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微发布# 【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安徽样板”】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徽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交通建设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提升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等4个方面试点任务,计划通过1年至2年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果,3年至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
作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未来我省着力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五山”联动“快进”交通网。依托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民航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旅游目的地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实现游客快速进出目的地。推进一种及以上“快进”交通方式通达4A级景区,两种及以上通达5A级景区。
推进“五山”联动快速旅游通道建设。完善联通齐云山、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大别山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重点实施池州-黄山高铁、六安-安庆铁路等项目。推进皖南旅游高速公路网建设。依托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在既有京台高速黄山-池州段、沪渝高速宣城-池州-安庆段、济广高速安庆-六安段已经初步串联“五山”的基础上,打造高速公路旅游通道,谋划建设宣商高速、北沿江高速、扬绩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完善皖南地区“快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慢游”交通网络。依托皖南片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沿线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域内旅游交通条件,通过“交通+旅游”整合旅游资源,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新业态,实现交旅融合。
“交通工程不仅仅限于通道建设,更重要的是把交通工程本身作为一种旅游业态、一种旅游项目、一种旅游品牌来打造,围绕道路挖掘旅游内涵,实现交旅融合发展。”省文旅厅副厅长王云波表示。随着试点深入推进,有望通过3年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慢游”交通基础设施网,“五山”联动精品旅游线路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交旅融合品牌,打造交旅融合安徽样板,建设皖南长三角后花园。
促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在交通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方面,我省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支撑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有序推进20户以上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的衔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结合现代农业开发、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方向、新要求,重点推动县乡公路以及低等级农村公路的升级改造,原则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
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通往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生态养殖基地、农家乐聚集地等乡村主要产业经济节点的公路,原则上不低于双车道标准,满足旅游客车通行需要。充分考虑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等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优化路网的同时,不断提升运输服务供给,提高客运服务能力和物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鼓励推行全域公交模式。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并分步有序实施,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的全覆盖。推广“农村货运班线”模式。打造公交客运站点、物流中转站点和扶贫驿站、电商服务中心(点)等“交通+”“三站合一”和“多点合一”模式,利用便捷的物流递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一条龙,推动农村交通、实体经济、互联网融合发展。
随着试点深入推进,预期通过1年至2年时间,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健全,通达能力全面提升,管养水平持续提高。通过3至5年时间,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快递进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有力支撑乡村振兴。
提升合肥枢纽辐射能力
近年来,合肥市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大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米”字型高铁网络基本形成,交通枢纽地位日益巩固。
为加强合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枢纽运输能级提升、枢纽智慧服务创新、枢纽站城融合联动、枢纽管理体制改革、枢纽产业经济集聚五大工程。通过3至5年时间,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显著提升,枢纽经济、枢纽产业初步形成规模效应。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高速铁路枢纽格局和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基本形成。枢纽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
