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15组经典药对[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
《本经》云:“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又云:“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而视之。”
此皆古人遣药配方之大法,几千年来为医家之所重视。
盖药各有其特殊性能,如何发挥其性能,使其有利于病情,除选择适当之单味药物外,还必须配偶相关作用之药物,使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适应病情,提高疗效,此乃医师之良者。
余在数十年临床摸索中,结合前人固有经验,提出以下药物配偶运用心得,分别论述于下。
1.人参配苏木
人参补气,众所周知。凡一切气虚、阳气虚脱为必不可少之要药。然临床常见气虚而兼有血瘀证者不少,盖气为血帅,气虚则血液循环不畅,形成血液瘀滞之候,此乃虚中挟实之证。
当此之时,徒补其气而不顾其瘀,非其治也。如产后气虚,喘息而面青黑者,为气虚血瘀之危候,前人用参苏饮(即人参与苏木二味)为急救之剂。
余承此法,用于冠心病之气虚血瘀者往往可生良效,久久已成必用配偶之剂。
盖冠心病患者,多为年老气虚之体,而出现胸闷、胸痛、舌质瘀紫等症。用人参配偶苏木益气行瘀,双管齐下,乃为对证之治。如无人参,用太子参加大剂量亦可生效。
2.苏木配降香
苏木出自古苏方国,故亦名苏方木;降香主产于印度,均为晋唐以后南方进口药材。二者均为木类,色赤微有香气,能入血分,行气活血,祛瘀定痛。
今人研究得知降香含有黄檀素等成分,有抗血凝作用,能使冠脉血流量、心跳振幅显著增加。
因此,二者配偶合用,对冠心病、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疗效。对肝郁血滞、胃痛挟瘀,以及妇科血瘀气滞诸疾、亦有良效,不可忽之。
3.香附配郁金
香附性味辛香,能通十二经,行血中之气,为调气解郁之要药。然香附行气有余,而活血之力不足,必得郁金之性味辛香能活血祛瘀,行气开郁以为助,则作用更为显著。
盖香附行气以活血,郁金则活血以行气,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大能舒肝解郁,活血理气。
余常用于肝病、胃病、胁痛、心下痞痛、少腹疼痛,以及妇科血气诸病,均有良效。
4.乌药配白芍
李时珍曰:“乌药辛温香窜,能散诸气,故《惠民和剂局方》治中风中气诸证用乌药顺气散者,先疏其气,气顺则风散也。”由此可知,乌药辛温散气行气,为气郁结滞者必不可之品。
然辛温香窜,多用久用则易耗真气,必得白芍之苦平酸凉以制之,使其辛而不温,香而不窜,物尽其利。
且白芍能入血分,通顺血脉,平肝缓中,与乌药之走气分达到相辅相成之作用。
余常将二味同用治疗胁痛、胃脘疼痛,屡建良效,几为胃病必用之配偶良剂。
5.泽泻配泽兰
泽泻性味甘平,张元素谓其“入肾经,去阳水,养新水,利小便,消肿胀,渗泄止渴。”本品总以淡渗利水,专走气分以为功。
泽兰气香而温,李时珍谓其“专走血分,故能治水肿,消痈毒,破瘀血,消癥瘕,而为妇人要药”。可见《本经》谓泽兰能治“大腹水肿,身面四肢浮肿,骨节间水”者,主要是以血瘀停滞,阻碍气化而为水肿臌胀。
今以泽兰专入血分,化瘀以行水,配合泽泻之专入气分,渗湿以行水,二者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共奏化瘀行水之功。
余每于肝硬化之腹胀,或肾病综合征之腹胀而兼浮肿者,往往用泽泻配偶泽兰投服,收到良效。
6.防己配牛膝
防己辛苦大寒,善走下行,长于除湿通窍,通利二便,为治下焦湿热要药。
牛膝苦酸性平,为足厥阴、少阴之药,性亦善下行。《本经》谓其“主治寒湿痿痹,四肢拘挛,膝痛不可屈伸,五淋,堕胎”,不外取其下行通补肝肾,和脉络,强筋骨之功效。
因此,本品与防己配偶,大能清理下焦湿热,通利筋骨痹痛。凡一切下肢因湿热血瘀气滞而致之关节不利,拘挛痹痛等证,均为必用之品。
且由其二者性兼苦寒,善于下行,凡高血压所致之肝火上炎,头晕头痛目眩等症,每予重用,可收良效。
7.当归配茴香
当归辛甘而温,养血活血,为妇科要药,凡胎产经带门中多有用之。
茴香辛香而温,暖丹田,补命门,开胃调中。
余用二味配偶治疗下焦虚寒而引起之少腹疼痛,经带而见少腹隐痛,以及小肠疝气,久泻腹痛诸证,屡见良效。
茴香有大小之分,大茴如麦粒,小茴如粟米,亦名莳萝,性与大茴相仿,但不堪久用。八角茴香为茴香之另一种,今人称八角茴为大茴香者非也。
8.杏仁配桃仁
杏仁甘温,专入肺经气分,功能散寒治咳除喘。桃仁甘平,专走血分,功能活血祛瘀,泄热润燥。
故李杲云:“杏仁下喘,治气也;桃仁疗狂,治血也。”二者配用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合奏利气治血之功。
余每于肺经痰瘀阻滞之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肺脓疡等证,取其二者兼用,达到气血两利之作用。且桃仁具有生发之气,祛瘀而能生新,为祛瘀中之良药,对肺经之血瘀气阻者可以常服而不为害。
9.瓜蒌配贝母
瓜蒌苦寒,功能润肺降火,治咳嗽,涤痰结,消痈肿疮毒。贝母亦苦甘微寒,润肺治咳,清热化痰,开郁散结,消痈肿疮毒之功效。
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对肺经痰瘀阻滞、咳唾黄痰脓痰、胸痞胸痛等症均有良效。
余每用于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以及冠心病之胸痹胸痛而见黄厚苔者,取其涤痰散结、清热开痞之功效。且二者具消痈解毒之作用,对一切热毒壅结者亦为必用之剂。
然瓜蒌用仁,必须打碎方能取效。贝母有川贝与大贝之分,功效大致相同。但化痰之功川贝较强,而大贝解毒之力较强,不可不知。
10.半夏配贝母
