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叶救助站徐阿姨,我碰到了烦心事,每天打电话加微信要往我这送狗的太多了,基地猫狗爆满,我已精疲力尽,老年病缠身,经常得住院,近期因脑供血不足晕倒在基地,住院挂水,可每天要送狗五花八门的太多了,电话不敢接就加微信要我去救狗,要送狗,还有人被我拒绝后去民政局举报我违法募捐,造成民政局电话威胁,在此呼爱狗人士别再对我道德绑架,我已撑不下去了,能提供帮助的加我微信,不能提供帮助要送狗的不要加我微信,有困难还是找政府吧,我只是岀于可怜流浪狗才自己出力救助它们,社会好心人的帮助才使我坚持了下来,现在民政又给我施加压力,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https://t.cn/RJw8Dkn
【花1300余万元购买7套法拍房,每套要交15万元“前期物业费”?律师说法】法拍房,是一种购置房产的正规渠道,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但是在便宜的价格背后,有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昆明市民卢女士在购买法拍房后,就遇到了一桩烦心事:她与别人一起购买了度假区南悦城的7套法拍房,总价1300多万元,但拿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却被南悦城物业告知:每套房子需缴纳15万元物业费才能接房。这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
物业费可以交 但物业需要提供缴费明细
卢女士介绍,今年2月,她与陆女士、阳先生一起通过拍卖平台,购买了南悦城京鹏地产的法拍房源写字楼。京鹏地产拍卖的房源共有10多间,涉及多位购房者,购房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2月18日,卢女士等人拿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便到南悦城所属物业公司——云南京盛物业台去办理接房手续,却被告知每套法拍房需要交15万元的“前期物业费”,才能接房。
“当时我们都蒙了,提出让工作人员给我们这15万元的收费依据。但是那个工作人员说‘没有依据,是领导说的’。”卢女士说,他们又与物业的“领导”协商,要求出示收费依据,但该领导也未出示,最终协商无果。交谈中卢女士等人还发现,该“领导”并非物业人员,而是京鹏地产的职员。
事后,卢女士等人联系了办理此案的法官,法官告知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他们,他们可以进去装修。“至于前期物业费,需要和物业公司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
随后,卢女士等人找开锁公司将购买的房子换了门锁,准备装修,却再次遭到物业阻挠。物业以“没有缴纳前期物业费,没有成功接房”为由,不让卢女士等人装修,同时更换了门锁。
“我们通过正规途径买的房子一直无法使用,甚至无法装修,我们多次找物业协商解决,但是物业公司一直拿不出收这个钱的依据。这钱收得不明不白的,谁愿意交呢?”卢女士说,经多次沟通,物业公司的经理表示这15万元是“托管费”。“就是开发商把房子托管给他们,他们有权收取这笔费用,而且他还改口说现在每套房只用交7万多元费用。但还是没有收费依据。”
诉求
希望尽快接房 使用自己购买的法拍房源
6月28日,卢女士、陆女士等人再次来到南悦城。与物业经理沟通一上午后,物业经理给卢女士等人出具了一张临时打印的“空置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但陆女士发现,这个费用清单很不正规。“收费公司名称、公司公章、时间日期都没有,并且费用缴纳时间跨度是从2018年1月1日到2021年5月31日,这相当不合理。据我们所知,南悦城之前的物业费是按4元或6元平方米收取,并不是他们给我们的8元平方米。他们说这个价格是今年才调整的,但为什么我们要按照今年的新价格交过去3年多的物业费?”
