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具俊晔结婚# 大s离婚又再婚,我觉得不管她的决定是不是冲动、也不管再婚对象是不是让大众喜欢,都无所谓,难得的是,她作为一个离婚女性,可以自由选择,可以不用表演“失婚少妇”,可以继续前进。
如果你漂亮又自信,且又有智慧的话,相信我,不愁没有男人来爱你。人生无常,珍惜当下,就是简单的享受当下,以后再说以后,谁能想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你说对吧
如果你漂亮又自信,且又有智慧的话,相信我,不愁没有男人来爱你。人生无常,珍惜当下,就是简单的享受当下,以后再说以后,谁能想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你说对吧
远离倚老卖老的老年人(女性50岁为分界点,男性55岁为分界点),这种人不但一生自私自利,并且只会给自己与周围人带来无尽的负面能量,50多岁还一无所知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什么样年龄大的人会倚老卖老?就是那些从小自私虚荣的人变老了会给人倚老卖老的感受,他与你非亲非故,相处起来却油腻的狠,情绪自私,观点自私,虚荣至极,极力的证明自己一生多么的完美,善良。
五十知天命的人,还有的女性保持着“中年少妇”的天真与病态,觉得自己永远年轻,潮流,与00后可以相融,所谓的心态好,自己快乐的觉得自己这种“中年少妇”病,特别智慧。
五十知天命,还有的男性保持着“雄霸天下”的无知,觉得自己依然是时代的先锋者,自己的经验是这个世界的一切真理。
两者都利用了年长,中国人尊重老者的心理,任何人与他(她)非亲非故,对于自己曾经也有点成就与经验,而倚老卖老,为老不尊,信口雌黄,偷换概念,招摇撞骗……真是坏人变老了依然是个“坏人”。
什么样年龄大的人会倚老卖老?就是那些从小自私虚荣的人变老了会给人倚老卖老的感受,他与你非亲非故,相处起来却油腻的狠,情绪自私,观点自私,虚荣至极,极力的证明自己一生多么的完美,善良。
五十知天命的人,还有的女性保持着“中年少妇”的天真与病态,觉得自己永远年轻,潮流,与00后可以相融,所谓的心态好,自己快乐的觉得自己这种“中年少妇”病,特别智慧。
五十知天命,还有的男性保持着“雄霸天下”的无知,觉得自己依然是时代的先锋者,自己的经验是这个世界的一切真理。
两者都利用了年长,中国人尊重老者的心理,任何人与他(她)非亲非故,对于自己曾经也有点成就与经验,而倚老卖老,为老不尊,信口雌黄,偷换概念,招摇撞骗……真是坏人变老了依然是个“坏人”。
#历史是一本书[超话]#清朝一场离婚官司,道出古代为官之道,古代官场智慧让人叹服!
清朝的时候出现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年轻的少妇刚结婚丈夫就除外经商,但是这一去就是五年,而且一点音讯都没有,就连生死也无从得知,她一人在家,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更加窘迫。
而且她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没有娘家人可以帮衬,婆家这边同样是无依无靠的状态,没办法的情况下她只能请求离婚,但是在古代只有休妻没有女方提出离婚的说法,这位少妇之能去县衙请求离婚再嫁。但是历来的知县对此都从伦理的角度予以驳回。这让她的日子更加艰难。
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到了知县换任,她听说这个新知县公正廉明,而且名声也很好,所以她再次去衙门请求离婚再嫁,新知县袁枚对她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她的遭遇非常惋惜和同情。
想来想去,他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历代知县都以伦常为由,不同意你离婚再嫁,我也不能背离人伦而做决定。但是我看完你的经历,恻隐之心油然而生。据我了解,你夫君出门经商,五年都无音讯,是生是死,无人得知。即便他尚在人间,而五年不归,弃尔如敝屣,已然无夫妻之情。他另寻新欢,虽然于风俗伦常并没有错,但是从人情来看,他做得非常过分。法律无外乎人情。你若是坚持一直等他到死,可以为其守节。如果不能,也可以离婚再嫁。本县既不会准你离婚再嫁的请求,同样也不禁止你再嫁。”
这样的判决就很有意思了,袁枚作为官方的代表,不同意也不禁止,算是默认了她的请求。这让他自己既没有违背法律也没有违背道德,自己不用承担责任,问题还是抛给了这位少妇,她如果离婚再嫁,仍然可以成为别人攻击的口实和被处以刑罚的原因。
这样的处理看上去非常通情达理,细想却圆滑之至,他为自己获得了好名声的同时却没有办成任何事情,不得不让人感叹古代官场智慧啊!
清朝的时候出现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年轻的少妇刚结婚丈夫就除外经商,但是这一去就是五年,而且一点音讯都没有,就连生死也无从得知,她一人在家,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更加窘迫。
而且她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没有娘家人可以帮衬,婆家这边同样是无依无靠的状态,没办法的情况下她只能请求离婚,但是在古代只有休妻没有女方提出离婚的说法,这位少妇之能去县衙请求离婚再嫁。但是历来的知县对此都从伦理的角度予以驳回。这让她的日子更加艰难。
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到了知县换任,她听说这个新知县公正廉明,而且名声也很好,所以她再次去衙门请求离婚再嫁,新知县袁枚对她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她的遭遇非常惋惜和同情。
想来想去,他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历代知县都以伦常为由,不同意你离婚再嫁,我也不能背离人伦而做决定。但是我看完你的经历,恻隐之心油然而生。据我了解,你夫君出门经商,五年都无音讯,是生是死,无人得知。即便他尚在人间,而五年不归,弃尔如敝屣,已然无夫妻之情。他另寻新欢,虽然于风俗伦常并没有错,但是从人情来看,他做得非常过分。法律无外乎人情。你若是坚持一直等他到死,可以为其守节。如果不能,也可以离婚再嫁。本县既不会准你离婚再嫁的请求,同样也不禁止你再嫁。”
这样的判决就很有意思了,袁枚作为官方的代表,不同意也不禁止,算是默认了她的请求。这让他自己既没有违背法律也没有违背道德,自己不用承担责任,问题还是抛给了这位少妇,她如果离婚再嫁,仍然可以成为别人攻击的口实和被处以刑罚的原因。
这样的处理看上去非常通情达理,细想却圆滑之至,他为自己获得了好名声的同时却没有办成任何事情,不得不让人感叹古代官场智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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