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将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
针对“充电贵”这一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收费将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分别计价、收取,其中“电费”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服务费”将明码标价。
图片
石景山燕保·京原家园小区的8栋居民楼24部电梯试运行电动车阻梯系统。只要电动车进电梯,电梯停止运行。资料图
楼道停放充电将与个人征信挂钩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北京再出新办法。今后,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充电,可能将会影响车主的个人征信。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除了劝阻、制止和报告之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
小区周边将试点建公用充电设施
在家或在楼道充电被禁止,但是小区又缺少正规的充电设施,“充电难”成了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最头疼的事。为了让充电不再成为困扰市民的难题,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分类别、分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其中,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对于现有居住区,鼓励各区和各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按照市民群众实际充电需求配建充电接口,鼓励推广更具安全性的换电柜。
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结合路侧停车及电源条件,研究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桥下空间及支路、次干路,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同时,将补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制定改造方案,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电费+服务费分别计价收取
有的小区明明建了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主却反映,小区内安装的充电设施收费太贵。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方案专门提出了“规范充电收费”的要求。
其中,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收费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两者应分别计价、收取,不可打包混合收取。充电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各小区在确定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时,即应明确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执行明码标价,确保居民愿意用、用得起。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将与车主身份绑定
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
记者从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鼓励智能传感器、二维码、电子芯片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的推广应用,通过“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方式,将车主与车辆、电池信息绑定,保持生产、销售、登记等前端环节与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后端环节信息一致,助力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闭环管理。
销售门店将为顾客购买保险
电动自行车也有要“保险”了。
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电动自行车用户购买财产损失保险、人身险以及防盗险。推动充电设施生产(制造)厂商为其生产的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此外,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为自身经营的充电设施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本市还将指导推进每个社区(村)建设不少于1支能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的自防自救力量,并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使用指南。
非法拆改电池将严惩
本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私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按照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有非法拆改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都将受到严惩。
部分单位将集中清理内部违规车辆
对全市临牌、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不在产品目录内或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的电动自行车,将持续推进回收处置,严查其上路行驶并加快淘汰。
加快清理违规车辆,相关单位也将“尽责”。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要履行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停放的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集中清理。
来源: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
针对“充电贵”这一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收费将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分别计价、收取,其中“电费”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服务费”将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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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燕保·京原家园小区的8栋居民楼24部电梯试运行电动车阻梯系统。只要电动车进电梯,电梯停止运行。资料图
楼道停放充电将与个人征信挂钩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北京再出新办法。今后,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充电,可能将会影响车主的个人征信。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除了劝阻、制止和报告之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
小区周边将试点建公用充电设施
在家或在楼道充电被禁止,但是小区又缺少正规的充电设施,“充电难”成了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最头疼的事。为了让充电不再成为困扰市民的难题,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分类别、分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其中,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对于现有居住区,鼓励各区和各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按照市民群众实际充电需求配建充电接口,鼓励推广更具安全性的换电柜。
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结合路侧停车及电源条件,研究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桥下空间及支路、次干路,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同时,将补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制定改造方案,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电费+服务费分别计价收取
有的小区明明建了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主却反映,小区内安装的充电设施收费太贵。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方案专门提出了“规范充电收费”的要求。
其中,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收费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两者应分别计价、收取,不可打包混合收取。充电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各小区在确定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时,即应明确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执行明码标价,确保居民愿意用、用得起。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将与车主身份绑定
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
记者从实施方案中了解到,本市将鼓励智能传感器、二维码、电子芯片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的推广应用,通过“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方式,将车主与车辆、电池信息绑定,保持生产、销售、登记等前端环节与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后端环节信息一致,助力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闭环管理。
销售门店将为顾客购买保险
电动自行车也有要“保险”了。
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电动自行车用户购买财产损失保险、人身险以及防盗险。推动充电设施生产(制造)厂商为其生产的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此外,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为自身经营的充电设施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本市还将指导推进每个社区(村)建设不少于1支能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的自防自救力量,并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使用指南。
非法拆改电池将严惩
本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私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按照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有非法拆改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都将受到严惩。
部分单位将集中清理内部违规车辆
对全市临牌、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不在产品目录内或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的电动自行车,将持续推进回收处置,严查其上路行驶并加快淘汰。
加快清理违规车辆,相关单位也将“尽责”。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要履行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停放的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集中清理。
来源: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定州今年过年可以放炮了?