记者看到,物业经理提供的“空置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上,仅有房号、建筑面积、1年物业费、3年5个月物业费、总费用及物业费期限的内容,没有收款单位名称、物业公司公章和落款日期。其中,卢女士购买的法拍房面积229.13平方米,1年物业费为21996.48元,3年5个月物业费为75154.64元,物业费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物业费为8元平方米。
此外,记者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看到,卢女士等人购买的法拍房源在“评估结果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情况”中显示,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拍卖公告中,未明确拍卖标的物存在拖欠物业费和费用金额的情况。
对此,陆女士认为:“我在参与购买竞拍之前,就跟拍卖公司咨询过这个写字楼的欠费情况,当时拍卖公司告诉我这个法拍房没有任何欠费,我才参与竞拍。结果从我们买房到现在已经快半年时间,属于我们的房子还不能使用,投资受到损失。希望物业尽快给我们一个说法,或者给我们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让我们正常接房。”
物业
房源2018年已被查封 产生前期物业费
物业所称的“前期物业费”究竟是什么费用?收费依据是否合法?缴费期限为何从2018年开始计算?记者采访了云南京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该经理表示:“我们公司从2016年就开始管理整个南悦城项目,此次业主买下的法拍房2018年被查封,我们收取的空置物业费应该是从2018年1月1日到业主成功接房为止。但我们现在只计算到今年5月31日,已经是给业主打了折扣了。”该物业经理还称,购买法拍房“本身就有风险,业主花比市场价低的钱购买法拍房,就应该承担这个风险,缴纳前期欠费”。
至于卢女士等人提出的“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上的问题,该经理表示3天内给业主出具新的明细表。
7月8日,卢女士等人终于拿到了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但缴费期限没有更改。卢女士等人表示,无法接受物业费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缴纳。
律师说法
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杜娜
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
拍卖公告是向所有参与竞拍人的声明,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得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但公告并不代表上述提及费用的裁定依据,并且公告中没有明确欠付的具体金额。因此,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此事中,卢女士等业主已经通过竞拍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物业公司与业主只存在物业合同关系,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因此,物业无权以“未缴纳前期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房。
对于法拍房,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原则上不应由竞拍人承担。因为,房屋在拍卖成交前,竞拍者并不是该房屋的业主,自然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对象。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对性,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本案中,物业公司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法拍前产生的费用应该由竞拍者承担。
但是,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也存在由竞拍人承担的例外情形。一种是拍卖公告中已经载明房屋存在物业费欠费且由竞拍人承担的。司法机关的拍卖公告在我国《民法典》上属于要约,竞拍人参与竞拍即可认为对拍卖公告中内容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确认之后,合同便成立并依法生效。第二种是物业管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应该由竞拍人承担的。(via.都市时报)#云南楼市#
业主
物业费可以交 但物业需要提供缴费明细
卢女士介绍,今年2月,她与陆女士、阳先生一起通过拍卖平台,购买了南悦城京鹏地产的法拍房源写字楼。京鹏地产拍卖的房源共有10多间,涉及多位购房者,购房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2月18日,卢女士等人拿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便到南悦城所属物业公司——云南京盛物业台去办理接房手续,却被告知每套法拍房需要交15万元的“前期物业费”,才能接房。
“当时我们都蒙了,提出让工作人员给我们这15万元的收费依据。但是那个工作人员说‘没有依据,是领导说的’。”卢女士说,他们又与物业的“领导”协商,要求出示收费依据,但该领导也未出示,最终协商无果。交谈中卢女士等人还发现,该“领导”并非物业人员,而是京鹏地产的职员。
事后,卢女士等人联系了办理此案的法官,法官告知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他们,他们可以进去装修。“至于前期物业费,需要和物业公司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
随后,卢女士等人找开锁公司将购买的房子换了门锁,准备装修,却再次遭到物业阻挠。物业以“没有缴纳前期物业费,没有成功接房”为由,不让卢女士等人装修,同时更换了门锁。
“我们通过正规途径买的房子一直无法使用,甚至无法装修,我们多次找物业协商解决,但是物业公司一直拿不出收这个钱的依据。这钱收得不明不白的,谁愿意交呢?”卢女士说,经多次沟通,物业公司的经理表示这15万元是“托管费”。“就是开发商把房子托管给他们,他们有权收取这笔费用,而且他还改口说现在每套房只用交7万多元费用。但还是没有收费依据。”
诉求
希望尽快接房 使用自己购买的法拍房源
6月28日,卢女士、陆女士等人再次来到南悦城。与物业经理沟通一上午后,物业经理给卢女士等人出具了一张临时打印的“空置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但陆女士发现,这个费用清单很不正规。“收费公司名称、公司公章、时间日期都没有,并且费用缴纳时间跨度是从2018年1月1日到2021年5月31日,这相当不合理。据我们所知,南悦城之前的物业费是按4元或6元平方米收取,并不是他们给我们的8元平方米。他们说这个价格是今年才调整的,但为什么我们要按照今年的新价格交过去3年多的物业费?”
