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先锋# 【抗击疫情,略阳县市场监管在行动】
庚子年来临之时的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前线、后方的现代化战争,是一次全人类对抗特定传染病的世界大战。在这场战斗中,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自觉担当作为,始终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主动作为,积极组织防控紧缺物资供应
疫情发生以来,略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协调药械经营企业为全县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防控工作一线干部组织口罩、防护服、温度计、消毒液等防控工作急需品。1月23日-25日(全省启动I级响应之前),协调药械经营企业为县防控办调运了第一批电子体温计23个、防护口罩1000个。全县3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先后为广大群众提供5万多个医用口罩和大量的温度计、消毒液。
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坚决打击野生动物交易,阻断传染源和途径
及时印发《关于关闭全县活禽市场及宰杀门店的公告》,动员县域内10个农贸市场、14家超市迅速关闭活禽市场及宰杀门店,停止所有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并会同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的行政执法巡查。共监督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1650家,查扣扑兽夹214个,办理违法案件3起。引导餐饮服务者及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疾病传播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坚决关停“五小”、集体聚餐聚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复工监管,有效阻断疫情传染途径
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的通知》《关于餐饮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提醒告知书》,干部逐户进行宣传教育,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县启动I级响应后,立即组织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县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小餐饮等场所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第4号)要求,坚决关闭全县小餐饮、流动饮食摊点、美容美发、洗浴、小旅馆1268户。坚决取缔集体聚餐聚会416起。对全县20家食品生产企业、17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凡没有健全疫情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达不到防控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
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群众必须生活品保供稳价
积极动员城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及时组织货源,特别是加强果蔬、肉类及米面油、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调运,及时补充货源。专门成立6个检查组,加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每日巡查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当前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制发张贴《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的通知》《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150份,反复巡查药品经营企业34家、医疗机构21家,累计检查食品、药械经营户1474家,出动执法人员1510人,查办经营不合格医用口罩、哄抬物价违法案件3起,及时处置市场投诉举报26起、有效调解消费纠纷12起、热情解释群众消费疑惑疑问100余条次。
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外出返乡人员摸排管控
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摸排工作的通知》,组成10个工作组,对县域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中外地返乡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网格化、全覆盖排查核实,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并报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落实管控措施。先后摸排调查药品经营企业3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75家,生鲜肉经营户40户,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30家,其他一般个体工商户1253户,共摸排到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42人,均落实干部一对一管控责任。同时,排查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人2人,32人收假后从四川、西安、汉中、南郑等地返乡,均落实了居家留观及管控措施。
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安排10名干部对东关、新城两大责任片区开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摸排调查,共摸排60户120人,排查出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22人,均落实了居家留观及管控措施。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大灾当前,始见责任担当。面对依然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略阳市场监管干部将继续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努力工作,不灭疫患,决不收兵。
一是持续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以及肉类、粮油、蔬菜等重要民生保障用品的价格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口罩、肉、菜、粮油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持续抓好禁止活禽宰杀交易和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交易畜禽和野生动物以及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的行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三是持续抓好防疫用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业后续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企业在落实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平稳有序恢复生产经营。
庚子年来临之时的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前线、后方的现代化战争,是一次全人类对抗特定传染病的世界大战。在这场战斗中,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自觉担当作为,始终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主动作为,积极组织防控紧缺物资供应
疫情发生以来,略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协调药械经营企业为全县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防控工作一线干部组织口罩、防护服、温度计、消毒液等防控工作急需品。1月23日-25日(全省启动I级响应之前),协调药械经营企业为县防控办调运了第一批电子体温计23个、防护口罩1000个。全县3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先后为广大群众提供5万多个医用口罩和大量的温度计、消毒液。
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坚决打击野生动物交易,阻断传染源和途径
及时印发《关于关闭全县活禽市场及宰杀门店的公告》,动员县域内10个农贸市场、14家超市迅速关闭活禽市场及宰杀门店,停止所有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并会同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的行政执法巡查。共监督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1650家,查扣扑兽夹214个,办理违法案件3起。引导餐饮服务者及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疾病传播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坚决关停“五小”、集体聚餐聚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复工监管,有效阻断疫情传染途径
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的通知》《关于餐饮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提醒告知书》,干部逐户进行宣传教育,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县启动I级响应后,立即组织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县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小餐饮等场所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第4号)要求,坚决关闭全县小餐饮、流动饮食摊点、美容美发、洗浴、小旅馆1268户。坚决取缔集体聚餐聚会416起。对全县20家食品生产企业、17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凡没有健全疫情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达不到防控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
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群众必须生活品保供稳价