近期,平台客服陆续接到多位网友咨询:听说今年定州可以燃放 烟花爆竹了?
2021年年底,定州市刚刚发布了《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从2021年11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而其中明确规定: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所以说今年定州烟花爆竹解禁肯定是不可能的。
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移风易俗,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品种。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经市公安局批准的大型燃放活动除外)。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定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放办”),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市禁放办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市禁放办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统一指挥各乡镇(街道)、公安、教育、民政、住建、城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治理活动;检查、指导禁放治理工作;
(二)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的线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城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负责宣传、监督、发现、制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同时固定证据,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排查和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及燃放治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各村街(社区)、居民小区内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张贴通告、悬挂条幅、逐户发放明白纸,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开业典礼等情况上门告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宣传、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每名在校学生人手一份禁放明白纸,督促家长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对新婚夫妇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不燃放烟花爆竹;负责殡仪馆和公墓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
(四)市住建局负责建筑领域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负责监督、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燃放行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规模以上小区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工作。
(五)市城管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中山路、清风街、兴定路、中兴路、迎宾大道、博陵街、明月街、建设街、商业街、自来佛街、兴华路、北门街、城里中心南街、城里中心北街)及两侧门店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利用沿街商户LED屏和大屏幕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六)市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负责宾馆、酒店等单位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九)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理。
(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违规改装电子炮的车辆的清理工作。
(十一)公安派出所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燃放烟花爆竹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
(十三)市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网信办、融媒体中心配合,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宣传,曝光违规燃放行为,营造禁放的浓厚氛围。
(十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逐人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一经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失职的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市禁放办将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有监管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追责问责。
(二)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未依法处罚或降格处理的,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综合量化考核内容。
第六条 市禁放办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视情况给予500元至30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2320506。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1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9年7月4日实施的《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负责解释。
俗话说,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那么这么多烟花爆竹燃放解禁的消息是从哪儿来的呢?
其实在去年春节前夕,有关定州或者河北的放炮解禁的消息就传播的很广泛,平台也曾多次辟谣,而这些消息的来源大部分来自某音、某手等短视频平台:
申请“解禁”的短视频平台截图(见图3-5)
这些短视频无一不是以本地标志性建筑为背景,然后加上烟花爆竹燃放的特效,配上“希望申请解禁烟花爆竹”等文字,一些视频可能是制作者的美好愿求,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个人或者机构以此来吸引大家关注来达到蹭流量的嫌疑。
定州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在此,平台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要求,不要轻易相信网络谣言。
近期,平台客服陆续接到多位网友咨询:听说今年定州可以燃放 烟花爆竹了?
