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玻璃自爆砸车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福建法治报 2021-07-01
法院:车主、业主、物业共担责
楼上住户家玻璃自爆,坠落的玻璃碎片砸坏楼下地面车辆,侵权责任谁来承担?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玻璃自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业主和物业公司分别支付受损车辆车主2000元和600元的车辆维修费。
爱车被玻璃砸坏
索赔无果诉至法院
今年3月29日上午,家住南安市水头镇某小区的毛某欲开车出门上班时发现,其停在小区楼下地面的小轿车,被来自同小区12幢一户的阳台玻璃碎片砸中,其车辆前窗玻璃和部分车身受到损坏,而一并“中招”的还有其他的停放车辆,毛某遂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勘查取证,确认为涉案小区居民楼12层业主余某家阳台玻璃发生爆裂导致损害事故的发生。之后,毛某通过物业联系到了另外几部受损车辆车主,一起找到余某进行索赔。
在物业的协调沟通下,余某与其他受损车辆车主均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对毛某提出的维修费用,余某觉得不太合理。俩人无法在赔偿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余某索性置之不理。因日常需要用车,毛某只好先自行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花费维修费用2430元。
5月10日,毛某诉至法院,要求余某和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上下班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
法院审理
由谁担责引争议 法院调解各担其责
案件诉至法院后,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在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不同意见。
物业公司不同意毛某的诉讼请求,称其并非房屋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也并非直接侵权人,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委派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通知受损车辆车主到场。为了避免人员、车辆出现二次伤害,还安排专业人员进入余某家中帮助清理阳台及路面的钢化玻璃片,安排安保人员在小区12幢楼下围起警戒线,直至隐患解除。物业公司表示其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余某认可相关事实,但认为阳台玻璃突然爆裂,属不可抗力,而非其故意损坏玻璃导致玻璃掉落的。另毛某按照4S店的维修价格进行索赔,金额偏高,不太合理。
毛某则表示,余某是房屋使用人,物业公司是房屋管理人,其提出的赔偿损失合情合理。
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法院判决只会加剧邻里间矛盾,因此承办法官认为调解该案更有利于邻里关系,遂决定展开调解。
法院认为,作为案涉房屋使用人,余某对其房屋窗户玻璃具有控制、管理权,应当尽到对房屋窗户的日常管理、维护义务。现房屋阳台玻璃破裂坠落致毛某车辆受损,余某存在管理、维护不当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系案涉建筑物管理人,若尽到警示、检查义务,才能够视为已尽到合理的物业管理义务。
另外,事故发生时,毛某的受损车辆未停放于停车位上,也应对车辆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三方当事人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由余某赔偿2000元,物业公司赔偿600元,剩下的损失由毛某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指出,该案涉及一个典型的法律问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应如何认定侵权责任?承办法官介绍,我国新颁行的《民法典》不仅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还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全方位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阳台玻璃爆裂坠落致损,若业主或使用权人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通常是需要承担相关侵权责任的,相反,若业主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即使其先行赔付,其亦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追责。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眼下是盛夏高温天,暴风雨天气随时可能来袭,作为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定期检查房屋结构安全性,排除事故隐患,如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松动等。房屋装修时应当到正规厂家购买有质量保证的玻璃,或在玻璃外层贴层防爆膜,这样即便玻璃发生自爆,碎片也会被粘在膜上,防止脱落事故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
出于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以及自身风险防范,法官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平时的小区服务管理过程中,采取可行性的措施防范高空坠物的发生,并加强宣传。在发生相关情形时,及时采取合理性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福建法治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志斌 常娟)
