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滽墓道石刻。屠滽(1440-1512),字朝宗,号西峰,别号丹山,浙江鄞县人。成化二年(1466年)中进士 ,成化五年初任湖广道试监察御史,成化六年十一月任湖广道监察御史,七年奉敕湖广盘糧,十年巡按四川,期间以才能被都御史王越推荐,成化十五年五月,任右佥都御史。十七年三月,升任左佥都御史。十九年四月,升任右副都御史。成化二十一年七月,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成化二十二年九月,改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安南入侵占城逐其王子古来,古来来广州将入诉于朝,成化二十三年,屠滽奉命前往广州处理其事,移檄安南约使休兵,遂募勇健护送古来回国。弘治元年二月,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二年还,掌都察院事。弘治三年十二月,以病请辞,上不允。弘治四年二月,屠滽再次以疾乞休致,上曰:“既有疾给驿暂回调理俟平复即起用”。歸道闻徐夫人丧,丁母艰。弘治六年七月,上特命召都察院右都御史屠滽管院事,时丁忧服阕未起,吏部拟改南京都察院管事。弘治七年九月,升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九年二月,升任吏部尚书。弘治十年九月,二品秩满,加太子太保。十一年二月,以太子出阁恩加太子太傅进光禄大夫勋柱国。屠滽在位练达精敏,特疏于防检,屡为言官所迨,尚書周经以劾免召滽问焉,对曰:“此皆挟私尔”因辩劾己之枉,上不悦诏责之。弘治十三年五月,乞休致仕。正德初年大臣守正者多去位,二年四月,复起为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时刘瑾专权,欲诬尚書刘大夏死罪,屠滽委曲求全得以保护。正德四年闰九月,有疾病致仕。正德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卒,享年七十三,葬清道乡乳泉山,贈太保,谥“襄惠”。著有《丹山集》、《读卷承恩诗一卷》,其孙公炎编有《屠襄惠公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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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經行客,河山紀勝遊。
搴裳聊盥濯,洗盡古今愁。
——蘇志皐《温泉》
搴,音千,拔取;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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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網絡:
苏志皋(1488年-?),字德明,明朝政治人物。顺天府固安县(今河北省固安县)通关厢人。同进士出身。苏志皋为嘉靖十年(1531年)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成林大钦榜三甲进士,授湖广浏阳知县,调任江西进贤县。升刑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直隶庐凤兵备佥事,以修建闸坝之事升任分守宣府右参议,又升陜西潼关兵备副使,后因宣府督办粮饷不及,左迁河州知州。经过督抚两察院联合保奏,升泾邠兵备佥事。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推升雁门等关兵备副使,历任陜西左参政,山西按察使,左布政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推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兼襄助军务。考绩期满,升右副都御史。身后入祀固安乡贤祠。
萬里經行客,河山紀勝遊。
搴裳聊盥濯,洗盡古今愁。
——蘇志皐《温泉》
搴,音千,拔取;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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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網絡:
苏志皋(1488年-?),字德明,明朝政治人物。顺天府固安县(今河北省固安县)通关厢人。同进士出身。苏志皋为嘉靖十年(1531年)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成林大钦榜三甲进士,授湖广浏阳知县,调任江西进贤县。升刑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直隶庐凤兵备佥事,以修建闸坝之事升任分守宣府右参议,又升陜西潼关兵备副使,后因宣府督办粮饷不及,左迁河州知州。经过督抚两察院联合保奏,升泾邠兵备佥事。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推升雁门等关兵备副使,历任陜西左参政,山西按察使,左布政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推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兼襄助军务。考绩期满,升右副都御史。身后入祀固安乡贤祠。
#明实录# 太祖卷二百五十一,洪武三十年三月甲戌,刑部署尚書夏恕、都察院署左僉都御史司中等奏請加反逆法,以為漢法反者夷三族,宜改大明律依漢律法,不分異姓同居,三族應坐者,男子無長幼皆磔于市,婦人入官為婢,沒其貲。
上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漢用秦法,故謀反逆者皆夷三族,其法大重,且夫明刑定律,務在公平,使加之於人,其人雖死不怨,傳之後世,雖有仁聖之君,必不能有所變更矣!”恕等曰:“不軌,大惡也,重刑以治之,所以使民不敢犯也。”上不允,但令如律。(3633)
上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漢用秦法,故謀反逆者皆夷三族,其法大重,且夫明刑定律,務在公平,使加之於人,其人雖死不怨,傳之後世,雖有仁聖之君,必不能有所變更矣!”恕等曰:“不軌,大惡也,重刑以治之,所以使民不敢犯也。”上不允,但令如律。(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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