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闻律师事务所# 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解析(一)
小美律有个朋友阿丁,最近焦头烂额的。他之前借小黄名义购买了房产签了借名协议,本打算在自己落户成功后过户到自己名下,但这周刚知道自己落户被拒了,现在距离他成功落户至少还有2年,这2年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像阿丁这种因为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借用别人名义购房,阿丁实际支付购房款,小黄对外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小黄名下的,属于典型的“借名买房”。像他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帮他从三个方面分析,小美律也分三篇跟大家来详细讲讲:
1. “借名买房”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怎么办?
2.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怎么要回房子?
3.如果不能要回房子,可以拿到什么补偿?
“借名买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借名买房合同效力的认定,要根据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及合同编中合同效力的一般性规定进行判断,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等。
阿丁和小黄之间的《借名合同》,是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这项政策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是用于调控房地产价格的工具,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会造成阿丁一时之间不能买房,但是当他落户成功后,就不再受到限制了。所以两人之间的合同在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不过,小美律还想让大家多知道一些“借名买房”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和无效情形,所以给大家作个总结:
第一, 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协议,无效。原因是损害了其他符合购买资格主体的合法权益,客观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二, 为规避信贷政策的借名协议,一般认定有效。虽然违反了银行的信贷监管政策,但规避的是申办贷款限制或首付款的支付比例及利率政策,而房屋贷款属于实物抵押贷款,金融风险可控,一般不认为损害公共利益,故有效。
第三, 为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借名协议,即阿丁的合同,一般认定有效。因为政策并非强制性法律法规,只是会造成一时的不能购买,而非永久的不能购买。故有效。
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如果借名协议无效,一般都是法院判决出名人补偿房屋折价款,并且要根据无效的原因,按照当事人过错比例对于交易费用等实际损失进行分担。因为出名人及借名人都对规避政策目的明确知道,且相互配合实施了规避政策行为,双方对协议无效后果的产生都有过错,所以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对于交易费用等实际损失进行分担。
另外要说明的是,如果借名人因为“借名买房”之事,向出名人支付了报酬,则借名报酬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的原则一并处理。
那像阿丁这样的,合同有效,怎么把房子拿回来呢?且听下回分解。

据次瓜公号,华夏幸福债务化解方案大致如下:
目前金融债务2200亿元。

1)500亿元债务资产出售剥离;

2)剩余1700亿元负债其中优先的350亿元应收账款和实物抵押债务优先处置;

3)剩余1350亿元普通金融债权通过出售资产回笼的570亿元来清偿(30-40%首笔清偿率);

4)剩余约770亿元,220亿元负债通过稳定现金流资产成立信托计划隔离处置;

5)剩余550统一展期八年,利率统一2.5%,签订重组协议。

我们常说楼市/股市具有货币的蓄水池效应,即把市场中的很多钱汇合、聚集在这些资本市场的池子里。那该如何理解这种效应?这种效应有何影响呢?

1、钱多,物价为何不涨?

过往的经济学通胀理论告诉我们,钱多物价必涨。可从过去十年的经历看,未必如此。

这是一张2009年以来M2(可通俗的理解为市场中的钱)数量和CPI(可通俗的理解为物价涨幅)的走势图。

由图可知,M2由2009年初的49万亿增加到2019年初的185万亿,现在钱的数量是十年前的3.77倍。可物价呢?除了2011年前后约一年多的时间物价涨幅超3%外(最高也就是2011年7月的6.45%),其他约8年多的时间物价涨幅都在2%左右徘徊。

有人会反驳说:钱多了,可商品和服务也多了啊?对应的物价没涨也正常啊。

那这十年GDP增长多少呢?2009年初我国GDP约为32万亿,而2019年初我国GDP约为90万亿,现在GDP是十年前的2.8倍,可M2却是十年前的3.77倍啊。也就是说钱的数量涨幅远高于实物(商品和服务)数量的涨幅。虽然如此,但物价稳定、涨幅很小。

说好的货币超发引致通货膨胀呢?

理论来自与实践、并用来解释实践。不能说以前的通胀理论过时,最起码需要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调整。

科技进步、商品生产自动化使得产能过剩,原则上可以无限量供应人们必须的任何商品(如维持基本生活的吃/穿/行商品服务等),既然有无限量的商品供应,所以物价上涨也就难上加难了。

所以现在的物价上涨都是结构性的,即在某个阶段、某些商品/服务因供给失衡或资金猛然大量流入而出现价格上涨,如曾经出现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糖高宗……

这十年货币超发而物价却不涨,多印的钱都去哪了呢?

对的,也许你猜到了,钱都去了楼市。这就很好解释了最近十年间,为什么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如此之大——一般都在3倍以上。

我们都知道,钱大致分为两类:增量的钱和存量的钱。前者就是指新增的信贷、银行贷款,后者是市场中正在流通、已经存在的钱。

这十年很多人进城买房,买房的钱来自哪里?很多人除了付个首付,剩余的钱都是银行贷款啊,银行贷款就是新增的钱,说明增量的钱很大一部分流入了楼市。

那买房的首付又来自哪里啊?很多人说是自己存的啊、向亲朋好友借的啊……当然更多的是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六个钱包的钱,而这些钱就是存量的钱啊。

钱越来越多,可越来越多的钱却流向了楼市,这就是房子的货币蓄水池效应。

这一效应是如何实现的呢?

