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小知识#【冬奥赛事节目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首先要明确冬奥赛事与冬奥赛事节目有本质的区别。
冬奥各项赛事属于竞技性的比赛项目,绝大多数展现的是冰雪运动的速度、力量或技巧,尽管运动员们完成的每一个动作、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由其自身意志所支配,但是其最终目的并不是为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成果的美感,也并非是对其思想的表达,且不可复制,因此不属于作品。但冬奥赛事存在特例,诸如花样滑冰等艺术性很强的运动表演有其预先的编排和动作设计,结合背景音乐的选择与搭配,兼具独创性与艺术美感,可认为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而将冬奥赛事编排成节目则不同。冬奥赛事节目是冬奥赛事的载体,可进行直播、转播等,能以一定形式呈现。因此,独创性便成为其能否构成作品的关键。冬奥赛事节目由多台摄像机提供的赛事直播画面,前期制作的节目和现场解说等组成。摄制者通过机位的选择、慢镜头的回放位置、多路画面的切换以及运动员教练员的特写镜头,来体现节目的独创性。此外,冬奥赛事节目不仅仅是还原比赛现场,节目中邀请的解说嘉宾、赛前宣传MV和高光时刻集锦等会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体验,这恰恰也是独创性的一种体现。因此冬奥赛事节目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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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各项赛事属于竞技性的比赛项目,绝大多数展现的是冰雪运动的速度、力量或技巧,尽管运动员们完成的每一个动作、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由其自身意志所支配,但是其最终目的并不是为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成果的美感,也并非是对其思想的表达,且不可复制,因此不属于作品。但冬奥赛事存在特例,诸如花样滑冰等艺术性很强的运动表演有其预先的编排和动作设计,结合背景音乐的选择与搭配,兼具独创性与艺术美感,可认为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而将冬奥赛事编排成节目则不同。冬奥赛事节目是冬奥赛事的载体,可进行直播、转播等,能以一定形式呈现。因此,独创性便成为其能否构成作品的关键。冬奥赛事节目由多台摄像机提供的赛事直播画面,前期制作的节目和现场解说等组成。摄制者通过机位的选择、慢镜头的回放位置、多路画面的切换以及运动员教练员的特写镜头,来体现节目的独创性。此外,冬奥赛事节目不仅仅是还原比赛现场,节目中邀请的解说嘉宾、赛前宣传MV和高光时刻集锦等会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体验,这恰恰也是独创性的一种体现。因此冬奥赛事节目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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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昨天下午在中餐馆跟印度朋友吃饭看的就是这场
出现这个捂脸哭泣镜头,印度朋友问我这是不是韩国的,我说是的,得了第二名happy to cry 。 他就Are your sure ?
后来镜头切换到慢镜头回放,这个韩国女选手最后冲线的时候伸手钩第一名的芬兰的选手,还没钩上。我俩相视一笑,sad to cry。
看来韩国不干净的小动作连不咋看比赛的外国人都知道[笑cry]
出现这个捂脸哭泣镜头,印度朋友问我这是不是韩国的,我说是的,得了第二名happy to cry 。 他就Are your sure ?
后来镜头切换到慢镜头回放,这个韩国女选手最后冲线的时候伸手钩第一名的芬兰的选手,还没钩上。我俩相视一笑,sad to cry。
看来韩国不干净的小动作连不咋看比赛的外国人都知道[笑cry]
今晚去看了《穿过寒冬拥抱你》,个人看来是部好电影了。影片并没有直接去讲述疫情的残酷,甚至钢琴老师的死也是“温情”的。有些场景的切换就很绝,还有就是慢镜头用得特别好,好几个场景都有两个视角:主视角和第三视角,然后引出平行时空的不同的人和故事,展现了不同阶层在疫情之下的生活切面 ,爱情、亲情和陌生人之间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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