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造化,雏鹰亦成长为雄鹰!
新年坦然些、再沉着点,按下内心躁动,守好身口意,随造化而动,细细体会。
“人生的奥秘并不是去解决某个问题,而是去经历眼前的现实,如果你停滞不前便永远无法参透它,跟着它的起伏,随波逐流,勇敢踏入其中,随之而动”
侄女太可爱啦!何其有幸做舅舅哈哈哈哈哈 https://t.cn/R2WxR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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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下册文言文1篇
鱼我所欲也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文言知识
一、重点字解释
1、鱼,我所欲也 欲:喜爱的,想要的
2、二者不可得兼 兼:同时
3、生亦我所欲也 生:生命
4、所欲者有甚于生者 甚:超过
5、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偷生
6、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假使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这种
9、贤者能勿丧耳 勿:不丧:丢掉、丧失
10、呼尔而与之 呼:吆喝、呵斥与:给
11、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踢
12、乞人不屑也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万钟:高位厚禄辩:通“辨”,辨别
14、万钟于我何加也 加:有益
15、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美:华丽奉:侍奉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词,吗。
17、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受:接受
18、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种做法已:停止
19、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二、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中“辩”,通“辨”,辨别。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5、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先前,从前。
三、一词多义
而:
⑴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 )
⑵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而,表转折
于:
⑴所欲有甚于生者(于:比 )
⑵万钟于我何加焉(于:对)
为
⑴乡为身死而不受(为:介词,表示原因,为了)
⑵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前为,介词,为了 后为,动词,做、接受)
⑶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为:动词,做)
得:
⑴二者不可得兼(得到、获得,动词)
⑵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激,动词 )
四、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五、古今异义
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可以)
古义:能够用来
今义:能够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
古义:这,指示代词
今义:判断动词
3、一豆羹(豆)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义:豆子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钟)
古义:古代的量器
今义:计时器具
5、万钟于我何加焉(加)
古义:益处
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六、特殊句式
1、鱼,我所欲也(判断句) “也”,判断标志
2、乡为身死而不受(省略句) “为”后省略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省略宾语“施舍”,全语省略了主语“有的人”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文言知识
一、重点字解释
1、鱼,我所欲也 欲:喜爱的,想要的
2、二者不可得兼 兼:同时
3、生亦我所欲也 生:生命
4、所欲者有甚于生者 甚:超过
5、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偷生
6、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假使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这种
9、贤者能勿丧耳 勿:不丧:丢掉、丧失
10、呼尔而与之 呼:吆喝、呵斥与:给
11、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踢
12、乞人不屑也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万钟:高位厚禄辩:通“辨”,辨别
14、万钟于我何加也 加:有益
15、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美:华丽奉:侍奉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词,吗。
17、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受:接受
18、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这种做法已:停止
19、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二、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中“辩”,通“辨”,辨别。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5、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先前,从前。
三、一词多义
而:
⑴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 )
⑵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而,表转折
于:
⑴所欲有甚于生者(于:比 )
⑵万钟于我何加焉(于:对)
为
⑴乡为身死而不受(为:介词,表示原因,为了)
⑵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前为,介词,为了 后为,动词,做、接受)
⑶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为:动词,做)
得:
⑴二者不可得兼(得到、获得,动词)
⑵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激,动词 )
四、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五、古今异义
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可以)
古义:能够用来
今义:能够
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
古义:这,指示代词
今义:判断动词
3、一豆羹(豆)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义:豆子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钟)
古义:古代的量器
今义:计时器具
5、万钟于我何加焉(加)
古义:益处
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六、特殊句式
1、鱼,我所欲也(判断句) “也”,判断标志
2、乡为身死而不受(省略句) “为”后省略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省略宾语“施舍”,全语省略了主语“有的人”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我们都说求法!
如果我们都不了解法的特性、法的特质,到底是求什么法?
