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发布# 【关于重启汉中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等有关工作的公告】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12月份实施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工作暂停。鉴于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已经常态化,经研究,重启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等有关工作。现将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 试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组织实施。
(二)参加面试人员
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直综合岗位(含市社会福利院)及县区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共计495人,名单及预分组详见附件1。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汉中师范附属小学本部南校区(汉中市汉台区中学巷中段123号)。
(四)面试集中时间及地点
面试集中时间:上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上午07:10前、下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中午13:10前在面试集中地点集合。
面试集中地点:汉中师范附属小学一楼阶梯教室。
(五)面试所持证件资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如下: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八)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
2.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人员预分组,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分组(上午、下午)等情况,按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准时到场。
3.面试具体事项请认真阅读《应聘人员面试须知》(附件2)。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前申请“陕西健康码”、“行程卡”。面试当天须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陕西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凭身份证进入考点。
2.应聘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有效佩戴口罩,保持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①无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④“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者;
⑤被疾控部门要求居家健康检测者和集中健康检测者;
⑥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5.面试期间所有应聘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应聘人员须自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面试其他环节须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面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面试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7.应聘人员如果存在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3月1日18:00前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四、体 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2022年3月3日
(二)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07:40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前广场集合、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佩戴口罩,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考 察
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领取考察表。2022年3月15日18:00前,将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考察表交送至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市政府1号楼632室)。
联系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
一、面 试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组织实施。
(二)参加面试人员
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直综合岗位(含市社会福利院)及县区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共计495人,名单及预分组详见附件1。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汉中师范附属小学本部南校区(汉中市汉台区中学巷中段123号)。
(四)面试集中时间及地点
面试集中时间:上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上午07:10前、下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中午13:10前在面试集中地点集合。
面试集中地点:汉中师范附属小学一楼阶梯教室。
(五)面试所持证件资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如下: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八)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
2.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人员预分组,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分组(上午、下午)等情况,按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准时到场。
3.面试具体事项请认真阅读《应聘人员面试须知》(附件2)。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前申请“陕西健康码”、“行程卡”。面试当天须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陕西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凭身份证进入考点。
2.应聘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有效佩戴口罩,保持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①无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④“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者;
⑤被疾控部门要求居家健康检测者和集中健康检测者;
⑥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5.面试期间所有应聘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应聘人员须自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面试其他环节须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面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面试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7.应聘人员如果存在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3月1日18:00前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四、体 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2022年3月3日
(二)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07:40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前广场集合、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佩戴口罩,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考 察