争取与区域航空枢纽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航线、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配置,引进3家以上国内有实力的综合物流集成商在合肥设立区域分拨中心,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发挥合肥江淮港口综合枢纽的区位优势,推动建设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将合肥港打造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江海河联运港口,重点培育合肥港至长三角其他大港集装箱江海河联运航线。全面启动外环高速建设,探索制定实施绕城高速免费通行政策。编制合肥都市圈轨道一体化规划,共建轨道上的合肥都市圈,以构筑通勤圈、对接沪苏浙、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构建多层次、高品质、有机衔接、四网融合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
在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创建数字化工程,通过数字化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程度,形成行业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圈。开展智慧交通“新基建”,建设新型智慧交通大数据云平台、芜湖港智慧港口,开展宁芜智慧高速公路试点建设等。随着试点深入推进,有望通过3年至5年时间,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智慧交通项目,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创新。https://t.cn/A6IBcX68
交通建设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提升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等4个方面试点任务,计划通过1年至2年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果,3年至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
作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未来我省着力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五山”联动“快进”交通网。依托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民航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旅游目的地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实现游客快速进出目的地。推进一种及以上“快进”交通方式通达4A级景区,两种及以上通达5A级景区。
推进“五山”联动快速旅游通道建设。完善联通齐云山、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大别山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重点实施池州-黄山高铁、六安-安庆铁路等项目。推进皖南旅游高速公路网建设。依托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在既有京台高速黄山-池州段、沪渝高速宣城-池州-安庆段、济广高速安庆-六安段已经初步串联“五山”的基础上,打造高速公路旅游通道,谋划建设宣商高速、北沿江高速、扬绩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完善皖南地区“快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慢游”交通网络。依托皖南片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沿线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域内旅游交通条件,通过“交通+旅游”整合旅游资源,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新业态,实现交旅融合。
“交通工程不仅仅限于通道建设,更重要的是把交通工程本身作为一种旅游业态、一种旅游项目、一种旅游品牌来打造,围绕道路挖掘旅游内涵,实现交旅融合发展。”省文旅厅副厅长王云波表示。随着试点深入推进,有望通过3年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慢游”交通基础设施网,“五山”联动精品旅游线路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交旅融合品牌,打造交旅融合安徽样板,建设皖南长三角后花园。
促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在交通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方面,我省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支撑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有序推进20户以上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的衔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结合现代农业开发、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方向、新要求,重点推动县乡公路以及低等级农村公路的升级改造,原则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
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通往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生态养殖基地、农家乐聚集地等乡村主要产业经济节点的公路,原则上不低于双车道标准,满足旅游客车通行需要。充分考虑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等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优化路网的同时,不断提升运输服务供给,提高客运服务能力和物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鼓励推行全域公交模式。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并分步有序实施,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的全覆盖。推广“农村货运班线”模式。打造公交客运站点、物流中转站点和扶贫驿站、电商服务中心(点)等“交通+”“三站合一”和“多点合一”模式,利用便捷的物流递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一条龙,推动农村交通、实体经济、互联网融合发展。
随着试点深入推进,预期通过1年至2年时间,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健全,通达能力全面提升,管养水平持续提高。通过3至5年时间,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快递进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有力支撑乡村振兴。
提升合肥枢纽辐射能力
近年来,合肥市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大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米”字型高铁网络基本形成,交通枢纽地位日益巩固。