半夏味辛性温而有毒,贝母味辛平而无毒;半夏性燥而去湿痰,贝母性润而化燥痰;半夏入太阴脾经,燥湿化痰以止咳,贝母入太阴肺经,润燥化痰以止咳。
盖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二者一燥一润,治标治本,相反相成,共奏止咳化痰之功。
余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病之见咳嗽者,多予配偶合用,每收良效。
11.苍术配黄柏
苍术苦温,性辛香而燥烈;黄柏苦寒,行隆冬肃杀之令,而《丹溪心法》用之治下焦湿热之证,名为二妙散。
盖二药性味相反,正取其相反相成之作用,治一切湿热之证多能生效。
余数十年来,对湿热所致之关节痹痛之症,特别对急性风湿热合而为痹之证,用之多建良效。
在剂量方面,对急性关节红肿灼痛场合,苍术可达30克至50克、黄柏可达20克至30克,少则药力不到,疗效不显。此余数十年之经经验所得。
12.干姜配黄芩
干姜辛温,黄芩苦寒,性味虽然相反,但合用则有相反相成,辛开苦降之功,对中焦寒热错杂之证有良效。
二味炒炭存性,变为黑色,以血见黑则止,又为中焦止血圣剂。
凡吐血、便血、尿血、崩漏下血诸种血证,不论其寒热虚实,于处方中配用二味,均可收到止血之效。
13.黄连配干姜
黄连性味大苦大寒,干姜性味大辛大热,古方姜连散二味合用为方,正取其辛开苦降,相反相成,互相制约,达到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君臣相佐、阴阳相济、有成功而无偏胜之害。
余尝于一切胃肠诸证,取二味君臣相济取得良效。若寒多热少者,则干姜用量加大,黄连用量极少以济之;若热多寒少者,则黄连剂量加大,干姜用量减少以济之,往往药后无不良反应,而疗效卓著。
14.黄芩配生姜
黄芩与黄连均属苦寒之剂,能泻诸火,然严格区分,黄连究以清中下焦之火为其所长,黄芩究以清中上二焦之火为其所长。
李时珍谓一味黄芩汤专清肺热,故肺热者多用之。本品清中有透,故凡上焦风热者亦用之,不似黄连之大苦大寒专事苦降者比,多用干姜之辛温而守者佐之。然黄芩究属苦寒之剂,必配以生姜之辛温散发以佐之。
余常于肺经风热,或胃病之应用黄芩苦寒者多与生姜配偶为用,清热而能宣透,苦寒而不伤胃。其间剂量之多少,运用之精妙,存乎其人。
15.丹皮配赤芍
丹皮气辛而香,味苦而凉,专入血分,辛香能行血中瘀滞,苦凉能清血中伏火。凡血瘀,血热者皆能治之。
然丹皮必得赤芍苦凉之助而功力更胜。盖赤芍亦入血分,功专清热凉血,活血祛瘀,与丹皮配用,正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余每于一切火热迫血妄行或时行热毒、风火相煽之斑疹等证以及皮肤科之风火搔痒诸证,二者兼用均有良效。
《本经》云:“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又云:“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而视之。”
此皆古人遣药配方之大法,几千年来为医家之所重视。
盖药各有其特殊性能,如何发挥其性能,使其有利于病情,除选择适当之单味药物外,还必须配偶相关作用之药物,使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适应病情,提高疗效,此乃医师之良者。
余在数十年临床摸索中,结合前人固有经验,提出以下药物配偶运用心得,分别论述于下。
1.人参配苏木
人参补气,众所周知。凡一切气虚、阳气虚脱为必不可少之要药。然临床常见气虚而兼有血瘀证者不少,盖气为血帅,气虚则血液循环不畅,形成血液瘀滞之候,此乃虚中挟实之证。
当此之时,徒补其气而不顾其瘀,非其治也。如产后气虚,喘息而面青黑者,为气虚血瘀之危候,前人用参苏饮(即人参与苏木二味)为急救之剂。
余承此法,用于冠心病之气虚血瘀者往往可生良效,久久已成必用配偶之剂。
盖冠心病患者,多为年老气虚之体,而出现胸闷、胸痛、舌质瘀紫等症。用人参配偶苏木益气行瘀,双管齐下,乃为对证之治。如无人参,用太子参加大剂量亦可生效。
2.苏木配降香
苏木出自古苏方国,故亦名苏方木;降香主产于印度,均为晋唐以后南方进口药材。二者均为木类,色赤微有香气,能入血分,行气活血,祛瘀定痛。
今人研究得知降香含有黄檀素等成分,有抗血凝作用,能使冠脉血流量、心跳振幅显著增加。
因此,二者配偶合用,对冠心病、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疗效。对肝郁血滞、胃痛挟瘀,以及妇科血瘀气滞诸疾、亦有良效,不可忽之。
3.香附配郁金
香附性味辛香,能通十二经,行血中之气,为调气解郁之要药。然香附行气有余,而活血之力不足,必得郁金之性味辛香能活血祛瘀,行气开郁以为助,则作用更为显著。
盖香附行气以活血,郁金则活血以行气,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大能舒肝解郁,活血理气。
余常用于肝病、胃病、胁痛、心下痞痛、少腹疼痛,以及妇科血气诸病,均有良效。
4.乌药配白芍
李时珍曰:“乌药辛温香窜,能散诸气,故《惠民和剂局方》治中风中气诸证用乌药顺气散者,先疏其气,气顺则风散也。”由此可知,乌药辛温散气行气,为气郁结滞者必不可之品。
然辛温香窜,多用久用则易耗真气,必得白芍之苦平酸凉以制之,使其辛而不温,香而不窜,物尽其利。
且白芍能入血分,通顺血脉,平肝缓中,与乌药之走气分达到相辅相成之作用。
余常将二味同用治疗胁痛、胃脘疼痛,屡建良效,几为胃病必用之配偶良剂。
5.泽泻配泽兰
泽泻性味甘平,张元素谓其“入肾经,去阳水,养新水,利小便,消肿胀,渗泄止渴。”本品总以淡渗利水,专走气分以为功。
泽兰气香而温,李时珍谓其“专走血分,故能治水肿,消痈毒,破瘀血,消癥瘕,而为妇人要药”。可见《本经》谓泽兰能治“大腹水肿,身面四肢浮肿,骨节间水”者,主要是以血瘀停滞,阻碍气化而为水肿臌胀。
今以泽兰专入血分,化瘀以行水,配合泽泻之专入气分,渗湿以行水,二者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共奏化瘀行水之功。