积极动员城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及时组织货源,特别是加强果蔬、肉类及米面油、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调运,及时补充货源。专门成立6个检查组,加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每日巡查检查工作,督促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当前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制发张贴《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的通知》《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150份,反复巡查药品经营企业34家、医疗机构21家,累计检查食品、药械经营户1474家,出动执法人员1510人,查办经营不合格医用口罩、哄抬物价违法案件3起,及时处置市场投诉举报26起、有效调解消费纠纷12起、热情解释群众消费疑惑疑问100余条次。
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外出返乡人员摸排管控
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摸排工作的通知》,组成10个工作组,对县域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中外地返乡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网格化、全覆盖排查核实,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并报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落实管控措施。先后摸排调查药品经营企业3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75家,生鲜肉经营户40户,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30家,其他一般个体工商户1253户,共摸排到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42人,均落实干部一对一管控责任。同时,排查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人2人,32人收假后从四川、西安、汉中、南郑等地返乡,均落实了居家留观及管控措施。
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安排10名干部对东关、新城两大责任片区开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摸排调查,共摸排60户120人,排查出春节前后外出返乡人员22人,均落实了居家留观及管控措施。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大灾当前,始见责任担当。面对依然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略阳市场监管干部将继续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努力工作,不灭疫患,决不收兵。
一是持续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以及肉类、粮油、蔬菜等重要民生保障用品的价格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口罩、肉、菜、粮油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持续抓好禁止活禽宰杀交易和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交易畜禽和野生动物以及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的行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三是持续抓好防疫用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业后续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企业在落实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平稳有序恢复生产经营。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陕西在行动# #战疫情陕西在行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2月1日从省巿场监管局了解到,自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积极作为,加强对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和民生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稳定了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十起涉嫌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件。
这十起典型案件中,其中西安市四起,分别是:
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西安市丈八四路的安臣大药房销售口罩、酒精、棉球等五个品种的防疫用品时,以高出进价两倍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中,3M口罩的销售价格提升至40元每个,免外洗凝胶每个100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拟处以27535元罚款。
1月28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航天富力城邻里中心农贸市场进行市场检查中发现,该市场蔬菜上涨幅度60%-100%,其中红萝卜涨幅90%、大蒜涨幅66%。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拟处以10万元罚款。
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华润万家未央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柜台在销售大白菜的过程中涉嫌哄抬价格。1月22日至25日,该店大白菜每斤售价是1.58元;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将价格调整为每斤5.98元。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拟处以10万元罚款。
1月30日,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对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好又多)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1月27日上午,该超市联营蔬菜柜台大白菜每公斤售价5.76元,下午每公斤售价9.76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拟处以5万元罚款。
延安市四起,分别是:
1月24日,延安市安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安塞区青春医药门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安塞区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立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6日,延安市延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延长县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购进3M品牌N90口罩150包,进货价每包32元,销售价每包45-55元,加价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长县市场监管局已于1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近期将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1月2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宝塔区百米大道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号N90口罩,进货价(当事人供称)20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0-58元/只,提价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延安市药材总公司第三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购进的3M品牌9002V型号N90口罩,入库价(非进货价)26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9-49元,加价率50%-88.46%。由于当事人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之间尚未完成结算,其正式进货价尚未确定,但从目前掌握的市场情况看,进货价应低于26元/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咸阳市两起,分别是:
1月26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咸阳圣洁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将原销售价格为5元/包和10元/包的口罩,分别提高至10元/包和15元/包进行销售,所标示的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6日,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秦都区百姓乐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速效救心丸、复方丹参滴丸、利巴韦林颗粒、清热化毒丸等几十种药品未依法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秦都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