(责任编辑:金燕)
福建法治报 2021-07-01
法院:车主、业主、物业共担责
楼上住户家玻璃自爆,坠落的玻璃碎片砸坏楼下地面车辆,侵权责任谁来承担?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玻璃自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业主和物业公司分别支付受损车辆车主2000元和600元的车辆维修费。
爱车被玻璃砸坏
索赔无果诉至法院
今年3月29日上午,家住南安市水头镇某小区的毛某欲开车出门上班时发现,其停在小区楼下地面的小轿车,被来自同小区12幢一户的阳台玻璃碎片砸中,其车辆前窗玻璃和部分车身受到损坏,而一并“中招”的还有其他的停放车辆,毛某遂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勘查取证,确认为涉案小区居民楼12层业主余某家阳台玻璃发生爆裂导致损害事故的发生。之后,毛某通过物业联系到了另外几部受损车辆车主,一起找到余某进行索赔。
在物业的协调沟通下,余某与其他受损车辆车主均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对毛某提出的维修费用,余某觉得不太合理。俩人无法在赔偿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余某索性置之不理。因日常需要用车,毛某只好先自行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花费维修费用2430元。
5月10日,毛某诉至法院,要求余某和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上下班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
法院审理
由谁担责引争议 法院调解各担其责
案件诉至法院后,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在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不同意见。
物业公司不同意毛某的诉讼请求,称其并非房屋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也并非直接侵权人,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委派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通知受损车辆车主到场。为了避免人员、车辆出现二次伤害,还安排专业人员进入余某家中帮助清理阳台及路面的钢化玻璃片,安排安保人员在小区12幢楼下围起警戒线,直至隐患解除。物业公司表示其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余某认可相关事实,但认为阳台玻璃突然爆裂,属不可抗力,而非其故意损坏玻璃导致玻璃掉落的。另毛某按照4S店的维修价格进行索赔,金额偏高,不太合理。
毛某则表示,余某是房屋使用人,物业公司是房屋管理人,其提出的赔偿损失合情合理。
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法院判决只会加剧邻里间矛盾,因此承办法官认为调解该案更有利于邻里关系,遂决定展开调解。
法院认为,作为案涉房屋使用人,余某对其房屋窗户玻璃具有控制、管理权,应当尽到对房屋窗户的日常管理、维护义务。现房屋阳台玻璃破裂坠落致毛某车辆受损,余某存在管理、维护不当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系案涉建筑物管理人,若尽到警示、检查义务,才能够视为已尽到合理的物业管理义务。
另外,事故发生时,毛某的受损车辆未停放于停车位上,也应对车辆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三方当事人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由余某赔偿2000元,物业公司赔偿600元,剩下的损失由毛某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指出,该案涉及一个典型的法律问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应如何认定侵权责任?承办法官介绍,我国新颁行的《民法典》不仅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还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全方位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阳台玻璃爆裂坠落致损,若业主或使用权人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通常是需要承担相关侵权责任的,相反,若业主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即使其先行赔付,其亦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追责。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眼下是盛夏高温天,暴风雨天气随时可能来袭,作为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定期检查房屋结构安全性,排除事故隐患,如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松动等。房屋装修时应当到正规厂家购买有质量保证的玻璃,或在玻璃外层贴层防爆膜,这样即便玻璃发生自爆,碎片也会被粘在膜上,防止脱落事故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
出于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以及自身风险防范,法官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平时的小区服务管理过程中,采取可行性的措施防范高空坠物的发生,并加强宣传。在发生相关情形时,及时采取合理性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福建法治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志斌 常娟)
(责任编辑:金燕)
【谁是中国股市最大的庄家?此文说得明明白白,看懂不禁唏嘘,绝了】
什么是庄家?
