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公示丨陈有波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陈有波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陈有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3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乐山市市中区区委书记,2016年4月任现职,2010年1月任现级。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2日至7月8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乐山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8660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t.cn/aWeQ55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陈有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3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乐山市市中区区委书记,2016年4月任现职,2010年1月任现级。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2日至7月8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乐山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8660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t.cn/aWeQ55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任前公示丨陈有波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陈有波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陈有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3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乐山市市中区区委书记,2016年4月任现职,2010年1月任现级。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2日至7月8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乐山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8660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t.cn/aWeQ55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陈有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3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乐山市市中区区委书记,2016年4月任现职,2010年1月任现级。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2日至7月8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乐山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8660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t.cn/aWeQ55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乐山市委关于印发 《乐山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乐山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详情↓
https://t.cn/AipUhJH3
现将《乐山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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