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好物大赏|吃的用的玩的都帮你整理好了
不知不觉小熊猫已经一岁10个月了,买的母婴产品也没少踩雷养娃不易,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好物清单分3⃣️大类给大家介绍(自行寻找适合自己的品类️)
吃货必看
①牛毛黑黑酸奶~粉嫩粉嫩的外包装,让人一眼就心动
产自青藏高原每瓶100亿活性专利益生菌
0蔗糖,成分天然营养
10m➕且对牛奶不过敏的宝宝也能喝️注意的是⚠️不要从冰箱拿出来后马上给宝宝饮用哟~
②芽芽乐胚芽米~可以煮粥也可以煮饭粉盒胚芽米是稻花香2号米种,保留的糊粉层会多一些,️适合6m➕宝宝食用;鲜甜小町是小町米种,米种不一样,这个米种会顺滑一些,️适合8m➕宝宝食用~
③芽芽乐黄小米~real厚油,很黏稠,无论是煮饭还是熬粥都很合适,营养满满6m➕刚添加辅食的宝宝也hin合适️
④波波星球牛油果饼干~颜值很高,很逼真的牛油果形状,松软绵密,口感很赞宝宝也爱ci~
日用好物
①贝亲婴儿温泉润肤油~
清爽易涂抹,抚触更轻松
柔软滋润,舒缓润护,敏感肌肤亦可安心使用
温泉水+高保湿植物油,水&油融合远离苹果脸 适合0m+宝宝使用️
②ZRYZ花生桌~包边&圆弧设计,宝宝碰撞不在怕易清洗、高度️调节,️1~6Y都可用,入股不亏系列,可以一直用到上小学
启蒙玩具
火火兔儿童进阶拼图~按年龄区分,每个年龄段会有相应难度及块数的拼图玩具~我家小熊猫现在玩的是2⃣️阶,很大一块,宝宝小手容易拿取颜色也很鲜颜,宝宝一看就稀饭蕞蕞蕞重要的是,上面有我家小熊猫这段时间的zui爱——挖掘机
❤️hin用心整理的一份母婴好物清单希望对宝妈奶爸在选产品时有帮助哟~#生活的模样#
不知不觉小熊猫已经一岁10个月了,买的母婴产品也没少踩雷养娃不易,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好物清单分3⃣️大类给大家介绍(自行寻找适合自己的品类️)
吃货必看
①牛毛黑黑酸奶~粉嫩粉嫩的外包装,让人一眼就心动
产自青藏高原每瓶100亿活性专利益生菌
0蔗糖,成分天然营养
10m➕且对牛奶不过敏的宝宝也能喝️注意的是⚠️不要从冰箱拿出来后马上给宝宝饮用哟~
②芽芽乐胚芽米~可以煮粥也可以煮饭粉盒胚芽米是稻花香2号米种,保留的糊粉层会多一些,️适合6m➕宝宝食用;鲜甜小町是小町米种,米种不一样,这个米种会顺滑一些,️适合8m➕宝宝食用~
③芽芽乐黄小米~real厚油,很黏稠,无论是煮饭还是熬粥都很合适,营养满满6m➕刚添加辅食的宝宝也hin合适️
④波波星球牛油果饼干~颜值很高,很逼真的牛油果形状,松软绵密,口感很赞宝宝也爱ci~
日用好物
①贝亲婴儿温泉润肤油~
清爽易涂抹,抚触更轻松
柔软滋润,舒缓润护,敏感肌肤亦可安心使用
温泉水+高保湿植物油,水&油融合远离苹果脸 适合0m+宝宝使用️
②ZRYZ花生桌~包边&圆弧设计,宝宝碰撞不在怕易清洗、高度️调节,️1~6Y都可用,入股不亏系列,可以一直用到上小学
启蒙玩具
火火兔儿童进阶拼图~按年龄区分,每个年龄段会有相应难度及块数的拼图玩具~我家小熊猫现在玩的是2⃣️阶,很大一块,宝宝小手容易拿取颜色也很鲜颜,宝宝一看就稀饭蕞蕞蕞重要的是,上面有我家小熊猫这段时间的zui爱——挖掘机
❤️hin用心整理的一份母婴好物清单希望对宝妈奶爸在选产品时有帮助哟~#生活的模样#
#首批湖北消费券9月17日20点开抢# 【湖北消费券投放时间定了 !首批9月17日20点开抢,最多可抢9次】拼手速的时候到了!
