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上元节)】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中国春节年俗中最后一个重要节令。 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正月十五称为元宵节,同时,元宵节也是上元天官大帝与祖天师诞辰,中国的情人节(一共有三种说法,另外两种分别是:上巳节,农历三月初三;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我更倾向于元宵节这个说法)。元夕之夜,不管男女老少,均可上街赏灯、猜灯谜、吃元宵、逛街市、耍龙灯、闹花灯、舞狮、迎紫姑、走百病等,这天也是古代男女“相亲”之日,借着良辰美景,看看自己未来对象的“真面目”(在古代,婚姻基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结婚前是不会见面的,只有借上元节或上巳节的便利,见上一面,这一天也是少数几天,女子可以光明正大走出家门的日子),恋人相会之日(这一天,赏灯看花之时,或许会遇见自己的良缘,正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正对宣德楼,悉以彩结山沓,上皆画神仙故事,或坊市卖药卖卦之人。上有大牌,曰「宣和与民同乐」。彩山置灯数万盏。正月十四日,驾幸五岳观,至晚还内。次驾入灯山,辇前喝随竿媚求。御辇团转一遭,倒行观灯山,谓之鹁鸽旋。十六日,御座临轩,宣万姓先到者得瞻见天表。至三 ,车驾还内,楼外击鞭一声,则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一时灭矣。至十九日收灯,五夜城闉不禁。”——《东京梦华录》
“灯节。张灯之始也,汉祀太乙,自昏至明。僧史谓西域腊月晦日,名大神变,烧灯表佛,汉明因之,然腊月也。梁简文有列灯赋,陈后主有山灯诗,亦复未知岁灯何时,月灯何夕也。张灯之始上元,初唐也,睿宗景云二年正月望日,胡人婆陀请燃千灯,帝御安福门纵观……”——《帝京景物略》
“律转太簇春之序,北京十日灯市聚……俄见日出西山暮,不待月明争点烛。楼上楼下眼光亲,帘箔层层作幽曲。帘帘炬蜡曜几里,香烟出楼若霞绮。各家宅眷各家郎,互遮互看疏帘里。处处歌筵调部律,雕桐宝瑟和笙笛。队伍杂耍南北腔,东楼巧妙西无敌……”——《帝京景物略》
“十五日。曰上元节。乃天官赐福之辰。又系天地水官朝天。暨上圣高真妙行真人。同下人间考定福罪之日……是夜曰元宵。曰元夜曰灯夕。世人为灯楼。灯市。火蛾。火树放银花。烧烟火采鳌山。故玉漏弗催。金吾弛禁。前后各一夜。而贵戚登楼观灯。楼上有黄柑相遗。又谓之传柑节……近代以来。京兆及外州。每以正月朢。充街塞陌。聚戏用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倡优杂技。诡状异形。内外共睹。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妆。车马嗔噎。肴醑肄陈。丝竹繁会……”——《月令采奇》
“猜灯【増西湖志,余元宵前后,好事者或为藏头诗句,任人商猜,谓之猜灯】……白居易十五夜月【岁熟人心乐,朝游复夜游。春风来海上,明月在江头。灯火家家市,笙歌处处楼。无妨思帝里,不合厌杭州。】……走桥【原帝京景物略:正月十六日,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楚通志:妇女相率宵行以消疾厄,谓之走百病;増张宿诗:白绫衫照月光殊,走过桥来百病无】”——《御定月令辑要》
“为游百病走周遭,约束簪裙总取牢。偏有凤鞋端瘦极,不扶也上女墙高。”——《锦城竹枝词》
“元宵恰值望宵中【上元,本以正月十五得名,而置望亦有在十六、七者,今嵗元宵恰值月望,更副嘉名】”——《八旬万寿盛典》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青玉案·元夕》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生查子·元夕》
“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十五夜观灯》
“罗绮行歌夜,杯盘坐笑春。舞衫催急管,步障拥佳人。灯火珠星粲,楼台璧月新。传柑良可乐,黼座玉音亲。”——《和余时中元夕二首之一》
