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安信医学# 白鹿原生产基地职工餐厅正式投入运营!#高分子绷带夹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多年来,安信医学始终把对员工的关怀融入企业的发展和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中,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白鹿原生产基地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原有的职工餐厅已经无法满足员工的就餐需求。
为了给生产基地员工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预算投入近50余万元,对办公大楼一层进行改建、扩建,建设新职工餐厅。从建设伊始,公司领导密切关注,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亲自把关,经过紧张的筹备与施工,一座崭新的职工餐厅建好落成。新建餐厅占地35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20人就餐,完全满足了白鹿原生产基地现有员工的就餐需求,解决了生产基地员工的后顾之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多年来,安信医学始终把对员工的关怀融入企业的发展和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中,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白鹿原生产基地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原有的职工餐厅已经无法满足员工的就餐需求。
为了给生产基地员工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预算投入近50余万元,对办公大楼一层进行改建、扩建,建设新职工餐厅。从建设伊始,公司领导密切关注,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亲自把关,经过紧张的筹备与施工,一座崭新的职工餐厅建好落成。新建餐厅占地35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20人就餐,完全满足了白鹿原生产基地现有员工的就餐需求,解决了生产基地员工的后顾之忧。
【中食安信邀您参与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状况研究调查问卷】
(1)参与者完成调查问卷后点击提交;
(2)提交问卷后,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确认问卷的有效性,并对通过审核的问卷予以发放红包;
(3)同一手机号或设备只能填写一次。
调研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
本问卷填写时,请以2021年的情况为依据
联系电话:010-51301566
详情请看https://t.cn/A65wDACe
(1)参与者完成调查问卷后点击提交;
(2)提交问卷后,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确认问卷的有效性,并对通过审核的问卷予以发放红包;
(3)同一手机号或设备只能填写一次。
调研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
本问卷填写时,请以2021年的情况为依据
联系电话:010-51301566
详情请看https://t.cn/A65wDACe
【关于GB 22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中食安信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本内容做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01
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为了进一步明确法规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由“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扩大为“6月龄~36 月龄婴幼儿及37月龄~72月龄学龄前儿童”,即扩展了适宜人群,包含了60~72月龄儿童,使受众更加广泛。
02
明确了每日份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应有独立包装和准确计量
征求意见稿中“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和“辅食营养素撒剂”增加了“每日份产品应为独立计量小包装”,更加明确要求每日份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应有独立包装和准确计量。
03
明确要求了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的要求。因此,企业在研发或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此条禁止性要求,但是可以选择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进行添加。
04
修改了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指标中的表述,调整了营养素的范围值
征求意见稿将每日份含量的适宜人群年龄段范围由“6月~12月龄食用”和“13月~36 月龄食用”合并为“6月龄~36 月龄食用”,“37月~60月龄食用” 修改为“37月龄~72月龄食用”。同时,调整了每日份辅食营养补充品中营养素的范围值。
另外,增加了原标准中无最大值营养成分的上限值,包括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维生素 B12、泛酸、胆碱、生物素和维生素C。
05
明确要求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未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进行单独罗列,而是直接引用通用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循通用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结束语
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事关婴幼儿、学龄前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可以进一步防控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风险,为辅食营养补充品提供更加细化的指导,并促进我国辅食营养补充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详情请看https://t.cn/A65wDACe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中食安信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本内容做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01
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为了进一步明确法规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由“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扩大为“6月龄~36 月龄婴幼儿及37月龄~72月龄学龄前儿童”,即扩展了适宜人群,包含了60~72月龄儿童,使受众更加广泛。
02
明确了每日份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应有独立包装和准确计量
征求意见稿中“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和“辅食营养素撒剂”增加了“每日份产品应为独立计量小包装”,更加明确要求每日份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应有独立包装和准确计量。
03
明确要求了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的要求。因此,企业在研发或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此条禁止性要求,但是可以选择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进行添加。
04
修改了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指标中的表述,调整了营养素的范围值
征求意见稿将每日份含量的适宜人群年龄段范围由“6月~12月龄食用”和“13月~36 月龄食用”合并为“6月龄~36 月龄食用”,“37月~60月龄食用” 修改为“37月龄~72月龄食用”。同时,调整了每日份辅食营养补充品中营养素的范围值。
另外,增加了原标准中无最大值营养成分的上限值,包括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维生素 B12、泛酸、胆碱、生物素和维生素C。
05
明确要求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未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进行单独罗列,而是直接引用通用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循通用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结束语
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事关婴幼儿、学龄前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可以进一步防控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风险,为辅食营养补充品提供更加细化的指导,并促进我国辅食营养补充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详情请看https://t.cn/A65wD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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