余每于肝硬化之腹胀,或肾病综合征之腹胀而兼浮肿者,往往用泽泻配偶泽兰投服,收到良效。
6.防己配牛膝
防己辛苦大寒,善走下行,长于除湿通窍,通利二便,为治下焦湿热要药。
牛膝苦酸性平,为足厥阴、少阴之药,性亦善下行。《本经》谓其“主治寒湿痿痹,四肢拘挛,膝痛不可屈伸,五淋,堕胎”,不外取其下行通补肝肾,和脉络,强筋骨之功效。
因此,本品与防己配偶,大能清理下焦湿热,通利筋骨痹痛。凡一切下肢因湿热血瘀气滞而致之关节不利,拘挛痹痛等证,均为必用之品。
且由其二者性兼苦寒,善于下行,凡高血压所致之肝火上炎,头晕头痛目眩等症,每予重用,可收良效。
7.当归配茴香
当归辛甘而温,养血活血,为妇科要药,凡胎产经带门中多有用之。
茴香辛香而温,暖丹田,补命门,开胃调中。
余用二味配偶治疗下焦虚寒而引起之少腹疼痛,经带而见少腹隐痛,以及小肠疝气,久泻腹痛诸证,屡见良效。
茴香有大小之分,大茴如麦粒,小茴如粟米,亦名莳萝,性与大茴相仿,但不堪久用。八角茴香为茴香之另一种,今人称八角茴为大茴香者非也。
8.杏仁配桃仁
杏仁甘温,专入肺经气分,功能散寒治咳除喘。桃仁甘平,专走血分,功能活血祛瘀,泄热润燥。
故李杲云:“杏仁下喘,治气也;桃仁疗狂,治血也。”二者配用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合奏利气治血之功。
余每于肺经痰瘀阻滞之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肺脓疡等证,取其二者兼用,达到气血两利之作用。且桃仁具有生发之气,祛瘀而能生新,为祛瘀中之良药,对肺经之血瘀气阻者可以常服而不为害。
9.瓜蒌配贝母
瓜蒌苦寒,功能润肺降火,治咳嗽,涤痰结,消痈肿疮毒。贝母亦苦甘微寒,润肺治咳,清热化痰,开郁散结,消痈肿疮毒之功效。
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对肺经痰瘀阻滞、咳唾黄痰脓痰、胸痞胸痛等症均有良效。
余每用于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以及冠心病之胸痹胸痛而见黄厚苔者,取其涤痰散结、清热开痞之功效。且二者具消痈解毒之作用,对一切热毒壅结者亦为必用之剂。
然瓜蒌用仁,必须打碎方能取效。贝母有川贝与大贝之分,功效大致相同。但化痰之功川贝较强,而大贝解毒之力较强,不可不知。
10.半夏配贝母
半夏味辛性温而有毒,贝母味辛平而无毒;半夏性燥而去湿痰,贝母性润而化燥痰;半夏入太阴脾经,燥湿化痰以止咳,贝母入太阴肺经,润燥化痰以止咳。
盖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二者一燥一润,治标治本,相反相成,共奏止咳化痰之功。
余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病之见咳嗽者,多予配偶合用,每收良效。
11.苍术配黄柏
苍术苦温,性辛香而燥烈;黄柏苦寒,行隆冬肃杀之令,而《丹溪心法》用之治下焦湿热之证,名为二妙散。
盖二药性味相反,正取其相反相成之作用,治一切湿热之证多能生效。
余数十年来,对湿热所致之关节痹痛之症,特别对急性风湿热合而为痹之证,用之多建良效。
在剂量方面,对急性关节红肿灼痛场合,苍术可达30克至50克、黄柏可达20克至30克,少则药力不到,疗效不显。此余数十年之经经验所得。
12.干姜配黄芩
干姜辛温,黄芩苦寒,性味虽然相反,但合用则有相反相成,辛开苦降之功,对中焦寒热错杂之证有良效。
二味炒炭存性,变为黑色,以血见黑则止,又为中焦止血圣剂。
凡吐血、便血、尿血、崩漏下血诸种血证,不论其寒热虚实,于处方中配用二味,均可收到止血之效。
13.黄连配干姜
黄连性味大苦大寒,干姜性味大辛大热,古方姜连散二味合用为方,正取其辛开苦降,相反相成,互相制约,达到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君臣相佐、阴阳相济、有成功而无偏胜之害。
余尝于一切胃肠诸证,取二味君臣相济取得良效。若寒多热少者,则干姜用量加大,黄连用量极少以济之;若热多寒少者,则黄连剂量加大,干姜用量减少以济之,往往药后无不良反应,而疗效卓著。
14.黄芩配生姜
黄芩与黄连均属苦寒之剂,能泻诸火,然严格区分,黄连究以清中下焦之火为其所长,黄芩究以清中上二焦之火为其所长。
李时珍谓一味黄芩汤专清肺热,故肺热者多用之。本品清中有透,故凡上焦风热者亦用之,不似黄连之大苦大寒专事苦降者比,多用干姜之辛温而守者佐之。然黄芩究属苦寒之剂,必配以生姜之辛温散发以佐之。
余常于肺经风热,或胃病之应用黄芩苦寒者多与生姜配偶为用,清热而能宣透,苦寒而不伤胃。其间剂量之多少,运用之精妙,存乎其人。
15.丹皮配赤芍
丹皮气辛而香,味苦而凉,专入血分,辛香能行血中瘀滞,苦凉能清血中伏火。凡血瘀,血热者皆能治之。
然丹皮必得赤芍苦凉之助而功力更胜。盖赤芍亦入血分,功专清热凉血,活血祛瘀,与丹皮配用,正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余每于一切火热迫血妄行或时行热毒、风火相煽之斑疹等证以及皮肤科之风火搔痒诸证,二者兼用均有良效。
#CBA[超话]# 在前段时间,CBA公司开出的多张天价罚单一事,相信大家还历历在目,毕竟罚单的总金额达到了500多万,不过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事情的真相也就进一步地浮出了水面。就在今天,CBA联盟的CEO张雄表示,CBA联盟坚决维护联盟的品牌形象,保障赞助商的基本权益,并且,目前已经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想必大家一定还记得就在本月的8号,CBA联盟先后向郭艾伦、林书豪与赵睿等人相继开出了多张天价罚单,其中,郭艾伦更是位居榜首,因为他的罚款金额达到了惊人的115万,甚至我们在名单中还发现了杜锋的身影,但这件事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于球员一方。