我们就会落入到自以为是,或者是自圆其说,或者是随意所欲,带欲求断。那就导致我们一生之中一事无成,就落入在迷信、宗教的范围之中模糊的一个状态。
01
对法的第一种诠释
在古印度(公元前的1600多年到2000年之间)对法就有诠释:
任持自性,轨生物解,就是法。
最初社会的人,科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对法都有一个诠释,都有认知:
任持自性
就是古老的科学家、自然学家对法的一种认知概念。
任:任何一件事物。
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的本质,都保持着它自己的性质,叫任持自性。
就犹如水一样,保持着它自己的特性:水还没有因缘和合时,水的特性是属于冰凉的,是冰凉自物、冰凉它物的。
一旦它跟火合就成为温水,那就不是它的特性了,已经是因缘和合了,它有增上之法,有增上缘、有和合之法。
水本身的特性:是凉的、是冷的、是软的、是滑的,叫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自己的特质,它本质的特性。就如同一个内心之中很快乐、和谐、安详的慈爱之人,他就能够把快乐、和谐、安详辗转分享给他人。就犹如水冰凉自己、冰凉它物一样,这叫任持自性,这就是法的特性。
就像火一般,火性属热性:是热的、是暖的、是漪的、是痒的,暖、热、漪、痒这是火的特性。就像一个人心生烦恼,内心之中生起了激情愤怒、忧愁叹气,他伤害自己,同时也伤害他人。这就是烦恼的特性,如同火的特性一般。
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自己的特性,我们叫学法。任何一件事物都有它的因果、它的法则、它的原因。
轨生物解
就像生病一样的,要找病因,要有治病的方法,这就是轨,就是轨则。就像宇宙之间的规律一样,就像地球绕赤道线,自然而然才能够不破坏它物,叫轨生物解。
这就是科学家、发明家、史学家们对法的一种认知,对大自然的一种认知,这是第一步。
这也是佛陀所知法的范围,可是这是浅显的,不能解脱的,这是随顺世间,按常规理解的。
常规:
就是循规蹈矩的,就是在世间里边,比如说衣食住行的,吃喝玩乐的,享受的,就是与世间人一样的,这个叫常规。
不规:
不规就是不按常规的,就是修行人。
不按常规,按真理。现在我们要追求真理,要学法,要把法通通地理解、通通地认知。
世间人,对法的认识是有限的,他出不了世间,只能说是聪明人。这人很聪明,他能发明,在世间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他稍稍有那么一点点过人之处(超过一般普通人),因为他的记忆力很好、很聪明,他能发明,他的认知、他的知识比较宽广些,较有深度、高度、广度些,这就是世间法对法的认知,对自然法则的认知。
佛陀对弟子的教授层次是不同的,是契机契理的,佛陀说的法是不离身心(五蕴)的!
佛陀涅槃以后,很多人对佛陀的所知法就有不同的诠释。
法,什么称为“法”呢?
我们要怎样才能够入法(入到真正的法的特性、法的本质,入到法中来)?要怎么入呢?到底什么是法?
我们要把它说得很清楚,叫入法。
什么是见法呢?
见法:就是在理解上、见解上要具足正见,安住于法。
什么是得法?
得法:就是获得了在自身的听闻、思惟、修学念念不离法,念念不离止观法才是得法。
什么是证法呢?
证法:那就是超凡脱俗了。已经证得无漏之法、证得出世之法、证得不迷惑之法,这些都是跟切入证法有关。
02
对法第二步的认知
什么是入法?这个法是怎么来诠释,怎么来理解呢?
什么是法?
色法、心法、心所法,无为法。这就是第二步的认知了,第二步就比第一步深入了。
首先我们要了解佛法的名相。
名相:就是词汇,就是佛学基础知识。
假如说我们不认识这四种法,听任何法都听不懂,不懂就导致到犹如“冷水泡石头,不得以应用”。
什么是色法?
色法指的就是地、水、火、风,就是在我们身体的范围(我们一寻之身)。
地大:发、毛、爪、齿、皮等称为地大;
水大:胆汁、痰、脓、血汗、脂肪等称为水大;
风大:就是呼吸;
火大:就是温度。
四大之身,就是形形色色,称为色法。
形色
形就是形态、形状,长短、高低、方圆,这叫形色。
显色
显色,就是颜色:青黄赤蓝。
这些形色、显色叫形形色色,都称为色法。
什么是心法?
