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赢公信——西宁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听证扫描】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推进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获得很大发展,一大批棘手案、疑难案、申诉案、信访案在听证制度的加持下,得到了圆满解决。2021年以来,西宁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要求,共组织召开听证会124件,主要集中在拟不起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效果。
公开释法说理
“公开听证之所以从刑事申诉案件走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归根到底在于它是释法说理的一种方式。公开听证就是要搭建一个平台,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听取来自社会各界代表的听证评议,而不是自说自话。”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祁海青说。
杨某与李某都是西宁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交专线的司乘人员。2019年10月7日,杨某因李某延时出站、抢占客源等原因,上车撕扯李某衣领,拉拽公交车方向盘并拔出车钥匙,致使载有多名乘客且在慢行过程中的公交车被迫熄火,紧急制动停在道路中间。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通过播放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还原案发经过。参加听证的各界代表在认真听取案情介绍、观看监控视频、提问并讨论交流后发表了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城北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讨论,在充分采纳与会代表意见后,结合案情综合考量,根据法定程序,对杨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西宁市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听证会中,“四大检察”方面,刑事检察类案件110件次;民事检察类案件4件次;行政检察类案件2件次;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件次。“十大业务”方面,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共75件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次;公益诉讼案件8件次;未成年人案件11件次;控告申诉案件24件。西宁市检察机关实现召开听证会全覆盖、“四大检察”领域听证全覆盖。
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西宁市检察院对这一批涉嫌危险驾驶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听证员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
“我们认为可以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处理,希望他们能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悔改。”
“这些危险驾驶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得到谅解,从法律的角度讲,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城北区检察院对一批拟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情景。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几天后,检察机关综合听证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这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不起诉人逐一签署文明交通志愿者承诺书,在城北区各交通路口参与交通劝导工作,切身体会维护交通秩序的不易,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法律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公共利益安全,针对一起公共绿地环境损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管检察长带队实地调研,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辖区相关单位完全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针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合力打通民生痛点难点堵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群众揪心事,以听证解决群众燃眉之急。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后,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组织核实,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小案”中。
西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当事人诉求,聚焦民意听民声,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应听证尽听证
“检察听证全覆盖”不是纸上谈兵。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西宁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探索。“一把手”带头接访解决“老大难”信访积案问题,成效显著。以“一把手”推动形成广泛的检察自觉,主动扩大听证案件的范围,建立完善听证工作台账,拓展收集问题的渠道,深入查找理论依据,细化完善听证工作规定,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聚焦“选、听、证、结”等环节,提升实效。做好听证前准备,选好听证案件,推动检察听证成为一项特色制度、全方位融入检察各环节。选好听证员,推动建立听证员库,保障依法行使职权建设,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听证员队伍。丰富检察听证方式,将简易听证与普通听证相结合、线上听证与线下听证相结合,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效果最大化。坚持检察听证与领导办案、检察建议、普法宣传、企业合规相结合,发挥“1+N>N”的集成效应。把听证工作纳入检察业绩考评体系,坚决杜绝“为听证而听证”,努力实现“应听证尽听证”。提升检察听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目前,对于很多办案检察官来说,公开听证已经成为办成案件、办妥案件、办好案件的“好帮手”。
公开释法说理
“公开听证之所以从刑事申诉案件走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归根到底在于它是释法说理的一种方式。公开听证就是要搭建一个平台,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听取来自社会各界代表的听证评议,而不是自说自话。”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祁海青说。
杨某与李某都是西宁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交专线的司乘人员。2019年10月7日,杨某因李某延时出站、抢占客源等原因,上车撕扯李某衣领,拉拽公交车方向盘并拔出车钥匙,致使载有多名乘客且在慢行过程中的公交车被迫熄火,紧急制动停在道路中间。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通过播放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还原案发经过。参加听证的各界代表在认真听取案情介绍、观看监控视频、提问并讨论交流后发表了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城北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讨论,在充分采纳与会代表意见后,结合案情综合考量,根据法定程序,对杨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西宁市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听证会中,“四大检察”方面,刑事检察类案件110件次;民事检察类案件4件次;行政检察类案件2件次;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8件次。“十大业务”方面,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共75件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次;公益诉讼案件8件次;未成年人案件11件次;控告申诉案件24件。西宁市检察机关实现召开听证会全覆盖、“四大检察”领域听证全覆盖。
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西宁市检察院对这一批涉嫌危险驾驶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听证员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
“我们认为可以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处理,希望他们能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悔改。”