而且,首次装备违规可以追溯到今年的1月份,中间时间跨度达到了8个月之久,尽管在这中间尽管间隔了一个疫情期,但调查取证的延误时间的确是太长了。确实!CBA公司在之前的行为准则中针对装备一事是有明文规定,然而当相关球员首次违规后,联盟的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警告并处罚相关球员,虽然违规一事球员的确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更多的责任在于联盟本身。
并且,装备违规就真的只有这些球员吗?其实不然,就在上个赛季复赛的时候,CBA联盟在赛场上摆放的球衣方阵也出现了装备违规,如果真正要追责的话,首先,要追责的就是联盟本身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当时的管理层,因为,他们本身的管理机制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且,此次行为也有一定的钓鱼执法嫌疑,毕竟数次并罚的行为确实让人难以信服。
其次,联盟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平时的监管很不到位,因为,在个别球员第一次出现违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对他们采取相关的警告处罚行为,这就等于是一种变相的纵容,既然前面违规的没事,那么,后边肯定会有人争相效仿,如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尽管这次联盟的处罚名单以及处罚金额是从内部流露出来的,但他们的这种行为非常欠妥,颇有一种亡羊补牢的感觉。是!这些赞助商需要看到CBA联盟的诚意,但这次的重罚不只会让诸多球迷不服,就是让联盟本身也处于风口浪尖!
但是根据张雄表述:针对在上个赛季发生的多起违规事件,在本赛季开赛前, CBA联盟就在全体大会上就再次三令五申,但在之后的比赛中仍然出现了6起违规事件。针对后续的6起违规事件,联盟采用重罚的行为,想必大多数粉丝也都会心悦诚服!因为,这几位球员的确是典型的明知故犯,这样也可以让这些球员无话可说。
而且,CBA联盟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各大赞助商的支持,毕竟这也是他目前最主要的经济支柱来源,而且在前几年,联盟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已经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CBA联赛毕竟也只刚刚走过了25个年头,他必然无法和NBA联赛相比,他们的发展史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不过好消息就是,目前的CBA联赛正在一步步地向着NBA联赛看齐。
而此次的CBA天价罚单事件,也折射出了目前的CBA联盟,仍有诸多需要提升的地方,尤其是需要建立全体工作人员的契约精神,这个将显得尤为关键,并且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只有这样CBA联赛才能更加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但罚单金额50万元起,这的确是有点过了,因为50万元对不少球员来说负担极大,尤其是那些刚入行没有几年的小将,他们的年薪也就只有20多万,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够让俱乐部承担一部分费用,不然也将彻底断绝他们的篮球之路,这就明显有点得不偿失了,而且经此教训,相信所有的球员都会引以为戒,以后再次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基本为0,CBA联盟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并且,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赞助商同意有些轻微的违规可以忽略不计,但削减5600万元的赞助费是妥妥的了,这不只对于CBA联盟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就是对于姚明来说,这件事的影响也是弊大于利,不过,这也是目前CBA联赛发展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毕竟CBA联赛在最近两年的发展速度过快,尤其是从2017年CBA联盟公司化运作以来。
不过经过此事也给CBA联盟敲响了一记警钟,那就是,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自身体制的建设,尤其是契约精神,在这方面也是联盟需要继续加强,虽然此次事件诸多球员先后违规,但他们也并不是有意的,这也是思想上的纵容才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然而针对球员的重罚也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只有从思想层面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虽然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很大,不过有问题就证明有进步的方向,这也是CBA联赛在发展之路上所必须要经历的挫折。而且,只有尊重各方的利益才是他的最佳选择,毕竟CBA联赛也是一个利益的结合体,只有所有人的利益都获得到了有利的保证,那么,他们的干劲才会更足。只有这样CBA联赛在未来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对此,你们怎么看呢?#CBA# #头号博主说#
