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遭律师实名举报 公司董高监涉嫌证券违规】7月3日,王振华因涉嫌犯罪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受此影响,新城旗下三个上市公司股价跳水,三日市值蒸发近400亿。7月4日,新城控股公告称,实控人王振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长职务,但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实名举报信中,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称,王振华在其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即为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已知悉该重大事件。https://t.cn/AiOXU690
#商洛爆料#【商洛两男子强奸留守女童被批捕】2019年7月4日,商洛市某地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喻某某、桂某某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被害女童为留守儿童,其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平时与奶奶相依为伴。犯罪嫌疑人喻某某、桂某某与被害人系同村邻居,利用关系较为熟悉的便利条件分别实施强奸行为。检察机关于7月2日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对在案证据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判断,核实相关证据,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对主要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后,于7月4日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强奸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实名举报新城控股# 直指其涉嫌证券违规】7日,两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
实名举报信中,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称,王振华在其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即为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已知悉该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应在王振华接受调查前,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
即使依照《信披管理办法》2个交易日披露期限要求,新城控股也至迟应在7月2日履行信披义务。在举报人看来,王振华在6月30日被害人家属向公安机关举报控告时,最晚在7月1日被公案机关立案调查时,即应预见自己将因涉嫌犯罪而无法履行董事长职务,对新城控股公司经营以及股价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应立即告知公司相关人员并安排后续事务。
“但是,新城控股却在2019年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举报人认为。(财经网)
实名举报信中,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称,王振华在其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即为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已知悉该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应在王振华接受调查前,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
即使依照《信披管理办法》2个交易日披露期限要求,新城控股也至迟应在7月2日履行信披义务。在举报人看来,王振华在6月30日被害人家属向公安机关举报控告时,最晚在7月1日被公案机关立案调查时,即应预见自己将因涉嫌犯罪而无法履行董事长职务,对新城控股公司经营以及股价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应立即告知公司相关人员并安排后续事务。
“但是,新城控股却在2019年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举报人认为。(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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