#文物放大镜##历史[超话]##元宵节[超话]#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中国春节年俗中最后一个重要节令。 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正月十五称为元宵节,同时,元宵节也是上元天官大帝与祖天师诞辰,中国的情人节(一共有三种说法,另外两种分别是:上巳节,农历三月初三;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我更倾向于元宵节这个说法)。元夕之夜,不管男女老少,均可上街赏灯、猜灯谜、吃元宵、逛街市、耍龙灯、闹花灯、舞狮、迎紫姑、走百病等,这天也是古代男女“相亲”之日,借着良辰美景,看看自己未来对象的“真面目”(在古代,婚姻基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结婚前是不会见面的,只有借上元节或上巳节的便利,见上一面,这一天也是少数几天,女子可以光明正大走出家门的日子),恋人相会之日(这一天,赏灯看花之时,或许会遇见自己的良缘,正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正对宣德楼,悉以彩结山沓,上皆画神仙故事,或坊市卖药卖卦之人。上有大牌,曰「宣和与民同乐」。彩山置灯数万盏。正月十四日,驾幸五岳观,至晚还内。次驾入灯山,辇前喝随竿媚求。御辇团转一遭,倒行观灯山,谓之鹁鸽旋。十六日,御座临轩,宣万姓先到者得瞻见天表。至三 ,车驾还内,楼外击鞭一声,则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一时灭矣。至十九日收灯,五夜城闉不禁。”——《东京梦华录》
“灯节。张灯之始也,汉祀太乙,自昏至明。僧史谓西域腊月晦日,名大神变,烧灯表佛,汉明因之,然腊月也。梁简文有列灯赋,陈后主有山灯诗,亦复未知岁灯何时,月灯何夕也。张灯之始上元,初唐也,睿宗景云二年正月望日,胡人婆陀请燃千灯,帝御安福门纵观……”——《帝京景物略》
“律转太簇春之序,北京十日灯市聚……俄见日出西山暮,不待月明争点烛。楼上楼下眼光亲,帘箔层层作幽曲。帘帘炬蜡曜几里,香烟出楼若霞绮。各家宅眷各家郎,互遮互看疏帘里。处处歌筵调部律,雕桐宝瑟和笙笛。队伍杂耍南北腔,东楼巧妙西无敌……”——《帝京景物略》
“十五日。曰上元节。乃天官赐福之辰。又系天地水官朝天。暨上圣高真妙行真人。同下人间考定福罪之日……是夜曰元宵。曰元夜曰灯夕。世人为灯楼。灯市。火蛾。火树放银花。烧烟火采鳌山。故玉漏弗催。金吾弛禁。前后各一夜。而贵戚登楼观灯。楼上有黄柑相遗。又谓之传柑节……近代以来。京兆及外州。每以正月朢。充街塞陌。聚戏用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倡优杂技。诡状异形。内外共睹。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妆。车马嗔噎。肴醑肄陈。丝竹繁会……”——《月令采奇》
“猜灯【増西湖志,余元宵前后,好事者或为藏头诗句,任人商猜,谓之猜灯】……白居易十五夜月【岁熟人心乐,朝游复夜游。春风来海上,明月在江头。灯火家家市,笙歌处处楼。无妨思帝里,不合厌杭州。】……走桥【原帝京景物略:正月十六日,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楚通志:妇女相率宵行以消疾厄,谓之走百病;増张宿诗:白绫衫照月光殊,走过桥来百病无】”——《御定月令辑要》
“为游百病走周遭,约束簪裙总取牢。偏有凤鞋端瘦极,不扶也上女墙高。”——《锦城竹枝词》
“元宵恰值望宵中【上元,本以正月十五得名,而置望亦有在十六、七者,今嵗元宵恰值月望,更副嘉名】”——《八旬万寿盛典》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青玉案·元夕》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生查子·元夕》
“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十五夜观灯》
“罗绮行歌夜,杯盘坐笑春。舞衫催急管,步障拥佳人。灯火珠星粲,楼台璧月新。传柑良可乐,黼座玉音亲。”——《和余时中元夕二首之一》
#文物放大镜##历史[超话]##元宵节[超话]#
捡起孤独旅行
1
很少在深夜写稿,但是桂林刺骨的寒风,让我的心底凉飕飕的,那种莫名的失落感,那份久违的孤独感,突然就盈满了心头。
距离除夕倒计时的第三天,我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家,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温暖而祥和、喜悦而迫切,可是我拥有却只有茫然和不知所措。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念家,也不想回家。我有时候很羡慕那些想家的人,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在想自己的父母,可是我一点都不想自己的父母,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孝顺,所以每个传统的节日我都会给父母发红包,他们也会欣然地接受并回复一句谢谢。
生活总是需要有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存在,譬如回家这个事情。腊月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同事见面打招呼的语术变成了:
“你啥时候回家呀?”
