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勇担当】疫情在前,莘县交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阻隔交通运输输入风险,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安排,莘县交警大队牢固树立“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严格排查,有序疏导,切实守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阻隔交通运输输入风险,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安排,莘县交警大队牢固树立“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严格排查,有序疏导,切实守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执勤点工作
3月22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游海龙带领办公室民警深入渭武高速宕昌西、阿坞、南河、两河口、沙湾疫情防控执勤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并看望慰问坚守一线的工作人员。
游海龙一行实地察看了疫情防控执勤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并认真查看了各中队民辅警勤务落实、后勤保障、车辆检查、人员出入登记等情况,详细了解人员配备、车流量、排查登记流程、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深入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叮嘱执勤民辅警注意防寒保暖以及自身安全。
游海龙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履职尽责。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战线长,要抓好每一个防控细节,全力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二是要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勤务。严格执行勤务安排,确保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抓好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检测管控。配合乡镇、卫健、交通等部门开展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四是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好防护服,严格防止病毒传染,确保一线执勤民辅警的生命健康安全。
3月22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游海龙带领办公室民警深入渭武高速宕昌西、阿坞、南河、两河口、沙湾疫情防控执勤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并看望慰问坚守一线的工作人员。
游海龙一行实地察看了疫情防控执勤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并认真查看了各中队民辅警勤务落实、后勤保障、车辆检查、人员出入登记等情况,详细了解人员配备、车流量、排查登记流程、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深入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叮嘱执勤民辅警注意防寒保暖以及自身安全。
游海龙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履职尽责。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战线长,要抓好每一个防控细节,全力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二是要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勤务。严格执行勤务安排,确保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抓好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检测管控。配合乡镇、卫健、交通等部门开展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四是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好防护服,严格防止病毒传染,确保一线执勤民辅警的生命健康安全。
宕昌:撞飞行人扬长而去 肇事逃逸万不可取!
近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
2022年2月4日00时01分,李某某驾驶甘KL2***号牌小型轿车由宕昌县城区沿宕将路往将台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宕将路0km+500m处时,将行人马某某撞倒在地。事发凌晨,李某某驾驶车辆扬长而去,造成马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李某某驾车将马某某直接撞飞,致使马某某摔出3至4米远,但李某某并没有在现场采取救助措施,更未有任何停留,直接驾驶车辆扬长而去。行人马某某被撞倒在地后,疼痛不已,无法动弹,周围居住群众见状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报警。
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后,立即派出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往事发现场处置,并启动事故逃逸侦破预案,组织警力全力对案件进行侦破。通过调取事发现场及附近监控视频和在全城范围走访调查嫌疑车辆,民警最终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随即,民警根据“以车找人”的方式,找到了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交代了事发经过,并积极配合垫付了马某某的治疗费用。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讲述,事发当天,他将行人马某某撞倒后,感到非常害怕,因此才驶离了现场。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认定驾驶人李某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马某某不承担本起事故责任。
宕昌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请安全文明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一定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立即报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切不可让自己背负违法和道德的双重枷锁。
近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
2022年2月4日00时01分,李某某驾驶甘KL2***号牌小型轿车由宕昌县城区沿宕将路往将台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宕将路0km+500m处时,将行人马某某撞倒在地。事发凌晨,李某某驾驶车辆扬长而去,造成马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李某某驾车将马某某直接撞飞,致使马某某摔出3至4米远,但李某某并没有在现场采取救助措施,更未有任何停留,直接驾驶车辆扬长而去。行人马某某被撞倒在地后,疼痛不已,无法动弹,周围居住群众见状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报警。
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后,立即派出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往事发现场处置,并启动事故逃逸侦破预案,组织警力全力对案件进行侦破。通过调取事发现场及附近监控视频和在全城范围走访调查嫌疑车辆,民警最终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随即,民警根据“以车找人”的方式,找到了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交代了事发经过,并积极配合垫付了马某某的治疗费用。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讲述,事发当天,他将行人马某某撞倒后,感到非常害怕,因此才驶离了现场。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认定驾驶人李某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马某某不承担本起事故责任。
宕昌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请安全文明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一定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立即报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切不可让自己背负违法和道德的双重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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