为加强合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枢纽运输能级提升、枢纽智慧服务创新、枢纽站城融合联动、枢纽管理体制改革、枢纽产业经济集聚五大工程。通过3至5年时间,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显著提升,枢纽经济、枢纽产业初步形成规模效应。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高速铁路枢纽格局和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基本形成。枢纽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
争取与区域航空枢纽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航线、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配置,引进3家以上国内有实力的综合物流集成商在合肥设立区域分拨中心,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发挥合肥江淮港口综合枢纽的区位优势,推动建设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将合肥港打造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江海河联运港口,重点培育合肥港至长三角其他大港集装箱江海河联运航线。全面启动外环高速建设,探索制定实施绕城高速免费通行政策。编制合肥都市圈轨道一体化规划,共建轨道上的合肥都市圈,以构筑通勤圈、对接沪苏浙、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构建多层次、高品质、有机衔接、四网融合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
在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创建数字化工程,通过数字化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程度,形成行业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圈。开展智慧交通“新基建”,建设新型智慧交通大数据云平台、芜湖港智慧港口,开展宁芜智慧高速公路试点建设等。随着试点深入推进,有望通过3年至5年时间,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智慧交通项目,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创新。https://t.cn/A6IBcX68
#百年辉煌E心向党# #徐州生活#【徐州公交又亮新招!8线同开免费试乘!】为实现公交线网与地铁骨架线网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给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经前期广泛征求市民建议,并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徐州公交集团于8月25日9点开始 ,开通试运行8条地铁接驳线路,试运行期间(8月25日至8月31日),8条接驳线路将为市民提供免费出行服务。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市民乘坐时仍需登记乘客信息(正常POS机刷卡,扣款为0元,或填写乘客信息登记表),亮“两码”。具体情况如下↓↓↓
一、302路(徐州乐园—杏山子地铁站)
线路站点:徐州乐园、杏山花园、开元路东口、开元路环岛、菁英路、杏山子地铁站。
二、308路(好得家物资市场—好得家物资市场)
线路站点:(东行):好得家物资市场、琵琶村北、琵琶村南、彭场、华隆家具城、淮东家具城、八里屯、金博星城、奔腾大道东口、祥和四季花园、华夏水云间、奔腾大道路口、鼓楼生态园(奔腾大道)、奔腾大道西口、树德中学、山南小镇、华美生态园、鼓楼生态园、九里山地铁站、宜居嘉园北门、琵琶花园、金地五金城、彭场、琵琶村南、琵琶村北、好得家物资市场。
(西行):好得家物资市场、琵琶村北、琵琶村南、彭场、金地五金城、琵琶花园、宜居嘉园北门、九里山地铁站、鼓楼生态园、华美生态园、山南小镇、奔腾大道西口、鼓楼生态园(奔腾大道)、奔腾大道路口、华夏水云间、祥和四季花园、奔腾大道东口、金博星城、钟山机动车监测中心、八里屯、淮东家具城、华隆家具城、彭场、琵琶村南、琵琶村北、好得家物资市场。
三、317路(第一人民医院南门—建筑学院)
线路站点:建筑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地铁站、万科新都会、港鑫城、南洋国际、康乐园南门、无名山公园地铁站、铜山区政府、楚河金茂府、嵩山路、铜山新区总站、久隆凤凰城北门、保利迎宾馆、龙腰山公园、泉山森林海、第一人民医院南门。
四、319路(御景湾首末站—碧水湾小区)
线路站点:御景湾公交首末站、滨湖御景湾南门、姚庄街坊中心、欣欣路口、七里沟地铁站、矿大北门、大学城、天成花园、三十四中、三十中附小、泉泰嘉苑、泉山美墅西门(路西,单向)、碧水湾小区(路北、单向)、泉山法院(路南,单向)。备注:因目前双山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公交车辆无法通行,319路暂时仅运行至泉泰嘉苑。待道路贯通后,进行全线路运营。
五、321路(山南小镇—中山北路立交桥)
线路站点:山南小镇、山水龙瑞、马场湖路口、马场湖、怡康花园、后勤学院北、诚坤钢材市场、苏堤北路立交桥(西)、苏堤北路立交桥(东)、苏堤路小学、永业花园小区、江苏四监、铜沛路东口、中山北路立交桥。
六、322路(柳新镇政府—客运北站)
线路站点:柳新镇政府、中心南街、柳新车站、柳新一中、养路段、刘台卫生室、杨场村、苏家南村、客运北站。
七、323路(淮东家具城—金驹物流园)
线路站点:淮东家具城、滨河花园、九里山地铁站、彭场、金驹物流园。
八、306路(龟山探梅园—韩山村南)
线路站点:韩山村南、滨湖花园、湖滨市场、金府家园、纺南小区、湖滨路口(二环西路)、段庄(二环西路)、天山绿洲、少华街小学、华润小区、豪绅嘉苑、三新庄、工业学院东门、龟山探梅园。备注:因矿山东路北口处于施工收尾阶段,公交车辆暂时无法通行,306路开通时间推迟至矿山东路竣工后。
通过前期公示、征求意见,8月25日起,除开通8条地铁接驳线路外,将同时调整2条线路,取消6条线路。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72路、105路线路走向:
72路调整后取消站点有侯山窝、奎园西门、奎园北门、农副产品市场、陶瓷市场,新增站点有无名山公园地铁站、矿大北门、七里沟、玉湖路东。
105路调整后取消站点有育才驾校、荆南小区、华夏集团、马场村(中山北路)、鼓楼区政府、后勤学院、北路口、彭城广场、中山南路(中枢街)、市交通银行、中国人寿北、中国人寿、戏马台、妇幼保健院、宣武市场(丰储街)、恩华大厦、宣武市场(建国东路),新增站点有殷庄闸、宜居嘉园、琵琶花园、月星家居、殷庄社区、苹果汇邻湾、轻工路口、电力医院、堤北农贸市场、堤北市场、新建北村、四道街、徐州站(朝阳)、徐州站(蓝天)。
取消7路、201路、游3路、611路、专2路、607附等6条线路。https://t.cn/A6IlGVjQ(来源:徐州公交 发布:婼文 审核:魏子衿)
一、302路(徐州乐园—杏山子地铁站)
线路站点:徐州乐园、杏山花园、开元路东口、开元路环岛、菁英路、杏山子地铁站。
二、308路(好得家物资市场—好得家物资市场)
线路站点:(东行):好得家物资市场、琵琶村北、琵琶村南、彭场、华隆家具城、淮东家具城、八里屯、金博星城、奔腾大道东口、祥和四季花园、华夏水云间、奔腾大道路口、鼓楼生态园(奔腾大道)、奔腾大道西口、树德中学、山南小镇、华美生态园、鼓楼生态园、九里山地铁站、宜居嘉园北门、琵琶花园、金地五金城、彭场、琵琶村南、琵琶村北、好得家物资市场。
(西行):好得家物资市场、琵琶村北、琵琶村南、彭场、金地五金城、琵琶花园、宜居嘉园北门、九里山地铁站、鼓楼生态园、华美生态园、山南小镇、奔腾大道西口、鼓楼生态园(奔腾大道)、奔腾大道路口、华夏水云间、祥和四季花园、奔腾大道东口、金博星城、钟山机动车监测中心、八里屯、淮东家具城、华隆家具城、彭场、琵琶村南、琵琶村北、好得家物资市场。
