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就隔离险紧急通知#:#保险公司不得以博眼球为目的恶意炒作隔离险#】1月30日,记者获知,银保监会财险部就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发布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公司在开发设计保险产品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险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基础,在综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开发产品,合理设定责任免除和理赔条件。各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每经)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每经)
【#银保监会就隔离险紧急通知#:#保险公司不得以博眼球为目的恶意炒作隔离险#】1月30日,记者获知,银保监会财险部就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发布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公司在开发设计保险产品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险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基础,在综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开发产品,合理设定责任免除和理赔条件。各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每日经济新闻)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每日经济新闻)
【#银保监会就隔离险紧急通知#:#保险公司不得以博眼球为目的恶意炒作#】1月30日,每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知,银保监会财险部就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发布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公司在开发设计保险产品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险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基础,在综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开发产品,合理设定责任免除和理赔条件。各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https://t.cn/A6iiOTvS(每经,泽塔)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端正经营理念。公司在开发设计保险产品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险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基础,在综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开发产品,合理设定责任免除和理赔条件。各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
通知要求严格销售行为。公司在宣传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作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通知还要求险企提示说明到位、严格理赔管理。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要根据前述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银保监会财险部或直管派出机构报告自查和整改情况。https://t.cn/A6iiOTvS(每经,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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