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余瓶仿冒名酒销往13个省区市!南充警方破获特大制售假酒案】仿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等名酒7种;制售假酒3400余件,20000余瓶;销往安徽、河南、重庆等13个省(区市);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制假售假团伙成员8人......经过历时8个月的侦办,这起特大制售假酒案近日被@仪陇公安 成功移送起诉。
倒卖包装变制售假酒,为逐暴利入歧途
唐某,嘉陵区人,初中毕业后的二十多年里,一直混迹于社会,先后从事过水产品零售、家具加工、漆匠、建筑、机修工作,但没有一个职业让他落地生根。2011年,他带着发家致富的梦想干起了名酒包装回收工作,且一干就是8年。8年来,他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益,但仍旧没有达到他理想的收益目标,一颗追求暴富的心始终在蠢蠢欲动。其实,长期从事名酒包装回收的他深谙制作假酒之道,在从事名酒包装回收工作期间,他经常利用闲暇时间从网上搜罗假酒制作方法,通过深入“专研”,他很快掌握了勾兑各类名牌假酒的方法。最终,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他走入了制售假酒歧途。
拉亲朋入伙,小产销壮大成“亲友式”产业
起初,由于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处,制售假酒工作一直由唐某和妻子何某二人秘密进行,产销量也进行了严格控制。但随着网上销路拓展,假酒订单量与日俱增,夫妻二人制售的产量已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赚足“第一桶金”的他们利益熏心,开始打破自己划定的界限。为提高假酒产量获取更多的财富,夫妻二人陆续邀亲友何某、李某、江某,孙某等人入伙,唐某安排他们各自负责制售链条上的一环工作,在唐某的言传身教下,他们很快掌握了各自环节的技术要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亲友式”制售团队迅速形成。他们肆无忌惮的高价收购名酒包装,大批量采购制假原料,在短短几个月内,月产量由刚开始的几十瓶陡然增长至上千瓶,利润如潮涌一般进入囊中。殊不知,他们的末日正在加速到来。
偏僻民房、专车接送、昼伏夜出只为隐匿蛰伏罪恶
决定制售假酒后,唐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址。为寻找一个隐秘的制作点,他花费近半月时间,遍寻嘉陵郊区,终于在嘉陵一处人烟稀少、举目少邻的偏僻农村选定了一处居民房。制作假酒工作都在晚上进行,人员上下班安排专车接送,制作假酒的包装材料、原料等一律由唐某的妻子专门送至制作点。据唐某供述,纵使制作假酒的居民房地处偏僻的农村,但为了制售假酒行为不被暴露,他要求团伙成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擅自活动,更不允许私自前往制作点,严密程度可见一斑。
高价回收露蛛丝马迹,民警巡线掘出制售假酒犯罪团伙
“有人在南充长期以50元至80元不等的高额价格大量收购名酒包装”,今年2月,一条高价回收名酒包装的线索由南充市公安局交办至仪陇县公安局并引起了该局民警的高度重视。“喝空的酒瓶和包装盒拿来干什么呢?”民警带着疑问展开了进一步调查。通过大数据巡查和巡线摸排,嘉陵农村地区一居民房被迅速锁定。房屋一楼一底,四面门窗封闭严实,白昼时间鲜有人员,晚上却灯火通明,完全呈现出一副与世隔绝的状态,反常的现象使得民警更加重视。为了挖掘居民房内秘密,民警决定先从外围摸线索。很快,近期的一条物流线索被成功挡获,通过系列工作,民警艰难地取得了该窝点流出的假酒成品。经过对假酒成品严格抽样检测,进一步印证了“假冒”之名副其实。持续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以唐某、何某等8人组成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充分掌握了涉案人员的角色分工、犯罪事实及活动特点等情况,抓捕收网工作已然成熟。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涉案地界较广,为彻底捣毁生产窝点、摧毁犯罪团伙、斩断制售链条。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该案由仪陇县公安局管辖侦办,为提高质效,很快被列为公安厅督办案件。
雷霆出击捣窝点,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今年5月,在省厅、市局指挥调度下,仪陇公安局集中40余名精干警力展开了抓捕工作。凌晨一点钟,一张大网开始秘密的铺开。“行动!”随着一声令下,蹲守了近16小时的抓捕队伍径直扎入制售假酒窝点,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迅速将8名犯罪嫌疑人控制,现场查扣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成品假酒870瓶,查扣基酒、葡萄糖等造假酒原料700余斤,查扣名贵白酒包装6000余套,冻结扣押资金110余万元。至此,一个盘踞在嘉陵农村地区的制贩假酒团伙被彻底铲除,偏僻居民房的神秘面纱终被一举揭开。据参战民警介绍,当冲入制假窝点的那刻,眼前的“景象”震惊了众人。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茅台等假冒名酒成品堆砌如山,包装材料、制作工具杂乱无章地摆满了两层小楼,劣质塑料容器盛装的制假化学药品、液体原料被随意放置在房屋角落,整个现场俨然如一个垃圾场。但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们用简单粗暴的勾兑方法,把劣质的白酒粉饰的名贵高端,并最终送上了群众的餐桌。
不歇不休断链条,“鼠虫蝼蚁”绝不姑息
以唐某为首的团伙制作的假酒基本都通过网上销售,销售地域遍及13个省(区市)。为彻底斩断制售链条,专案组不畏辛劳,辗转奔赴重庆、昆明、合肥、无锡、延安等地,累计梳理销售信息500余条,调取物证450余份,查询银行记录10000余条,询问证人40余名。目前,由仪陇县公安局提供线索、公安部发起的集群作战,已在河南、云南、江苏、绵阳等地公安机关扩大了战果,循线破获系列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截至发稿时,断链行动仍在持续展开。@公安部刑侦局 @四川公安
https://t.cn/A6xi1kU8
倒卖包装变制售假酒,为逐暴利入歧途
唐某,嘉陵区人,初中毕业后的二十多年里,一直混迹于社会,先后从事过水产品零售、家具加工、漆匠、建筑、机修工作,但没有一个职业让他落地生根。2011年,他带着发家致富的梦想干起了名酒包装回收工作,且一干就是8年。8年来,他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益,但仍旧没有达到他理想的收益目标,一颗追求暴富的心始终在蠢蠢欲动。其实,长期从事名酒包装回收的他深谙制作假酒之道,在从事名酒包装回收工作期间,他经常利用闲暇时间从网上搜罗假酒制作方法,通过深入“专研”,他很快掌握了勾兑各类名牌假酒的方法。最终,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他走入了制售假酒歧途。
