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为什么出兵乌克兰##俄乌冲突何以至此##俄乌局势#
这场战局自发生以来,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有支持的有反战的有站队的有围观看热闹的,甚至还有想着发国难财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就说一句,这世上有谁不想着能和平安全,有谁不想着自己能有一片广阔自由的天地!战争本身就是残忍残酷的,是须要谴责的!但是,往回看看,哪一方的和平不是建立在各路战争之上!和平是需要去争取来的,想着躺赢那就只有被羞辱的份儿!乌想要和平自由就要靠自己去争取,想着躺赢赖在别国身上就永远无法实现!虽然不赞成认同俄的出征做法,但凡不被逼到一定的份上还是能回到谈判桌上!自诩聪明玩弄政局的人是不会管民众死活,因为他们不需要上战场!
依旧记得以前政治老师的那句话:政治是虚伪的,是永远忠于阶级利益的!所以本人是真的很看不惯那些个盲目吹嘘西方主张西方民主自由的人,请别忘了这个,自己达不到那个阶级段位,那么就会如同蝼蚁一般,上位者只会给你看想看的,至于其他就留着好好思考吧!
这场战局自发生以来,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有支持的有反战的有站队的有围观看热闹的,甚至还有想着发国难财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就说一句,这世上有谁不想着能和平安全,有谁不想着自己能有一片广阔自由的天地!战争本身就是残忍残酷的,是须要谴责的!但是,往回看看,哪一方的和平不是建立在各路战争之上!和平是需要去争取来的,想着躺赢那就只有被羞辱的份儿!乌想要和平自由就要靠自己去争取,想着躺赢赖在别国身上就永远无法实现!虽然不赞成认同俄的出征做法,但凡不被逼到一定的份上还是能回到谈判桌上!自诩聪明玩弄政局的人是不会管民众死活,因为他们不需要上战场!
依旧记得以前政治老师的那句话:政治是虚伪的,是永远忠于阶级利益的!所以本人是真的很看不惯那些个盲目吹嘘西方主张西方民主自由的人,请别忘了这个,自己达不到那个阶级段位,那么就会如同蝼蚁一般,上位者只会给你看想看的,至于其他就留着好好思考吧!
国内创作环境确实不好,这种杂志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靠着大家的宽容和支持得以生存,像是走在暗处的“地下艺术”,谁都知道没有版号是违法的,但是谁都没有去举报,这是因为大家宽容理解支持和喜爱,并且都渴望一个自由的环境。但是现在被宽容的一方率先去阻碍别人的自由,退一万步,假设确实这种使用伤害到了原作者的感情,但是原作者这种贬低使用者,认为她“亵渎艺术、不懂艺术”的行为就是企图实施文化的话语霸权。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而已,读者有权依法举报,但此前没有一个读者选择举报,作者将此视为理所当然,而当作者有权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时,她选择用最严格的法律标准(虽然好像这个法律依据的存在仍然存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谁超越于底线,谁只是刚好站在底线上?(代替我的律师朋友转发)
补充说明:图2为@-手束桃 友友提供,是杂志停刊声明下主创之一回应手束桃对于举报的细节
总结:1.在没有明确举报下架责任方的情况下,杂志方热转评论直接将结果与手帐制作群体挂钩扩大影响。
2.网传有不少人扬言要对刊物举报,但商家后台的违规提醒只有一条
3.针对杂志商品的举报存在,但出发点可能是消费者退款维权,只在商品范围,并非对方所说的滥用公权力打压当下艺术出版环境。
4.v店其他产品下架为主创方的决策。
此上根据已知信息的一些推测,不一定全面,欢迎补充
补充说明:图2为@-手束桃 友友提供,是杂志停刊声明下主创之一回应手束桃对于举报的细节
总结:1.在没有明确举报下架责任方的情况下,杂志方热转评论直接将结果与手帐制作群体挂钩扩大影响。
2.网传有不少人扬言要对刊物举报,但商家后台的违规提醒只有一条
3.针对杂志商品的举报存在,但出发点可能是消费者退款维权,只在商品范围,并非对方所说的滥用公权力打压当下艺术出版环境。
4.v店其他产品下架为主创方的决策。
此上根据已知信息的一些推测,不一定全面,欢迎补充
#建议收买妇女产生的婚姻关系无效#
收买女性,婚姻无效!什么意思呢??
很多被拐m的妇女,在当地“被”办理结婚登记或事实婚姻后,很大程度上,就是让收买人洗刷和放纵强j、非法拘禁女性的罪责,如此结婚证不就变成了作恶“许可证”了吗!
所以,收买妇女行为,很有必要规定收买妇女登记结婚的,无效!!!
《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种是被拐m后,自愿与他人结婚的,这种情况,被拐m妇女想要离婚的,就需要协商或者起诉离婚。
行使婚姻撤销权的,需要注意: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被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超过这个期限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也就是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如果想要离婚,就需要协商或者起诉离婚了。
拐m妇女儿童犯罪,一定要下猛药根治!
#微博新知博主#
收买女性,婚姻无效!什么意思呢??
很多被拐m的妇女,在当地“被”办理结婚登记或事实婚姻后,很大程度上,就是让收买人洗刷和放纵强j、非法拘禁女性的罪责,如此结婚证不就变成了作恶“许可证”了吗!
所以,收买妇女行为,很有必要规定收买妇女登记结婚的,无效!!!
《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种是被拐m后,自愿与他人结婚的,这种情况,被拐m妇女想要离婚的,就需要协商或者起诉离婚。
行使婚姻撤销权的,需要注意: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被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超过这个期限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也就是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如果想要离婚,就需要协商或者起诉离婚了。
拐m妇女儿童犯罪,一定要下猛药根治!
#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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