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并被索赔13万# 【转发收藏!每位劳动者都该知道的45个法律常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你都知道吗?①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单位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③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带薪年休假;④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戳↓↓与你有关,转发周知!#检察官普法#
[爱心]今日育儿分享
家庭教育决定孩子的一生,千万不要认为上名校才是决定一生;
夫妻关系永远第一重要,千万不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凡是把孩子放在第一位的,等待这个家庭的多半是悲剧;
孩子的任何缺点和优点都与家长有关,不了解孩子就没有成功的教育:
“爸爸妈妈还不都是为了你”是孩子们最害怕听到父母说的一句话,这样孩子会被寄予整个家庭的期待,甚至背负着父母梦想的孩子,压力太大,并不一定是好事。
相反,让孩子在自主有爱的家庭中长大,引导孩子尽早建立自我意识,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向显得更为重要,也是我们对于生命和个体的尊重。
家庭教育决定孩子的一生,千万不要认为上名校才是决定一生;
夫妻关系永远第一重要,千万不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凡是把孩子放在第一位的,等待这个家庭的多半是悲剧;
孩子的任何缺点和优点都与家长有关,不了解孩子就没有成功的教育:
“爸爸妈妈还不都是为了你”是孩子们最害怕听到父母说的一句话,这样孩子会被寄予整个家庭的期待,甚至背负着父母梦想的孩子,压力太大,并不一定是好事。
相反,让孩子在自主有爱的家庭中长大,引导孩子尽早建立自我意识,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向显得更为重要,也是我们对于生命和个体的尊重。
#重要提醒#与你息息相关!看看新调整的“偶然所得”有哪些?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重新调整对个人取得的担保收入、无偿受赠房屋的受赠收入、从非本单位取得的礼品收入以及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等4项收入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其中,“偶然所得”的调整颇受纳税人关注。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了原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这一应税项目。为顺应变化,做好政策衔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公告)将原“其他所得”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其中三项收入调整至“偶然所得”,一项收入调整至“工资、薪金所得”。笔者建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全面、准确地理解74号公告的规定,把握好征税与不征税收入的划分界限。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重新调整对个人取得的担保收入、无偿受赠房屋的受赠收入、从非本单位取得的礼品收入以及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等4项收入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其中,“偶然所得”的调整颇受纳税人关注。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了原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这一应税项目。为顺应变化,做好政策衔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公告)将原“其他所得”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其中三项收入调整至“偶然所得”,一项收入调整至“工资、薪金所得”。笔者建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全面、准确地理解74号公告的规定,把握好征税与不征税收入的划分界限。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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