2021年年底,定州市刚刚发布了《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从2021年11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而其中明确规定: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所以说今年定州烟花爆竹解禁肯定是不可能的。
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移风易俗,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品种。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经市公安局批准的大型燃放活动除外)。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定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放办”),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市禁放办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市禁放办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统一指挥各乡镇(街道)、公安、教育、民政、住建、城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治理活动;检查、指导禁放治理工作;
(二)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的线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城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负责宣传、监督、发现、制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同时固定证据,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排查和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及燃放治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各村街(社区)、居民小区内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张贴通告、悬挂条幅、逐户发放明白纸,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开业典礼等情况上门告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宣传、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每名在校学生人手一份禁放明白纸,督促家长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对新婚夫妇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不燃放烟花爆竹;负责殡仪馆和公墓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
(四)市住建局负责建筑领域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负责监督、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燃放行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规模以上小区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工作。
(五)市城管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中山路、清风街、兴定路、中兴路、迎宾大道、博陵街、明月街、建设街、商业街、自来佛街、兴华路、北门街、城里中心南街、城里中心北街)及两侧门店的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工作;利用沿街商户LED屏和大屏幕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六)市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负责宾馆、酒店等单位严格落实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的治理工作。
(九)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理。
(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违规改装电子炮的车辆的清理工作。
(十一)公安派出所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燃放烟花爆竹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
(十三)市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网信办、融媒体中心配合,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宣传,曝光违规燃放行为,营造禁放的浓厚氛围。
(十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逐人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一经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失职的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市禁放办将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有监管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追责问责。
(二)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未依法处罚或降格处理的,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综合量化考核内容。
第六条 市禁放办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视情况给予500元至30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2320506。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1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9年7月4日实施的《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负责解释。