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某个股走势的大户投资者即可称为股票庄家,一般来说,股票庄家都拥有雄厚的资金,拥有或即将拥有大量该股票,其实庄家这个词是比较中国特色的名词。
但是一个市场不能少了庄家,二级市场需要活跃,要不断地有热点和题材出现,推动股价上扬,创造财富效应,热点和题材的运作,股价由低位打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涨幅只有庄家有能力为之。
如果能跟对股票庄家则可获得超常利润,但正确判断庄家意图相当困难,被套牢者数不胜数,股票庄家的基本手法是低位打压震仓,建仓后拉高出货。
庄家控制着市场的价格,制造价格的高低变化,从而达到盈利这一目的的过程,这个就是庄家行为了。
庄家的行为肯定会对价格变化的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庄家与之对应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散户,没有错就是我们。
投资市场是一个非常大的博弈市场,任何一个投资者进入投资市场就是为了盈利,实现财富自由,这一点庄家和散户是不例外的。
庄家的分类
标的市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参与者繁芜复杂,里面的庄家更是林林总总。如果从市场规模来分。
那么股市里的庄家分为大市庄家、板块庄家、个股庄家三个层面。如果按做庄的时间细分,那么庄家又可以分为短线庄、中线庄和长线庄三类。
庄家手段
技术形态混乱
庄家在建仓时很难免的会拿成W底、头肩底、连续小阳线等技术形态,现在几乎所有投资者都认识这种技术形态。
所以庄家会故意进行打压,以防止 散户投资者跟风。技术形态一旦走好,庄家就会一笔打下去来破坏形态,这样做可以将跟进的投资者打的晕头转向,在底部反复割肉。
如何识别主力是否已经进场吸筹?
主力吸筹是在非常隐蔽的情况下进行的,但还是能够从分析图中看出主力的身影,这要对主力操盘有所了解。
主力操盘前要有操盘计划主要分三个内容:筹措资金及使用时间,寻找可操盘标的,去标的公司调研并打好关系。
设置进场价格区间,吸入多少筹码,吸筹所用时间,吸筹所用资金;设置出货价格区间及出货方案。
主力进场后吸筹和出货两个阶段是最重要的,其中间阶段的洗盘拉升是可随市场行情不断调整的。
庄家出货的技术假陷阱
前低假支撑
庄家由于拥有大量的筹码,很难在高位一次性完成出货计划,因此出货需要一个过程。
这是庄家出货的最大弱点,不像散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把全部筹码抛光。所以当股价回落到一定的幅度后,就会被重新拉起,因而形成一个显著的低点。
此后,股价再次回落到这个低点附近时,往往成为市场普遍认可的支撑位,于是就有不少散户在此低点附近介入。
这种做法在通常情况下是对的,问题是庄家往往会采用“反大众思维”坐庄,经常把散户看好的支撑位当成出货的最佳时机,制造技术支撑阴谋,使得不少散户上当受骗。
物极必反的超跌股
涨停敢死队也喜欢选择那些远离套牢区、处于超跌中的极端弱势股。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超跌股也蕴藏着机会,包括大盘超跌和个股超跌,随时有可能引发报复性反弹行情出现,敢死队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超跌股不需要考虑太多的外界因素,属于“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自然法则。
多针探底
多针探底是指庄家在建仓之后,通过多次金针探底的方式,来反复试探股价在低位的承接能力以及盘中的浮动筹码情况。
一般来说,庄家通过这种方式试盘,试探出来的底部都是相当牢固的。
当庄家反复地让股价下探到一个区域内,每次都能出现积极的进场盘来支撑股价,并且在这个区域盘中的抛盘相当少的话,那么股价在这个区域就明显得到了有效支撑。
在庄家试盘这个阶段,股价在日K线走势图上会出现多次金针探底的形态,也就是说会多次出现带长长下影线的K线走势形态。
散户在跟庄过程中遇到用这种方式试盘的个股时,一定不要盲目冲动,因为多针探底是庄家反复探底采用的手法,其通过这种反复的下探,可以有效地测试出股价在某个价位区域的承接力度。
只有当庄家测试出股价在这个区域的支撑力度相当强之后,才会选择进入拉升阶段。
所以,散户不要认为股价会很快走出一波上涨行情,应该等待庄家探明底部之后,出现向上走强的信号时再进场交易。
巨量换手
巨量换手往往是主力实现快速洗盘的方式,是指当股价在上涨过程中,突然出现格外大于平时的成交量,并出现了较高的换手率时。
说明主力在利用高换手高成交进行快速洗盘。此时最突出的特点是,在高换手与巨大成交量的情况下,股价却表现平平。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高换手及巨大的成交量是最为明显的标志,但成交量此时往往是巨大阴量后的巨大阳量。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换手率越高,意味着短期洗盘的时间越短,所以,一经发现即当拿入。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如果是在股价高位区,则需警惕主力借高位强势出货。
市场本身是中性的,高风险和高收益都在交易者的贪婪中,有句话说人不是疯魔不懂世界,充满梦想和瘦骨嶙理的现实。
股票市场是瞬时的,没有人能100%预测市场,但通过长期的操作来总结市场的一些规律更为现实。
股市的轮回,股市是人性的地面游戏,筹码的游戏!价格继续下跌是因为没有跌到头寸,也因为没有涨到头寸,其背后的逻辑资本,筹码!
