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俗汇览# 【古人也用戒指来告白吗?】
戒指对现代人来说寓意非凡,代表着浪漫的爱情,代表着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承诺。
宋 徐崇矩 《仕女扑蝶图》(局部)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那么,“戒指”这一物件究竟从何而来?它有着怎样奇妙的历史?不妨让我们一起走进戒指的前世……
远古·骨之戒
五千多年以前,当人类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戒指”就已诞生。那时,它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名字,只是佩戴于人们指上的一个环状物件。
1959年,考古学家在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龙山文化墓葬中发现了二十枚指环,其中有几枚仍然佩戴于死者的指骨上。
新石器时期 骨戒 大汶口龙山文化墓葬出土
这些指环取材于天然的兽骨、牙骨、玉石等,虽然工艺简单,但制作精良,表面被打磨光滑,有的还镶嵌有绿松石。这是中国发现的最早的“戒指”。史书上还没有关于它的记录,它便已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殷商·英勇之戒
《诗经·芄兰》云“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说得是芄兰叶子卷成筒状,就像是童子所佩戴的“韘”。
所谓的韘,是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一种饰物。它最早出现于殷商。《说文解字·韦部》注释为:“韘,射決也,所以拘弦。以象骨。韦系。著右巨指。”它是一种由玉、骨、木等材料制作的指环,为古人射箭之用。
战国 玉韘形佩 阜阳宁老庄尚庄楚墓出土
由于弓弦较细,反复拉曳容易导致大拇指磨伤,将这种特殊的戒指——韘佩戴其上,便可以有效起到保护作用。它的形状和作用都类似于今日所说的“扳指”,因此也被看作是扳指的鼻祖。
清 乾隆题诗青玉鸡兔纹扳指 故宫博物院藏
妇好是商朝君主武丁的妻子,她英勇善战,带领军队扩展疆土,是中国第一位有史可查的女性军事统帅。在她的墓葬中,就发现了一枚“玉韘”。它的形状如短管,一端平齐,一端斜口,上面雕有精致的兽面纹饰,兽面下有二个小孔,可以穿着细绳缚于手腕。
商 玉韘 殷墟妇好墓出土
这枚小小的“玉韘”穿越四千多年的时光来到我们面前,可见在那时,戒指已广泛制作和使用,只不过它并没有关于爱情的寓意,而是更多作为军事用途。
秦汉·禁戒之戒
到了秦汉时期,戒指有了新的称呼“约指”。除了字面意思“环束于指”,它还有一层更深层次的含义。
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在《毛诗笺》中记录了一段话:“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者,于右手。”
元 佚名 《宫女游园图立轴》(局部)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戒指是“进御”的标识。
每每夜晚降临,皇宫的后妃们排成一队等待临幸。女官按规矩分发“指环”。来大姨妈的给金环一边凉快,适合侍寝的给银环戴于左手进御,已被临幸的戴右手,下次再来。如此省时省力,还非常科学、公正。
后妃们用戒指代表“避忌”,有身孕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侍寝的,将金环套在左手,以避免帝王的临幸。平时,则用银环套在右手表示“正在服务区”。
妇女们佩戴它并非为了炫美,而是起约束、禁戒之用。许多学者认为,这也是后来“戒指”一称的由来。
当然,还有一些关于戒指的含义也开始流行起来。西汉儒学大师董仲舒将戒指与鬼魅联系起来,在《春秋繁露》中写道:“纣刑鬼侯之女,取其环。”他认为戒指是鬼神所戴之物,能驱魔辟邪、减灾减厄。
唐·灵异之戒
戒指所承载的灵异意味一直延续到唐朝,各种与戒指有关的鬼怪传说层出不穷。
北齐颜之推编著的志怪小说集《集灵记》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王諿,琅琊人也。仕梁,为南康王记室。亡后数年,妻子困於衣食。岁暮,諿见形谓妇曰:“卿困乏衣食。”妻因与之酒,别而去。諿曰:“我若得财物,当以相寄。”后月,小女探得金指环一双。
王諿是颜之推的琅琊老乡,他死后,鬼魂见到妻女生活艰辛,便托梦说,我如果发了财,一定寄给你们。不久后,女儿果真翻出了一对指环。
更骇人听闻的鬼故事,可见于南朝梁任昉编的《述异记》:
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 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
晋朝有一个士人买了一名鲜卑女子,名叫怀顺。怀顺说她姑妈的女儿被一棵赤苋菜精迷住了。起因是,有一日那女子遇见了一位风度翩翩的成年男子,男子说他家住在厕北,那女孩便着了迷似的,每到天黑就穿戴整齐到屋后去见那男子。她家里派人窥视,却没有看见男子,只见一棵赤苋菜,女孩的指环挂在苋菜的茎上。割除苋菜后,女孩嚎啕大哭,过了一夜就死了。
南宋 林庭珪 《五百罗汉之施饭饿鬼》(局部)波士顿美术馆藏
诸如此类的故事数不胜数。在这些故事的语境中,戒指无一不带着神秘的色彩,作为一种灵异的元素出现。但是,至唐朝时,也有一种更加清新脱俗的戒指含义出现在诗歌中。
“念子还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翫,循环无终极。”这首诗出自唐代李景亮所著传奇小说《李章武传》:
章武系事告归长安,(与王氏子妇)殷勤叙别,章武留交颈鸳鸯绮一端……子妇答白玉指环一双,赠诗曰:念子还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翫,循环无终极。
小说中,李章武与王氏子妇分别,两人恋恋不舍,互赠信物,其中,子妇所赠的便是一枚“白玉戒指”。
唐 蓝宝石戒指 都兰县博物馆
在这里,戒指不再与鬼魅和灵异事件相关,而是以一种定情信物存在——圆环的形状代表着“循环无终极”的意义,暗含着情人之间相思无绝期的绵绵情意。
戒指渐渐去魅,它从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兜兜转转来到了人间,开始见证情人们的爱恨别离。其中,最为缠绵悱恻的莫过于唐代范摅《云溪友议》中记载的韦皋与玉箫的爱情故事。
诗人韦皋游历江夏时与小婢女玉箫结下情缘,分别之际,两人约定短则五年、长则七年便成亲,并留下一枚玉指环作为信物。然而七年过去,玉箫未等到韦郎,郁郁而终,玉指环随葬入墓。韦郎归来,见佳人已殒,肝肠寸断。多年之后,韦皋纳一小歌姬,亦名玉箫,她的中指有环形凸起,正是昔年信物指环的样子。
宋、明、清·爱情之戒
唐时的人们赋予戒指的一丝爱情的温情,为宋代以后戒指发展成为婚姻嫁妆奠定了基础。
将戒指与婚姻联系在一起,最初源于胡俗。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发,同时也带来了民族文化的大交融。
《晋书·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聘。”可见,戒指和婚姻已经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太平御览·外国杂俗》亦有相关记载:“诸问妇许婚,下全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因戒指是个同心圆,代表永结同心,所以胡人们将它用于婚配。
宋朝以后,戒指作为婚配信物的风俗在民间流传开。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条载:“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镯、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
北宋 刻花银戒指 浙江博物馆藏
这里的“金镯”便是指金戒指。富贵人家娶亲时,必须准备聘礼“三金”,即金戒指、金手镯、金帔坠,以表达夫家对未来儿媳的重视和喜爱。自此,戒指正式作为民间嫁娶风俗的标配登场。
元代关汉卿的戏曲《望江亭中秋切鲙》第三折中,谭记儿只身一人勇闯虎穴,凭借着机智神武,骗走了杨衙内的金牌、势剑、文书。其中,有这样的一句台词:“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这是“戒指”一词首先出现在文本中,它的含义亦与男女婚嫁和爱情有关。
明代 嵌宝石戒指 河南鹤壁市博物馆藏
明代出土的戒指颇多,金龙头连珠戒指、银鎏金婴戏纹戒指、金镶宝葫芦戒指……然而,在当朝法典《大明会典》罗列的“皇帝纳后仪”礼单中,头饰、镯钏、耳环、面花、玉佩玎珰、霞帔坠头等首饰一应俱全,却无戒指的踪影。
直至清代,随着满族文化进入中原,戒指才得以进入官方聘礼清单。《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记载,顺治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定婚娶之制:
“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金项圈一、合包一、大簪三枝、小簪三枝、耳坠一副、戒指十枚。”
“世子、多罗郡王、及世子、多罗郡王未分家之子……合包、簪、耳坠数量同上,戒指八枚。”“多罗贝勒,及多罗贝勒未分家之子……戒指六枚。”