俗话说,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那么这么多烟花爆竹燃放解禁的消息是从哪儿来的呢?
其实在去年春节前夕,有关定州或者河北的放炮解禁的消息就传播的很广泛,平台也曾多次辟谣,而这些消息的来源大部分来自某音、某手等短视频平台:
申请“解禁”的短视频平台截图(见图3-5)
这些短视频无一不是以本地标志性建筑为背景,然后加上烟花爆竹燃放的特效,配上“希望申请解禁烟花爆竹”等文字,一些视频可能是制作者的美好愿求,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个人或者机构以此来吸引大家关注来达到蹭流量的嫌疑。
定州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在此,平台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要求,不要轻易相信网络谣言。
#上下同心共筑美好开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 【党建引领创文 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开封市高质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
“古时候,这里是开封城的外城墙。”每天早上都会到家门口的北宋·东京外城遗址公园一期散步的刘洋说,该处遗址经过改造,既修复了生态环境,又留存了历史,一出门就能接触大自然,生活提升了一个档次。
城市有机更新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创文中“不好办的好事”。开封市坚持党建引领,以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为抓手,把这件民生实事做到了群众心坎上,托起了群众稳稳的幸福。
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高质量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创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封市健全“党建引领+”纵向、横向、项目、考核4个体系,理清“民生症结”,踏石留印解难题、抓铁有痕除桎梏,持之以恒把民生实事做到实处。
纵向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党建、规划、工程(含管线改造)、拆违等7个工作专班,29个市直部门、13个市属事业单位、12家企业参与。同时,各县区也成立指挥部,党政“一把手”亲自牵头、亲自谋划、带头推进,县(区)直部门、街道、社区等439个基层单位、2200余人参与。过程中,党员“双报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亮身份”广泛参与城市有机更新工作。
横向体系。“四支队伍”(红色业委会、红色公益物业、红色管家以及社区红色物业)把好事做实。有计划、有组织地把“四支队伍”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五有五进五起来”,把实事做到细枝末节。“五有”即有党组织、有业委会、有楼栋长、有物业服务、有浓厚氛围;“五进”即安防技防进小区、居家养老进小区、文体设施进小区、垃圾分类进小区、智能充电进小区;“五起来”即基础设施强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党员身份亮起来、便民服务优起来、和美小区建起来。实行交办单办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项目体系。改造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如,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成立10个临时党支部,一线项目部建立项目党支部200余个。探索推进“一有八中心”模式,加强“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破解群众急需难题。不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贯穿始终,强化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务实创新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见实见效。
考核体系。严格奖惩,确保责任落地。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表彰、立功嘉奖,对工作进度慢的县区进行提醒约谈,同时,开封市还研究制订《关于对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报表扬奖励的实施方案》。每周定期对各县区、各专班工作特色进行总结;按照党建“软件”和项目“硬件”,对关键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些奖惩激励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各县区、各单位创先进、争优秀的动力。
老旧小区改造 改出新生活托起大民生
“从之前修建健身广场、整修路面、疏通排水,再到今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从里到外的翻新一遍,社区一天一个样,越住越新,生活越过越甜蜜!”从西苑社区建成就住进来的居民王一水说起小区改造带来的变化,满脸幸福。
用心做好老旧小区这件和民生休戚相关的实事,把群众利益放心上、抓手上、扛肩上,把改造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统筹起来,把改善居住条件与提高城市品质结合起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改造老旧小区264个,完成拆违面积52.2万平方米,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规范化社区160个,成立党组织146个、红色物业54个、群众自治组织112个,织出幸福花。
党建贯穿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党员干部是改出一片片幸福地的先锋军。梁苑社区党支部将社区党支部154名党员按楼栋片区,划分为6个党小组。社区党员志愿者也广泛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当中,在拆除违建工作中参与到入户政策宣传和动员中,取得群众的大认同,是改造高质量推进的关键。鼓楼区、顺河回族区在拆除违建过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畅谈改造前景,听取并帮助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群众从拒绝到接受、从被动到主动、从误解到理解,对拆违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