“你开始抢回家的票了吗?”
每当同事问起我啥时候回家的时候,我总是会说二十七八号吧,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回家,我难道要跟他们实话实说,如果那样的话是不是显得很不孝顺?于是,我开始去关注购票软件啥时候放春节的票,也开始用同样的语术去跟周围的同事打招呼,每当有人说他不想回家的时候,我甚至会去劝他:还是回趟家吧,哪怕回去看一眼都行。说来搞笑,我这样劝别人的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有开始买回家的票,就像回家是一种精神信仰一样。
可是,回家难道不就是精神信仰吗?
在外漂泊的人,遭受了多少冷眼和艰辛,回家可以获得重新出发的力量;
在外流浪的人,经历了多少颠沛和流离,回家可以获得丢失已久的初心;
在外奋斗的人,肩负了多少压力和挫折,回家可以获得期待已久的踹息。
而我呢?回家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是在外漂泊呢,还是在流浪,抑或在奋斗呢?好像都有,又好像只有流浪。
2
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喜欢期待一些什么,就像准备回家的我期待能够有一个同行的人一样,深圳北到桂林北,18点半到23点半。
以前听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失望的多了就不再期待了。”人们总喜欢给一些名言强拉因果而忽略其他要素的影响,不是断章取义就是过度解读,如果说失望多了就不再期待了,那为什么我期待有个能够一起回家的人28年了,现在还在期待?可是对于某些人和某些事,这句话却又是如此的正确。
我期待你能够给我理解和体量,我期待你能够给我温暖和治愈,我期待你能够给我鼓励和陪伴,好像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期待,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给你这样的期待。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看到每个人都带着口罩,更容易透过眼神看到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有的人眼里有火,家里有贤惠的妻子、健康的儿女在等着他们;有的人眼里有光,他们会用假期好好跟自己心爱的人去旅行,去一趟三亚、去一趟稻城,或者去办一场令人羡慕的婚礼;有的人眼里有沙,社会的残酷磨平了他们的棱角,他们想去养养伤,想静静地感受时间的流逝,听一听除夕的爆竹声。
而我期待有人能够陪我去一趟三亚。
3
拉着行李、背着书包走出车厢,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去哪儿,于是跟着人流走。
这个时候,看到一个穿着白色外套、提着个纸袋的女生从旁边走过,这人竟然是我在广州南站碰掉她雨伞的那个女生,当时在广州南站中转时,人很多、标示牌也多,在我晕头转向的时候不小心碰掉了她纸袋里的雨伞,我帮她捡起来说了声“不好意思”就离开了,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人,你这辈子只能见上一面,甚至都记不清他们的容颜,只能凭借感觉去辨识,而在这短短的5个小时内,我竟然能这么迅速地辨识出是她,这也算得上是半个缘分了吧。
这可不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缘分的存在了。
我有时候会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命运的设计中而活着,命运一定会让你体会到人间所酸甜苦辣,快乐与悲伤、知足与遗憾、自由与无奈,人生的五味杂陈,应有尽有的让你体会个够,你不可能永远快乐,你也不可能永远悲伤,有的人到来是给你带来快乐与悲伤,他们会让你感觉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会让你明白什么是无法抹去的悲伤;有的人的存在是来教你如何学会知足,没有人会喜欢遗憾,后知后觉是遗憾最大的制造商,可是人生没有后悔药,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你真的能将遗憾弥补吗?遗憾是理想主义性格最大的敌人,你永远不要低估他们对美好剧情的幻想,如果可以,请永远不要给自己后知后觉的机会。
来到酒店,办理好入住后,发现这个房间还不错,相对于深圳而言,真的算是物美价廉了,离出站口很近,而且旁边有很多烧烤摊,刚好肚子咕咕在叫,才发现都11点多了自己还没吃晚饭。
我放下行李就去烧烤摊,在这里吃烧烤的人也不多,也就三四个,每人一张桌子独自在边玩手机边吃着,其中还有一个女生,我点了两串鸡爪、一串鸡中翅和四串掌中宝,也找了个空桌子坐下开了一罐王老吉。
2022.1.28日写于桂林
1
很少在深夜写稿,但是桂林刺骨的寒风,让我的心底凉飕飕的,那种莫名的失落感,那份久违的孤独感,突然就盈满了心头。
距离除夕倒计时的第三天,我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家,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温暖而祥和、喜悦而迫切,可是我拥有却只有茫然和不知所措。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念家,也不想回家。我有时候很羡慕那些想家的人,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在想自己的父母,可是我一点都不想自己的父母,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孝顺,所以每个传统的节日我都会给父母发红包,他们也会欣然地接受并回复一句谢谢。
生活总是需要有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存在,譬如回家这个事情。腊月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同事见面打招呼的语术变成了:
“你啥时候回家呀?”