心法就是六情根,一提到六情根就提到“六识”。
“识”是从何而生?
由内与外而生,内与外的“触”而生,由“触”而生“识”。
内外就是:眼,眼见色;耳,耳闻声……
眼、耳、鼻、舌、身、意称为“内六入”、“内六处”、“六根”。
色、声、香、味、触、法称为“外六入”、“外六处”、“六尘”。
眼色、耳声、鼻嗅、舌尝、身触、意知法而生的“识”,就称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识,就是认识、认知。
本身“根”就有它各自的特性,它能认识、能认知,这称为心法。根、尘、识属于心法,这才是心。
有很多人说修行要修心,心在哪里?我们对心法不彻知,不彻底地了知,怎么修行?对法都不了解的人怎么入法?
那就是在痴坐,就像“猴子蹲枯岩”,寻食无吃,坐本山空,只是自以为是,我在修行。就犹如“蚊子叮铁牛”,“木人看花鸟”,是不起作用。
首先要听法,要听闻,听闻要记住。记住了以后不会忘记了,时时在内心之中念法了。闻慧、思慧才能够运用。
什么是心所法?
心所法就是烦恼,见惑、思惑。
见惑:就是见解上的迷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称为见解(理解)。
见惑,就是在见解上、在理解上、在认知上是迷惑的,是不清楚的,这称为见惑。一个人的认知不彻底,他的理解不清楚,还不如实知之,这称为见惑,在理解上是一个迷惑之人。
思惑:就是思想,内心之中时时地想过去、想未来,思念过去、思念未来,回忆过去、回忆未来,就在贪、嗔、痴、慢、疑这些方面,这个属于思惑。
十利使:见惑的五种加上思惑的五种。
使:就是使我们烦恼的意思,它有一种力量能够让我们去伤害他人,让我们去烦恼。见、思惑叫十利使,这就是属于生起心所,心所有包含的、心中所持有的一切的染污不尽。
什么叫心中所持有呢?内心之中,所有的坚持自己的邪知邪见的、不正确的、执著于实有(本来就不真实)的,这个“我的”概念太重,叫心中所持有的法,就是烦恼法、心所法:
思惑:贪、嗔、痴、慢、疑;
见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见思惑又生起了随烦恼了。
随:就是伴随,如影随形叫随眠。
随眠烦恼:就是在内心之中是潜伏的、隐患的,只要见人遇事就会现起来,平常时间你看不到它,它如影随形。
随眠烦恼共有二十种:
小的随眠烦恼有十种: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
中烦恼的两种:无惭、无愧;
大烦恼的八种: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大烦恼是修行之人才发现的,修行的时候就障碍你了;
小烦恼是做人不成功,没有人格;
中烦恼很难发现,是见道之人才相应的,一般凡夫之人是无知,不知惭、不知愧的。三果阿那含才与惭愧相应,他处处惭愧,如同新娶的媳妇看到姑嫜(公婆)一样,新嫁的女孩到她公婆家,最初很害羞的,这样的惭愧心。三果阿那含才会具足相应。一般有禅定之人,他只是善学惭愧心,不具足。
二十随烦恼以及见惑、思惑都属于心所法。
内心之中所持有的这些染污不净,谈何修学?认知都不清楚就谈到去闭关修行,那就是带欲求断,随意所欲。
什么是无为法?
就是无漏法,就是涅槃法。
它是被无我慧所摄的,被空性慧、不二慧所摄的,被一切智所摄的,是被道种智、一切相智所摄的法。它是寂静的、是不迷惑的,它是过人法(过凡夫的法)。
这四法不听闻、不掌握、不清楚、不彻知,无法入法。入什么法?那只是自圆其说,就像独坐空无,那就是外道,不是佛陀的弟子。
佛陀的弟子要入法,要必须入法!
(未完待续)
如果我们都不了解法的特性、法的特质,到底是求什么法?