“固山贝子未分家之子……戒指四枚。”
戒指作为重要的聘礼之一,直接与主人的地位尊卑挂钩,是彰显身份的金银首饰。
清末民初,西风东渐,戒指也开始作为订婚的纪念物。徐珂编著的《清稗类钞》中明确记载:“大宛娶妇先以同心指环为聘,今乃以为订婚之纪念品,则欧风所渐也。”
如今,戒指的所蕴含的婚恋意义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无需过多阐释。
纵观戒指发展的历史,从一枚深埋于土地的原始骨戒,到具有着神秘力量的灵异之物,再到寄托着人间真挚爱情的信物,人类为它注入了无限的蜜意柔情,使原本冰凉的物件变得有温度,有故事。
这或许便是古人的浪漫,也是人类刻在骨子里对美好的执着追求。
戒指对现代人来说寓意非凡,代表着浪漫的爱情,代表着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承诺。
宋 徐崇矩 《仕女扑蝶图》(局部)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那么,“戒指”这一物件究竟从何而来?它有着怎样奇妙的历史?不妨让我们一起走进戒指的前世……
远古·骨之戒
五千多年以前,当人类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戒指”就已诞生。那时,它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名字,只是佩戴于人们指上的一个环状物件。
1959年,考古学家在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龙山文化墓葬中发现了二十枚指环,其中有几枚仍然佩戴于死者的指骨上。
新石器时期 骨戒 大汶口龙山文化墓葬出土
这些指环取材于天然的兽骨、牙骨、玉石等,虽然工艺简单,但制作精良,表面被打磨光滑,有的还镶嵌有绿松石。这是中国发现的最早的“戒指”。史书上还没有关于它的记录,它便已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殷商·英勇之戒
《诗经·芄兰》云“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说得是芄兰叶子卷成筒状,就像是童子所佩戴的“韘”。
所谓的韘,是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一种饰物。它最早出现于殷商。《说文解字·韦部》注释为:“韘,射決也,所以拘弦。以象骨。韦系。著右巨指。”它是一种由玉、骨、木等材料制作的指环,为古人射箭之用。
战国 玉韘形佩 阜阳宁老庄尚庄楚墓出土
由于弓弦较细,反复拉曳容易导致大拇指磨伤,将这种特殊的戒指——韘佩戴其上,便可以有效起到保护作用。它的形状和作用都类似于今日所说的“扳指”,因此也被看作是扳指的鼻祖。
清 乾隆题诗青玉鸡兔纹扳指 故宫博物院藏
妇好是商朝君主武丁的妻子,她英勇善战,带领军队扩展疆土,是中国第一位有史可查的女性军事统帅。在她的墓葬中,就发现了一枚“玉韘”。它的形状如短管,一端平齐,一端斜口,上面雕有精致的兽面纹饰,兽面下有二个小孔,可以穿着细绳缚于手腕。
商 玉韘 殷墟妇好墓出土
这枚小小的“玉韘”穿越四千多年的时光来到我们面前,可见在那时,戒指已广泛制作和使用,只不过它并没有关于爱情的寓意,而是更多作为军事用途。
秦汉·禁戒之戒
到了秦汉时期,戒指有了新的称呼“约指”。除了字面意思“环束于指”,它还有一层更深层次的含义。
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在《毛诗笺》中记录了一段话:“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者,于右手。”
元 佚名 《宫女游园图立轴》(局部)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戒指是“进御”的标识。
每每夜晚降临,皇宫的后妃们排成一队等待临幸。女官按规矩分发“指环”。来大姨妈的给金环一边凉快,适合侍寝的给银环戴于左手进御,已被临幸的戴右手,下次再来。如此省时省力,还非常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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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些关于戒指的含义也开始流行起来。西汉儒学大师董仲舒将戒指与鬼魅联系起来,在《春秋繁露》中写道:“纣刑鬼侯之女,取其环。”他认为戒指是鬼神所戴之物,能驱魔辟邪、减灾减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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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所承载的灵异意味一直延续到唐朝,各种与戒指有关的鬼怪传说层出不穷。