“你开始抢回家的票了吗?”
每当同事问起我啥时候回家的时候,我总是会说二十七八号吧,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回家,我难道要跟他们实话实说,如果那样的话是不是显得很不孝顺?于是,我开始去关注购票软件啥时候放春节的票,也开始用同样的语术去跟周围的同事打招呼,每当有人说他不想回家的时候,我甚至会去劝他:还是回趟家吧,哪怕回去看一眼都行。说来搞笑,我这样劝别人的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有开始买回家的票,就像回家是一种精神信仰一样。
可是,回家难道不就是精神信仰吗?
在外漂泊的人,遭受了多少冷眼和艰辛,回家可以获得重新出发的力量;
在外流浪的人,经历了多少颠沛和流离,回家可以获得丢失已久的初心;
在外奋斗的人,肩负了多少压力和挫折,回家可以获得期待已久的踹息。
而我呢?回家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是在外漂泊呢,还是在流浪,抑或在奋斗呢?好像都有,又好像只有流浪。
2
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喜欢期待一些什么,就像准备回家的我期待能够有一个同行的人一样,深圳北到桂林北,18点半到23点半。
以前听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失望的多了就不再期待了。”人们总喜欢给一些名言强拉因果而忽略其他要素的影响,不是断章取义就是过度解读,如果说失望多了就不再期待了,那为什么我期待有个能够一起回家的人28年了,现在还在期待?可是对于某些人和某些事,这句话却又是如此的正确。
我期待你能够给我理解和体量,我期待你能够给我温暖和治愈,我期待你能够给我鼓励和陪伴,好像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期待,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给你这样的期待。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看到每个人都带着口罩,更容易透过眼神看到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有的人眼里有火,家里有贤惠的妻子、健康的儿女在等着他们;有的人眼里有光,他们会用假期好好跟自己心爱的人去旅行,去一趟三亚、去一趟稻城,或者去办一场令人羡慕的婚礼;有的人眼里有沙,社会的残酷磨平了他们的棱角,他们想去养养伤,想静静地感受时间的流逝,听一听除夕的爆竹声。
而我期待有人能够陪我去一趟三亚。
3
拉着行李、背着书包走出车厢,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去哪儿,于是跟着人流走。
这个时候,看到一个穿着白色外套、提着个纸袋的女生从旁边走过,这人竟然是我在广州南站碰掉她雨伞的那个女生,当时在广州南站中转时,人很多、标示牌也多,在我晕头转向的时候不小心碰掉了她纸袋里的雨伞,我帮她捡起来说了声“不好意思”就离开了,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人,你这辈子只能见上一面,甚至都记不清他们的容颜,只能凭借感觉去辨识,而在这短短的5个小时内,我竟然能这么迅速地辨识出是她,这也算得上是半个缘分了吧。
这可不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缘分的存在了。
我有时候会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命运的设计中而活着,命运一定会让你体会到人间所酸甜苦辣,快乐与悲伤、知足与遗憾、自由与无奈,人生的五味杂陈,应有尽有的让你体会个够,你不可能永远快乐,你也不可能永远悲伤,有的人到来是给你带来快乐与悲伤,他们会让你感觉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会让你明白什么是无法抹去的悲伤;有的人的存在是来教你如何学会知足,没有人会喜欢遗憾,后知后觉是遗憾最大的制造商,可是人生没有后悔药,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你真的能将遗憾弥补吗?遗憾是理想主义性格最大的敌人,你永远不要低估他们对美好剧情的幻想,如果可以,请永远不要给自己后知后觉的机会。
来到酒店,办理好入住后,发现这个房间还不错,相对于深圳而言,真的算是物美价廉了,离出站口很近,而且旁边有很多烧烤摊,刚好肚子咕咕在叫,才发现都11点多了自己还没吃晚饭。
我放下行李就去烧烤摊,在这里吃烧烤的人也不多,也就三四个,每人一张桌子独自在边玩手机边吃着,其中还有一个女生,我点了两串鸡爪、一串鸡中翅和四串掌中宝,也找了个空桌子坐下开了一罐王老吉。
2022.1.28日写于桂林
【#河北男孩被犬只攻击致死#,家属:希望严惩狗主人 】#河北警方通报男孩被狗咬死#
在奶奶眼里活泼可爱、懂事孝顺的心肝宝贝却因为一次意外永远离开了人世,生命定格在11岁花一样的年纪。
1月23日,河北邯郸失踪三天的11岁男孩小强(化名)在一处厂院内被找到遗体,家属悲痛欲绝,当地警方通报称孩子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
最新的消息是,目前当地警方以过失杀人罪立案,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案犬只的主人)刑事拘留。
孩子奶奶不堪打击病倒
希望严惩狗主人
年仅11岁的孩子遭遇这般意外突然离世无疑对整个家庭来说是沉重的打击。1月27日,小强的奶奶在接受二三里资讯采访时称自己正在输液,电话另一端传来极度虚弱的声音,“我的精神状况不太好,现在不能动。”
老人称,对于孩子出事的厂院以及涉案犬只的主人,她不认识,也不清楚,目前警方正在不分昼夜的对案件进行侦办,希望肇事者能够受到依法严肃的处理,也感谢各位好心人在孩子失踪后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就在人们纷纷置办年货准备过年的时候,一张《寻人启事》在河北邯郸流传来开。走失者名叫小强,看起来十几岁的年龄,“20日中午2点左右在好又多超市附近走失”。
《寻人启事》上照片中的男孩身穿一身黑色服装,一手扶着旁边,一手在额头前“比耶”,胖嘟嘟的显得十分可爱。在短视频平台,孩子的奶奶也带着哭腔在找孩子,“你赶紧回来,奶奶想你了。”
孩子失踪在当地迅速引发关注,当地热心市民纷纷帮忙转发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孩子。然而,3天后,不幸的消息传来,孩子的遗体在离家不远处的一处厂房内被找到,据家属称,是被狗咬死的。
涉案犬只的主人被刑拘