想必大家一定还记得就在本月的8号,CBA联盟先后向郭艾伦、林书豪与赵睿等人相继开出了多张天价罚单,其中,郭艾伦更是位居榜首,因为他的罚款金额达到了惊人的115万,甚至我们在名单中还发现了杜锋的身影,但这件事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于球员一方。
而且,首次装备违规可以追溯到今年的1月份,中间时间跨度达到了8个月之久,尽管在这中间尽管间隔了一个疫情期,但调查取证的延误时间的确是太长了。确实!CBA公司在之前的行为准则中针对装备一事是有明文规定,然而当相关球员首次违规后,联盟的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警告并处罚相关球员,虽然违规一事球员的确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更多的责任在于联盟本身。
并且,装备违规就真的只有这些球员吗?其实不然,就在上个赛季复赛的时候,CBA联盟在赛场上摆放的球衣方阵也出现了装备违规,如果真正要追责的话,首先,要追责的就是联盟本身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当时的管理层,因为,他们本身的管理机制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且,此次行为也有一定的钓鱼执法嫌疑,毕竟数次并罚的行为确实让人难以信服。
其次,联盟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平时的监管很不到位,因为,在个别球员第一次出现违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对他们采取相关的警告处罚行为,这就等于是一种变相的纵容,既然前面违规的没事,那么,后边肯定会有人争相效仿,如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尽管这次联盟的处罚名单以及处罚金额是从内部流露出来的,但他们的这种行为非常欠妥,颇有一种亡羊补牢的感觉。是!这些赞助商需要看到CBA联盟的诚意,但这次的重罚不只会让诸多球迷不服,就是让联盟本身也处于风口浪尖!
但是根据张雄表述:针对在上个赛季发生的多起违规事件,在本赛季开赛前, CBA联盟就在全体大会上就再次三令五申,但在之后的比赛中仍然出现了6起违规事件。针对后续的6起违规事件,联盟采用重罚的行为,想必大多数粉丝也都会心悦诚服!因为,这几位球员的确是典型的明知故犯,这样也可以让这些球员无话可说。
而且,CBA联盟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各大赞助商的支持,毕竟这也是他目前最主要的经济支柱来源,而且在前几年,联盟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已经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CBA联赛毕竟也只刚刚走过了25个年头,他必然无法和NBA联赛相比,他们的发展史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不过好消息就是,目前的CBA联赛正在一步步地向着NBA联赛看齐。
而此次的CBA天价罚单事件,也折射出了目前的CBA联盟,仍有诸多需要提升的地方,尤其是需要建立全体工作人员的契约精神,这个将显得尤为关键,并且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只有这样CBA联赛才能更加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但罚单金额50万元起,这的确是有点过了,因为50万元对不少球员来说负担极大,尤其是那些刚入行没有几年的小将,他们的年薪也就只有20多万,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够让俱乐部承担一部分费用,不然也将彻底断绝他们的篮球之路,这就明显有点得不偿失了,而且经此教训,相信所有的球员都会引以为戒,以后再次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基本为0,CBA联盟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并且,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赞助商同意有些轻微的违规可以忽略不计,但削减5600万元的赞助费是妥妥的了,这不只对于CBA联盟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就是对于姚明来说,这件事的影响也是弊大于利,不过,这也是目前CBA联赛发展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毕竟CBA联赛在最近两年的发展速度过快,尤其是从2017年CBA联盟公司化运作以来。
不过经过此事也给CBA联盟敲响了一记警钟,那就是,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自身体制的建设,尤其是契约精神,在这方面也是联盟需要继续加强,虽然此次事件诸多球员先后违规,但他们也并不是有意的,这也是思想上的纵容才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然而针对球员的重罚也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只有从思想层面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虽然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很大,不过有问题就证明有进步的方向,这也是CBA联赛在发展之路上所必须要经历的挫折。而且,只有尊重各方的利益才是他的最佳选择,毕竟CBA联赛也是一个利益的结合体,只有所有人的利益都获得到了有利的保证,那么,他们的干劲才会更足。只有这样CBA联赛在未来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对此,你们怎么看呢?#CBA# #头号博主说#