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领取考察表。2022年3月15日18:00前,将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考察表交送至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市政府1号楼632室)。
联系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
【“烟花”来袭,六安这些公交停运,城区停车场、停车位免费……】台风动态: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今天上午8点钟中心位于杭州湾内,距上海金山与浙江平湖交界处约25公里(北纬30.5度、东经121.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75百帕。
预计,“烟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今天上午在浙江平湖到上海金山一带沿海再次登陆(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1~12级,30~33米/秒),之后强度逐渐减弱,可能于27日进入我省境内,28日将转向东北方向移动,30日移入黄海海面。
25日08时-26日08时雨量实况图(图1)
第6号台风“烟花”未来120小时路径概率预报(图2)
降水:今天(26日)沿江江南部分地区暴雨,局部大暴雨;27日降水强度显著增强,本省中东部地区、大别山区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28日强降雨区北抬至沿淮淮北,部分地区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强降水期间,最大小时雨强50~8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29日后雨势减弱。
26-28日逐日降水量预报(图3)
26-28日累计降水量: 本省中东部150~200毫米,局部260~400毫米;阜阳东部、淮南、六安南部、合肥西部、池州和黄山80~120毫米,局部130~180毫米;阜阳西部、六安北部和安庆30~60毫米,局部70~100毫米。
26-28日过程累计降水量预报(图4 )
大风:26-28日全省平均风力4~5级,阵风9~10级,水面及山区10~12级。
六安市水利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2021年7月26日20时至7月27日20时,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金安区、裕安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请各地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记者从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少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影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城乡道路通行条件, 针对部分城乡、镇村公交线路、旅游线路做出临时调整,城区145座公交电子站牌临时断电停用三天。
以下城乡公交线路(共16条)
2021年7月27日至29日停运三天
243路(张店-大华山)
319路(西站-郭店)
332路(青山-陶洪集村)
333路(青山-邹拐村)
335路(苏埠-机场)
336路(苏埠-九公寨)
337路(分路口-银岗村)
338路(分路口-安冲村)
339路(独山-西河口-龙门冲村)
340路(独山-响洪甸-龙门冲村)
341路(独山-沙家湾村)
342路(独山-骆家庵村)
343路(独山-龙井沟村)
346路(独山-响洪甸村)
347路(狮子岗-林场)
348路(狮子岗-健康村-万冲村)
以下镇村公交、旅游线(共52条)
2021年7月27日至29日停运三天
101路(东站-一元大道)
102路(一元大道-刁岗村)
103路(北站-杨桥村)
105路(张店-塔山寺村)
106路(张店-楼塘村)
107路(毛坦厂-雪峰岭村)
109路(毛坦厂-凤凰冲村)
110路(一元大道-罗老庄村)
111路(一元大道-河东村)
112路(孙岗-新桥村)
113路(孙岗-黄堰村)
151路(苏埠-官塘村-西站)
152路(苏埠-白圩-南站)
153路(单王-金湾村)
155路(西站-龙头村)
156路(固镇-苏小店村)
157路(固镇-华城村)
158路(江家店-云水村)
159路(江家店-青上村)
160路(江家店-丁集)
161路(江家店-杨公村)
162路(西站-杨集村)
163路(南站-高店村)
165路(青山-孙堰村)
220路支1(北站-郑楼村)
221路支1(东桥-何山村)
222路支1(东站-祝墩-洪桥)
231路支1(木厂-感应寺村)
233路支1(施桥-曙光村)
238路支1(椿树-宋大郢村)
245路支1(马集-庙岗村)
251路(张店-花石嘴村)
252路(张店-周庵村)
253路(张店-凤凰台村)
255路(施桥-古河村)
256路(施桥-古河村)
257路(孙岗-江家畈村)
258路(孙岗-红堰村)
259路(木厂-东桥)
319路支1(郭店村-双桠村)
330路支1(固镇-青龙村)
330路支2(固镇-杨桥村)
247路支1(狮子岗-独山)
351路(单王-梁泊村)
360路(苏埠-独山)
361路(独山-泉水村)
362路(独山-石湖村)
363路(分路口-徐集)
365路(苏埠-黄窑村)
游1路(南站-东石笋)
游2路(南站-响洪甸)
南山旅游环线
城区目前正在使用的145座公交电子站牌
自2021年7月27日至29日临时断电停用三天
台风过境时如再有其他公交线路停运,将临时发布通知。待本次台风过境后,市公交总公司将及时恢复线路正常运营及电子站牌的正常使用。
记者从市城管局市政处获悉,为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尽可能降低积水对车辆的影响,方便市民在台风汛期内停车避险,自7月26日18时起至防台应急响应结束,六安城区所有路边收费泊位和停车场免费向市民开放。
友情提醒:
广大市民有序停车,注意不要影响小区、单位出入口和消防应急救援通道通行。
各位车主停车前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勿将爱车停放在露天广告牌、树冠茂盛树木旁或地势低洼易积水区域,以免车辆受损。
振华路停车场、九里沟停车场和中央森林公园北停车场地势较低,易积水,建议市民尽量不要在以上停车场停车。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 安徽省气象台公众号
预计,“烟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今天上午在浙江平湖到上海金山一带沿海再次登陆(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1~12级,30~33米/秒),之后强度逐渐减弱,可能于27日进入我省境内,28日将转向东北方向移动,30日移入黄海海面。
25日08时-26日08时雨量实况图(图1)
第6号台风“烟花”未来120小时路径概率预报(图2)
降水:今天(26日)沿江江南部分地区暴雨,局部大暴雨;27日降水强度显著增强,本省中东部地区、大别山区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28日强降雨区北抬至沿淮淮北,部分地区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强降水期间,最大小时雨强50~8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29日后雨势减弱。
26-28日逐日降水量预报(图3)
26-28日累计降水量: 本省中东部150~200毫米,局部260~400毫米;阜阳东部、淮南、六安南部、合肥西部、池州和黄山80~120毫米,局部130~180毫米;阜阳西部、六安北部和安庆30~60毫米,局部70~100毫米。
26-28日过程累计降水量预报(图4 )
大风:26-28日全省平均风力4~5级,阵风9~10级,水面及山区10~12级。
六安市水利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2021年7月26日20时至7月27日20时,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金安区、裕安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请各地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记者从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少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影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城乡道路通行条件, 针对部分城乡、镇村公交线路、旅游线路做出临时调整,城区145座公交电子站牌临时断电停用三天。
以下城乡公交线路(共16条)
2021年7月27日至29日停运三天
243路(张店-大华山)
319路(西站-郭店)
332路(青山-陶洪集村)
333路(青山-邹拐村)
335路(苏埠-机场)
336路(苏埠-九公寨)
337路(分路口-银岗村)
338路(分路口-安冲村)
339路(独山-西河口-龙门冲村)
340路(独山-响洪甸-龙门冲村)
341路(独山-沙家湾村)
342路(独山-骆家庵村)
343路(独山-龙井沟村)
346路(独山-响洪甸村)
347路(狮子岗-林场)
348路(狮子岗-健康村-万冲村)
以下镇村公交、旅游线(共52条)
2021年7月27日至29日停运三天
101路(东站-一元大道)
102路(一元大道-刁岗村)