三、317路(第一人民医院南门—建筑学院)
线路站点:建筑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地铁站、万科新都会、港鑫城、南洋国际、康乐园南门、无名山公园地铁站、铜山区政府、楚河金茂府、嵩山路、铜山新区总站、久隆凤凰城北门、保利迎宾馆、龙腰山公园、泉山森林海、第一人民医院南门。
四、319路(御景湾首末站—碧水湾小区)
线路站点:御景湾公交首末站、滨湖御景湾南门、姚庄街坊中心、欣欣路口、七里沟地铁站、矿大北门、大学城、天成花园、三十四中、三十中附小、泉泰嘉苑、泉山美墅西门(路西,单向)、碧水湾小区(路北、单向)、泉山法院(路南,单向)。备注:因目前双山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公交车辆无法通行,319路暂时仅运行至泉泰嘉苑。待道路贯通后,进行全线路运营。
五、321路(山南小镇—中山北路立交桥)
线路站点:山南小镇、山水龙瑞、马场湖路口、马场湖、怡康花园、后勤学院北、诚坤钢材市场、苏堤北路立交桥(西)、苏堤北路立交桥(东)、苏堤路小学、永业花园小区、江苏四监、铜沛路东口、中山北路立交桥。
六、322路(柳新镇政府—客运北站)
线路站点:柳新镇政府、中心南街、柳新车站、柳新一中、养路段、刘台卫生室、杨场村、苏家南村、客运北站。
七、323路(淮东家具城—金驹物流园)
线路站点:淮东家具城、滨河花园、九里山地铁站、彭场、金驹物流园。
八、306路(龟山探梅园—韩山村南)
线路站点:韩山村南、滨湖花园、湖滨市场、金府家园、纺南小区、湖滨路口(二环西路)、段庄(二环西路)、天山绿洲、少华街小学、华润小区、豪绅嘉苑、三新庄、工业学院东门、龟山探梅园。备注:因矿山东路北口处于施工收尾阶段,公交车辆暂时无法通行,306路开通时间推迟至矿山东路竣工后。
通过前期公示、征求意见,8月25日起,除开通8条地铁接驳线路外,将同时调整2条线路,取消6条线路。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72路、105路线路走向:
72路调整后取消站点有侯山窝、奎园西门、奎园北门、农副产品市场、陶瓷市场,新增站点有无名山公园地铁站、矿大北门、七里沟、玉湖路东。
105路调整后取消站点有育才驾校、荆南小区、华夏集团、马场村(中山北路)、鼓楼区政府、后勤学院、北路口、彭城广场、中山南路(中枢街)、市交通银行、中国人寿北、中国人寿、戏马台、妇幼保健院、宣武市场(丰储街)、恩华大厦、宣武市场(建国东路),新增站点有殷庄闸、宜居嘉园、琵琶花园、月星家居、殷庄社区、苹果汇邻湾、轻工路口、电力医院、堤北农贸市场、堤北市场、新建北村、四道街、徐州站(朝阳)、徐州站(蓝天)。
取消7路、201路、游3路、611路、专2路、607附等6条线路。https://t.cn/A6IlGVjQ(来源:徐州公交 发布:婼文 审核:魏子衿)
#洛阳24小时# 【7月: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被投诉较多商家名单】今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7月消费维权情况。该局12315三级执法网络7月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9098起,具体情况是:受理咨询13955起;受理投诉4024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96余万元,受理举报1119起,案值104.5余万元。
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2293起,占投诉总量的57%,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的质量问题、交通工具售后服务问题、家居用品的售后三包问题等。
服务消费类投诉1731起,占投诉总量的43%,主要集中在办理预付卡商家关门问题、餐饮店和宾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及宣传与实际不符问题、美容美发洗浴行业办卡使用问题等。
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价格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局同时发布9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洛阳振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卖福田汽车质量纠纷
7月13日消费者黄先生反映,其6月29日在洛阳振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福田牌轿车,提车后回家路上就出现频繁熄火问题,商家为其维修多次,仍没有修好,后帮其更换了新的发动机。然而,该车熄火故障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黄先生认为车辆主要零部件发动机存在故障且无法维修,要求商家退车遭拒。接投诉后,专业分局车辆交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黄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款。目前,黄先生的购车费用已经陆续退回,黄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提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该享受三包政策规定的退车或换车。
■案例二:洛阳亿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卖奔腾汽车与约定不符问题
7月12日消费者史先生反映,其7月11日在洛阳亿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订金3000元,准备购买该店奔腾轿车,并与商家约定订购2021年4月之后生产的新车。史先生到店提车时发现商家提供的车辆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与之前约定不符且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专业分局车辆交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后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将史先生交付的3000元订金退回并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市场监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经营者违约,理应退回消费者缴纳的款项。
■案例三: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药品价格问题
7月6日消费者祖女士反映,当日在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购买药品,药品标价每盒29.6元,商家告知该药品第二盒半价,结账时第二盒药品却按原价收取。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与店方沟通协商,要求商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诚信经营,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立即退还祖女士差价,祖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案例四:洛阳顺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问题