我们就会落入到自以为是,或者是自圆其说,或者是随意所欲,带欲求断。那就导致我们一生之中一事无成,就落入在迷信、宗教的范围之中模糊的一个状态。
01
对法的第一种诠释
在古印度(公元前的1600多年到2000年之间)对法就有诠释:
任持自性,轨生物解,就是法。
最初社会的人,科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对法都有一个诠释,都有认知:
任持自性
就是古老的科学家、自然学家对法的一种认知概念。
任:任何一件事物。
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的本质,都保持着它自己的性质,叫任持自性。
就犹如水一样,保持着它自己的特性:水还没有因缘和合时,水的特性是属于冰凉的,是冰凉自物、冰凉它物的。
一旦它跟火合就成为温水,那就不是它的特性了,已经是因缘和合了,它有增上之法,有增上缘、有和合之法。
水本身的特性:是凉的、是冷的、是软的、是滑的,叫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自己的特质,它本质的特性。就如同一个内心之中很快乐、和谐、安详的慈爱之人,他就能够把快乐、和谐、安详辗转分享给他人。就犹如水冰凉自己、冰凉它物一样,这叫任持自性,这就是法的特性。
就像火一般,火性属热性:是热的、是暖的、是漪的、是痒的,暖、热、漪、痒这是火的特性。就像一个人心生烦恼,内心之中生起了激情愤怒、忧愁叹气,他伤害自己,同时也伤害他人。这就是烦恼的特性,如同火的特性一般。
任何一件事物都保持着它自己的特性,我们叫学法。任何一件事物都有它的因果、它的法则、它的原因。
轨生物解
就像生病一样的,要找病因,要有治病的方法,这就是轨,就是轨则。就像宇宙之间的规律一样,就像地球绕赤道线,自然而然才能够不破坏它物,叫轨生物解。
这就是科学家、发明家、史学家们对法的一种认知,对大自然的一种认知,这是第一步。
这也是佛陀所知法的范围,可是这是浅显的,不能解脱的,这是随顺世间,按常规理解的。
常规:
就是循规蹈矩的,就是在世间里边,比如说衣食住行的,吃喝玩乐的,享受的,就是与世间人一样的,这个叫常规。
不规:
不规就是不按常规的,就是修行人。
不按常规,按真理。现在我们要追求真理,要学法,要把法通通地理解、通通地认知。
世间人,对法的认识是有限的,他出不了世间,只能说是聪明人。这人很聪明,他能发明,在世间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他稍稍有那么一点点过人之处(超过一般普通人),因为他的记忆力很好、很聪明,他能发明,他的认知、他的知识比较宽广些,较有深度、高度、广度些,这就是世间法对法的认知,对自然法则的认知。
佛陀对弟子的教授层次是不同的,是契机契理的,佛陀说的法是不离身心(五蕴)的!
佛陀涅槃以后,很多人对佛陀的所知法就有不同的诠释。
法,什么称为“法”呢?
我们要怎样才能够入法(入到真正的法的特性、法的本质,入到法中来)?要怎么入呢?到底什么是法?
我们要把它说得很清楚,叫入法。
什么是见法呢?
见法:就是在理解上、见解上要具足正见,安住于法。
什么是得法?
得法:就是获得了在自身的听闻、思惟、修学念念不离法,念念不离止观法才是得法。
什么是证法呢?
证法:那就是超凡脱俗了。已经证得无漏之法、证得出世之法、证得不迷惑之法,这些都是跟切入证法有关。
02
对法第二步的认知
什么是入法?这个法是怎么来诠释,怎么来理解呢?
什么是法?
色法、心法、心所法,无为法。这就是第二步的认知了,第二步就比第一步深入了。
首先我们要了解佛法的名相。
名相:就是词汇,就是佛学基础知识。
假如说我们不认识这四种法,听任何法都听不懂,不懂就导致到犹如“冷水泡石头,不得以应用”。
什么是色法?
