几句,然后朋友家上大学的闺女给我上了堂课。“您真是想不开,人生苦短,看自己喜欢的人,听自己喜欢的事还忙不过来呢,时间不是应该花在自己爱的人身上吗?是眼镜杀不迷人?还是摇滚杀不香?有那个功夫烦他们,不如多听听歌洗洗耳朵,多看看剧洗洗眼睛。彻底别搭理他们,多看两眼都是白给他贡献流量,他图什么,把自己表现的再清高,不也是想吸引眼球,表面一副我自清高我自狂,私下里不知道怎么抓心抓肺羡慕流量,否则也不会丢人现眼的去综艺节目卖丑,被综艺节目用来博话题,炒热度了。看看他的话题,不是被XXX怼,就是和XX杠。有句话说的对,有个别评论人跟网络上那些喷子一个德行,甚至还不如喷子,喷子直接亮出刀子,这些人却是既当又立,一副我只是就事论事,你们来说我就是欺负人,恶心死了。相由心生,看看那副嘴脸就够了。实在气不过,去看看各期节目里挨骂被怼出出气就行了。”别说,瞬间心情就好了,对哦,去再把歌听十遍百遍,再把剧刷几遍,还有那么多视频可以刷,理他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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