拉亲朋入伙,小产销壮大成“亲友式”产业
起初,由于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处,制售假酒工作一直由唐某和妻子何某二人秘密进行,产销量也进行了严格控制。但随着网上销路拓展,假酒订单量与日俱增,夫妻二人制售的产量已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赚足“第一桶金”的他们利益熏心,开始打破自己划定的界限。为提高假酒产量获取更多的财富,夫妻二人陆续邀亲友何某、李某、江某,孙某等人入伙,唐某安排他们各自负责制售链条上的一环工作,在唐某的言传身教下,他们很快掌握了各自环节的技术要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亲友式”制售团队迅速形成。他们肆无忌惮的高价收购名酒包装,大批量采购制假原料,在短短几个月内,月产量由刚开始的几十瓶陡然增长至上千瓶,利润如潮涌一般进入囊中。殊不知,他们的末日正在加速到来。
偏僻民房、专车接送、昼伏夜出只为隐匿蛰伏罪恶
决定制售假酒后,唐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址。为寻找一个隐秘的制作点,他花费近半月时间,遍寻嘉陵郊区,终于在嘉陵一处人烟稀少、举目少邻的偏僻农村选定了一处居民房。制作假酒工作都在晚上进行,人员上下班安排专车接送,制作假酒的包装材料、原料等一律由唐某的妻子专门送至制作点。据唐某供述,纵使制作假酒的居民房地处偏僻的农村,但为了制售假酒行为不被暴露,他要求团伙成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擅自活动,更不允许私自前往制作点,严密程度可见一斑。
高价回收露蛛丝马迹,民警巡线掘出制售假酒犯罪团伙
“有人在南充长期以50元至80元不等的高额价格大量收购名酒包装”,今年2月,一条高价回收名酒包装的线索由南充市公安局交办至仪陇县公安局并引起了该局民警的高度重视。“喝空的酒瓶和包装盒拿来干什么呢?”民警带着疑问展开了进一步调查。通过大数据巡查和巡线摸排,嘉陵农村地区一居民房被迅速锁定。房屋一楼一底,四面门窗封闭严实,白昼时间鲜有人员,晚上却灯火通明,完全呈现出一副与世隔绝的状态,反常的现象使得民警更加重视。为了挖掘居民房内秘密,民警决定先从外围摸线索。很快,近期的一条物流线索被成功挡获,通过系列工作,民警艰难地取得了该窝点流出的假酒成品。经过对假酒成品严格抽样检测,进一步印证了“假冒”之名副其实。持续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以唐某、何某等8人组成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充分掌握了涉案人员的角色分工、犯罪事实及活动特点等情况,抓捕收网工作已然成熟。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涉案地界较广,为彻底捣毁生产窝点、摧毁犯罪团伙、斩断制售链条。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该案由仪陇县公安局管辖侦办,为提高质效,很快被列为公安厅督办案件。
雷霆出击捣窝点,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今年5月,在省厅、市局指挥调度下,仪陇公安局集中40余名精干警力展开了抓捕工作。凌晨一点钟,一张大网开始秘密的铺开。“行动!”随着一声令下,蹲守了近16小时的抓捕队伍径直扎入制售假酒窝点,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迅速将8名犯罪嫌疑人控制,现场查扣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成品假酒870瓶,查扣基酒、葡萄糖等造假酒原料700余斤,查扣名贵白酒包装6000余套,冻结扣押资金110余万元。至此,一个盘踞在嘉陵农村地区的制贩假酒团伙被彻底铲除,偏僻居民房的神秘面纱终被一举揭开。据参战民警介绍,当冲入制假窝点的那刻,眼前的“景象”震惊了众人。五粮液、国窖1573、青花郎、茅台等假冒名酒成品堆砌如山,包装材料、制作工具杂乱无章地摆满了两层小楼,劣质塑料容器盛装的制假化学药品、液体原料被随意放置在房屋角落,整个现场俨然如一个垃圾场。但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们用简单粗暴的勾兑方法,把劣质的白酒粉饰的名贵高端,并最终送上了群众的餐桌。
不歇不休断链条,“鼠虫蝼蚁”绝不姑息
以唐某为首的团伙制作的假酒基本都通过网上销售,销售地域遍及13个省(区市)。为彻底斩断制售链条,专案组不畏辛劳,辗转奔赴重庆、昆明、合肥、无锡、延安等地,累计梳理销售信息500余条,调取物证450余份,查询银行记录10000余条,询问证人40余名。目前,由仪陇县公安局提供线索、公安部发起的集群作战,已在河南、云南、江苏、绵阳等地公安机关扩大了战果,循线破获系列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截至发稿时,断链行动仍在持续展开。@公安部刑侦局 @四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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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 【#南充# 交警重要提醒,涉及到每一个人!】致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
近年来,南充市辖城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逐年成倍增长,成为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乱穿乱行、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私自改型、私加动力装置、人为挪用停车场点的现象突出,导致涉及行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高发,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使市辖城区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即日起持续开展对行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停车场所挪用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从2021年11月8日起,我支队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1.针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闯红灯、上高架桥、进下穿隧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规驶入禁区、乱停乱放、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3.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4.