色法指的就是地、水、火、风,就是在我们身体的范围(我们一寻之身)。
地大:发、毛、爪、齿、皮等称为地大;
水大:胆汁、痰、脓、血汗、脂肪等称为水大;
风大:就是呼吸;
火大:就是温度。
四大之身,就是形形色色,称为色法。
形色
形就是形态、形状,长短、高低、方圆,这叫形色。
显色
显色,就是颜色:青黄赤蓝。
这些形色、显色叫形形色色,都称为色法。
什么是心法?
心法就是六情根,一提到六情根就提到“六识”。
“识”是从何而生?
由内与外而生,内与外的“触”而生,由“触”而生“识”。
内外就是:眼,眼见色;耳,耳闻声……
眼、耳、鼻、舌、身、意称为“内六入”、“内六处”、“六根”。
色、声、香、味、触、法称为“外六入”、“外六处”、“六尘”。
眼色、耳声、鼻嗅、舌尝、身触、意知法而生的“识”,就称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识,就是认识、认知。
本身“根”就有它各自的特性,它能认识、能认知,这称为心法。根、尘、识属于心法,这才是心。
有很多人说修行要修心,心在哪里?我们对心法不彻知,不彻底地了知,怎么修行?对法都不了解的人怎么入法?
那就是在痴坐,就像“猴子蹲枯岩”,寻食无吃,坐本山空,只是自以为是,我在修行。就犹如“蚊子叮铁牛”,“木人看花鸟”,是不起作用。
首先要听法,要听闻,听闻要记住。记住了以后不会忘记了,时时在内心之中念法了。闻慧、思慧才能够运用。
什么是心所法?
心所法就是烦恼,见惑、思惑。
见惑:就是见解上的迷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称为见解(理解)。
见惑,就是在见解上、在理解上、在认知上是迷惑的,是不清楚的,这称为见惑。一个人的认知不彻底,他的理解不清楚,还不如实知之,这称为见惑,在理解上是一个迷惑之人。
思惑:就是思想,内心之中时时地想过去、想未来,思念过去、思念未来,回忆过去、回忆未来,就在贪、嗔、痴、慢、疑这些方面,这个属于思惑。
十利使:见惑的五种加上思惑的五种。
使:就是使我们烦恼的意思,它有一种力量能够让我们去伤害他人,让我们去烦恼。见、思惑叫十利使,这就是属于生起心所,心所有包含的、心中所持有的一切的染污不尽。
什么叫心中所持有呢?内心之中,所有的坚持自己的邪知邪见的、不正确的、执著于实有(本来就不真实)的,这个“我的”概念太重,叫心中所持有的法,就是烦恼法、心所法:
思惑:贪、嗔、痴、慢、疑;
见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见思惑又生起了随烦恼了。
随:就是伴随,如影随形叫随眠。
随眠烦恼:就是在内心之中是潜伏的、隐患的,只要见人遇事就会现起来,平常时间你看不到它,它如影随形。
随眠烦恼共有二十种:
小的随眠烦恼有十种: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
中烦恼的两种:无惭、无愧;
大烦恼的八种: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大烦恼是修行之人才发现的,修行的时候就障碍你了;
小烦恼是做人不成功,没有人格;
中烦恼很难发现,是见道之人才相应的,一般凡夫之人是无知,不知惭、不知愧的。三果阿那含才与惭愧相应,他处处惭愧,如同新娶的媳妇看到姑嫜(公婆)一样,新嫁的女孩到她公婆家,最初很害羞的,这样的惭愧心。三果阿那含才会具足相应。一般有禅定之人,他只是善学惭愧心,不具足。
二十随烦恼以及见惑、思惑都属于心所法。
内心之中所持有的这些染污不净,谈何修学?认知都不清楚就谈到去闭关修行,那就是带欲求断,随意所欲。
什么是无为法?
就是无漏法,就是涅槃法。
它是被无我慧所摄的,被空性慧、不二慧所摄的,被一切智所摄的,是被道种智、一切相智所摄的法。它是寂静的、是不迷惑的,它是过人法(过凡夫的法)。
这四法不听闻、不掌握、不清楚、不彻知,无法入法。入什么法?那只是自圆其说,就像独坐空无,那就是外道,不是佛陀的弟子。
佛陀的弟子要入法,要必须入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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