“这些危险驾驶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得到谅解,从法律的角度讲,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城北区检察院对一批拟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情景。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几天后,检察机关综合听证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这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不起诉人逐一签署文明交通志愿者承诺书,在城北区各交通路口参与交通劝导工作,切身体会维护交通秩序的不易,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法律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公共利益安全,针对一起公共绿地环境损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管检察长带队实地调研,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辖区相关单位完全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针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合力打通民生痛点难点堵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群众揪心事,以听证解决群众燃眉之急。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后,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组织核实,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小案”中。
西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当事人诉求,聚焦民意听民声,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应听证尽听证
“检察听证全覆盖”不是纸上谈兵。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西宁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探索。“一把手”带头接访解决“老大难”信访积案问题,成效显著。以“一把手”推动形成广泛的检察自觉,主动扩大听证案件的范围,建立完善听证工作台账,拓展收集问题的渠道,深入查找理论依据,细化完善听证工作规定,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聚焦“选、听、证、结”等环节,提升实效。做好听证前准备,选好听证案件,推动检察听证成为一项特色制度、全方位融入检察各环节。选好听证员,推动建立听证员库,保障依法行使职权建设,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听证员队伍。丰富检察听证方式,将简易听证与普通听证相结合、线上听证与线下听证相结合,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效果最大化。坚持检察听证与领导办案、检察建议、普法宣传、企业合规相结合,发挥“1+N>N”的集成效应。把听证工作纳入检察业绩考评体系,坚决杜绝“为听证而听证”,努力实现“应听证尽听证”。提升检察听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目前,对于很多办案检察官来说,公开听证已经成为办成案件、办妥案件、办好案件的“好帮手”。
安全工程师前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提升社会主义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素质化变得愈发重要。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职业化、专业化安全人才,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2017年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就《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明确提到,2017年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有27.2万人,经注册执业的16.9万人,尚不能满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才需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才从伍仍需扩充。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治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台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由此可见,未来相关行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量会逐渐增加。
安全工程师的就业方向: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将来会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第一种人,是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监”。具体说来,这些人具备全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第二种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将提高到安全科(处)长的水平。这些人的待遇,提高到了原来顶头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设法保证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这样就实现了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目的。
第三种人,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知名专家、博士或海归派,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这些人的生活最滋润,实现了名利双收。第四种人,从原来的单位跳槽到中介机构工作。这些人的收入随政策、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了,但相对来讲不够稳定。社会地位也不如第一、第三种人。
联系人:18121729662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有很高的要求,提升社会主义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素质化变得愈发重要。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职业化、专业化安全人才,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2017年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就《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明确提到,2017年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有27.2万人,经注册执业的16.9万人,尚不能满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才需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才从伍仍需扩充。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治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台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由此可见,未来相关行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量会逐渐增加。
安全工程师的就业方向: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将来会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第一种人,是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监”。具体说来,这些人具备全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第二种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将提高到安全科(处)长的水平。这些人的待遇,提高到了原来顶头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设法保证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这样就实现了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目的。
第三种人,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知名专家、博士或海归派,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这些人的生活最滋润,实现了名利双收。第四种人,从原来的单位跳槽到中介机构工作。这些人的收入随政策、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了,但相对来讲不够稳定。社会地位也不如第一、第三种人。
联系人:18121729662
我司开展技术类专业知识提升线上培训
为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全面提升我司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创新务实的技术团队,从4月起,公司总工办组织开展多场技术类专业知识线上培训,并计划未来每周定期举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夯实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综合技能。公司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资料员近百人通过直播参加了此次培训。
为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全面提升我司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创新务实的技术团队,从4月起,公司总工办组织开展多场技术类专业知识线上培训,并计划未来每周定期举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夯实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综合技能。公司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资料员近百人通过直播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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