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锡人员立即主动报备的通告(第36号)】关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锡人员立即主动报备的通告(第36号)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再次提示广大市民: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还未实施任何健康管理的市民,应于本通告发布后48小时内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方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地要根据市指挥部下发的人员信息数据,通过专业流调队伍和公安数据专班,多维度比对行程轨迹,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实现每个线索必须落地见人。各街道(镇)、社区(村)、单位,“两站一场一码头”、公路查验点、酒店宾馆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锡人员的排查力度,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流调数据信息闭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市、市(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如实提供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入锡返锡未登记报备的人员线索,对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并经核实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0元。
各指挥部联系电话:
无锡指挥部办公室 81822080
江阴指挥部办公室 86861215
宜兴指挥部办公室 87980420
梁溪指挥部办公室 83158737
锡山指挥部办公室 88201208
惠山指挥部办公室 83891170
滨湖指挥部办公室 81178780
新吴指挥部办公室 81891397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
全国疫情中高风地区名单
(截至8月2日17:00)
一、4个高风险地区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江苏省南京市(1):江宁区禄口街道。
江苏省扬州市(1):邗江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明月路以南、文汇西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
河南省郑州市(1):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春晖社区。
二、114个中风险地区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陇川县章凤镇迭撒村拉影村民小组,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委会雷允村民小组。
江苏省南京市(30):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张巷自然村、庄上自然村、新风苑和周岗社区围合区域(东至集贤路,南至长干街,西至康庄路,北至齐尚街),尚桥社区焦东自然村,钱家村钱家自然村,秣陵街道殷巷社区龙湖文馨苑小区,青源社区翠屏湾花园城,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天琪福苑,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淳化街道新林村郭村自然村;玄武区孝陵卫街道胜利村100号;秦淮区瑞金路街道标营4号26栋、27栋、28栋、29栋、30栋,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晨光新苑16栋;建邺区南苑街道所街26号、吉庆家园小区,莫愁湖街道凤栖苑;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大桥南路10号,中央门街道工人新村小区;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凤翔花园4期、凤翔新城1期,景明佳园小区;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花苑12幢;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永阳街道万科城香樟苑、宏力花苑,柘塘街道湖滨新寓;高淳区桠溪街道省道239与桠定路交叉路口芜太建材店所在建筑范围。
江苏省宿迁市(2):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中华商城小区,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
江苏省扬州市(29):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小区,武塘社区文昌路以南、明月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杨庄街坊,康乐新村,柳湖北苑,康乐社区武庄小区,文扬社区中集紫金文昌小区,文华苑小区,西湖镇俞桥村俞桥组,蒋王街道四联村后庄组,邗上街道五里社区西城上筑小区,兰庄社区莱东苑庄台,兰庄社区国税宿舍,新盛街道殷巷社区奥都花城小区;广陵区汶河街道石塔社区淮海路157号大院,东关街道彩衣街34号,大草小区,北柳巷67号,个园社区广储门街58号,曲江街道新星社区运河水庭小区,汶河街道荷花池社区南门外大街105号,汤汪乡杉湾花园社区杉湾花园2期13号楼、14号楼、15号楼以南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阳光新苑北区,文汇街道南宝带小区,宝带社区宝带新村(北宝带),施桥镇汪家村仇庄组;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广储社区广储庄台,史可法路10号,漕河社区玉器街86-1号。
江苏省淮安市(10):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洪泽园三村宏盛家园十栋,崔朱社区泽地华城12栋,王庄村13组胡桑田庄台,临河社区复兴路128号楼栋,杨码社区大庆南路18号院,惠民社区金盛花苑小区,邓码社区永安东路环城蔡上组,鸿盈小区,邓码安置小区;盱眙县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楼2幢。
四川省绵阳市(1):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
四川省成都市(3):青羊区光华街道优品道曦岸小区;高新区石羊街道都城雅颂居小区,美洲花园68栋。
四川省宜宾市(1):南溪区南溪街道江景郦城小区1栋。
四川省泸州市(1):江阳区黄舣镇裕兴路4号厂区办公宿舍楼。
辽宁省沈阳市(1):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
辽宁省大连市(1):甘井子区泉水街道A4区27号楼。
湖南省张家界市(11):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永定区永定街道,崇文街道,南庄坪街道,官黎坪街道,后坪街道,沙堤街道,大庸桥街道,西溪坪街道,阳湖坪街道,枫香岗街道。
湖南省株洲市(4):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学府华庭小区,学府港湾小区,锦绣香江小区,大丰安置房。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古丈县默戎镇墨戎苗寨,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五里牌社区公租房小区。
湖南省长沙市(3):天心区赤岭路街道乾城嘉园;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小区,城郊街道未来方舟小区2号栋。
湖南省益阳市(1):赫山区赫山街道铂金汉宫小区二栋、七栋。
湖南省湘潭市(1):雨湖区云塘街道杨家湾公安小区。
福建省厦门市(2):思明区莲前街道源泉山庄A区(前埔六里1-20号),前埔社区前埔社。
河南省郑州市(3):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广兴洁云花园小区,长江路街道海豫花园小区,长江路街道张魏寨中街36号院。
河南省商丘市(3):梁园区大商新玛特(商丘市梁园区凯旋东街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东南150米),睢阳区世纪花园小区(金世纪广场西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庄社区。
湖北省黄冈市(1):红安县永佳河镇。
湖北省荆州市(1):塔桥路以东,江津中路以北,工农路以西,东岳东路以南(沙市区政府和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除外)的围合区。
海南省海口市(1):龙华区南宝花园小区。
境外地区(除澳门外)均为高风险。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再次提示广大市民: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还未实施任何健康管理的市民,应于本通告发布后48小时内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方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地要根据市指挥部下发的人员信息数据,通过专业流调队伍和公安数据专班,多维度比对行程轨迹,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实现每个线索必须落地见人。各街道(镇)、社区(村)、单位,“两站一场一码头”、公路查验点、酒店宾馆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锡人员的排查力度,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流调数据信息闭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市、市(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如实提供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入锡返锡未登记报备的人员线索,对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并经核实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0元。
各指挥部联系电话:
无锡指挥部办公室 81822080
江阴指挥部办公室 86861215
宜兴指挥部办公室 87980420
梁溪指挥部办公室 83158737
锡山指挥部办公室 88201208
惠山指挥部办公室 83891170