成功的交易者是有纪律和客观的旁观者,直到他能朝大图的方向移动。
即便如此,你也必须小心,不要进入不受监管的市场。因为有些卡片不遵循规则。
这段经历足以让你产生一种内在感,或者让新手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经验的交易者总是沉浸在无尽的语言中。#老铁说股##股票##投资#
什么是庄家?
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某个股走势的大户投资者即可称为股票庄家,一般来说,股票庄家都拥有雄厚的资金,拥有或即将拥有大量该股票,其实庄家这个词是比较中国特色的名词。
但是一个市场不能少了庄家,二级市场需要活跃,要不断地有热点和题材出现,推动股价上扬,创造财富效应,热点和题材的运作,股价由低位打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涨幅只有庄家有能力为之。
如果能跟对股票庄家则可获得超常利润,但正确判断庄家意图相当困难,被套牢者数不胜数,股票庄家的基本手法是低位打压震仓,建仓后拉高出货。
庄家控制着市场的价格,制造价格的高低变化,从而达到盈利这一目的的过程,这个就是庄家行为了。
庄家的行为肯定会对价格变化的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庄家与之对应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散户,没有错就是我们。
投资市场是一个非常大的博弈市场,任何一个投资者进入投资市场就是为了盈利,实现财富自由,这一点庄家和散户是不例外的。
庄家的分类
标的市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参与者繁芜复杂,里面的庄家更是林林总总。如果从市场规模来分。
那么股市里的庄家分为大市庄家、板块庄家、个股庄家三个层面。如果按做庄的时间细分,那么庄家又可以分为短线庄、中线庄和长线庄三类。
庄家手段
技术形态混乱
庄家在建仓时很难免的会拿成W底、头肩底、连续小阳线等技术形态,现在几乎所有投资者都认识这种技术形态。
所以庄家会故意进行打压,以防止 散户投资者跟风。技术形态一旦走好,庄家就会一笔打下去来破坏形态,这样做可以将跟进的投资者打的晕头转向,在底部反复割肉。
如何识别主力是否已经进场吸筹?