【哈尔滨存“共享单车坟墓”!专家建议寻找管理最优解】日前,有哈尔滨市民向记者反映,在道里区买卖街1号南侧附近一片空地上,堆放着大量的共享单车、助力车,“车辆横七竖八,远远地看上去,像是一座共享单车坟墓。”这些因乱停乱放被执法部门暂扣的车辆如何处置?车辆长期堆存,对土地和车辆本身而言,是否产生资源浪费?如果赎回车辆,共享单车企业对罚款的标准是否认可?罚款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严谨?单纯的罚款能否治本?如何寻找哈尔滨共享单车管理最优解?连日来,龙头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哈尔滨市区现上万平方米的“共享单车坟墓”
记者在买卖街1号看到,南侧有一块面积很大的空地,其中一部分圈起来正在建地铁变电所,还有三分之二的面积是由围挡圈起来,用来停放共享单车。记者注意到,该处停放的共享单车有数千台,其中不乏有八九成新的车,也有不少车堆放在一起。这些车辆涉及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车辆的颜色也是五花八门,有蓝色、黄色、橙色、青色等。
记者了解到,这些共享单车都是因为乱停乱放等原因,被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的车辆。那么,停车场的土地属于哪个部门?采访当天,记者来到买卖街1号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特勤大队,当记者问起土地产权的问题时,值班人员说“具体的不清楚,领导不在我们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从道里区执法局获悉,这片存放场地约有10000平方米左右,是哈尔滨市征收办从今年7月开始暂借给道里执法局使用,目前共存放约有5000辆共享单车。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执法部门派专人对堆放场进行24小时轮流看守。
附近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以后,这里就堆放了很多共享单车。在市民王先生看来,好几千台共享单车同时闲置,既占用城市土地资源,又造成共享单车的浪费,“明显违背了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新规:一处乱停5辆以内罚200元,5辆以上罚500元
记者从道里区执法局获悉,今年以来,为了治理共享单车的乱象,该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比如,采取网格化联动,以10个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在网格内部,要求网格员发现问题及时传达给企业运维人员进行处理;市、区成立共享单车群,群里有执法、交警、城管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执法人员巡查若发现问题,会拍照并发到群里,督促企业立刻整改。要求企业自律,加强内部巡查机制;要求企业电子停车位与规划区域匹配。如果企业拒不接受处罚,将报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乱停乱放的骑行人采取惩罚机制。
然而,与街面上遍地可见共享单车相比,各共享单车平台的管理投入却明显不足。“企业投入少,运维人员不充足,问题产生后响应不及时,解决速度慢,加上共享单车随机性强、流动性大,以及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等多种原因,让哈尔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屡禁不止。”南岗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清理共享单车极大增加了城市管理成本。
10月1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获悉,不久前,哈尔滨市五个部门(包括城管、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依法处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治理,从即日起,各单位对辖区内共享单车未停放到施划停车线内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在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摆放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或者继续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经营器具,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暂扣共享单车,并对投放企业进行罚款处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根据情节轻重,确定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一处乱停5辆(含5辆)以下处以200元罚款,5辆以上处以500元罚款。