滨湖指挥部办公室 81178780
新吴指挥部办公室 81891397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
全国疫情中高风地区名单
(截至8月2日17:00)
一、4个高风险地区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江苏省南京市(1):江宁区禄口街道。
江苏省扬州市(1):邗江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明月路以南、文汇西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
河南省郑州市(1):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春晖社区。
二、114个中风险地区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陇川县章凤镇迭撒村拉影村民小组,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委会雷允村民小组。
江苏省南京市(30):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张巷自然村、庄上自然村、新风苑和周岗社区围合区域(东至集贤路,南至长干街,西至康庄路,北至齐尚街),尚桥社区焦东自然村,钱家村钱家自然村,秣陵街道殷巷社区龙湖文馨苑小区,青源社区翠屏湾花园城,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天琪福苑,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淳化街道新林村郭村自然村;玄武区孝陵卫街道胜利村100号;秦淮区瑞金路街道标营4号26栋、27栋、28栋、29栋、30栋,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晨光新苑16栋;建邺区南苑街道所街26号、吉庆家园小区,莫愁湖街道凤栖苑;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大桥南路10号,中央门街道工人新村小区;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凤翔花园4期、凤翔新城1期,景明佳园小区;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花苑12幢;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永阳街道万科城香樟苑、宏力花苑,柘塘街道湖滨新寓;高淳区桠溪街道省道239与桠定路交叉路口芜太建材店所在建筑范围。
江苏省宿迁市(2):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中华商城小区,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
江苏省扬州市(29):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小区,武塘社区文昌路以南、明月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杨庄街坊,康乐新村,柳湖北苑,康乐社区武庄小区,文扬社区中集紫金文昌小区,文华苑小区,西湖镇俞桥村俞桥组,蒋王街道四联村后庄组,邗上街道五里社区西城上筑小区,兰庄社区莱东苑庄台,兰庄社区国税宿舍,新盛街道殷巷社区奥都花城小区;广陵区汶河街道石塔社区淮海路157号大院,东关街道彩衣街34号,大草小区,北柳巷67号,个园社区广储门街58号,曲江街道新星社区运河水庭小区,汶河街道荷花池社区南门外大街105号,汤汪乡杉湾花园社区杉湾花园2期13号楼、14号楼、15号楼以南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阳光新苑北区,文汇街道南宝带小区,宝带社区宝带新村(北宝带),施桥镇汪家村仇庄组;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广储社区广储庄台,史可法路10号,漕河社区玉器街86-1号。
江苏省淮安市(10):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洪泽园三村宏盛家园十栋,崔朱社区泽地华城12栋,王庄村13组胡桑田庄台,临河社区复兴路128号楼栋,杨码社区大庆南路18号院,惠民社区金盛花苑小区,邓码社区永安东路环城蔡上组,鸿盈小区,邓码安置小区;盱眙县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楼2幢。
四川省绵阳市(1):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
四川省成都市(3):青羊区光华街道优品道曦岸小区;高新区石羊街道都城雅颂居小区,美洲花园68栋。
四川省宜宾市(1):南溪区南溪街道江景郦城小区1栋。
四川省泸州市(1):江阳区黄舣镇裕兴路4号厂区办公宿舍楼。
辽宁省沈阳市(1):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
辽宁省大连市(1):甘井子区泉水街道A4区27号楼。
湖南省张家界市(11):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永定区永定街道,崇文街道,南庄坪街道,官黎坪街道,后坪街道,沙堤街道,大庸桥街道,西溪坪街道,阳湖坪街道,枫香岗街道。
湖南省株洲市(4):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学府华庭小区,学府港湾小区,锦绣香江小区,大丰安置房。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古丈县默戎镇墨戎苗寨,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五里牌社区公租房小区。
湖南省长沙市(3):天心区赤岭路街道乾城嘉园;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小区,城郊街道未来方舟小区2号栋。
湖南省益阳市(1):赫山区赫山街道铂金汉宫小区二栋、七栋。
湖南省湘潭市(1):雨湖区云塘街道杨家湾公安小区。
福建省厦门市(2):思明区莲前街道源泉山庄A区(前埔六里1-20号),前埔社区前埔社。
河南省郑州市(3):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广兴洁云花园小区,长江路街道海豫花园小区,长江路街道张魏寨中街36号院。
河南省商丘市(3):梁园区大商新玛特(商丘市梁园区凯旋东街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东南150米),睢阳区世纪花园小区(金世纪广场西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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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17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民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近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通报了17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长沙市岳麓区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0月,周某未经批准占用含浦街道九丰村0.15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0月16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巡查发现并将该违法行为抄告岳麓区拆违办。2021年6月,岳麓区拆违办督促户主自行整改到位。目前,土地已复耕。
二、茶陵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茶陵县下东街道国土所巡查发现,刘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乐联村0.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3层建筑物。2021年6月,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茶陵县农业农村局。目前,该案尚未依法处置到位。
三、湘乡市刘某违法占地建设牛棚案
2021年2月,湘乡市翻江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刘某于2021年2月未经批准占用岐山村0.1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牛棚1个。2021年2月,翻江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2021年2月25日,翻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物。目前,土地已复耕。
四、常宁市腾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0月,常宁市官岭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双溪村柿岭组滕某于2020年10月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5亩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1月,官岭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住宅地基。目前,土地已复耕。
五、新邵县某农贸市场违法占地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8月卫星监测发现,新邵县某农贸市场违法占用新邵县坪上镇老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农贸市场。经核实,该农贸市场占地1.73亩,占耕地1.56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新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25347元。目前,该处罚决定暂未执行到位,土地未复耕。
六、新邵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棚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9月卫星监测发现,王某违法占用新邵县陈家坊镇诚实村集体土地建设模具加工厂棚。经核实,该厂棚占地1.3亩,涉及耕地0.7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新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建构筑物,并处罚款21645元。2020年12月,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处罚决定暂未执行到位,土地未复耕。