主力吸筹是在非常隐蔽的情况下进行的,但还是能够从分析图中看出主力的身影,这要对主力操盘有所了解。
主力操盘前要有操盘计划主要分三个内容:筹措资金及使用时间,寻找可操盘标的,去标的公司调研并打好关系。
设置进场价格区间,吸入多少筹码,吸筹所用时间,吸筹所用资金;设置出货价格区间及出货方案。
主力进场后吸筹和出货两个阶段是最重要的,其中间阶段的洗盘拉升是可随市场行情不断调整的。
庄家出货的技术假陷阱
前低假支撑
庄家由于拥有大量的筹码,很难在高位一次性完成出货计划,因此出货需要一个过程。
这是庄家出货的最大弱点,不像散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把全部筹码抛光。所以当股价回落到一定的幅度后,就会被重新拉起,因而形成一个显著的低点。
此后,股价再次回落到这个低点附近时,往往成为市场普遍认可的支撑位,于是就有不少散户在此低点附近介入。
这种做法在通常情况下是对的,问题是庄家往往会采用“反大众思维”坐庄,经常把散户看好的支撑位当成出货的最佳时机,制造技术支撑阴谋,使得不少散户上当受骗。
物极必反的超跌股
涨停敢死队也喜欢选择那些远离套牢区、处于超跌中的极端弱势股。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超跌股也蕴藏着机会,包括大盘超跌和个股超跌,随时有可能引发报复性反弹行情出现,敢死队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超跌股不需要考虑太多的外界因素,属于“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自然法则。
多针探底
多针探底是指庄家在建仓之后,通过多次金针探底的方式,来反复试探股价在低位的承接能力以及盘中的浮动筹码情况。
一般来说,庄家通过这种方式试盘,试探出来的底部都是相当牢固的。
当庄家反复地让股价下探到一个区域内,每次都能出现积极的进场盘来支撑股价,并且在这个区域盘中的抛盘相当少的话,那么股价在这个区域就明显得到了有效支撑。
在庄家试盘这个阶段,股价在日K线走势图上会出现多次金针探底的形态,也就是说会多次出现带长长下影线的K线走势形态。
散户在跟庄过程中遇到用这种方式试盘的个股时,一定不要盲目冲动,因为多针探底是庄家反复探底采用的手法,其通过这种反复的下探,可以有效地测试出股价在某个价位区域的承接力度。
只有当庄家测试出股价在这个区域的支撑力度相当强之后,才会选择进入拉升阶段。
所以,散户不要认为股价会很快走出一波上涨行情,应该等待庄家探明底部之后,出现向上走强的信号时再进场交易。
巨量换手
巨量换手往往是主力实现快速洗盘的方式,是指当股价在上涨过程中,突然出现格外大于平时的成交量,并出现了较高的换手率时。
说明主力在利用高换手高成交进行快速洗盘。此时最突出的特点是,在高换手与巨大成交量的情况下,股价却表现平平。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高换手及巨大的成交量是最为明显的标志,但成交量此时往往是巨大阴量后的巨大阳量。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换手率越高,意味着短期洗盘的时间越短,所以,一经发现即当拿入。
主力在以巨量换手洗盘时,如果是在股价高位区,则需警惕主力借高位强势出货。
市场本身是中性的,高风险和高收益都在交易者的贪婪中,有句话说人不是疯魔不懂世界,充满梦想和瘦骨嶙理的现实。
股票市场是瞬时的,没有人能100%预测市场,但通过长期的操作来总结市场的一些规律更为现实。
股市的轮回,股市是人性的地面游戏,筹码的游戏!价格继续下跌是因为没有跌到头寸,也因为没有涨到头寸,其背后的逻辑资本,筹码!
成功的交易者是有纪律和客观的旁观者,直到他能朝大图的方向移动。
即便如此,你也必须小心,不要进入不受监管的市场。因为有些卡片不遵循规则。
这段经历足以让你产生一种内在感,或者让新手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经验的交易者总是沉浸在无尽的语言中。#老铁说股##股票##投资#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
吉林资〔2021〕310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局,梅河口市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森林法》第八十一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8日
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为规范我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恢复原有植被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应当经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盖等工序,有硬化路面、建筑地基等硬化层的,应当彻底清除再覆土;基质酸碱度过高或过低,应进行化学改良;地表有污染,应采用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隔离污染物,或采用化学措施降解污染物。恢复后的林地生产条件应达到以下标准:
1、恢复原土层厚度或有效土层厚度30厘米以上。
2、有效土层中砾石含量不超过20%。
3、具有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的措施。
4、特殊情况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恢复植被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恢复植被,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种植和养护等工序。植被恢复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植被类型应优先选择乔木林;按照适地适树原则,树种应优先选择本地乡土树种。
2、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优良种植材料。
3、播种造林种子应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 7908-1999)中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造林初植密度在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原林分密度。
5、恢复植被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不低于80%。
(四)恢复期限
1、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完成期限。
2、植被恢复养护期3~5年。恢复为灌木林、阔叶乔木林,植被恢复养护期3年;恢复为针叶乔木林、针阔混交乔木林,植被恢复养护期5年。
三、树木补种标准
(一)补种原则
在原地或异地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并达到相应行政处罚规定的补种树木株数,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
(二)补种地点
树木补种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无边界纠纷,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补种工序
树木补种,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工序。
(四)质量标准
1、原地补种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生态特性相近的本地乡土树种,并且符合原林种要求;异地补种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并符合有关规划林种要求。
2、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苗木。
3、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补种树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抚育管护期结束时保存率不低于80%。
(五)补种期限
