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2022年1号通告##郑州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2年1号)
1月3日,我市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奥兰和园小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菁苗幼儿园。
二七区:西工房社区、淮河路街道昆仑乐居酒店。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以东,铁路沙隆达专用线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航海路以北区域。
二七区:中原路以南,康复前街以北,大学路以东,京广路以西区域(不含郑大三附院、五附院、武警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京广铁路线——紫辰路以东,中州大道——石化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南三环以北区域。
二七区:建设路以南,航海路以北,嵩山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
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防范区要求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六、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禁止在郑州城内高速站口下站。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管城回族区:0371-53309757。
二七区:0371-809531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关于郑州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1月3日,郑州市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至我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1:女,33岁,现系航空港区某酒店保洁人员。
2021年12月20日,7:06到达万怡酒店(郑州东站旁)工作,18:48—18:56在万家福超市(永平路店)购物,18:58在过桥米线店(农业南路与永平路)就餐,后返回五洲小区9号院宿舍未外出。
12月21日,7:00—7:11乘坐公交车(豫AX1590),7:14到达万怡酒店,18:57在东风南路商鼎路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0918),19:20—19:46在五州菜市场购物,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12月22日,9:24在农业南路永平路BRT公交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2266)前往郑州东站地铁站,9:50乘坐地铁1号线由郑州东站至紫荆山站,后乘1号线返回郑州东站,12:00乘坐B5公交车返回宿舍,16:17在农业南路永平路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1603)至汇艺银河里,21:41到达航空港区云瓴国际小区1栋。
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日,在航空港区诺富特酒店(健康关爱中心)工作未外出。
1月3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2:女,66岁,现住于管城区奥兰和园5号楼。
2021年12月20日—24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0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
12月25日—26日,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
12月27日—29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0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
12月30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8:10至17:01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35到菁苗幼儿园,17:44到金城街菜市场购物。
12月31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08:10至14:52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2:00左右在交通路与保全街交叉口附近参加宴会,15:11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8:24到西工房3号楼打牌,11:19—13:20在二七区葛记红焖羊肉馆(淮河路与庆丰街交叉口)就餐,后到西工房3号楼打牌至21:02,21:15到蝎王府羊蝎子(嵩山南路店)就餐,22:56入住昆仑乐居酒店(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1月2日,10:06—16:57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后返回家未外出。
1月3日,5:33由120救护车送到郑州市二院(航海路大学路)就诊,后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https://t.cn/A6JwGO7X
#郑州市2022年1号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2年1号)
1月3日,我市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奥兰和园小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菁苗幼儿园。
二七区:西工房社区、淮河路街道昆仑乐居酒店。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以东,铁路沙隆达专用线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航海路以北区域。
二七区:中原路以南,康复前街以北,大学路以东,京广路以西区域(不含郑大三附院、五附院、武警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管城回族区:京广铁路线——紫辰路以东,中州大道——石化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南三环以北区域。
二七区:建设路以南,航海路以北,嵩山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
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防范区要求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六、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禁止在郑州城内高速站口下站。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管城回族区:0371-53309757。
二七区:0371-809531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关于郑州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1月3日,郑州市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至我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1:女,33岁,现系航空港区某酒店保洁人员。
2021年12月20日,7:06到达万怡酒店(郑州东站旁)工作,18:48—18:56在万家福超市(永平路店)购物,18:58在过桥米线店(农业南路与永平路)就餐,后返回五洲小区9号院宿舍未外出。
12月21日,7:00—7:11乘坐公交车(豫AX1590),7:14到达万怡酒店,18:57在东风南路商鼎路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0918),19:20—19:46在五州菜市场购物,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12月22日,9:24在农业南路永平路BRT公交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2266)前往郑州东站地铁站,9:50乘坐地铁1号线由郑州东站至紫荆山站,后乘1号线返回郑州东站,12:00乘坐B5公交车返回宿舍,16:17在农业南路永平路站乘坐B5公交车(豫AX1603)至汇艺银河里,21:41到达航空港区云瓴国际小区1栋。
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日,在航空港区诺富特酒店(健康关爱中心)工作未外出。
1月3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2:女,66岁,现住于管城区奥兰和园5号楼。
2021年12月20日—24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0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
12月25日—26日,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
12月27日—29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11:30—17:00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0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
12月30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8:10至17:01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7:35到菁苗幼儿园,17:44到金城街菜市场购物。
12月31日,7:50左右到菁苗幼儿园,08:10至14:52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12:00左右在交通路与保全街交叉口附近参加宴会,15:11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8:24到西工房3号楼打牌,11:19—13:20在二七区葛记红焖羊肉馆(淮河路与庆丰街交叉口)就餐,后到西工房3号楼打牌至21:02,21:15到蝎王府羊蝎子(嵩山南路店)就餐,22:56入住昆仑乐居酒店(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1月2日,10:06—16:57在西工房3号楼打牌,后返回家未外出。
1月3日,5:33由120救护车送到郑州市二院(航海路大学路)就诊,后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https://t.cn/A6JwGO7X
#郑州市2022年1号通告#
2021年报开始了 报年报啦!年报宜早不宜迟#奋勇争先担使命 更加出彩当前锋#
漯河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漯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1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https://t.cn/A6Jhi7Nk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
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
13.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6.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7.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t.cn/REBwfZA)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t.cn/REBwfZA)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1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报。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业务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2985559
技术支持:2932821
市人社局:3132134
市统计局:3136070
市商务局:3177023/3176638
漯河海关:5755590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中心支局:3110035
舞阳县市场监管局:5599316
临颍县市场监管局:8821315
市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2127110
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3197797
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3375622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5758133
市市场监管局西城分局:2922055
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6868315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也是市场主体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
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恰是百年风华 点赞出彩漯河##网友看漯河##漯河好网民#
漯河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漯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1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https://t.cn/A6Jhi7Nk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
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
13.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6.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7.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t.cn/REBwfZA)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t.cn/REBwfZA)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1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报。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业务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2985559
技术支持:2932821
市人社局:3132134
市统计局:3136070
市商务局:3177023/3176638
漯河海关:5755590
国家外汇管理局漯河市中心支局:3110035
舞阳县市场监管局:5599316
临颍县市场监管局:8821315
市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2127110
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3197797
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3375622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5758133
市市场监管局西城分局:2922055
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6868315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也是市场主体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
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恰是百年风华 点赞出彩漯河##网友看漯河##漯河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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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接力贷”业务是什么?
A:接力贷是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简称。买房中通常以家庭中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
C:武汉的农业银行推出过有接力贷业务,具体可咨询业务经理。
#住房贷款##武汉房产[超话]##武汉# https://t.cn/R2WxQ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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