有居民表示:“老旧小区违建多,拆除后又立即进行公共管网改造。现在空间宽敞了,水、气、热也用得更放心了,老小区住出了新感觉!”事无巨细地为群众着想,老旧小区改造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基层吹哨,部门报到。老旧小区改造与“一中心四平台”相结合,做到群众有问题,立刻有行动。鼓楼区依托“一中心四平台”网格治理体系,着力优化西苑社区网格架构。顺河回族区通过“一中心四平台”对网格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众意见建议等进行及时反馈、分析研判,啃下了一块块“硬骨头”。
治理得再好,如果不长效,问题还是会反弹。如何解决问题反复?成立红色业主自治组织或引进红色物业公司。
无物业,开放式。以前的西苑社区混乱难管理。为彻底改善环境,顺畅社区大动脉,保证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治久安,社区党委一家一户统计,征求民意,成立业委会,选聘红色物业,实现封闭式、精细化管理。
统一规划停车位、安装门禁系统……小区旧貌换新颜,居民喜从心底来。
“住进来十几年了,以前糟糕的环境变好了,垃圾一早就清运了,虽然是老小区,但是比好多新小区都好。”小区里总是能听到居民的赞叹声。
除了环境的改善,党建引领红色物业针对不同人群提供暖心的服务。建立台账,精确到每家每户,有老人不方便,就把生活必需品买好,送到家门口,有家长下班晚,就免费帮忙照顾孩子,把社区建成每个小家的“大家”。服务周到,居民自然认可,形成良性循环,整个小区团结和谐就像一家人。
“三化”建设 托起稳稳的民生幸福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以人民为中心,永葆为民初心,今年以来,开封以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为依托,下足“绣花”功夫,坚持内外兼修,推动城市品质高提升、市容面貌大蝶变,真正让城市“面子”“里子”亮起来,群众生活美起来。
哪项工作群众最受益、呼声最高,就朝哪里用劲。环境卫生、架空管线入地、主次干道改造、厕所革命、静态停车、垃圾分类……“三化”建设中的每一个专项整治,全部以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为落脚点,创建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把创文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执法全天候,无缝治乱象 。主次干道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占压人行道摆摊等乱象频发,是难治的“牛皮癣”。对此,我市精准施策,错时执法,延时执勤,全天候填补执法空挡,让城市管理“不留死角”,让市容乱象“无处可藏”,让秩序更好,让环境更优。
疏堵结合,执法有温度。成立城市市容管理特别行动大(中)队,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针对摊贩实际情况,设置便民临时直销点,化游商摊贩为集中区域管理。例如,本着“便民、规范、有序”的原则,在市区范围内设置夏季西瓜便民临时直销点83处,惠农惠民。
改造惠民生,道路换新装。对自由路(解放路-宋门)、西环路北段(大梁路-东京大道)、东环北路(曹门-东京大道)、铁塔西街、体育路、夷山大街泵站及出水管道提升工程(大梁路-万胜路)、金明大道铣刨罩面工程(原刘寺转盘-310国道)等主次干道进行修缮提升,让城市“面子”亮了起来。同时,提升改造完成近20条背街小巷,豆腐营街、卷棚庙门街等也在有序推进中,让城市“里子”美了起来。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开封先后完成108条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改造,涉及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特别是禹王台区半截街、龙亭区鱼市口街等一大批存在问题较多的背街小巷都得到了改造。
下足“绣花功”,整治“蜘蛛网”。架空线路就像黑色的“蜘蛛网”,挡住了群众欣赏美景的视线,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是横在民心上的一根硬刺。今年以来,“三化”建设将其列入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弱电线路基本全部入地,亮出天际线全面守护群众头顶安全。
居民表示:“悬着的乱线不见了,心里安全多了!”“头顶没了‘蜘蛛网’,抬头就能看蓝天,家门口更有品质了!”一步一个脚印,持之以恒攻坚,整治架空飞线是下足“绣花功”治城的生动践行,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从群众的普遍满意度就可看出,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里。
多措齐发力,城市更美丽。今年,窨井盖整治列入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我市将井盖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三化”建设工作,与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一并安排、推进、考核、通报、奖惩,至今已维修更换各类井盖27370个,迈出“脚下安全”治理大步伐。
环卫大行动。每周对城区道路进行全方位清洗;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卫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考评结果及排名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特别是在8月疫情期间,加强消杀,加大清运,严密防护,守住了疫情防控环卫防线。
“绣”出绿色城。4月中旬,完成去冬今春城区绿化工作任务,新建、改建绿地面积271.3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开展死树枯枝专项清理、消除黄土裸露行动、色块草坪修枝整形、行道树提冠修枝、绿化设施维修、乱牵乱挂等一系列景观提升活动,让绿色可持续,成城市最美底色。
“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对静态停车和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至今先后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提升改造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等4000余处,极大地缓解了停车难题,成效显著。
顾大局,优化出行环境。市政设施日常维修不停歇,哪里出现坑洼、破损,哪里必然第一时间出现市政工人,问题从不隔夜。同时,所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均按照最高标准施工,做到改造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水、气、热是一座城市的生命线。过去的一年,开封致力于让千家万户都用上更加安全、优质的水、气、热,年初定下硬任务,重锤响鼓推进三项普及率均在95%以上的年度目标,持续打通城市生命线的“最后一米”。