7月12日消费者韩女士反映,其于7月10日18时驶入洛阳顺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7月11日9时驶离,商家收取16元停车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责令该停车场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标准,不得累计计费并退还韩女士多收的款项,消费者韩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2019年4月8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区停车管理的通告》“城市区已经备案或审批的停车场点(含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的规定,城市区内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
■案例五:涧西区万达广场阿迪达斯专卖店鞋子质量问题
7月26日消费者贾先生反映,其于5月底在涧西区万达购物中心负一楼的阿迪达斯专卖店花费329元购买一双运动鞋,穿了一次就出现掉色问题,要求商家退换无果。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组织双方调解,店方最终同意退还诉求人329元鞋款,贾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皮鞋三包有效期为三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超过三包期限,经营者可收费维修。”商家应按照皮鞋三包政策,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案例六: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河南童联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预付费纠纷
7月12日消费者许女士反映,今年上半年自己在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二层河南童联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缴纳100元预付费,现商家关门不能正常消费,要求商家退款无果。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组织双方调解,商家最终退还余额,许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商家已预收款后却不能履约,必须按照事先约定退回消费者预付款。
■案例七:西工区王城大道居然之家购物中心伊仕丽家具店定制家具纠纷问题
7月28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其于6月在西工区王城路35号院居然之家购物中心四楼伊仕丽家具店交全款6100元定做橱柜和衣柜,当时向店方确定的背板是18厘米,安装时发现店方提供的背板只有5厘米,要求商家赔偿遭拒。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进行赔偿,李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定制家具类消费一定要事先约定清晰,尽量签订书式合同,保障合法权益。
■案例八:新安县磁涧镇伊家家用电器店售卖美的空调质量问题
7月29日消费者邓女士反映,其于7月17日在新安县磁涧镇伊家家用电器店购买一台美的空调,安装后发现空调出现不制冷的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新安县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最终该商家全额退款退货,邓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消费者购买空调适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货:“一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二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九十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案例九: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售卖小米手机质量问题
7月15日消费者赵女士反映,其于7月4日在涧西区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花费1499元购买一款小米Note10手机,之后发现手机屏幕破损,与商家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商家全额退款退货,赵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三包指的是包退、包换、包修,具体为: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售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售出十五日至一年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要求售后修理。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李二帅 文/图)
附:7月被投诉较多商家名单↓↓
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2293起,占投诉总量的57%,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的质量问题、交通工具售后服务问题、家居用品的售后三包问题等。
服务消费类投诉1731起,占投诉总量的43%,主要集中在办理预付卡商家关门问题、餐饮店和宾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及宣传与实际不符问题、美容美发洗浴行业办卡使用问题等。
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价格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局同时发布9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洛阳振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卖福田汽车质量纠纷
7月13日消费者黄先生反映,其6月29日在洛阳振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福田牌轿车,提车后回家路上就出现频繁熄火问题,商家为其维修多次,仍没有修好,后帮其更换了新的发动机。然而,该车熄火故障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黄先生认为车辆主要零部件发动机存在故障且无法维修,要求商家退车遭拒。接投诉后,专业分局车辆交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黄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款。目前,黄先生的购车费用已经陆续退回,黄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提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该享受三包政策规定的退车或换车。
■案例二:洛阳亿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卖奔腾汽车与约定不符问题