市民质疑:按堆处罚降低企业违规成本
《通知》的相关内容,意味着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有了“紧箍咒”。但是,哈尔滨市民和共享单车企业却存在不同的看法。
对于《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依法处罚的通知》,哈尔滨共享单车企业是否“买账”?连日来,记者联系到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其中一家并没有给出答复,另一家负责人表示,对这一处罚标准表示认可,“因为被暂扣的车不多”。记者调查了解到,哈尔滨共享单车对外的报价为:单车每台1500元至2000元不等,电单车价格在3500元至5000元不等。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单车造价一般不超过1000元,电单车价格在3000元上下。
不少哈尔滨市民认为,“按堆处罚”并不能体现法规的严谨性、科学性。市民宋女士质疑:“按照‘5辆以上处以500元罚款’的规定,如果一处乱停20台和一处乱停50台,都是罚款500元,这就是在降低企业的违规成本。长此以往,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状将会很难根治。”
黑龙江省社会学家曲文勇:以罚代管不可取,要尽快出台相关规范
黑龙江省社会学专家曲文勇表示,粗放地以罚代管,并不是解决共享单车发展行之有效的手段。可以积极借鉴沈阳、杭州等外地市先进的管理经验。组织政府、专家学者和公益人士召开研讨会,广泛征集意见,尽快出台相关规范,对共享单车总量进行控制、对企业规范管理、搭建监管平台、倡导文明出行等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共享单车有序管理、规范停放,提高城市管理能力。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于克飞:规则制定要与时俱进,管理要精细化科学化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于克飞认为,2020年,共享单车在哈尔滨呈现井喷式发展,毋庸置疑,共享单车给市民、游客出行带来诸多便利。与此同时,共享单车存在的乱象,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处罚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必须有法可依。当然规则应该有一定的弹性,同时也要与时俱进,根据情况的发展,再进行完善。多一分规则,便能少一分没辙。”
在于克飞看来,要推进共享单车的有序经营,使之在便利百姓的同时给行业带来活力,又要最大程度减少乱象的出现,这个责任始终还是在于企业。于克飞建议,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企业约束和惩戒,面对市场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才能让共享单车这一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链接: https://t.cn/A6bW5yoq
哈尔滨市区现上万平方米的“共享单车坟墓”
记者在买卖街1号看到,南侧有一块面积很大的空地,其中一部分圈起来正在建地铁变电所,还有三分之二的面积是由围挡圈起来,用来停放共享单车。记者注意到,该处停放的共享单车有数千台,其中不乏有八九成新的车,也有不少车堆放在一起。这些车辆涉及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车辆的颜色也是五花八门,有蓝色、黄色、橙色、青色等。
记者了解到,这些共享单车都是因为乱停乱放等原因,被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的车辆。那么,停车场的土地属于哪个部门?采访当天,记者来到买卖街1号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特勤大队,当记者问起土地产权的问题时,值班人员说“具体的不清楚,领导不在我们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从道里区执法局获悉,这片存放场地约有10000平方米左右,是哈尔滨市征收办从今年7月开始暂借给道里执法局使用,目前共存放约有5000辆共享单车。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执法部门派专人对堆放场进行24小时轮流看守。
附近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以后,这里就堆放了很多共享单车。在市民王先生看来,好几千台共享单车同时闲置,既占用城市土地资源,又造成共享单车的浪费,“明显违背了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新规:一处乱停5辆以内罚200元,5辆以上罚500元
记者从道里区执法局获悉,今年以来,为了治理共享单车的乱象,该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比如,采取网格化联动,以10个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在网格内部,要求网格员发现问题及时传达给企业运维人员进行处理;市、区成立共享单车群,群里有执法、交警、城管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执法人员巡查若发现问题,会拍照并发到群里,督促企业立刻整改。要求企业自律,加强内部巡查机制;要求企业电子停车位与规划区域匹配。如果企业拒不接受处罚,将报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乱停乱放的骑行人采取惩罚机制。