城市是幸福生活的依托。由表及里,从内到外,开封找准民心坐标,把创建工作变成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过程,重锤响鼓开展创文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创文民生答卷的同时,带动全市人民广泛参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将自己融入创文行列,共建共享美丽家园。(全媒体记者刘延超)
“古时候,这里是开封城的外城墙。”每天早上都会到家门口的北宋·东京外城遗址公园一期散步的刘洋说,该处遗址经过改造,既修复了生态环境,又留存了历史,一出门就能接触大自然,生活提升了一个档次。
城市有机更新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创文中“不好办的好事”。开封市坚持党建引领,以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为抓手,把这件民生实事做到了群众心坎上,托起了群众稳稳的幸福。
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高质量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创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封市健全“党建引领+”纵向、横向、项目、考核4个体系,理清“民生症结”,踏石留印解难题、抓铁有痕除桎梏,持之以恒把民生实事做到实处。
纵向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党建、规划、工程(含管线改造)、拆违等7个工作专班,29个市直部门、13个市属事业单位、12家企业参与。同时,各县区也成立指挥部,党政“一把手”亲自牵头、亲自谋划、带头推进,县(区)直部门、街道、社区等439个基层单位、2200余人参与。过程中,党员“双报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亮身份”广泛参与城市有机更新工作。
横向体系。“四支队伍”(红色业委会、红色公益物业、红色管家以及社区红色物业)把好事做实。有计划、有组织地把“四支队伍”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五有五进五起来”,把实事做到细枝末节。“五有”即有党组织、有业委会、有楼栋长、有物业服务、有浓厚氛围;“五进”即安防技防进小区、居家养老进小区、文体设施进小区、垃圾分类进小区、智能充电进小区;“五起来”即基础设施强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党员身份亮起来、便民服务优起来、和美小区建起来。实行交办单办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项目体系。改造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如,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成立10个临时党支部,一线项目部建立项目党支部200余个。探索推进“一有八中心”模式,加强“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破解群众急需难题。不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贯穿始终,强化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务实创新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见实见效。
考核体系。严格奖惩,确保责任落地。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表彰、立功嘉奖,对工作进度慢的县区进行提醒约谈,同时,开封市还研究制订《关于对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报表扬奖励的实施方案》。每周定期对各县区、各专班工作特色进行总结;按照党建“软件”和项目“硬件”,对关键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这些奖惩激励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各县区、各单位创先进、争优秀的动力。
老旧小区改造 改出新生活托起大民生
“从之前修建健身广场、整修路面、疏通排水,再到今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从里到外的翻新一遍,社区一天一个样,越住越新,生活越过越甜蜜!”从西苑社区建成就住进来的居民王一水说起小区改造带来的变化,满脸幸福。
用心做好老旧小区这件和民生休戚相关的实事,把群众利益放心上、抓手上、扛肩上,把改造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统筹起来,把改善居住条件与提高城市品质结合起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改造老旧小区264个,完成拆违面积52.2万平方米,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规范化社区160个,成立党组织146个、红色物业54个、群众自治组织112个,织出幸福花。
党建贯穿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全过程,党员干部是改出一片片幸福地的先锋军。梁苑社区党支部将社区党支部154名党员按楼栋片区,划分为6个党小组。社区党员志愿者也广泛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当中,在拆除违建工作中参与到入户政策宣传和动员中,取得群众的大认同,是改造高质量推进的关键。鼓楼区、顺河回族区在拆除违建过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畅谈改造前景,听取并帮助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群众从拒绝到接受、从被动到主动、从误解到理解,对拆违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
有居民表示:“老旧小区违建多,拆除后又立即进行公共管网改造。现在空间宽敞了,水、气、热也用得更放心了,老小区住出了新感觉!”事无巨细地为群众着想,老旧小区改造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基层吹哨,部门报到。老旧小区改造与“一中心四平台”相结合,做到群众有问题,立刻有行动。鼓楼区依托“一中心四平台”网格治理体系,着力优化西苑社区网格架构。顺河回族区通过“一中心四平台”对网格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众意见建议等进行及时反馈、分析研判,啃下了一块块“硬骨头”。
治理得再好,如果不长效,问题还是会反弹。如何解决问题反复?成立红色业主自治组织或引进红色物业公司。
