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遇到了大橘 还是乖乖的样子 但是毛摸起来明显干涩了 也不再干净了 耳朵里也都是耳螨 不知道以它目前的健康状态它还能活多久 可能明年它就会在小区里消失了 也可能是下个月
今天我喊了它一声 它立马就跑来了 在我脚边打转 不停地冲我喵喵叫 使劲蹭我 想让我摸摸它 不知道是不是认出了我来又或许只是想要人类的抚摸和温暖
大橘乖得不像只猫 没有敌意 对所有人都是友好的 对其他猫咪的抢夺食物也是佛系地让到一边 我总觉得它是一只带着爱意流浪的小崽子
动过无数次的念头想带它回家 希望它不要再风吹日晒 希望它干干净净的 吃饱饱后能暖洋洋地晒太阳 想撒娇的时候就会有人摸摸它 它是比迷更早走进我心里的小猫咪
可我没办法带它回家 日后哪天在小区里看到它死了我一定会自责今天我没有把它带走
我总是做着那些 可以预见的 一定会后悔的事 我多少有点毛病
今天我喊了它一声 它立马就跑来了 在我脚边打转 不停地冲我喵喵叫 使劲蹭我 想让我摸摸它 不知道是不是认出了我来又或许只是想要人类的抚摸和温暖
大橘乖得不像只猫 没有敌意 对所有人都是友好的 对其他猫咪的抢夺食物也是佛系地让到一边 我总觉得它是一只带着爱意流浪的小崽子
动过无数次的念头想带它回家 希望它不要再风吹日晒 希望它干干净净的 吃饱饱后能暖洋洋地晒太阳 想撒娇的时候就会有人摸摸它 它是比迷更早走进我心里的小猫咪
可我没办法带它回家 日后哪天在小区里看到它死了我一定会自责今天我没有把它带走
我总是做着那些 可以预见的 一定会后悔的事 我多少有点毛病
王嘉尔,真的介意了!
“摄影师刘大锤”这次惹到铁板了,他拍到的王嘉尔疑似带美女回小区“过夜”被王嘉尔公司狠狠打脸。目前,公司已经报案。
此外,公司还解释,朋友来王嘉尔家里聚会是常事,却被狗仔有心抹黑成约会。[允悲]
其实,内娱被拍的艺人有很多,他们要么保持沉默,要么第一时间出来辟谣。但像王嘉尔这样直接报案的,还是很刚的。
支持王嘉尔,清者自清。
“摄影师刘大锤”这次惹到铁板了,他拍到的王嘉尔疑似带美女回小区“过夜”被王嘉尔公司狠狠打脸。目前,公司已经报案。
此外,公司还解释,朋友来王嘉尔家里聚会是常事,却被狗仔有心抹黑成约会。[允悲]
其实,内娱被拍的艺人有很多,他们要么保持沉默,要么第一时间出来辟谣。但像王嘉尔这样直接报案的,还是很刚的。
支持王嘉尔,清者自清。
“我母亲在小区摔倒身亡,你们物业公司凭什么不赔?”湖北武汉,发生了一件争议十足的事,詹先生的母亲70多岁,过年期间,不幸从楼梯上摔下来,卡在楼梯间动弹不得,整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被小区居民发现,送往医院救治时,抢救无效身亡。
詹先生认为,母亲摔倒的地方在物业的监控之下,而物业的值班室也应当有24人值守,物业公司因为没有及时查看监控,导致母亲长时间得不到救治身亡,所以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于是,詹先生找到了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物业公司拒绝赔偿,不得已之下,詹先生找到了头条帮忙的记者求助。
在记者的帮助下,詹先生再次联系到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人员的态度一般,明里暗里都指詹先生隔空碰瓷的意思。最终,双方不欢而散,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过年期间,原本是阖家欢乐、大团圆的日子,可却发生这样的事,詹先生悲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不是讲究谁弱谁有理,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一一分析。
违约责任方面:
小区业主缴纳服务费后,就已经和物业公司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双方任意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的争议点是,物业没有及时查看监控,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关于这一方面,个人认为,首先,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物业必须24小时查看监控,所以从法律角度看,物业没有责任。
这时候,就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有24小时查看监控的约定,如果没有,让物业承担赔偿责任,确实不符合规定。
侵权责任方面: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承担的是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证实在安全保障义务中,物业存在明显的过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詹先生的母亲从楼梯上摔下来,一方面有其自身疏忽导致的责任;一方面就要看小区楼梯是否有油渍、水渍,从而导致詹先生母亲摔伤。
当然,因为本案系民事侵权案件,詹先生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从本案目前的事实来看,詹先生所主张的证据并非是楼梯滑的问题,而是物业没有及时查看监控,那么从这方面来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呢?
个人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但责任绝对不是无限扩大的,而是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即可,毕竟责任的主体在詹先生母亲本人。
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物业必须24小时查看监控,但出于维护小区居民业主安全的需要,物业还是要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查看一次监控,以便防患于未然。
本案中,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物业公司都未查看监控,导致詹先生母亲的受伤进一步扩大,所以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老年人腿脚不方便是常事,作为子女,一定要多关心老人。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詹先生认为,母亲摔倒的地方在物业的监控之下,而物业的值班室也应当有24人值守,物业公司因为没有及时查看监控,导致母亲长时间得不到救治身亡,所以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于是,詹先生找到了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物业公司拒绝赔偿,不得已之下,詹先生找到了头条帮忙的记者求助。
在记者的帮助下,詹先生再次联系到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人员的态度一般,明里暗里都指詹先生隔空碰瓷的意思。最终,双方不欢而散,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过年期间,原本是阖家欢乐、大团圆的日子,可却发生这样的事,詹先生悲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不是讲究谁弱谁有理,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一一分析。
违约责任方面:
小区业主缴纳服务费后,就已经和物业公司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双方任意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的争议点是,物业没有及时查看监控,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关于这一方面,个人认为,首先,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物业必须24小时查看监控,所以从法律角度看,物业没有责任。
这时候,就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有24小时查看监控的约定,如果没有,让物业承担赔偿责任,确实不符合规定。
侵权责任方面: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承担的是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证实在安全保障义务中,物业存在明显的过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詹先生的母亲从楼梯上摔下来,一方面有其自身疏忽导致的责任;一方面就要看小区楼梯是否有油渍、水渍,从而导致詹先生母亲摔伤。
当然,因为本案系民事侵权案件,詹先生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从本案目前的事实来看,詹先生所主张的证据并非是楼梯滑的问题,而是物业没有及时查看监控,那么从这方面来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呢?
个人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但责任绝对不是无限扩大的,而是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即可,毕竟责任的主体在詹先生母亲本人。
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物业必须24小时查看监控,但出于维护小区居民业主安全的需要,物业还是要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查看一次监控,以便防患于未然。
本案中,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物业公司都未查看监控,导致詹先生母亲的受伤进一步扩大,所以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老年人腿脚不方便是常事,作为子女,一定要多关心老人。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