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上)】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七条天意,你知道几条?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懂得天意,受益终生。何为天意,就是天道运行的法则。
一、因果法则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偶然发生的事情。有因必有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宇宙中万物之间的联系,依遵因果法则。
因果法则并不是道教的专利,事实上,许多其它宗教,如佛教、基督教、印度教等、还有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等等,都认为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种善因必有善果,种恶因必有恶果。所以,一个人要想有好的命运,就要多种善因。多说好话、多做好事、多发好的意念。
二、吸引力法则
人的遭遇是由自己的心念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吸引与心念相应的境界。
许多父母喜欢担心儿女,为儿女操心,并认为这是一种爱的表现。其实,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担心的事情往往也会出现。
老人说过这样一段话:老人怕子女受罪,多置房产,预备够下辈人生活,这样的老人,不是慈爱子孙,正是欺负子孙,他以为子孙不能谋生,无力吃饭,宁愿对外人吝啬刻薄,也要为子孙积蓄,结果子孙什么经验也没有,吃喝玩乐,最后真落到没有饭吃,这种财产留给子孙,和留毒药给子孙有什么不同?
吸引力定律就是这样的,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认为世界美好,就吸引来美好;认为世界糟糕,就吸引来糟糕。
为什么会这样呢?科学早已经认识到,宇宙其实是由能量组成的幻象;不同的能量波动频率,就构成了千差万别的宇宙万象。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感召到与心念相一致的宇宙能量磁场,同质相吸引,这就是吸引力的法则。
人的心念往往很多,心念之中强者胜,也就是说,最强的那个心念,首先会“心想事成”。就像上面老人说的,越担心儿女受罪,儿女可能就真的受罪,越是强烈的担心,就越像是一种诅咒。
吸引力法则告诉我们,要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念,使之专注于积极、善良、于人于己都有益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招感到宇宙之中积极、善良的人、事、物,与之相应。如果一个人命运乖舛,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是不是有乖舛的心念,而不是更为糟糕的怨天尤人。
三、深信的法则
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是同一个体的,这是宇宙的真相。越是深信这条法则,就越有灵感。越是抵触这条法则,就越无明。
比如说,有的人忽然强烈的感觉到某件事情会发生,结果这件事情就真的发生了,这是巧合吗?不是的。因为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都是同一个体的,所以事情将要发生之前,一定都会有所感应。
能够感应得到的人,往往心胸开阔,知道万事万物为一体。而心胸狭隘、自以为是的人,因为自我封闭,往往很难感应得到。
有感应,就会有对应。如果是好的感应,就顺应它;如果是不好的感应,就要积极反省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不良的心态而感召不善,只要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往往通过修正自己的心态,也能将不良之感应化解掉。
有成就的大格局的人,往往能体会到宇宙万物的一体性,因而直觉灵感很强,故能能趋利避害,成就一番事业。
四、当下的法则
人们常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往往一件事情,在最放松、最不计较、最专注于当下的时候,往往会办得最顺利,而且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这就是专注于当下的奇迹。
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只有当下才是真实的着手之处。积极调整好当下的心念,才是改善命运的唯一方法。
五、二八法则
一个目标是否能达成,其中二成是我们的努力,八成是我们的心态。
一件事情对人之生命的影响,其中二成的影响,立刻看得见;另外八成,往往要在后续的生命中,才能逐渐显现。
所以,耐心是很有必要的,一切法得成于忍。只要方向正确、心念正确、就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
六、应得法则
你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都是你所作所为的“应供”—应得的供养。
我们得到的宇宙祝福,是与我们对宇宙的贡献想适应的。
你奉献了什么,就得到什么,而不是你想得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比如说,你奉献了爱,就得到爱;你奉献了恨,就得到恨。你奉献了恨,却妄想得到爱,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了凡四训》里,云谷禅师对了凡先生说,拥千金者值千金,应饿死者必饿死,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东西,只能说明我们命里还没有,要从自己的内在找原因。
七、利他法则
应得法则是与利他法则密切相关的。有多利他,就有多应得。利益他人的,最后都是利益到自己了。就像《道德经》里说的:“以其不自私,故能成其私”。
生命是在利他的过程中,经由付出的能量循环,而实现自身的最大价值的。所以说“舍得”。越能舍,越能得。只得不舍,能量就僵死在那里。
比如说,常常让别人快乐的人,最终都是他自己也很快乐。常常让别人痛苦的人,最后他自己最痛苦。常常供养布施的人,越布施越多。
自己价值的最大化,才能有利益的最大化,而人生价值是在利他中体现的。
常常思维上面七条法则,遵循天道规律,就能有很自在的人生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懂得天意,受益终生。何为天意,就是天道运行的法则。
一、因果法则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偶然发生的事情。有因必有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宇宙中万物之间的联系,依遵因果法则。
因果法则并不是道教的专利,事实上,许多其它宗教,如佛教、基督教、印度教等、还有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等等,都认为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种善因必有善果,种恶因必有恶果。所以,一个人要想有好的命运,就要多种善因。多说好话、多做好事、多发好的意念。
二、吸引力法则
人的遭遇是由自己的心念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吸引与心念相应的境界。
许多父母喜欢担心儿女,为儿女操心,并认为这是一种爱的表现。其实,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担心的事情往往也会出现。
老人说过这样一段话:老人怕子女受罪,多置房产,预备够下辈人生活,这样的老人,不是慈爱子孙,正是欺负子孙,他以为子孙不能谋生,无力吃饭,宁愿对外人吝啬刻薄,也要为子孙积蓄,结果子孙什么经验也没有,吃喝玩乐,最后真落到没有饭吃,这种财产留给子孙,和留毒药给子孙有什么不同?