然而,与街面上遍地可见共享单车相比,各共享单车平台的管理投入却明显不足。“企业投入少,运维人员不充足,问题产生后响应不及时,解决速度慢,加上共享单车随机性强、流动性大,以及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等多种原因,让哈尔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屡禁不止。”南岗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清理共享单车极大增加了城市管理成本。
10月1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获悉,不久前,哈尔滨市五个部门(包括城管、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依法处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治理,从即日起,各单位对辖区内共享单车未停放到施划停车线内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在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摆放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或者继续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经营器具,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暂扣共享单车,并对投放企业进行罚款处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根据情节轻重,确定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一处乱停5辆(含5辆)以下处以200元罚款,5辆以上处以500元罚款。
市民质疑:按堆处罚降低企业违规成本
《通知》的相关内容,意味着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有了“紧箍咒”。但是,哈尔滨市民和共享单车企业却存在不同的看法。
对于《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依法处罚的通知》,哈尔滨共享单车企业是否“买账”?连日来,记者联系到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其中一家并没有给出答复,另一家负责人表示,对这一处罚标准表示认可,“因为被暂扣的车不多”。记者调查了解到,哈尔滨共享单车对外的报价为:单车每台1500元至2000元不等,电单车价格在3500元至5000元不等。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单车造价一般不超过1000元,电单车价格在3000元上下。
不少哈尔滨市民认为,“按堆处罚”并不能体现法规的严谨性、科学性。市民宋女士质疑:“按照‘5辆以上处以500元罚款’的规定,如果一处乱停20台和一处乱停50台,都是罚款500元,这就是在降低企业的违规成本。长此以往,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状将会很难根治。”
黑龙江省社会学家曲文勇:以罚代管不可取,要尽快出台相关规范
黑龙江省社会学专家曲文勇表示,粗放地以罚代管,并不是解决共享单车发展行之有效的手段。可以积极借鉴沈阳、杭州等外地市先进的管理经验。组织政府、专家学者和公益人士召开研讨会,广泛征集意见,尽快出台相关规范,对共享单车总量进行控制、对企业规范管理、搭建监管平台、倡导文明出行等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共享单车有序管理、规范停放,提高城市管理能力。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于克飞:规则制定要与时俱进,管理要精细化科学化
哈尔滨市政协委员于克飞认为,2020年,共享单车在哈尔滨呈现井喷式发展,毋庸置疑,共享单车给市民、游客出行带来诸多便利。与此同时,共享单车存在的乱象,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处罚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必须有法可依。当然规则应该有一定的弹性,同时也要与时俱进,根据情况的发展,再进行完善。多一分规则,便能少一分没辙。”
在于克飞看来,要推进共享单车的有序经营,使之在便利百姓的同时给行业带来活力,又要最大程度减少乱象的出现,这个责任始终还是在于企业。于克飞建议,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企业约束和惩戒,面对市场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才能让共享单车这一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链接: https://t.cn/A6bW5y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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