北齐颜之推编著的志怪小说集《集灵记》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王諿,琅琊人也。仕梁,为南康王记室。亡后数年,妻子困於衣食。岁暮,諿见形谓妇曰:“卿困乏衣食。”妻因与之酒,别而去。諿曰:“我若得财物,当以相寄。”后月,小女探得金指环一双。
王諿是颜之推的琅琊老乡,他死后,鬼魂见到妻女生活艰辛,便托梦说,我如果发了财,一定寄给你们。不久后,女儿果真翻出了一对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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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著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 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
晋朝有一个士人买了一名鲜卑女子,名叫怀顺。怀顺说她姑妈的女儿被一棵赤苋菜精迷住了。起因是,有一日那女子遇见了一位风度翩翩的成年男子,男子说他家住在厕北,那女孩便着了迷似的,每到天黑就穿戴整齐到屋后去见那男子。她家里派人窥视,却没有看见男子,只见一棵赤苋菜,女孩的指环挂在苋菜的茎上。割除苋菜后,女孩嚎啕大哭,过了一夜就死了。
南宋 林庭珪 《五百罗汉之施饭饿鬼》(局部)波士顿美术馆藏
诸如此类的故事数不胜数。在这些故事的语境中,戒指无一不带着神秘的色彩,作为一种灵异的元素出现。但是,至唐朝时,也有一种更加清新脱俗的戒指含义出现在诗歌中。
“念子还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翫,循环无终极。”这首诗出自唐代李景亮所著传奇小说《李章武传》:
章武系事告归长安,(与王氏子妇)殷勤叙别,章武留交颈鸳鸯绮一端……子妇答白玉指环一双,赠诗曰:念子还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翫,循环无终极。
小说中,李章武与王氏子妇分别,两人恋恋不舍,互赠信物,其中,子妇所赠的便是一枚“白玉戒指”。
唐 蓝宝石戒指 都兰县博物馆
在这里,戒指不再与鬼魅和灵异事件相关,而是以一种定情信物存在——圆环的形状代表着“循环无终极”的意义,暗含着情人之间相思无绝期的绵绵情意。
戒指渐渐去魅,它从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兜兜转转来到了人间,开始见证情人们的爱恨别离。其中,最为缠绵悱恻的莫过于唐代范摅《云溪友议》中记载的韦皋与玉箫的爱情故事。
诗人韦皋游历江夏时与小婢女玉箫结下情缘,分别之际,两人约定短则五年、长则七年便成亲,并留下一枚玉指环作为信物。然而七年过去,玉箫未等到韦郎,郁郁而终,玉指环随葬入墓。韦郎归来,见佳人已殒,肝肠寸断。多年之后,韦皋纳一小歌姬,亦名玉箫,她的中指有环形凸起,正是昔年信物指环的样子。
宋、明、清·爱情之戒
唐时的人们赋予戒指的一丝爱情的温情,为宋代以后戒指发展成为婚姻嫁妆奠定了基础。
将戒指与婚姻联系在一起,最初源于胡俗。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发,同时也带来了民族文化的大交融。
《晋书·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聘。”可见,戒指和婚姻已经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太平御览·外国杂俗》亦有相关记载:“诸问妇许婚,下全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因戒指是个同心圆,代表永结同心,所以胡人们将它用于婚配。
宋朝以后,戒指作为婚配信物的风俗在民间流传开。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条载:“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镯、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
北宋 刻花银戒指 浙江博物馆藏
这里的“金镯”便是指金戒指。富贵人家娶亲时,必须准备聘礼“三金”,即金戒指、金手镯、金帔坠,以表达夫家对未来儿媳的重视和喜爱。自此,戒指正式作为民间嫁娶风俗的标配登场。