103路(北站-杨桥村)
105路(张店-塔山寺村)
106路(张店-楼塘村)
107路(毛坦厂-雪峰岭村)
109路(毛坦厂-凤凰冲村)
110路(一元大道-罗老庄村)
111路(一元大道-河东村)
112路(孙岗-新桥村)
113路(孙岗-黄堰村)
151路(苏埠-官塘村-西站)
152路(苏埠-白圩-南站)
153路(单王-金湾村)
155路(西站-龙头村)
156路(固镇-苏小店村)
157路(固镇-华城村)
158路(江家店-云水村)
159路(江家店-青上村)
160路(江家店-丁集)
161路(江家店-杨公村)
162路(西站-杨集村)
163路(南站-高店村)
165路(青山-孙堰村)
220路支1(北站-郑楼村)
221路支1(东桥-何山村)
222路支1(东站-祝墩-洪桥)
231路支1(木厂-感应寺村)
233路支1(施桥-曙光村)
238路支1(椿树-宋大郢村)
245路支1(马集-庙岗村)
251路(张店-花石嘴村)
252路(张店-周庵村)
253路(张店-凤凰台村)
255路(施桥-古河村)
256路(施桥-古河村)
257路(孙岗-江家畈村)
258路(孙岗-红堰村)
259路(木厂-东桥)
319路支1(郭店村-双桠村)
330路支1(固镇-青龙村)
330路支2(固镇-杨桥村)
247路支1(狮子岗-独山)
351路(单王-梁泊村)
360路(苏埠-独山)
361路(独山-泉水村)
362路(独山-石湖村)
363路(分路口-徐集)
365路(苏埠-黄窑村)
游1路(南站-东石笋)
游2路(南站-响洪甸)
南山旅游环线
城区目前正在使用的145座公交电子站牌
自2021年7月27日至29日临时断电停用三天
台风过境时如再有其他公交线路停运,将临时发布通知。待本次台风过境后,市公交总公司将及时恢复线路正常运营及电子站牌的正常使用。
记者从市城管局市政处获悉,为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尽可能降低积水对车辆的影响,方便市民在台风汛期内停车避险,自7月26日18时起至防台应急响应结束,六安城区所有路边收费泊位和停车场免费向市民开放。
友情提醒:
广大市民有序停车,注意不要影响小区、单位出入口和消防应急救援通道通行。
各位车主停车前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勿将爱车停放在露天广告牌、树冠茂盛树木旁或地势低洼易积水区域,以免车辆受损。
振华路停车场、九里沟停车场和中央森林公园北停车场地势较低,易积水,建议市民尽量不要在以上停车场停车。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 安徽省气象台公众号
行人非机动车不要上高速!海南警方公布4起警示案例
【来源:北青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6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高速公路是最低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全封闭道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行人、非机动车不得随意穿行,然而依然有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这种行为十分危险。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发现有人上高速后劝离就可以了,但是若没有被发现劝离,那可能会酿成惨剧。6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行人违法上高速的案例警示,提醒群众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案例一:男子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2021年1月30日1时44分许,吴某福在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线段海口辖区推自行车自西往东横穿道路,适遇陈某花驾驶琼A33***小型轿车由北往南沿该路行驶而至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福受伤及小型轿车受损,当日15时,吴某福经定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定,吴某福违法步行推车横过高速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陈某花无违法行为。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吴某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花无责任。
案例二:万宁一男子步行上高速被撞身亡
2021年2月2日6时55分,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从三亚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海口方向行驶,途经环岛高速公路128KM+950M处,碰撞到行走在路面上的行人王某本,造成行人王某本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万宁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笔录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分析认定,王某本违法行走上高速公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但因王某本的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过错偏重,万宁交警依法认定王某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勇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三: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上高速被撞身亡
2021年5月13日凌晨,冯某杰醉酒后(送检冯英杰血样检验出酒精,其浓度为256mg/100ml)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在南半幅第一车道内由东往西方向行驶,2时30分许,适遇方某弟驾驶琼C81**号小型轿车由西往东方向与其发生碰撞,造成冯某杰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冯某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逆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认定冯某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弟无事故责任。
案例四:在高速上等车回家 这些人及时被劝离
当然也有幸运被交警发现后,安全从高速上劝离的群众,在交警的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有一些人因各种理由铤而走险上高速,危险至极。
6月15日,澄迈交警在西线高速路上巡逻时,就遇到一名在应急车道一边行走一边等回家班车的老人。交警也告诉老人家,公共汽车是不允许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上客,而且行人是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随后交警路管员帮助老人家顺利、安全离开高速。
近日,文昌交警发现一辆非机动车停在海琼高速英城互通文昌往海口匝道处,旁边站着一男子。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梁某是一名来海南的务工人员,他称自己并不知道哪里可以乘坐客运车,只能选择驾驶电动车到高速路口等待,并将车辆一同托运回广西。 民警随即将男子引导至安全地带后对其进行教育批评,梁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民警将其送到迎宾路检查站等待客运车。
交警提醒:发现行人上高速请及时避险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高速交通安全常识,但行人上高速已经成为最易引发高速公路事故因素之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极大,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会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据交警介绍,高速公路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发现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或者车速较慢的非机动车,有时即便发现了,往往也来不及刹车避让,最终导致碰撞事故发生。而行人一旦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击,结果或重伤或死亡。
同时, 为了躲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往往会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Km/h)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海南交警表示,希望所有人,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附近村镇的群众都明白,行人上高速,不仅是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暴露于滚滚车流,还可能导致车辆躲避自己时发生意外,轻则车毁人伤,重则可能导致多车相撞,后果惨痛。
那么,发现行人上高速怎么办,怎么避险?