省巿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和市场秩序,在1月25日印发了《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部署的基础上,该局日前又印发了《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借“疫”生财违法行为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省巿场监管局在《通知》中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市级市场监管局要突出执法重点,对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稽查,强化与公安、卫生等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针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百姓生活必需品等开展产品质量执法,对非法交易和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囤货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努力做到密切合作、无缝对接,确保对违法行为查处不缺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查处,尤其要对涉案产品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依法履行生产、销售环节的执法职责。对涉及公安、卫生等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 依据有关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或及时移送,依法追究违法人员法律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对违反本部门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警示和宣传。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尤其是未达到标称使用标准的,按照最高处罚幅度予以处罚。要按照各地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对非法交易和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密切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关注舆情信息,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发挥 12315 等举报平台和热线作用,对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涉及跨区域的违法案件相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查协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贻误疫情防控行为出现。
省巿场监管局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共同为抗击疫情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这十起典型案件中,其中西安市四起,分别是:
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西安市丈八四路的安臣大药房销售口罩、酒精、棉球等五个品种的防疫用品时,以高出进价两倍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中,3M口罩的销售价格提升至40元每个,免外洗凝胶每个100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拟处以27535元罚款。
1月28日,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航天富力城邻里中心农贸市场进行市场检查中发现,该市场蔬菜上涨幅度60%-100%,其中红萝卜涨幅90%、大蒜涨幅66%。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拟处以10万元罚款。
1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华润万家未央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柜台在销售大白菜的过程中涉嫌哄抬价格。1月22日至25日,该店大白菜每斤售价是1.58元;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将价格调整为每斤5.98元。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拟处以10万元罚款。
1月30日,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对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好又多)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1月27日上午,该超市联营蔬菜柜台大白菜每公斤售价5.76元,下午每公斤售价9.76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拟处以5万元罚款。
延安市四起,分别是:
1月24日,延安市安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安塞区青春医药门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安塞区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立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6日,延安市延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延长县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购进3M品牌N90口罩150包,进货价每包32元,销售价每包45-55元,加价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长县市场监管局已于1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近期将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
1月2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宝塔区百米大道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号N90口罩,进货价(当事人供称)20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0-58元/只,提价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延安市药材总公司第三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购进的3M品牌9002V型号N90口罩,入库价(非进货价)26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9-49元,加价率50%-88.46%。由于当事人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之间尚未完成结算,其正式进货价尚未确定,但从目前掌握的市场情况看,进货价应低于26元/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咸阳市两起,分别是:
1月26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咸阳圣洁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将原销售价格为5元/包和10元/包的口罩,分别提高至10元/包和15元/包进行销售,所标示的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6日,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秦都区百姓乐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速效救心丸、复方丹参滴丸、利巴韦林颗粒、清热化毒丸等几十种药品未依法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秦都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
省巿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和市场秩序,在1月25日印发了《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部署的基础上,该局日前又印发了《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借“疫”生财违法行为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省巿场监管局在《通知》中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市级市场监管局要突出执法重点,对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稽查,强化与公安、卫生等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针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百姓生活必需品等开展产品质量执法,对非法交易和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囤货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努力做到密切合作、无缝对接,确保对违法行为查处不缺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迅速组织力量查处,尤其要对涉案产品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依法履行生产、销售环节的执法职责。对涉及公安、卫生等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 依据有关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或及时移送,依法追究违法人员法律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对违反本部门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警示和宣传。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尤其是未达到标称使用标准的,按照最高处罚幅度予以处罚。要按照各地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对非法交易和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密切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关注舆情信息,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发挥 12315 等举报平台和热线作用,对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涉及跨区域的违法案件相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查协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贻误疫情防控行为出现。
省巿场监管局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共同为抗击疫情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我是辰颐物语全国总代艺华姐姐,V号
1⃣8⃣0⃣3⃣9⃣0⃣1⃣3⃣5⃣6⃣0⃣
身为辰颐物语的总代,每天被问到的问题五花八门。其中有部分问题比较有代表性,比如: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好吃吗?
我开门见山的回答吧: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肯定不是最便宜的,但绝对也不是最贵的!想要非常便宜的,那就去水果摊上买那些很久都没有卖掉的快要坏的吧,那个够便宜。至于辰颐物语的水果好吃吗?这个吃过的人都知道,我就不啰嗦了。
我们辰颐物语以助农起家,主打原生态,提供的是具有高性价比的健康水果,我们不打价格战。相信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很注重食品安全,没有人在吃的问题上市首选低价而不是首选健康的。况且我们的水果也不贵。
V号 1⃣8⃣0⃣3⃣9⃣0⃣ 1⃣3⃣5⃣6⃣0⃣
为什么辰颐物语的水果比大家之前买过的都好吃?因为自然的味道就是最好的味道!