记者看到,物业经理提供的“空置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上,仅有房号、建筑面积、1年物业费、3年5个月物业费、总费用及物业费期限的内容,没有收款单位名称、物业公司公章和落款日期。其中,卢女士购买的法拍房面积229.13平方米,1年物业费为21996.48元,3年5个月物业费为75154.64元,物业费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物业费为8元平方米。
此外,记者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看到,卢女士等人购买的法拍房源在“评估结果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情况”中显示,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拍卖公告中,未明确拍卖标的物存在拖欠物业费和费用金额的情况。
对此,陆女士认为:“我在参与购买竞拍之前,就跟拍卖公司咨询过这个写字楼的欠费情况,当时拍卖公司告诉我这个法拍房没有任何欠费,我才参与竞拍。结果从我们买房到现在已经快半年时间,属于我们的房子还不能使用,投资受到损失。希望物业尽快给我们一个说法,或者给我们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让我们正常接房。”
物业
房源2018年已被查封 产生前期物业费
物业所称的“前期物业费”究竟是什么费用?收费依据是否合法?缴费期限为何从2018年开始计算?记者采访了云南京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该经理表示:“我们公司从2016年就开始管理整个南悦城项目,此次业主买下的法拍房2018年被查封,我们收取的空置物业费应该是从2018年1月1日到业主成功接房为止。但我们现在只计算到今年5月31日,已经是给业主打了折扣了。”该物业经理还称,购买法拍房“本身就有风险,业主花比市场价低的钱购买法拍房,就应该承担这个风险,缴纳前期欠费”。
至于卢女士等人提出的“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上的问题,该经理表示3天内给业主出具新的明细表。
7月8日,卢女士等人终于拿到了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物业费收费明细表”,但缴费期限没有更改。卢女士等人表示,无法接受物业费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缴纳。
律师说法
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杜娜
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
拍卖公告是向所有参与竞拍人的声明,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得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但公告并不代表上述提及费用的裁定依据,并且公告中没有明确欠付的具体金额。因此,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此事中,卢女士等业主已经通过竞拍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物业公司与业主只存在物业合同关系,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因此,物业无权以“未缴纳前期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房。
对于法拍房,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原则上不应由竞拍人承担。因为,房屋在拍卖成交前,竞拍者并不是该房屋的业主,自然也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对象。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对性,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本案中,物业公司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法拍前产生的费用应该由竞拍者承担。
但是,拍卖成交前的物业费,也存在由竞拍人承担的例外情形。一种是拍卖公告中已经载明房屋存在物业费欠费且由竞拍人承担的。司法机关的拍卖公告在我国《民法典》上属于要约,竞拍人参与竞拍即可认为对拍卖公告中内容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确认之后,合同便成立并依法生效。第二种是物业管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应该由竞拍人承担的。(via.都市时报)#云南楼市#
巴中:整治客运市场乱象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巴中火车站“黑车”抢客拉,出租汽车不打表;巴中汽车站“助残车”占道揽客,摩托车随意停靠......
针对巴中市中心城区客运市场乱象,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扛牢“我为群众办实事”职责,深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采取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推动巴城客运市场乱象整治......
整治效果如何?近日,记者来到巴中火车站、江北汽车站等地进行了实地走访。
6月15日晚8点30分,记者来到了巴中火车站。当晚火车晚点,8点55分到站,乘客并不多,不足100人。
记者现场看到,拉客的出租汽车大多提前10分钟到站。巴城出租汽车李师傅来得较早,他告诉记者,每晚火车到站时,他都会到火车站拉客,客多生意好。说到现在火车站的客运市场秩序,他说好多了。以前“黑车”多,抢生意不说,还容易导致交通堵塞。现在执法人员每晚在这里,对出租汽车来说是一件好事。
针对有市民反映出租汽车不打表一事,李师傅直呼自己从来没有干过。他说,他自己也经常坐出租汽车,不坐“黑车”。一方面,他是一个从业人员;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名消费者。他说,他喜欢打表,这样对乘客也好解释。
据巴中火车站安保人员赵延明介绍,以前,火车站客运市场秩序较乱,现在好多了。以前,“黑车”遍地都是。经过整治,“黑车”没有了,但还有个别出租汽车乱停放,有点不听招呼。
当晚,记者在巴中火车站看到,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副队长苏波正带着4名队员,引导出租车规范停靠。
据了解,自开展火车站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以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公安协作支队组建了4组联合执法队伍,每天三班轮流执勤,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的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喊客、非法营运等乱象进行整治。
截止目前,已开展联合执勤81次,检查出租汽车125辆次,查处网约车违法巡游揽客案件1件,警告(叫客、揽客)20人,接处投诉件1件,办结1件。
同时,每晚在火车站执勤的执法人员,还将根据客流量的变化,随时调度运力输送旅客,对需要帮助的乘客提供服务。
6月4日晚9点25分左右,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出站口一楼楼梯处发现一名男子突发疾病、晕倒在地,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扶起,了解其身体状况后,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与医护人员一起,将患病男子送上了救护车。
6月10日晚9点38分左右,执法人员发现两名乘客步履蹒跚。执法人员上前了解到是从成都转院回巴中市中心医院的病人,夫妇两人随身物品较多,身体极度虚弱,行动不便,执法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后,用执法车辆将病人安全护送至巴中市中心医院。
如今的巴中火车站,“黑车”没有了,出租汽车规范了,乘客也满意了。刚刚打车准备离去的两位美女乘客告诉记者:下火车的时候,人流量很多,出租汽车也很多,这些人都很热情,服务态度也很好。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专项整治,巴中火车站客运市场秩序有所好转,那么巴中汽车站等地的秩序又如何呢?