无物业,开放式。以前的西苑社区混乱难管理。为彻底改善环境,顺畅社区大动脉,保证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治久安,社区党委一家一户统计,征求民意,成立业委会,选聘红色物业,实现封闭式、精细化管理。
统一规划停车位、安装门禁系统……小区旧貌换新颜,居民喜从心底来。
“住进来十几年了,以前糟糕的环境变好了,垃圾一早就清运了,虽然是老小区,但是比好多新小区都好。”小区里总是能听到居民的赞叹声。
除了环境的改善,党建引领红色物业针对不同人群提供暖心的服务。建立台账,精确到每家每户,有老人不方便,就把生活必需品买好,送到家门口,有家长下班晚,就免费帮忙照顾孩子,把社区建成每个小家的“大家”。服务周到,居民自然认可,形成良性循环,整个小区团结和谐就像一家人。
“三化”建设 托起稳稳的民生幸福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以人民为中心,永葆为民初心,今年以来,开封以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为依托,下足“绣花”功夫,坚持内外兼修,推动城市品质高提升、市容面貌大蝶变,真正让城市“面子”“里子”亮起来,群众生活美起来。
哪项工作群众最受益、呼声最高,就朝哪里用劲。环境卫生、架空管线入地、主次干道改造、厕所革命、静态停车、垃圾分类……“三化”建设中的每一个专项整治,全部以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为落脚点,创建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把创文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执法全天候,无缝治乱象 。主次干道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占压人行道摆摊等乱象频发,是难治的“牛皮癣”。对此,我市精准施策,错时执法,延时执勤,全天候填补执法空挡,让城市管理“不留死角”,让市容乱象“无处可藏”,让秩序更好,让环境更优。
疏堵结合,执法有温度。成立城市市容管理特别行动大(中)队,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针对摊贩实际情况,设置便民临时直销点,化游商摊贩为集中区域管理。例如,本着“便民、规范、有序”的原则,在市区范围内设置夏季西瓜便民临时直销点83处,惠农惠民。
改造惠民生,道路换新装。对自由路(解放路-宋门)、西环路北段(大梁路-东京大道)、东环北路(曹门-东京大道)、铁塔西街、体育路、夷山大街泵站及出水管道提升工程(大梁路-万胜路)、金明大道铣刨罩面工程(原刘寺转盘-310国道)等主次干道进行修缮提升,让城市“面子”亮了起来。同时,提升改造完成近20条背街小巷,豆腐营街、卷棚庙门街等也在有序推进中,让城市“里子”美了起来。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开封先后完成108条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改造,涉及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特别是禹王台区半截街、龙亭区鱼市口街等一大批存在问题较多的背街小巷都得到了改造。
下足“绣花功”,整治“蜘蛛网”。架空线路就像黑色的“蜘蛛网”,挡住了群众欣赏美景的视线,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是横在民心上的一根硬刺。今年以来,“三化”建设将其列入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弱电线路基本全部入地,亮出天际线全面守护群众头顶安全。
居民表示:“悬着的乱线不见了,心里安全多了!”“头顶没了‘蜘蛛网’,抬头就能看蓝天,家门口更有品质了!”一步一个脚印,持之以恒攻坚,整治架空飞线是下足“绣花功”治城的生动践行,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从群众的普遍满意度就可看出,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里。
多措齐发力,城市更美丽。今年,窨井盖整治列入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我市将井盖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三化”建设工作,与城市管理“三化”建设一并安排、推进、考核、通报、奖惩,至今已维修更换各类井盖27370个,迈出“脚下安全”治理大步伐。
环卫大行动。每周对城区道路进行全方位清洗;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卫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考评结果及排名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特别是在8月疫情期间,加强消杀,加大清运,严密防护,守住了疫情防控环卫防线。
“绣”出绿色城。4月中旬,完成去冬今春城区绿化工作任务,新建、改建绿地面积271.3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开展死树枯枝专项清理、消除黄土裸露行动、色块草坪修枝整形、行道树提冠修枝、绿化设施维修、乱牵乱挂等一系列景观提升活动,让绿色可持续,成城市最美底色。
“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对静态停车和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至今先后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提升改造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等4000余处,极大地缓解了停车难题,成效显著。
顾大局,优化出行环境。市政设施日常维修不停歇,哪里出现坑洼、破损,哪里必然第一时间出现市政工人,问题从不隔夜。同时,所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均按照最高标准施工,做到改造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水、气、热是一座城市的生命线。过去的一年,开封致力于让千家万户都用上更加安全、优质的水、气、热,年初定下硬任务,重锤响鼓推进三项普及率均在95%以上的年度目标,持续打通城市生命线的“最后一米”。
城市是幸福生活的依托。由表及里,从内到外,开封找准民心坐标,把创建工作变成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过程,重锤响鼓开展创文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创文民生答卷的同时,带动全市人民广泛参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将自己融入创文行列,共建共享美丽家园。(全媒体记者刘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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