一是因为我们的产品都是全国各地严选过的,我们不缺货源。自16年建立到现在,辰颐物语已是生鲜界佼佼者,现在全国各地的供货商急着让我们卖他们的货,咱们只选品质好的卖!比如苹果,当时山东烟台的栖霞红富士就想让我们卖,但是采购小伙伴品尝了后,觉得山西运城的冰糖心更胜一筹。平心而论,知道烟台红富士的人是不是比山西冰糖心的多的多。为了博眼球,我们随便选选烟台红富士好了呗。可是我们宁愿去选择一些知名度小但是味道更好的东西给大家,品质为王,一直是我们的初衷!
二是因为一些不经运输的水果,像芒果、木瓜、香蕉这些后熟性的水果,我们都是达到七八成熟才开始采摘的,不催熟不防腐,直接打包给顾客。而某些收购商们为了抢占市场,卖出高价,往往都是都是五成熟就开始采摘下树,然后运到批发市场。头天晚上开始经过某些处理(至于怎么处理法,此处省略1000字。相关骇人的新闻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你懂的)第二天早上,该黄的全黄了,该红的全红了,可是实际上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买到的芒果没有我们的香甜,为什么我们吃到的香蕉永远都有硬心。
你家水果这么好吃,我可不可以卖呢?
当然可以咯!无论你是全职妈妈、老师、医生还是白领上班族,只要你会玩手机,都可以加入我们。
所以,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好吃吗?各位读者,你聪明,你来答
v 号 1⃣8⃣0⃣ 3⃣9⃣0⃣#辰颐物语官方[超话]#1⃣3⃣5⃣6⃣0⃣#辰颐物语官方[超话]##艺华姐姐#
1⃣8⃣0⃣3⃣9⃣0⃣1⃣3⃣5⃣6⃣0⃣
身为辰颐物语的总代,每天被问到的问题五花八门。其中有部分问题比较有代表性,比如: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好吃吗?
我开门见山的回答吧: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肯定不是最便宜的,但绝对也不是最贵的!想要非常便宜的,那就去水果摊上买那些很久都没有卖掉的快要坏的吧,那个够便宜。至于辰颐物语的水果好吃吗?这个吃过的人都知道,我就不啰嗦了。
我们辰颐物语以助农起家,主打原生态,提供的是具有高性价比的健康水果,我们不打价格战。相信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很注重食品安全,没有人在吃的问题上市首选低价而不是首选健康的。况且我们的水果也不贵。
V号 1⃣8⃣0⃣3⃣9⃣0⃣ 1⃣3⃣5⃣6⃣0⃣
为什么辰颐物语的水果比大家之前买过的都好吃?因为自然的味道就是最好的味道!
一是因为我们的产品都是全国各地严选过的,我们不缺货源。自16年建立到现在,辰颐物语已是生鲜界佼佼者,现在全国各地的供货商急着让我们卖他们的货,咱们只选品质好的卖!比如苹果,当时山东烟台的栖霞红富士就想让我们卖,但是采购小伙伴品尝了后,觉得山西运城的冰糖心更胜一筹。平心而论,知道烟台红富士的人是不是比山西冰糖心的多的多。为了博眼球,我们随便选选烟台红富士好了呗。可是我们宁愿去选择一些知名度小但是味道更好的东西给大家,品质为王,一直是我们的初衷!
二是因为一些不经运输的水果,像芒果、木瓜、香蕉这些后熟性的水果,我们都是达到七八成熟才开始采摘的,不催熟不防腐,直接打包给顾客。而某些收购商们为了抢占市场,卖出高价,往往都是都是五成熟就开始采摘下树,然后运到批发市场。头天晚上开始经过某些处理(至于怎么处理法,此处省略1000字。相关骇人的新闻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你懂的)第二天早上,该黄的全黄了,该红的全红了,可是实际上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买到的芒果没有我们的香甜,为什么我们吃到的香蕉永远都有硬心。
你家水果这么好吃,我可不可以卖呢?
当然可以咯!无论你是全职妈妈、老师、医生还是白领上班族,只要你会玩手机,都可以加入我们。
所以,辰颐物语的水果便宜吗?好吃吗?各位读者,你聪明,你来答
v 号 1⃣8⃣0⃣ 3⃣9⃣0⃣#辰颐物语官方[超话]#1⃣3⃣5⃣6⃣0⃣#辰颐物语官方[超话]##艺华姐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