针对此事,1月26日晚,邯郸市峰峰矿区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2022年1月26日,网上传播“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的消息。经初步核实,1月23日公安机关在彭城镇一处厂院内发现一具尸体,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死者系彭城镇11岁少年李某。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传唤到案,肇事犬只已被妥善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媒体报道,四条涉事犬只已全部被控制。
27日,当地警方再发通报:“峰峰矿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事件发生后,峰峰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1月26日,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于当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案犬只的主人)刑事拘留,涉案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奶奶眼中的孙子懂事孝顺
据孩子的奶奶介绍,小强父母平时在外打工,孙子一直都是由自己带着,事发当日孩子被其他小伙伴叫出去玩,没想到发生意外,并且时至今日她再没见到过孙子,哪怕是遗体,“孩子找到了还背着我,我也不知道。”
事发后,一段网传视频中,一位疑似小强奶奶的老者坐在床上泣不成声。在奶奶眼里,小强活泼可爱,是一个特别孝顺,特别懂事的孩子。
记者注意到,在各平台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众多网友都对小强的离世深感痛心,并强烈建议要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还有部分网友呼吁文明养犬。
当地规定主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类似的悲剧不止一次发生。记者梳理相关资讯发现,全国多地都曾发生过狗咬死、咬伤孩子或成年人的事件,给一个又一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伤害。
实际上,各地区有着不同的养犬管理条例,对禁养犬只的类型做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2021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系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文明养犬厘定法律边界。
该起事件中,涉事犬只是否属于禁养犬之列?记者拨打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需联系上级部门。
记者查询《峰峰矿区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峰峰矿区主城区为犬只重点管理区;第五条规定,峰峰矿区主城区范围内禁止饲养、销售大型犬、烈性犬,禁止设立犬市和进行犬类交易。禁养区内的机关、科研单位、企业、工厂、仓库等,因警卫、科研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应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安部门审批,领取《犬类准养证》并一律圈养。
此外,记者查询了解到,当地也曾开展过犬类管理整治行动,并通过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律师:如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该起案件中,涉案犬只的主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狗主人作为狗的管理者,应当保障自己所养的宠物狗不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并且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所以对于狗主人的义务要求也逐渐提高。如果狗主人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未管理好自己的宠物狗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放任危险源并且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损害,由此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系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之规定,狗主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良善表示,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狗主人需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赵良善提醒,狗本身具有攻击性、侵害性,因狗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例数不胜数,所以狗主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安全遛狗,管好自己养的狗。
(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宇)
在奶奶眼里活泼可爱、懂事孝顺的心肝宝贝却因为一次意外永远离开了人世,生命定格在11岁花一样的年纪。
1月23日,河北邯郸失踪三天的11岁男孩小强(化名)在一处厂院内被找到遗体,家属悲痛欲绝,当地警方通报称孩子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
最新的消息是,目前当地警方以过失杀人罪立案,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案犬只的主人)刑事拘留。
孩子奶奶不堪打击病倒
希望严惩狗主人
年仅11岁的孩子遭遇这般意外突然离世无疑对整个家庭来说是沉重的打击。1月27日,小强的奶奶在接受二三里资讯采访时称自己正在输液,电话另一端传来极度虚弱的声音,“我的精神状况不太好,现在不能动。”