元代关汉卿的戏曲《望江亭中秋切鲙》第三折中,谭记儿只身一人勇闯虎穴,凭借着机智神武,骗走了杨衙内的金牌、势剑、文书。其中,有这样的一句台词:“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这是“戒指”一词首先出现在文本中,它的含义亦与男女婚嫁和爱情有关。
明代 嵌宝石戒指 河南鹤壁市博物馆藏
明代出土的戒指颇多,金龙头连珠戒指、银鎏金婴戏纹戒指、金镶宝葫芦戒指……然而,在当朝法典《大明会典》罗列的“皇帝纳后仪”礼单中,头饰、镯钏、耳环、面花、玉佩玎珰、霞帔坠头等首饰一应俱全,却无戒指的踪影。
直至清代,随着满族文化进入中原,戒指才得以进入官方聘礼清单。《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记载,顺治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定婚娶之制:
“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金项圈一、合包一、大簪三枝、小簪三枝、耳坠一副、戒指十枚。”
“世子、多罗郡王、及世子、多罗郡王未分家之子……合包、簪、耳坠数量同上,戒指八枚。”“多罗贝勒,及多罗贝勒未分家之子……戒指六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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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吹奈子 - 留言給未來的成員們
我很喜欢指原莉乃,所以加入了HKT48。踏出第一步,成为其中的一员后,走到现在,我拥有了很多后辈,她们也同样喜欢着和我并肩的伙伴们和我。让梦想照进现实吧,要不要和我一起建设HKT48?相信自己,踏出你的那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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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之“郫”究竟因何而来?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三千年,城址不迁、城名不变。天府锦城,有着太多值得我们探讨了解的历史。成都方志联合红星新闻网官方微博—爱看头条,推出#方志里的大美成都#栏目。我们一起读历史,晓天府,爱成都。
郫都区位于成都市西北部,享有“豆瓣之乡”“蜀绣之乡”“盆景之乡”等诸多美称。郫都区的历史可上溯到几千年前,实为古蜀文明发源地。
从行政区划来看,郫县建制较早,千百年间所辖变动也不小。在距今二千七八百年前,望帝杜宇和丛帝鳖灵就在此建立国都,以郫为都邑。公元前314年,秦灭蜀后,在巴蜀地区同时实行分封制与郡县制,此后即以郫邑作为蜀郡的属县,称郫县,此为郫县建置之始。秦汉时期,郫县地域辽阔,包含今成都、温江、都江堰和彭州等县市的部分区域。在唐朝,于西部设唐昌县,后称崇宁县。其后又在东部设犀浦县,宋代改县为镇归入郫县。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为36乡,元丰年间(1078~1085年)为14乡及犀浦、马街、雍店(今花园)3镇,明代编为7里。
1949年前,郫县设2镇19乡,面积为289平方公里。1952年春,成都撤县,将安靖、仁义、清溪、金泉、万福等并入郫县。1958年秋,崇宁县并入郫县。1959年7月,柏条河以北与彭县接壤的丰乐、桂花、庆兴、君平乡划并彭县。2003年,成都高新区西区移交整合,合作、犀浦、红光、郫筒、德源等镇全部或部分村社共35平方公里划归高新区管理。2016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郫县撤县设区,称为郫都区。2019年10月,成都市郫都区镇(街道)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改革,镇(街道)调整为12个,其中镇3个、街道9个。
“郫”作为古蜀国时期的一个地名,最早见于西汉扬雄的《蜀王本纪》:杜宇“自立为蜀王,号曰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化,民往往复出”。《华阳国志·蜀志》中亦载:“后有王曰杜宇,……移治郫邑。或治瞿上。巴国称王,杜宇称帝。号曰望帝,更名蒲卑。”
不过,这里的“郫”与后来的郫县应该说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古蜀国虽然曾经“移治郫邑,或治瞿上”,但也不是城镇,因为当时的川西平原并不适合建城市。历史学家任乃强先生所说,明白道出了其中的缘由:“蜀王所治郫邑,在今彭县(州)西北二十余里,属九陇黄土丘陵部分……盖杜宇时,成都平原尚属大泽,卑湿不宜营邑。营邑必在较高之黄土丘陵地带(广都、新都、成都三邑之原址亦正如此),故郫本在九陇。”