七、湘阴县肖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1月,湘阴县洋沙湖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肖某于2020年11月未经批准占用洋沙湖社区周吉片7组1.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1月,洋沙湖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目前,洋沙湖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住宅地基,土地已复耕。
八、石门县郑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石门县磨市镇综合巡查队巡查发现,郑某于2021年4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磨市村0.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1层建筑,且郑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2021年5月,磨市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目前,磨市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法建设房屋,土地已复耕。
九、张家界市永定区叶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2021年3月,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核查线索发现叶某于2020年12月未经批准占用茅岩河镇水帘洞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经核实,该养殖场占地1.85亩,占用耕地1.24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04亩,共建设1栋1层房屋和1个钢架棚。2021年3月,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茅岩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十、益阳市赫山区夏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3月,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夏某于2021年2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凤凰湖村黄家湖组1.5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3月,笔架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6月,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笔架山乡人民政府对该房屋进行拆除,土地已复耕。
十一、沅江市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6月,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巡查发现,陈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万子湖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0.18亩,涉及耕地0.15亩,且陈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目前,该案未依法处置到位。
十二、临武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临武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巡查时发现,黄某于2021年1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南强镇文溪村6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0.16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16亩,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4月,临武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临武县南强镇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函。目前,该案未依法处置到位。
十三、永州市冷水滩区曾某违法占地案
2021年3月,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综合巡查队发现曾某于2020年10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河东新村集体土地建设杂房及围墙地坪。经核实,该杂房及围墙地坪占地面积2.95亩,占用耕地1.4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13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4月,黄阳司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黄阳司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新建杂房及围墙地坪,土地已复耕。
十四、怀化市洪江区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儿童娱乐项目案
2020年9月,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杨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桂花园乡茅头园村集体土地建设儿童娱乐项目。经核实,该项目占地面积1.996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2020年9月,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桂花园乡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该违法项目,土地已复耕。
十五、涟源市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8月,涟源市桥头河镇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张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占用桥头河镇读子村老屋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房屋占地面积0.65亩,全部为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目前,桥头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十六、冷水江市欧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2月卫星监测发现,欧某于2020年7月违法占用冷水江市铎山镇红安村3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1.04亩,全部为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7亩。目前,铎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十七、保靖县彭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保靖县毛沟镇综合巡查队发现彭某于2021年4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保靖县毛沟镇田冲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0.23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且彭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2021年6月,保靖县毛沟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止住新增,通报中未处置到位的案例,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到位。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有依法用地的意识,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一、长沙市岳麓区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0月,周某未经批准占用含浦街道九丰村0.15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0月16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巡查发现并将该违法行为抄告岳麓区拆违办。2021年6月,岳麓区拆违办督促户主自行整改到位。目前,土地已复耕。
二、茶陵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茶陵县下东街道国土所巡查发现,刘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乐联村0.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3层建筑物。2021年6月,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茶陵县农业农村局。目前,该案尚未依法处置到位。
三、湘乡市刘某违法占地建设牛棚案
2021年2月,湘乡市翻江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刘某于2021年2月未经批准占用岐山村0.1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牛棚1个。2021年2月,翻江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2021年2月25日,翻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物。目前,土地已复耕。
四、常宁市腾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0月,常宁市官岭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双溪村柿岭组滕某于2020年10月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5亩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1月,官岭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住宅地基。目前,土地已复耕。
