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2021年,是天津市启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元年。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总结展现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彰显“诚信天津”建设亮点,3月11日,“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https://t.cn/A665HgvN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https://t.cn/A665HgvN
【第141次公众开放日】“园丁”走进法院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教师,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传道受业解惑,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教师的尽心竭力。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宁安镇第一小学校长高越带领18名教师受邀走进宁安法院,参加第14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悟法律威严、感受司法公平正义,宁安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宏斌全程陪同参观。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园丁们”先后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区、立案区、审判庭、院史馆及电子图书阅览室等场所。在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简要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功能布局,重点讲解了立案窗口、安检区以及各特色调解室等场所运行情况。在参观中,教师们初步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配置、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并操作体验了诉讼流程查询系统,感受科技的魅力。
在三楼审判区,教师们参观了民事审判法庭等场所,对法庭结构设置、功能布局以及庭审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有了初步了解。随后,教师代表们分角色开展了庭审模拟活动,她们走上庄严的审判席,试敲法槌,亲身体会审判流程,体验了一把当“法官”的感觉。
参观结束后,教师们激动地说到:“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我们对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认知,揭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改变了以往对于法院朦胧模糊的印象,让我们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借助此次机会,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加有利于教育学生从小树立起法治信仰,希望以后可以带着学生来参观法院、参观法庭,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教师,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传道受业解惑,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教师的尽心竭力。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宁安镇第一小学校长高越带领18名教师受邀走进宁安法院,参加第14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悟法律威严、感受司法公平正义,宁安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宏斌全程陪同参观。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园丁们”先后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区、立案区、审判庭、院史馆及电子图书阅览室等场所。在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简要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功能布局,重点讲解了立案窗口、安检区以及各特色调解室等场所运行情况。在参观中,教师们初步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配置、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并操作体验了诉讼流程查询系统,感受科技的魅力。
在三楼审判区,教师们参观了民事审判法庭等场所,对法庭结构设置、功能布局以及庭审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有了初步了解。随后,教师代表们分角色开展了庭审模拟活动,她们走上庄严的审判席,试敲法槌,亲身体会审判流程,体验了一把当“法官”的感觉。
参观结束后,教师们激动地说到:“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我们对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认知,揭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改变了以往对于法院朦胧模糊的印象,让我们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借助此次机会,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加有利于教育学生从小树立起法治信仰,希望以后可以带着学生来参观法院、参观法庭,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法治的力量||讲述法制故事、传播法治精神
案例是最生动的语言,向人们讲述着检察故事。
2020年疫情来袭,但是没有停下检察机关手中的工作,身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干警,和其他检察人一样,依然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的案件大多数都很普通,但是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通过了解这些背后的故事,才能让公众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了解法治、了解检察人,看到案件中蕴含的检察内核,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同时,也能感受司法的温度,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刘某某包庇罪立案监督案件
2019年4月6日22时50分,关某某无证驾驶K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带黑K***9号重型仓栅式挂车,沿双鸭山农场双七公路(X132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3km±900m处时,其车辆前部与前方同方向关某甲驾驶的黑AR***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带黑C5***1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部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乘车人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关某甲为了逃避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及驾驶证,隐瞒其真实身份。乘车人刘某某则自称是黑K8***5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替关某某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言、隐瞒事实真相。刘某某及其妻子陈某某于2019年6月18日到红兴隆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办理关某某交通肇事案时,刘某某在该案中实施了包庇行为,但是公安机关迟迟不对刘某某包庇的行为进行立案,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有效解决了追漏问题。一个案件的办结并不是终点,还要有效解决了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困境,杜绝该类漏人漏罪的发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对法律的真诚信仰,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增强。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案件既要办得好,也要讲得好,我们要积极围绕典型案例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检察正能量。
供稿:陈旭
审核:韩丽红
编辑:郭金艳 刘嫦
案例是最生动的语言,向人们讲述着检察故事。
2020年疫情来袭,但是没有停下检察机关手中的工作,身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干警,和其他检察人一样,依然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的案件大多数都很普通,但是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通过了解这些背后的故事,才能让公众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了解法治、了解检察人,看到案件中蕴含的检察内核,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同时,也能感受司法的温度,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刘某某包庇罪立案监督案件
2019年4月6日22时50分,关某某无证驾驶K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带黑K***9号重型仓栅式挂车,沿双鸭山农场双七公路(X132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3km±900m处时,其车辆前部与前方同方向关某甲驾驶的黑AR***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拖带黑C5***1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部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乘车人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关某甲为了逃避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及驾驶证,隐瞒其真实身份。乘车人刘某某则自称是黑K8***5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替关某某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言、隐瞒事实真相。刘某某及其妻子陈某某于2019年6月18日到红兴隆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办理关某某交通肇事案时,刘某某在该案中实施了包庇行为,但是公安机关迟迟不对刘某某包庇的行为进行立案,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有效解决了追漏问题。一个案件的办结并不是终点,还要有效解决了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困境,杜绝该类漏人漏罪的发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对法律的真诚信仰,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需要通过具体案例来增强。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案件既要办得好,也要讲得好,我们要积极围绕典型案例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检察正能量。
供稿:陈旭
审核:韩丽红
编辑:郭金艳 刘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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