那么,古蜀时期的郫县是何时迁移到如今的位置的呢?“汉时成都平原已全为陆土田畴,乃徙郫县治沱江之南(今郫县治),称旧邑为‘小郫’。”汉时,蜀王所筑郫城已为“小郫”,在汉代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郫县从九陇迁移到大约今天的位置。考古发掘证明,现郫县城北的杜鹃城遗址就是西汉早期郫县的县城治所,现在的县城位置已经南移。
关于郫县县名的由来,历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迄今尚无定论。
第一种说法是“因人得名”。据《蜀王本纪》“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及《华阳国志》“杜宇称帝,号曰望帝,更名蒲卑”的记述,持此说者认为,“郫”系“蒲卑”的音译或“蒲卑之邑”的缩称。清《一统志》和嘉庆《四川通志》在郫县条文内更明确地说:“杜宇名蒲卑,都于此,因以名邑。秦灭蜀国而县名不改。”各种旧郫县志皆沿用此说。至今县内持此说者较多。
第二种说法是“因水得名”。《成都古今记》说:“郫县因郫江得名”;清同治《郫县志》和《郫县乡土志》中也载有“杜宇都郫邑,因水标名曰郫”的传说。公元前311年筑郫城,约50年后李冰始穿二江(指郫江、捡江)。据近人解释,“穿”有二义,一为开凿,一为疏浚。据前义,郫江开于建县之后,只能是江因县得名,而非其反;据后义,疏浚前江名未见记载。
第三种说法是“因地理方位得名”。《汉书•扬雄传》说:“……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曰郫。”据此说,“郫”指岷山南面那一片地方。但“岷山之阳曰郫”还有另一解:在岷山南面“郫”这个地方。据此说,则“郫”之得名与地理方位无关。1966年犀浦出土东汉王孝渊碑,上有“建宅处业,岷山之阳”的碑文,其义相同。
第四种说法为“因地势得名”。《资治通鉴•音注》说:“郫,即卑邑也”。据此说,古代郫县地处卑洼之地,蒲草丛生,故称卑邑,合写为“郫”。
第五种说法是“因族称得名”。近来,一些研究巴蜀史的学者主张用巴蜀语解释当时的地名,并认为蒲卑系古蜀族自称,其蜀语含义为“蜀族人的地方”,“蒲卑人的地方”或“来自‘天上’(高原)的人的地方”。
不过,诸说虽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对当时历史背景的忽视。“郫县”的正式得名,必然与秦实行郡县制、建立封建秩序有关。“郫城”与成都、临邛一并兴建,其名本义也带有从属性的城邑、副邑、陪都的内涵,想必其应是作为成都的副邑而设立的。在汉时广设郡县的背景下,原设立在九陇的郫县必须更靠近成都,因而就搬迁到今天的位置了。
郫县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宝地。在这里,孕育出了严君平、扬雄、何武、张俞等历史名人,更有“郫筒酒”“郫县豆瓣”“郫县女红”等郫都区工艺三绝闻名于世。2016年11月24日和12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郫县,设立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拥有千年历史的郫县,自此走上了它的新征程。
部分资料来源于郫都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三千年,城址不迁、城名不变。天府锦城,有着太多值得我们探讨了解的历史。成都方志联合红星新闻网官方微博—爱看头条,推出#方志里的大美成都#栏目。我们一起读历史,晓天府,爱成都。
郫都区位于成都市西北部,享有“豆瓣之乡”“蜀绣之乡”“盆景之乡”等诸多美称。郫都区的历史可上溯到几千年前,实为古蜀文明发源地。
从行政区划来看,郫县建制较早,千百年间所辖变动也不小。在距今二千七八百年前,望帝杜宇和丛帝鳖灵就在此建立国都,以郫为都邑。公元前314年,秦灭蜀后,在巴蜀地区同时实行分封制与郡县制,此后即以郫邑作为蜀郡的属县,称郫县,此为郫县建置之始。秦汉时期,郫县地域辽阔,包含今成都、温江、都江堰和彭州等县市的部分区域。在唐朝,于西部设唐昌县,后称崇宁县。其后又在东部设犀浦县,宋代改县为镇归入郫县。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为36乡,元丰年间(1078~1085年)为14乡及犀浦、马街、雍店(今花园)3镇,明代编为7里。
