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你作为一个团站 更新物料是你分内的工作 没人逼你 别人骂你垃圾废物你大可直接把他挂出来好好解释清楚并给予必要的警告 而不是放到现在作为卖惨的工具 试图模糊重点来博取同情 单人视频就该以单人为主 更何况这不是cp向视频 吒不就是一路被黑过来的吗 你身为团站怎么连基本的抗压能力都没学到呢 你清高你了不起 单人视频千方百计拿吸血包cp给你姐姐蹭热度[泪]
阿兴好吗?
都说他不自信
那他咋每次都挑最美的妹子啊?
人不回复继续写
哪里不自信了真的是
我瞧不出来
感觉女的不喜欢他就很可惜了一样
咋的。你喜欢别人别人就得喜欢你呗
无语了。道德绑架吗这不是
而且以他的形象各方面。
这些女生都这么优秀。不喜欢很正常啊
就像一个普信男要是喜欢谷爱凌。
谷爱凌就得也喜欢他呗
都说他不自信
那他咋每次都挑最美的妹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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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瞧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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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他的形象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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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个普信男要是喜欢谷爱凌。
谷爱凌就得也喜欢他呗
#极目锐评#【为避税“上家”和“下家”假结婚?果真一顿操作猛如虎!】近日,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规避房屋买卖中的税费而引发的案件。“上家”和“下家”为避税和躲避限售期假结婚,结果互相告上法院!最终折腾来折腾去,不仅要补交全额的税款,还引发了两场不必要的诉讼,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据2月18日上海广电《新闻坊》栏目)
这个案子说来话长。2016年2月,女子曹某向陈某购买上海浦东周浦镇一处房屋,房价款158万元。因为这是一套动迁房,处于限售期内,陈某提出双方通过登记结婚,夫妻加名变更产权的方式进行过户,同时将交易价格变更为160万元。双方一致同意。后来房价涨了,“老公”要加钱,“老婆”不乐意。于是,一个男方要求离婚并享有房屋居住权的诉讼,一个女方要求过户其余10%份额的诉讼,就这么产生了。
这一波操作果然是猛于虎啊,让人脑洞大开!卖家男子陈某敢提出“假结婚”这个建议,而买家女子曹某竟然答应了,这是我们的脑回路不够吗?
房子处在限售期,不能买卖过户,“下家”一般会回避这个风险,毕竟是以百万计的资产,如果产生纠纷,那不仅是费时费力的事,还有可能房财两空。“上家”为了多赚那2万元钱,这不是将婚姻当儿戏吗?哪怕是双方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他们有子女,也应该及时制止,不然见面“爸”“妈”如何称呼,也是极其尴尬的事。
自己不尴尬,尴尬的是别人。但是,既然双方将房屋交易和婚姻都当作儿戏,那么产生官司和纠纷就不意外了。因为一个简单的道理,“上家”为了2万元可以和你假结婚,房屋价格翻倍,提出加个30-50万元,这不就很正常的?当然,如果房价跌了,下家愿不愿意支付尾款,也是个问题。
现在,税费补交了,婚也离了,所谓的居住权是没有的事,房子也过户了。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只是呵呵呵。
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结果。有网友说,两人都这样,不如一起过日子算了;也有的网友说,双方对钱的感情并未破裂,不准离婚;也有人说,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当然,这些都是调侃的话,但他们这事,无疑成了笑科。
难为办理这起案件的法官了,给他们讲法,还要给他们讲理,“不要老想着歪门邪道”。是啊,歪门邪道终究不是正途,走后门、走偏路有时候看似捷径,但未必能到达目的地,而且可能更费周折。
现实中,通过假结婚、假离婚买房卖房的事情并不鲜见,之后假戏真做、真戏假做引发纠纷的也有不少,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搜,更多的是。
人哪,不管是买房卖房,还是做别的事,走大门大路,堂堂正正,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洞见计划#
这个案子说来话长。2016年2月,女子曹某向陈某购买上海浦东周浦镇一处房屋,房价款158万元。因为这是一套动迁房,处于限售期内,陈某提出双方通过登记结婚,夫妻加名变更产权的方式进行过户,同时将交易价格变更为160万元。双方一致同意。后来房价涨了,“老公”要加钱,“老婆”不乐意。于是,一个男方要求离婚并享有房屋居住权的诉讼,一个女方要求过户其余10%份额的诉讼,就这么产生了。
这一波操作果然是猛于虎啊,让人脑洞大开!卖家男子陈某敢提出“假结婚”这个建议,而买家女子曹某竟然答应了,这是我们的脑回路不够吗?
房子处在限售期,不能买卖过户,“下家”一般会回避这个风险,毕竟是以百万计的资产,如果产生纠纷,那不仅是费时费力的事,还有可能房财两空。“上家”为了多赚那2万元钱,这不是将婚姻当儿戏吗?哪怕是双方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他们有子女,也应该及时制止,不然见面“爸”“妈”如何称呼,也是极其尴尬的事。
自己不尴尬,尴尬的是别人。但是,既然双方将房屋交易和婚姻都当作儿戏,那么产生官司和纠纷就不意外了。因为一个简单的道理,“上家”为了2万元可以和你假结婚,房屋价格翻倍,提出加个30-50万元,这不就很正常的?当然,如果房价跌了,下家愿不愿意支付尾款,也是个问题。
现在,税费补交了,婚也离了,所谓的居住权是没有的事,房子也过户了。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只是呵呵呵。
什么样的选择,就有什么样的结果。有网友说,两人都这样,不如一起过日子算了;也有的网友说,双方对钱的感情并未破裂,不准离婚;也有人说,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当然,这些都是调侃的话,但他们这事,无疑成了笑科。
难为办理这起案件的法官了,给他们讲法,还要给他们讲理,“不要老想着歪门邪道”。是啊,歪门邪道终究不是正途,走后门、走偏路有时候看似捷径,但未必能到达目的地,而且可能更费周折。
现实中,通过假结婚、假离婚买房卖房的事情并不鲜见,之后假戏真做、真戏假做引发纠纷的也有不少,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搜,更多的是。
人哪,不管是买房卖房,还是做别的事,走大门大路,堂堂正正,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洞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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