1、树木补种一般应当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
2、抚育管护期3~5年。补种灌木、阔叶乔木树种,抚育管护期3年;补种针叶、针阔混交乔木树种,抚育管护期5年。
四、费用标准
(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
1、制定林地恢复方案的并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林地恢复方案确定的费用执行。
2、未制定林地恢复方案或制定的方案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每平方米10-50元执行,区间内具体执行额度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损毁程度结合恢复成本确定,国有林业局、自然保护区按照行政区域标准执行。
(二)恢复植被费用标准
1、毁坏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5元。
2、毁坏疏林地、未成林地和灌木林地林每平方米9元。
3、毁坏其他林地每平方米4.5元。
(三)树木补种费用标准
1、补种乔木树种每株60元。
2、补种灌木树种每株36元。
(四)特殊情况费用标准
遇有特殊情况,上述费用标准不满足需要的,可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确定。
五、其他
1、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相关事项,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
2、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3、本标准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吉林资〔2021〕310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局,梅河口市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森林法》第八十一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8日
吉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为规范我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恢复原有植被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应当经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盖等工序,有硬化路面、建筑地基等硬化层的,应当彻底清除再覆土;基质酸碱度过高或过低,应进行化学改良;地表有污染,应采用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隔离污染物,或采用化学措施降解污染物。恢复后的林地生产条件应达到以下标准:
1、恢复原土层厚度或有效土层厚度30厘米以上。
2、有效土层中砾石含量不超过20%。
3、具有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的措施。
4、特殊情况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恢复植被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恢复植被,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种植和养护等工序。植被恢复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植被类型应优先选择乔木林;按照适地适树原则,树种应优先选择本地乡土树种。
2、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优良种植材料。
3、播种造林种子应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 7908-1999)中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造林初植密度在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原林分密度。
5、恢复植被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不低于80%。
(四)恢复期限
1、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完成期限。
2、植被恢复养护期3~5年。恢复为灌木林、阔叶乔木林,植被恢复养护期3年;恢复为针叶乔木林、针阔混交乔木林,植被恢复养护期5年。
三、树木补种标准
(一)补种原则
在原地或异地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并达到相应行政处罚规定的补种树木株数,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
(二)补种地点
树木补种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无边界纠纷,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补种工序
树木补种,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工序。
(四)质量标准
1、原地补种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生态特性相近的本地乡土树种,并且符合原林种要求;异地补种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并符合有关规划林种要求。
2、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苗木。
3、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补种树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抚育管护期结束时保存率不低于80%。
(五)补种期限
1、树木补种一般应当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
2、抚育管护期3~5年。补种灌木、阔叶乔木树种,抚育管护期3年;补种针叶、针阔混交乔木树种,抚育管护期5年。
四、费用标准
(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
1、制定林地恢复方案的并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林地恢复方案确定的费用执行。
2、未制定林地恢复方案或制定的方案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按每平方米10-50元执行,区间内具体执行额度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损毁程度结合恢复成本确定,国有林业局、自然保护区按照行政区域标准执行。
(二)恢复植被费用标准
1、毁坏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5元。
2、毁坏疏林地、未成林地和灌木林地林每平方米9元。
3、毁坏其他林地每平方米4.5元。
(三)树木补种费用标准
1、补种乔木树种每株60元。
2、补种灌木树种每株36元。
(四)特殊情况费用标准
遇有特殊情况,上述费用标准不满足需要的,可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确定。
五、其他
1、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相关事项,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
2、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3、本标准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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