老人称,对于孩子出事的厂院以及涉案犬只的主人,她不认识,也不清楚,目前警方正在不分昼夜的对案件进行侦办,希望肇事者能够受到依法严肃的处理,也感谢各位好心人在孩子失踪后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就在人们纷纷置办年货准备过年的时候,一张《寻人启事》在河北邯郸流传来开。走失者名叫小强,看起来十几岁的年龄,“20日中午2点左右在好又多超市附近走失”。
《寻人启事》上照片中的男孩身穿一身黑色服装,一手扶着旁边,一手在额头前“比耶”,胖嘟嘟的显得十分可爱。在短视频平台,孩子的奶奶也带着哭腔在找孩子,“你赶紧回来,奶奶想你了。”
孩子失踪在当地迅速引发关注,当地热心市民纷纷帮忙转发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孩子。然而,3天后,不幸的消息传来,孩子的遗体在离家不远处的一处厂房内被找到,据家属称,是被狗咬死的。
涉案犬只的主人被刑拘
针对此事,1月26日晚,邯郸市峰峰矿区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2022年1月26日,网上传播“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的消息。经初步核实,1月23日公安机关在彭城镇一处厂院内发现一具尸体,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死者系彭城镇11岁少年李某。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传唤到案,肇事犬只已被妥善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媒体报道,四条涉事犬只已全部被控制。
27日,当地警方再发通报:“峰峰矿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事件发生后,峰峰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1月26日,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于当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案犬只的主人)刑事拘留,涉案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奶奶眼中的孙子懂事孝顺
据孩子的奶奶介绍,小强父母平时在外打工,孙子一直都是由自己带着,事发当日孩子被其他小伙伴叫出去玩,没想到发生意外,并且时至今日她再没见到过孙子,哪怕是遗体,“孩子找到了还背着我,我也不知道。”
事发后,一段网传视频中,一位疑似小强奶奶的老者坐在床上泣不成声。在奶奶眼里,小强活泼可爱,是一个特别孝顺,特别懂事的孩子。
记者注意到,在各平台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众多网友都对小强的离世深感痛心,并强烈建议要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还有部分网友呼吁文明养犬。
当地规定主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类似的悲剧不止一次发生。记者梳理相关资讯发现,全国多地都曾发生过狗咬死、咬伤孩子或成年人的事件,给一个又一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伤害。
实际上,各地区有着不同的养犬管理条例,对禁养犬只的类型做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2021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系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文明养犬厘定法律边界。
该起事件中,涉事犬只是否属于禁养犬之列?记者拨打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需联系上级部门。
记者查询《峰峰矿区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峰峰矿区主城区为犬只重点管理区;第五条规定,峰峰矿区主城区范围内禁止饲养、销售大型犬、烈性犬,禁止设立犬市和进行犬类交易。禁养区内的机关、科研单位、企业、工厂、仓库等,因警卫、科研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应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安部门审批,领取《犬类准养证》并一律圈养。
此外,记者查询了解到,当地也曾开展过犬类管理整治行动,并通过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律师:如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该起案件中,涉案犬只的主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狗主人作为狗的管理者,应当保障自己所养的宠物狗不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并且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所以对于狗主人的义务要求也逐渐提高。如果狗主人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未管理好自己的宠物狗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放任危险源并且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损害,由此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系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之规定,狗主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良善表示,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狗主人需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赵良善提醒,狗本身具有攻击性、侵害性,因狗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例数不胜数,所以狗主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安全遛狗,管好自己养的狗。
(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