①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现行人,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②驾车时,驾驶员请保持清醒的头脑。如遇行人,及时采取措施。
③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请看护好家里的老人与孩童,远离高速。
④假如在高速上发生事故,人员请勿在车道内维修、逗留,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图2为老人上高速等车被巡逻交警发现。交警供图
【来源:北青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6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高速公路是最低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全封闭道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行人、非机动车不得随意穿行,然而依然有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这种行为十分危险。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发现有人上高速后劝离就可以了,但是若没有被发现劝离,那可能会酿成惨剧。6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行人违法上高速的案例警示,提醒群众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案例一:男子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2021年1月30日1时44分许,吴某福在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线段海口辖区推自行车自西往东横穿道路,适遇陈某花驾驶琼A33***小型轿车由北往南沿该路行驶而至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福受伤及小型轿车受损,当日15时,吴某福经定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定,吴某福违法步行推车横过高速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陈某花无违法行为。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吴某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花无责任。
案例二:万宁一男子步行上高速被撞身亡
2021年2月2日6时55分,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从三亚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海口方向行驶,途经环岛高速公路128KM+950M处,碰撞到行走在路面上的行人王某本,造成行人王某本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万宁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笔录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分析认定,王某本违法行走上高速公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但因王某本的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过错偏重,万宁交警依法认定王某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勇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三: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上高速被撞身亡
2021年5月13日凌晨,冯某杰醉酒后(送检冯英杰血样检验出酒精,其浓度为256mg/100ml)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在南半幅第一车道内由东往西方向行驶,2时30分许,适遇方某弟驾驶琼C81**号小型轿车由西往东方向与其发生碰撞,造成冯某杰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冯某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逆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认定冯某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弟无事故责任。
案例四:在高速上等车回家 这些人及时被劝离
当然也有幸运被交警发现后,安全从高速上劝离的群众,在交警的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有一些人因各种理由铤而走险上高速,危险至极。
6月15日,澄迈交警在西线高速路上巡逻时,就遇到一名在应急车道一边行走一边等回家班车的老人。交警也告诉老人家,公共汽车是不允许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上客,而且行人是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随后交警路管员帮助老人家顺利、安全离开高速。
近日,文昌交警发现一辆非机动车停在海琼高速英城互通文昌往海口匝道处,旁边站着一男子。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梁某是一名来海南的务工人员,他称自己并不知道哪里可以乘坐客运车,只能选择驾驶电动车到高速路口等待,并将车辆一同托运回广西。 民警随即将男子引导至安全地带后对其进行教育批评,梁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民警将其送到迎宾路检查站等待客运车。
交警提醒:发现行人上高速请及时避险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高速交通安全常识,但行人上高速已经成为最易引发高速公路事故因素之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极大,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会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据交警介绍,高速公路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发现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或者车速较慢的非机动车,有时即便发现了,往往也来不及刹车避让,最终导致碰撞事故发生。而行人一旦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击,结果或重伤或死亡。
同时, 为了躲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往往会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Km/h)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海南交警表示,希望所有人,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附近村镇的群众都明白,行人上高速,不仅是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暴露于滚滚车流,还可能导致车辆躲避自己时发生意外,轻则车毁人伤,重则可能导致多车相撞,后果惨痛。
那么,发现行人上高速怎么办,怎么避险?
①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现行人,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②驾车时,驾驶员请保持清醒的头脑。如遇行人,及时采取措施。
③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请看护好家里的老人与孩童,远离高速。
④假如在高速上发生事故,人员请勿在车道内维修、逗留,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图2为老人上高速等车被巡逻交警发现。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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