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工作
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项目,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和侵害群众权益事情发生。近日,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专题会议,对全市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3号)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部署,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是否存在强行毁麦占地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重要意义,认清全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紧迫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各项安排部署上来。二是要强化责任,形成合力。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和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要加强督察,抓好落实。市局督察办不定期进行暗访督察,督察结果及时公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建立台账,压实责任。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监管,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攻坚,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打赢严格保护耕地严防强行毁麦占地保卫战,确保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项目,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和侵害群众权益事情发生。近日,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专题会议,对全市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3号)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部署,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是否存在强行毁麦占地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重要意义,认清全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紧迫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各项安排部署上来。二是要强化责任,形成合力。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和严防强行毁麦占地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要加强督察,抓好落实。市局督察办不定期进行暗访督察,督察结果及时公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建立台账,压实责任。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监管,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攻坚,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打赢严格保护耕地严防强行毁麦占地保卫战,确保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颜小江说法##走近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颜小江请你来学法##请你参与志愿者普法宣传#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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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农业农村局严格农资监管保障春耕备耕
一是加大农资市场抽检力度。集中力量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及乡镇经营户执法检查,重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批发部(点)进行抽检,已抽检样品17个。
二是严格农资市场监管。对辖区内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未审先推与审定区域不符以及套证种子,从源头上进行了管理,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大力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违规添加隐性成分,标签不规范,假冒套证,进、销、存台账记录不完善等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实施了农资经营单位进出货台账管理制度和农资质量承诺制,特别是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域,建立了严格的农药、肥料经营销售登记、承诺和追溯制度,严禁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区域进行销售。加强农资市场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定期、不定期公布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和对假冒伪劣农资的处罚等情况,将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监督和预警转变。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车(次),检查农资经销点(企业)721家,其中种子生产经营企业4家,经营门店316户;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家,经营门店103户,检查农药经营户297户。同时,印发《致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致全县农药经营单位告知书》、《告农民朋友书》等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宣传单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余次,通过农信通、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农资打假和农资信息近5000余条。
一是加大农资市场抽检力度。集中力量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及乡镇经营户执法检查,重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批发部(点)进行抽检,已抽检样品17个。
二是严格农资市场监管。对辖区内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未审先推与审定区域不符以及套证种子,从源头上进行了管理,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大力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违规添加隐性成分,标签不规范,假冒套证,进、销、存台账记录不完善等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实施了农资经营单位进出货台账管理制度和农资质量承诺制,特别是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域,建立了严格的农药、肥料经营销售登记、承诺和追溯制度,严禁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区域进行销售。加强农资市场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定期、不定期公布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和对假冒伪劣农资的处罚等情况,将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监督和预警转变。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车(次),检查农资经销点(企业)721家,其中种子生产经营企业4家,经营门店316户;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家,经营门店103户,检查农药经营户297户。同时,印发《致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致全县农药经营单位告知书》、《告农民朋友书》等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宣传单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余次,通过农信通、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农资打假和农资信息近5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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