7月12日消费者史先生反映,其7月11日在洛阳亿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订金3000元,准备购买该店奔腾轿车,并与商家约定订购2021年4月之后生产的新车。史先生到店提车时发现商家提供的车辆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与之前约定不符且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专业分局车辆交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后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将史先生交付的3000元订金退回并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市场监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经营者违约,理应退回消费者缴纳的款项。
■案例三: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药品价格问题
7月6日消费者祖女士反映,当日在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购买药品,药品标价每盒29.6元,商家告知该药品第二盒半价,结账时第二盒药品却按原价收取。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与店方沟通协商,要求商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诚信经营,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舜店立即退还祖女士差价,祖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案例四:洛阳顺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问题
7月12日消费者韩女士反映,其于7月10日18时驶入洛阳顺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停车,7月11日9时驶离,商家收取16元停车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责令该停车场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标准,不得累计计费并退还韩女士多收的款项,消费者韩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2019年4月8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区停车管理的通告》“城市区已经备案或审批的停车场点(含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的规定,城市区内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
■案例五:涧西区万达广场阿迪达斯专卖店鞋子质量问题
7月26日消费者贾先生反映,其于5月底在涧西区万达购物中心负一楼的阿迪达斯专卖店花费329元购买一双运动鞋,穿了一次就出现掉色问题,要求商家退换无果。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组织双方调解,店方最终同意退还诉求人329元鞋款,贾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河南省皮鞋“三包”暂行规定》:“皮鞋三包有效期为三个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超过三包期限,经营者可收费维修。”商家应按照皮鞋三包政策,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案例六: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河南童联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预付费纠纷
7月12日消费者许女士反映,今年上半年自己在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二层河南童联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缴纳100元预付费,现商家关门不能正常消费,要求商家退款无果。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组织双方调解,商家最终退还余额,许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商家已预收款后却不能履约,必须按照事先约定退回消费者预付款。
■案例七:西工区王城大道居然之家购物中心伊仕丽家具店定制家具纠纷问题
7月28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其于6月在西工区王城路35号院居然之家购物中心四楼伊仕丽家具店交全款6100元定做橱柜和衣柜,当时向店方确定的背板是18厘米,安装时发现店方提供的背板只有5厘米,要求商家赔偿遭拒。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进行赔偿,李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定制家具类消费一定要事先约定清晰,尽量签订书式合同,保障合法权益。
■案例八:新安县磁涧镇伊家家用电器店售卖美的空调质量问题
7月29日消费者邓女士反映,其于7月17日在新安县磁涧镇伊家家用电器店购买一台美的空调,安装后发现空调出现不制冷的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新安县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最终该商家全额退款退货,邓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消费者购买空调适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货:“一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二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九十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案例九: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售卖小米手机质量问题
7月15日消费者赵女士反映,其于7月4日在涧西区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花费1499元购买一款小米Note10手机,之后发现手机屏幕破损,与商家协商无果。接到投诉后,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并与店方沟通协调,商家全额退款退货,赵女士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三包指的是包退、包换、包修,具体为: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售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售出十五日至一年内,手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要求售后修理。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李二帅 文/图)
附:7月被投诉较多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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