9月10日,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了解到,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及细则已经确定!
首批优惠券将于9月17日20点,在6大电商渠道同时开抢。
湖北消费券类型及发放形式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本次湖北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此次湖北省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两类。其中,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鄂人员都可在入选的互联网支付平台参加抢券;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是在征选的电商平台上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的“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以助力湖北特色产品更好走向全国,省外消费者可通过入选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发放平台
湖北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2021湖北消费券发放电商和支付平台企业评审会,组织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有关专家对提交的10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独立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定并报商务厅党组批准,确定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作为202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指定发放的支付平台;确定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作为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指定发放的电商平台。
时间安排
整个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分2批发放: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分4批每周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按一批发放:12月11日20:00投放。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11月10日20:00投放。
申领方式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按所在市州区域在“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手机App上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每轮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省内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上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的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活动期间,湖北省外消费者可通过“京东”、“美团优选”手机App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每轮消费券发放时,每位省外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抢领1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两个平台可各领1张。
使用规则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使用场景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费者在指定电商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券面额度和核销要求
按照相对统一、灵活调整的原则,湖北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面额按38元、68元、108元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划重点!省商务厅:严禁借消费券“薅羊毛”
省商务厅表示,对此次发放消费券期间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将从严从重打击,营造湖北消费券发放的良好环境。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及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此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安全顺利、取得实效。
9月10日,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了解到,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及细则已经确定!
首批优惠券将于9月17日20点,在6大电商渠道同时开抢。
湖北消费券类型及发放形式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本次湖北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此次湖北省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两类。其中,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鄂人员都可在入选的互联网支付平台参加抢券;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是在征选的电商平台上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的“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以助力湖北特色产品更好走向全国,省外消费者可通过入选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发放平台
湖北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2021湖北消费券发放电商和支付平台企业评审会,组织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有关专家对提交的10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独立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定并报商务厅党组批准,确定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作为202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指定发放的支付平台;确定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作为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指定发放的电商平台。
时间安排
整个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分2批发放: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分4批每周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按一批发放:12月11日20:00投放。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11月10日20:00投放。
申领方式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按所在市州区域在“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手机App上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每轮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省内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上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的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活动期间,湖北省外消费者可通过“京东”、“美团优选”手机App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每轮消费券发放时,每位省外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抢领1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两个平台可各领1张。
使用规则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使用场景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费者在指定电商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券面额度和核销要求
按照相对统一、灵活调整的原则,湖北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面额按38元、68元、108元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划重点!省商务厅:严禁借消费券“薅羊毛”
省商务厅表示,对此次发放消费券期间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将从严从重打击,营造湖北消费券发放的良好环境。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及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此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安全顺利、取得实效。
孕婴童加盟店,因利润可观、市场空间广阔、市场份额持续快速的增长等因素,被认为是当下的朝阳产业,开母婴店是时下很多年轻人创业的主要考虑项目之一。母婴用品行业的产品分两大块:一是人气商品区,包括奶粉、纸尿裤等;二是利润商品区,包括服饰、日用品、洗护用品等。先撇开人气商品区中的纸品不谈,利润商品区中的婴幼儿内衣供应价格在3.8折左右,外出服3.8折、日用品6-6.5折,极个别7折,鞋类4折左右、洗护用品7折左右、特别产品4折左右。#母婴# #母婴[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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