五、新邵县某农贸市场违法占地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8月卫星监测发现,新邵县某农贸市场违法占用新邵县坪上镇老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农贸市场。经核实,该农贸市场占地1.73亩,占耕地1.56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新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25347元。目前,该处罚决定暂未执行到位,土地未复耕。
六、新邵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棚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9月卫星监测发现,王某违法占用新邵县陈家坊镇诚实村集体土地建设模具加工厂棚。经核实,该厂棚占地1.3亩,涉及耕地0.7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新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建构筑物,并处罚款21645元。2020年12月,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处罚决定暂未执行到位,土地未复耕。
七、湘阴县肖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1月,湘阴县洋沙湖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肖某于2020年11月未经批准占用洋沙湖社区周吉片7组1.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地基。2020年11月,洋沙湖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目前,洋沙湖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住宅地基,土地已复耕。
八、石门县郑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石门县磨市镇综合巡查队巡查发现,郑某于2021年4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磨市村0.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1层建筑,且郑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2021年5月,磨市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目前,磨市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法建设房屋,土地已复耕。
九、张家界市永定区叶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2021年3月,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核查线索发现叶某于2020年12月未经批准占用茅岩河镇水帘洞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经核实,该养殖场占地1.85亩,占用耕地1.24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04亩,共建设1栋1层房屋和1个钢架棚。2021年3月,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茅岩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十、益阳市赫山区夏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3月,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夏某于2021年2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凤凰湖村黄家湖组1.5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3月,笔架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6月,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笔架山乡人民政府对该房屋进行拆除,土地已复耕。
十一、沅江市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6月,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巡查发现,陈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万子湖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0.18亩,涉及耕地0.15亩,且陈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目前,该案未依法处置到位。
十二、临武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临武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巡查时发现,黄某于2021年1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南强镇文溪村6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0.16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16亩,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4月,临武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临武县南强镇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函。目前,该案未依法处置到位。
十三、永州市冷水滩区曾某违法占地案
2021年3月,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综合巡查队发现曾某于2020年10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河东新村集体土地建设杂房及围墙地坪。经核实,该杂房及围墙地坪占地面积2.95亩,占用耕地1.4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13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2021年4月,黄阳司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黄阳司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新建杂房及围墙地坪,土地已复耕。
十四、怀化市洪江区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儿童娱乐项目案
2020年9月,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杨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桂花园乡茅头园村集体土地建设儿童娱乐项目。经核实,该项目占地面积1.996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2020年9月,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桂花园乡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该违法项目,土地已复耕。
十五、涟源市张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8月,涟源市桥头河镇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张某于2020年8月未经批准占用桥头河镇读子村老屋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房屋占地面积0.65亩,全部为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亩,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目前,桥头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十六、冷水江市欧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经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2月卫星监测发现,欧某于2020年7月违法占用冷水江市铎山镇红安村3组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1.04亩,全部为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97亩。目前,铎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十七、保靖县彭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5月,保靖县毛沟镇综合巡查队发现彭某于2021年4月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保靖县毛沟镇田冲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经核实,该房屋占地面积0.23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共建设1栋1层建筑物,且彭某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2021年6月,保靖县毛沟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违建房屋,土地已复耕。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止住新增,通报中未处置到位的案例,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到位。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有依法用地的意识,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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