2、房子是这样蓄积货币的

我们知道,房子/股票等资产是买卖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是货币流通/换手的介质,有买才有卖、有卖必有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就是说,市场中钱的数量并没有发生增减,只是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了。

买房人把钱(自己积蓄及亲友借来的钱/去银行贷款贷来的钱)给了卖房人(新房开发商/二手房的个人房东),卖房人就可以把卖房到手的钱用来买买买、花花花啊。

这个交易之后,卖房人手里钱就跟房子没有关系了。既然如此,市场中的钱就会很多,房子汇集货币、锁定货币的蓄水池效应又体现在哪里呢?

看清了,包括房子/股票在内的资产,其货币蓄水池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资产买卖而造成的贫富分化,钱集中于少量人手中了,从而减少市场中流通货币的数量,二是因预期资产价格继续涨,人们会压制别的消费、减慢货币的流通速度。

因资产价格上涨,前期买入的人会赚很多的钱——实际上是财富的转移,包括买房人及亲友及六个钱包的积蓄,还包括买房人在银行的贷款(也就是买房人的债务,要用二三十年的时间去还)。社会上的钱因房子而聚集到一小部分人手里,也就是贫富分化。

富人有很多钱,可他们的边际消费较低——富人总不能一顿吃1头牛/喝一箱奶、同时开两辆车/穿三套衣服/住五套房吧?他们花钱会有一个量的天花板。而想消费、想改善生活的普通人呢?他们可想消费,但是没有多余的钱啊。

结果就是市场中的钱很多,但都在富人账户里存着、躺着,并没有在市场中流通——市场中流通的钱也就少了。而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呢?就是房子啊。这是房子蓄水池效应的第一个原因。

心理预期可以改变人的行为。当预期房价还要涨时,大家会怎么做呢?当然是继续买入、赶紧买入啊!有钱的会把钱取出来继续买房子,以期赚到更多的钱;没钱的会四处借钱赶紧买一套,否则以后更买不起怎么办?

结果是什么呢?人们不愿意、或没有钱去进行其他的消费——除了房子。人们的钱都用来买房子、或准备买房子了,又哪来的钱去进行其他的消费呢?市场中的钱由此变少、货币的流通速度由此降低(人们不愿意花钱了)。这一切的根源又是什么呢?还是房子啊。这就是房子蓄水池效应的第二个原因。

蓄水池效应有何影响呢?

3、蓄水池效应的积极作用

除了房子和股票,其他资产或商品——字画、文玩、翡翠玉、茶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等也具有货币蓄水池效应,只是太小众、参与的人太少,参与的资金量也小、持续的时间也太短(少则数月、多则不超过2年),无法像楼市和股市一样长时间的、持续的、天量的蓄积货币。

也因为这种货币蓄水池效应,所以会产生一些影响。消极的影响是对其他领域的资金挤压,因为钱都流向楼市,所以会挤压消费、会挤压制造业等领域的资金流入,这些讨论的也很多了。这里就说说蓄水池效应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资金聚集和抑制物价方面。

聚集货币。对于早期购置房产的人来说,高房价让其平白无故的获得一笔巨额财富——以出售或银行贷款的形式实现。出售是接盘者的财富转移,贷款是社会资金的转移,其本质都是巨额资金的聚集、并由此形成资本。

想开店办厂做生意办实业、想为公司筹措流动资金、想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卖房或抵押一套房后,救命的资金就来了。高房价可以把社会资金聚集起来,让有房的人赢得一笔资本。在银行征信体系还不完善的当下,高房价下的房子是最好的信用背书工具。房子起到了吸储、汇集资金的作用。

抑制物价。因为房子具有蓄水池作用,会把超发的货币、市场中多余的货币聚集在这里,相应的就会减少市场中流通货币的数量。在商品/服务一定的情况下,货币的减少会相应稳定、甚至降低物价,这也就是开头所看到的——货币虽然超发、略带泛滥,但物价却保持稳定的一大原因。

很多人在抱怨高房价,可没人感谢低房租(一线城市的租金收益率低至1%点多)和(相对)低物价,高房价只是让人买不起房,若高房租则会让人住不起房、高物价则会让吃不起饭或者生活水准降低。

除了以上这两条积极作用外,其他还有支撑市政建设和个人大资金储蓄地的作用。

近十余年,中国一二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高铁/地铁/桥梁/高架/公园等越来越好,钱来自哪里?很大一部分是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而这也带来了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居民的生活工作便利。

只有大池子、大江大水才能盛下大鱼。同样的,高房价、高总价的房子才能更好的承载大额资金。对于数百万、上千万的高净值人群来说,寻找到可靠的资金附着物、现实财富/资产的代际传承,高单价、高总价的房子确实是个理想的选择。

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是矛盾的、是复杂的、是对立统一的、是好坏交融的,简单化的思考和情绪化的表达,只会偏离轨道。很多结果(比如高房价)是多方重复博弈后的均衡状态,光抱怨没有用,正确的做法是在这种现状下,如何行动让自己的处境更有利、受益更多更大。(金戈财经大佬作品,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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