1949年前,郫县设2镇19乡,面积为289平方公里。1952年春,成都撤县,将安靖、仁义、清溪、金泉、万福等并入郫县。1958年秋,崇宁县并入郫县。1959年7月,柏条河以北与彭县接壤的丰乐、桂花、庆兴、君平乡划并彭县。2003年,成都高新区西区移交整合,合作、犀浦、红光、郫筒、德源等镇全部或部分村社共35平方公里划归高新区管理。2016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郫县撤县设区,称为郫都区。2019年10月,成都市郫都区镇(街道)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改革,镇(街道)调整为12个,其中镇3个、街道9个。
“郫”作为古蜀国时期的一个地名,最早见于西汉扬雄的《蜀王本纪》:杜宇“自立为蜀王,号曰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化,民往往复出”。《华阳国志·蜀志》中亦载:“后有王曰杜宇,……移治郫邑。或治瞿上。巴国称王,杜宇称帝。号曰望帝,更名蒲卑。”
不过,这里的“郫”与后来的郫县应该说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古蜀国虽然曾经“移治郫邑,或治瞿上”,但也不是城镇,因为当时的川西平原并不适合建城市。历史学家任乃强先生所说,明白道出了其中的缘由:“蜀王所治郫邑,在今彭县(州)西北二十余里,属九陇黄土丘陵部分……盖杜宇时,成都平原尚属大泽,卑湿不宜营邑。营邑必在较高之黄土丘陵地带(广都、新都、成都三邑之原址亦正如此),故郫本在九陇。”
那么,古蜀时期的郫县是何时迁移到如今的位置的呢?“汉时成都平原已全为陆土田畴,乃徙郫县治沱江之南(今郫县治),称旧邑为‘小郫’。”汉时,蜀王所筑郫城已为“小郫”,在汉代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郫县从九陇迁移到大约今天的位置。考古发掘证明,现郫县城北的杜鹃城遗址就是西汉早期郫县的县城治所,现在的县城位置已经南移。
关于郫县县名的由来,历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迄今尚无定论。
第一种说法是“因人得名”。据《蜀王本纪》“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及《华阳国志》“杜宇称帝,号曰望帝,更名蒲卑”的记述,持此说者认为,“郫”系“蒲卑”的音译或“蒲卑之邑”的缩称。清《一统志》和嘉庆《四川通志》在郫县条文内更明确地说:“杜宇名蒲卑,都于此,因以名邑。秦灭蜀国而县名不改。”各种旧郫县志皆沿用此说。至今县内持此说者较多。
第二种说法是“因水得名”。《成都古今记》说:“郫县因郫江得名”;清同治《郫县志》和《郫县乡土志》中也载有“杜宇都郫邑,因水标名曰郫”的传说。公元前311年筑郫城,约50年后李冰始穿二江(指郫江、捡江)。据近人解释,“穿”有二义,一为开凿,一为疏浚。据前义,郫江开于建县之后,只能是江因县得名,而非其反;据后义,疏浚前江名未见记载。
第三种说法是“因地理方位得名”。《汉书•扬雄传》说:“……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曰郫。”据此说,“郫”指岷山南面那一片地方。但“岷山之阳曰郫”还有另一解:在岷山南面“郫”这个地方。据此说,则“郫”之得名与地理方位无关。1966年犀浦出土东汉王孝渊碑,上有“建宅处业,岷山之阳”的碑文,其义相同。
第四种说法为“因地势得名”。《资治通鉴•音注》说:“郫,即卑邑也”。据此说,古代郫县地处卑洼之地,蒲草丛生,故称卑邑,合写为“郫”。
第五种说法是“因族称得名”。近来,一些研究巴蜀史的学者主张用巴蜀语解释当时的地名,并认为蒲卑系古蜀族自称,其蜀语含义为“蜀族人的地方”,“蒲卑人的地方”或“来自‘天上’(高原)的人的地方”。
不过,诸说虽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对当时历史背景的忽视。“郫县”的正式得名,必然与秦实行郡县制、建立封建秩序有关。“郫城”与成都、临邛一并兴建,其名本义也带有从属性的城邑、副邑、陪都的内涵,想必其应是作为成都的副邑而设立的。在汉时广设郡县的背景下,原设立在九陇的郫县必须更靠近成都,因而就搬迁到今天的位置了。
郫县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宝地。在这里,孕育出了严君平、扬雄、何武、张俞等历史名人,更有“郫筒酒”“郫县豆瓣”“郫县女红”等郫都区工艺三绝闻名于世。2016年11月24日和12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郫县,设立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拥有千年历史的郫县,自此走上了它的新征程。
部分资料来源于郫都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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