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句话让你喜欢了很多年?
1.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
——三毛
2.自己生活贫乏的人,才喜欢刺探别人的私事。
——张爱玲
3.没有脚踏实地的建立起来的东西,就无法形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撑。
——东野圭吾
4.所谓得体,就是有些话不必说尽,有些事不必做尽。
——张小娴
5.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
——杨绛
6.无论现在多么的不开心,你要相信,明天会比今天更好。
——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
7.由于时光转瞬即逝,无法挽回,所以说它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滥用时光无疑是人们最没有意义的一种消磨方式。
——毛姆
8.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罗曼罗兰
9.人生在世,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王小波
10.在等待的日子里,刻苦读书,谦卑做人,养得深根,日后才能枝叶茂盛。
——星云大师
11.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辛弃疾
12.对未来的真正慷慨,是把一切都献给现在。
——加缪
13.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唐必至灵魂。
——塞缪尔·厄尔曼
14.如果你独处时感到寂寞,这说明你没有和你自己成为好朋友。
—— 萨特
15.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马尔克斯
16.活在这珍贵的人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
——海子
17.也许是天生怯弱的关系,我对所有的喜悦都参杂着不祥的预感。
——三岛由纪夫
18.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沈从文
19.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莎士比亚
20.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余华
1.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
——三毛
2.自己生活贫乏的人,才喜欢刺探别人的私事。
——张爱玲
3.没有脚踏实地的建立起来的东西,就无法形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撑。
——东野圭吾
4.所谓得体,就是有些话不必说尽,有些事不必做尽。
——张小娴
5.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
——杨绛
6.无论现在多么的不开心,你要相信,明天会比今天更好。
——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
7.由于时光转瞬即逝,无法挽回,所以说它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滥用时光无疑是人们最没有意义的一种消磨方式。
——毛姆
8.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罗曼罗兰
9.人生在世,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王小波
10.在等待的日子里,刻苦读书,谦卑做人,养得深根,日后才能枝叶茂盛。
——星云大师
11.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辛弃疾
12.对未来的真正慷慨,是把一切都献给现在。
——加缪
13.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唐必至灵魂。
——塞缪尔·厄尔曼
14.如果你独处时感到寂寞,这说明你没有和你自己成为好朋友。
—— 萨特
15.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马尔克斯
16.活在这珍贵的人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
——海子
17.也许是天生怯弱的关系,我对所有的喜悦都参杂着不祥的预感。
——三岛由纪夫
18.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沈从文
19.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莎士比亚
20.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余华
#竞业限制不应滥用#
竞业禁止协议这个东西是近十几年由于高科技行业的发展
◆科技行业领域企业往往需要对员工进行大量的甚至是较长时间周期的专业技能培养,而这些技能是员工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
◆由于是企业栽培了员工,企业不希望员工在掌握技能后跳槽到同行企业(竞争性企业),等同于企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资源资金投资在员工身上,还没有得到回馈,却给别的企业做嫁衣了,所以才有了竞业禁止协议这个东西!
而现在很多传统行业的老板在听说这个东西之后都纷纷两眼冒金光,不管是不是企业栽培的,只要来了都想让对方签竞业禁止协议!
但是你要跟他说【补偿金】这事儿则99.999……%压根就不会给!甚至法定竞业禁止协议最长只能2年有很多老板不仅从来没想过给补偿金还想让员工签十几年的竞业禁止周期!而这些“不讲规矩”的老板几乎都是以“传统企业”起家的!
任何合同协议都必须对双方公平公正!哪有单方享有特权的好事??你想要别人放弃什么,你就得给别人相称的补偿!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竞业禁止协议这个东西是近十几年由于高科技行业的发展
◆科技行业领域企业往往需要对员工进行大量的甚至是较长时间周期的专业技能培养,而这些技能是员工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
◆由于是企业栽培了员工,企业不希望员工在掌握技能后跳槽到同行企业(竞争性企业),等同于企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资源资金投资在员工身上,还没有得到回馈,却给别的企业做嫁衣了,所以才有了竞业禁止协议这个东西!
而现在很多传统行业的老板在听说这个东西之后都纷纷两眼冒金光,不管是不是企业栽培的,只要来了都想让对方签竞业禁止协议!
但是你要跟他说【补偿金】这事儿则99.999……%压根就不会给!甚至法定竞业禁止协议最长只能2年有很多老板不仅从来没想过给补偿金还想让员工签十几年的竞业禁止周期!而这些“不讲规矩”的老板几乎都是以“传统企业”起家的!
任何合同协议都必须对双方公平公正!哪有单方享有特权的好事??你想要别人放弃什么,你就得给别人相称的补偿!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有哪些突破之处?
第一,城阳区法院援引两大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裁判依据。
通常而言,在有明确法律条文可以适用的前提下,不得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以免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裁判依据向一般条款逃逸的情况。且民法基本原则由于内涵较为抽象,一般仅在当事人辩论、法院裁判中起到辅助说理的作用,司法实践中鲜少见直接援引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案例。纵然实践中并不排除直接引用民法基本原则的裁判案例,用来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对民法基本原则的保护力度,但对法院的说理、论证提出了较高的标准。
第二,目前刘暖曦所承担的责任在死亡赔偿金外,比例约为40%(49.6万/124万)。从侵权责任逻辑上来看,这种判赔的比例与其过错程度并不相当。导致江歌死亡的直接凶手为陈世峰,刘暖曦所承担的责任限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次要作用。且对于江歌的死亡,陈世峰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要求陈世峰同样承担民事赔偿的前提下,应当将其作为考量陈暖曦赔偿责任的参考因素。
第三,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纵观山东省近些年的司法判例,因生命权纠纷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在满足(1)侵害人必须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2)侵害行为的方式、手段比较恶劣;(3)损害后果比较严重,不仅影响受害人的生活,并且造成社会和他人对其人格评价的降低等条件下,判赔数额在2000元至50000元间不等,综合当前各地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并未出现高达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一审法院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开创性的、指引性的典型判例。
第一,城阳区法院援引两大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裁判依据。
通常而言,在有明确法律条文可以适用的前提下,不得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以免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裁判依据向一般条款逃逸的情况。且民法基本原则由于内涵较为抽象,一般仅在当事人辩论、法院裁判中起到辅助说理的作用,司法实践中鲜少见直接援引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案例。纵然实践中并不排除直接引用民法基本原则的裁判案例,用来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对民法基本原则的保护力度,但对法院的说理、论证提出了较高的标准。
第二,目前刘暖曦所承担的责任在死亡赔偿金外,比例约为40%(49.6万/124万)。从侵权责任逻辑上来看,这种判赔的比例与其过错程度并不相当。导致江歌死亡的直接凶手为陈世峰,刘暖曦所承担的责任限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次要作用。且对于江歌的死亡,陈世峰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要求陈世峰同样承担民事赔偿的前提下,应当将其作为考量陈暖曦赔偿责任的参考因素。
第三,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纵观山东省近些年的司法判例,因生命权纠纷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在满足(1)侵害人必须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2)侵害行为的方式、手段比较恶劣;(3)损害后果比较严重,不仅影响受害人的生活,并且造成社会和他人对其人格评价的降低等条件下,判赔数额在2000元至50000元间不等,综合当前各地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并未出现高达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一审法院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开创性的、指引性的典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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