吸引力定律就是这样的,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认为世界美好,就吸引来美好;认为世界糟糕,就吸引来糟糕。
为什么会这样呢?科学早已经认识到,宇宙其实是由能量组成的幻象;不同的能量波动频率,就构成了千差万别的宇宙万象。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感召到与心念相一致的宇宙能量磁场,同质相吸引,这就是吸引力的法则。
人的心念往往很多,心念之中强者胜,也就是说,最强的那个心念,首先会“心想事成”。就像上面老人说的,越担心儿女受罪,儿女可能就真的受罪,越是强烈的担心,就越像是一种诅咒。
吸引力法则告诉我们,要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念,使之专注于积极、善良、于人于己都有益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招感到宇宙之中积极、善良的人、事、物,与之相应。如果一个人命运乖舛,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是不是有乖舛的心念,而不是更为糟糕的怨天尤人。
三、深信的法则
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是同一个体的,这是宇宙的真相。越是深信这条法则,就越有灵感。越是抵触这条法则,就越无明。
比如说,有的人忽然强烈的感觉到某件事情会发生,结果这件事情就真的发生了,这是巧合吗?不是的。因为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都是同一个体的,所以事情将要发生之前,一定都会有所感应。
能够感应得到的人,往往心胸开阔,知道万事万物为一体。而心胸狭隘、自以为是的人,因为自我封闭,往往很难感应得到。
有感应,就会有对应。如果是好的感应,就顺应它;如果是不好的感应,就要积极反省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不良的心态而感召不善,只要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往往通过修正自己的心态,也能将不良之感应化解掉。
有成就的大格局的人,往往能体会到宇宙万物的一体性,因而直觉灵感很强,故能能趋利避害,成就一番事业。
四、当下的法则
人们常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往往一件事情,在最放松、最不计较、最专注于当下的时候,往往会办得最顺利,而且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这就是专注于当下的奇迹。
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只有当下才是真实的着手之处。积极调整好当下的心念,才是改善命运的唯一方法。
五、二八法则
一个目标是否能达成,其中二成是我们的努力,八成是我们的心态。
一件事情对人之生命的影响,其中二成的影响,立刻看得见;另外八成,往往要在后续的生命中,才能逐渐显现。
所以,耐心是很有必要的,一切法得成于忍。只要方向正确、心念正确、就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
六、应得法则
你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都是你所作所为的“应供”—应得的供养。
我们得到的宇宙祝福,是与我们对宇宙的贡献想适应的。
你奉献了什么,就得到什么,而不是你想得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比如说,你奉献了爱,就得到爱;你奉献了恨,就得到恨。你奉献了恨,却妄想得到爱,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了凡四训》里,云谷禅师对了凡先生说,拥千金者值千金,应饿死者必饿死,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东西,只能说明我们命里还没有,要从自己的内在找原因。
七、利他法则
应得法则是与利他法则密切相关的。有多利他,就有多应得。利益他人的,最后都是利益到自己了。就像《道德经》里说的:“以其不自私,故能成其私”。
生命是在利他的过程中,经由付出的能量循环,而实现自身的最大价值的。所以说“舍得”。越能舍,越能得。只得不舍,能量就僵死在那里。
比如说,常常让别人快乐的人,最终都是他自己也很快乐。常常让别人痛苦的人,最后他自己最痛苦。常常供养布施的人,越布施越多。
自己价值的最大化,才能有利益的最大化,而人生价值是在利他中体现的。
常常思维上面七条法则,遵循天道规律,就能有很自在的人生
我赶到的时候,犯罪现场已经被打扫干净了。仔细闻还能察觉到空气中遗留的残香。嫌疑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可惜还是没有逮到人赃并获的机会。最终只能通过一号嫌疑人手上残留的液体,和二号嫌疑人打绺的胸毛确认犯罪事实。
为了防止案件再次发生,杨师把罪恶之源封存,地点是嫌疑人永远不可到达之境。
——偷奶喝的小猫咪
为了防止案件再次发生,杨师把罪恶之源封存,地点是嫌疑人永远不可到达之境。
——偷奶喝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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