6月17日上午,记者跟随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了江北汽车站、原白云台公交站,以及巴中至重庆、巴中至成都的快客售票点,均发现有车辆乱停靠现象。
在江北汽车站车辆进站口,记者看到一辆助残车停靠在进站口附近,一位腿脚不方便的中年男子,正在进站口劝说一对到恩阳的老年人乘坐他的助残车,后来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才开车离去。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梁宏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联合公安,交警,城管,广场办等相关单位,加大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打击喊客拉客扰乱火车站,汽车站秩序行为,严肃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绕行、索要高价行为,严厉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同时,建立常态化行业监管机制,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交通运输之力。巴中电台:施政
巴中火车站“黑车”抢客拉,出租汽车不打表;巴中汽车站“助残车”占道揽客,摩托车随意停靠......
针对巴中市中心城区客运市场乱象,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扛牢“我为群众办实事”职责,深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采取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全面推动巴城客运市场乱象整治......
整治效果如何?近日,记者来到巴中火车站、江北汽车站等地进行了实地走访。
6月15日晚8点30分,记者来到了巴中火车站。当晚火车晚点,8点55分到站,乘客并不多,不足100人。
记者现场看到,拉客的出租汽车大多提前10分钟到站。巴城出租汽车李师傅来得较早,他告诉记者,每晚火车到站时,他都会到火车站拉客,客多生意好。说到现在火车站的客运市场秩序,他说好多了。以前“黑车”多,抢生意不说,还容易导致交通堵塞。现在执法人员每晚在这里,对出租汽车来说是一件好事。
针对有市民反映出租汽车不打表一事,李师傅直呼自己从来没有干过。他说,他自己也经常坐出租汽车,不坐“黑车”。一方面,他是一个从业人员;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名消费者。他说,他喜欢打表,这样对乘客也好解释。
据巴中火车站安保人员赵延明介绍,以前,火车站客运市场秩序较乱,现在好多了。以前,“黑车”遍地都是。经过整治,“黑车”没有了,但还有个别出租汽车乱停放,有点不听招呼。
当晚,记者在巴中火车站看到,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副队长苏波正带着4名队员,引导出租车规范停靠。
据了解,自开展火车站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以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公安协作支队组建了4组联合执法队伍,每天三班轮流执勤,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的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喊客、非法营运等乱象进行整治。
截止目前,已开展联合执勤81次,检查出租汽车125辆次,查处网约车违法巡游揽客案件1件,警告(叫客、揽客)20人,接处投诉件1件,办结1件。
同时,每晚在火车站执勤的执法人员,还将根据客流量的变化,随时调度运力输送旅客,对需要帮助的乘客提供服务。
6月4日晚9点25分左右,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出站口一楼楼梯处发现一名男子突发疾病、晕倒在地,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扶起,了解其身体状况后,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与医护人员一起,将患病男子送上了救护车。
6月10日晚9点38分左右,执法人员发现两名乘客步履蹒跚。执法人员上前了解到是从成都转院回巴中市中心医院的病人,夫妇两人随身物品较多,身体极度虚弱,行动不便,执法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后,用执法车辆将病人安全护送至巴中市中心医院。
如今的巴中火车站,“黑车”没有了,出租汽车规范了,乘客也满意了。刚刚打车准备离去的两位美女乘客告诉记者:下火车的时候,人流量很多,出租汽车也很多,这些人都很热情,服务态度也很好。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专项整治,巴中火车站客运市场秩序有所好转,那么巴中汽车站等地的秩序又如何呢?
6月17日上午,记者跟随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了江北汽车站、原白云台公交站,以及巴中至重庆、巴中至成都的快客售票点,均发现有车辆乱停靠现象。
在江北汽车站车辆进站口,记者看到一辆助残车停靠在进站口附近,一位腿脚不方便的中年男子,正在进站口劝说一对到恩阳的老年人乘坐他的助残车,后来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才开车离去。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梁宏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联合公安,交警,城管,广场办等相关单位,加大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打击喊客拉客扰乱火车站,汽车站秩序行为,严肃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绕行、索要高价行为,严厉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同时,建立常态化行业监管机制,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交通运输之力。巴中电台: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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