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查处一起疫情期间某办学机构聚众违规授课行为】3月18日,在科尔沁区某小区内,有一办学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授课。接到相关指令后,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永清派出所三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经查,该办学机构注册名称为内蒙古青于蓝教育,办学地址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金冠佳园小区内。于2018年11月创办,是一家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
自“双减”政策后,2021年9月,该办学机构将营业许可证交回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表明该机构将不再拥有学科类培训的资质。在处理现场,记者发现,该办学机构正门已经贴出“此房出租”字样,而小区内“后门”仍对学生和补课教师开放。经过仔细询问,现场共有七个班级共计50余人分一二楼及负一层违规授课。民警当即制止集中授课行为,并联系学生家长带回学生。#法治内蒙古#(来源|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经查,该办学机构注册名称为内蒙古青于蓝教育,办学地址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金冠佳园小区内。于2018年11月创办,是一家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
自“双减”政策后,2021年9月,该办学机构将营业许可证交回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表明该机构将不再拥有学科类培训的资质。在处理现场,记者发现,该办学机构正门已经贴出“此房出租”字样,而小区内“后门”仍对学生和补课教师开放。经过仔细询问,现场共有七个班级共计50余人分一二楼及负一层违规授课。民警当即制止集中授课行为,并联系学生家长带回学生。#法治内蒙古#(来源|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通辽新闻#【科尔沁区查处一起疫情期间某办学机构聚众违规授课行为】3月18日,在科尔沁区某小区内,有一办学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授课。接到相关指令后,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永清派出所三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经查,该办学机构注册名称为内蒙古青于蓝教育,办学地址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金冠佳园小区内。于2018年11月创办,是一家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自“双减”政策后,2021年9月,该办学机构将营业许可证交回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表明该机构将不再拥有学科类培训的资质。在处理现场,记者发现,该办学机构正门已经贴出“此房出租”字样,而小区内“后门”仍对学生和补课教师开放。经过仔细询问,现场共有七个班级共计50余人分一二楼及负一层违规授课。民警当即制止集中授课行为,并联系学生家长带回学生。目前,相关涉案的补课教师、校长及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家长及学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勿私自参与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科尔沁区也将对涉案办学机构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和预防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立案、查询、保全、鉴定或者提交其他材料的,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在线途径:
1、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2、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t.cn/A65h2E06)
3、人民法院在线网上保全系统(https://t.cn/A65LLIHt)
4、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https://t.cn/A6GKspFa)
5、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案件查询、案件进展查询、咨询等诉讼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材料的,也可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材料。邮寄地址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科尔沁大街106号),电话:0475-8269107。
对于人民法庭受理的一审案件,也可以将立案申请材料分别邮寄至以下地址:
东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孔家镇,联系电话:8812688
南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育新镇,联系电话:8862568
西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联系电话:8951877
北郊法庭: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联系电话:8628363
三、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人民法庭、执行局的,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需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来访登记工作,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即日起,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来自通辽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地级市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冠疫情病毒影响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提前与法官联系通过云上法庭、多元调解平台等在线方式参与诉讼或调解。
五、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我们将全力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和预防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立案、查询、保全、鉴定或者提交其他材料的,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在线途径:
1、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2、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t.cn/A65h2E06)
3、人民法院在线网上保全系统(https://t.cn/A65LLIHt)
4、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https://t.cn/A6GKspFa)
5、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案件查询、案件进展查询、咨询等诉讼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材料的,也可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材料。邮寄地址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科尔沁大街106号),电话:0475-8269107。
对于人民法庭受理的一审案件,也可以将立案申请材料分别邮寄至以下地址:
东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孔家镇,联系电话:8812688
南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育新镇,联系电话:8862568
西郊法庭:通辽市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联系电话:8951877
北郊法庭: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联系电话:8628363
三、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人民法庭、执行局的,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需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来访登记工作,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即日起,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来自通辽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地级市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冠疫情病毒影响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提前与法官联系通过云上法庭、多元调解平台等在线方式参与诉讼或调解。
五、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我们将全力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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