对地面临时停车泊位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它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5.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6.对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的危害众多,此类车辆在车速、制动、等安全性能方面有较多问题,车身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多数驾驶人未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术不规范,驾驶人安全意识差,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多发,扰乱正常行车秩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给驾驶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赔偿能力差,且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致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在此,南充公安交警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一直在路上。以公开促规范,以沟通促共识,守法规知礼让,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18日 #直播南充#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
近年来,南充市辖城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逐年成倍增长,成为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乱穿乱行、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私自改型、私加动力装置、人为挪用停车场点的现象突出,导致涉及行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高发,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使市辖城区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即日起持续开展对行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停车场所挪用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从2021年11月8日起,我支队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1.针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闯红灯、上高架桥、进下穿隧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规驶入禁区、乱停乱放、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3.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4.对地面临时停车泊位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它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5.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6.对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的危害众多,此类车辆在车速、制动、等安全性能方面有较多问题,车身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多数驾驶人未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术不规范,驾驶人安全意识差,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多发,扰乱正常行车秩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给驾驶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赔偿能力差,且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致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在此,南充公安交警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一直在路上。以公开促规范,以沟通促共识,守法规知礼让,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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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南充公安交警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一直在路上。以公开促规范,以沟通促共识,守法规知礼让,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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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的危害众多,此类车辆在车速、制动、等安全性能方面有较多问题,车身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多数驾驶人未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术不规范,驾驶人安全意识差,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多发,扰乱正常行车秩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给驾驶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赔偿能力差,且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致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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