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进行备案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即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所在地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备案且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详情请戳图~
【湖北发布通知 事关#农村房屋# !】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哪类房子要重点排查?各个部门如何分工?湖北新闻来“划重点”了!
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
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
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摸底排查
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20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20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整治提升
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
一、人员组成
召 集人:
万 勇 省政府副省长
副召集人:
费德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昌海 省住建厅厅长
成 员:
杜海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金元 省教育厅副厅长
朱思林 省民宗委副主任
干永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四海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嗣元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文 峰 省自然资源厅专职副总督察
谈华初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郑应发 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
李胜强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级领导
陈祖刚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杨 勇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杨光武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彭明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谈华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明确一名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一)省住建厅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各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省发改委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三)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四)省民宗委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五)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六)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管理;
(七)省司法厅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
(八)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各地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九)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十)省水利厅负责移民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十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建新拆旧”相关工作;
(十二)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三)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十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哪类房子要重点排查?各个部门如何分工?湖北新闻来“划重点”了!
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
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
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摸底排查
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20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20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整治提升
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
一、人员组成
召 集人:
万 勇 省政府副省长
副召集人:
费德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昌海 省住建厅厅长
成 员:
杜海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金元 省教育厅副厅长
朱思林 省民宗委副主任
干永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四海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嗣元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文 峰 省自然资源厅专职副总督察
谈华初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郑应发 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
李胜强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级领导
陈祖刚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杨 勇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杨光武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彭明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谈华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明确一名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一)省住建厅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各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省发改委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三)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四)省民宗委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五)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六)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管理;
(七)省司法厅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
(八)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各地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九)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十)省水利厅负责移民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十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建新拆旧”相关工作;
(十二)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三)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十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十月的哈尔滨,“药”香满城。2019年,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省中医药营业收入达343亿元,今年,黑龙江省再次确定了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千亿发展目标。
随着全省中医药特色小镇、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一大批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逐步实施,当前,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发展迎来历史最佳时期。如何抓住机遇,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成为全省各界关注的热点。
“药材好,药才好” 绿色有机药材种植成就品牌之源
“药材好,药才好,种植产业和中医药发展才能更好。”在今年召开的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上,依兰县天然成北药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林长青被授予2020黑龙江药材种植(生产)“大王”荣誉称号。他已经连续两年参加了中医药博览会,“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生长周期,是保证药材品质的关键。随着中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省里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药材种植,这不仅是对中药资源的保护,也能更好地提高药材品质,为我们打开销路。”林长青介绍说,他们种植的赤芍越来越受到采购商和药品企业的青睐,订单量年年增长。
好品质的中药材是打造中药品牌的基础,黑龙江省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为中药材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但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同样必不可少。利用好、保护好优越的生态和地理环境,出产的药材品质好,药效也更加佳。
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2019年,黑龙江省开展了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现132个县区全覆盖,出台《黑龙江省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野生药材限采实施方案》;完成5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8个省级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的复查工作;绘制了全省中药材6大种植区域分布图,推动绿色有机药材种植、地理标志认证,实现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道地药材品牌建设“一盘棋”。
中医药+康养+旅游 特色小镇促中药品牌多点开花
去年,黑龙江省提出要重点推介“龙九味”品牌,通过品牌引领,让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经过一年的发展,黑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
当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哈尔滨的五味子、赤芍、桔梗、平贝;齐齐哈尔的柴胡、防风、板蓝根;牡丹江的刺五加、黄芪、平贝;大庆的板蓝根、柴胡、防风;伊春的平贝、人参、返魂草等主打品种,全省刺五加占全国市场份额80%以上,板蓝根占50%以上,平贝占1/3以上,区域化布局明显,专业化水平提高。
为进一步助力中药品牌多点开花,今年6月黑龙江省正式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未来三年的中医药发展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指出要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培育一批中药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
走进博览会七台河展厅,“中药特色小镇”非常引人注意,在电子屏上,小镇的中草药加工提取、中医康养、药膳住宿、观光度假等场景一览无余,现场药膳展示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品尝。七台河市展厅负责人唐世云告诉记者,特色小镇总投资2.1亿元、总面积24.5公顷,计划改造特色民宿133户,康养床位223张。现在已经完成投资6600万元,建成中药花海观赏区4000亩,今年夏季成功举办首届2020勃利寒地中草药小镇啤酒节,吸引了省内外万余名游客到小镇休闲观光、体验寒地药乡风情。
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要素集聚。将中医药与康养、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融合,推进全省中医药小镇创建工作,在接下来的3至5年时间,全省将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探索新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实现以产兴业,以业富民。
以文化为引领 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
实现千亿目标,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离不开中医药文化的引领。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和培养模式,提升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黑龙江省中医科研创新水平。
通过系列举措,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中医药领域已建成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2个。2019年招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30人,支持32名中医药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共资助216万元。全省目前共有13名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在全省新冠肺炎的救治工作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全省76所中医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抽调101名中医参与援俄、援鄂、援牡和援绥芬河行动;组织国医大师等专家制定健康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方法,并推广至全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4个最早临床应用清肺排毒汤的省份之一,取得显著疗效。
同时,通过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平台,推介黑龙江省特色中药材和中医药产品,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完成龙江医派丛书的出版。保护性传承和发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
“龙江医派是在白山黑水中、在黑土文化历史背景下孕育成长起来的,有着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通过新时代黑龙江名中医群体,不断创新,薪火相传,形成了鲜明的学术特色,凸显了对北方地区疾病防治的优势。”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姜德友说,近年来,通过创办龙江医派学术文化节等活动,龙江医派影响力不断扩大。
向千亿目标发力 龙江中医药产业还需品牌引领
十月的哈尔滨,“药”香满城。2019年,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省中医药营业收入达343亿元,今年,黑龙江省再次确定了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千亿发展目标。
随着全省中医药特色小镇、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一大批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逐步实施,当前,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发展迎来历史最佳时期。如何抓住机遇,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成为全省各界关注的热点。
“药材好,药才好” 绿色有机药材种植成就品牌之源
“药材好,药才好,种植产业和中医药发展才能更好。”在今年召开的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上,依兰县天然成北药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林长青被授予2020黑龙江药材种植(生产)“大王”荣誉称号。他已经连续两年参加了中医药博览会,“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生长周期,是保证药材品质的关键。随着中药产业的不断发展,省里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药材种植,这不仅是对中药资源的保护,也能更好地提高药材品质,为我们打开销路。”林长青介绍说,他们种植的赤芍越来越受到采购商和药品企业的青睐,订单量年年增长。
好品质的中药材是打造中药品牌的基础,黑龙江省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生态资源优势,为中药材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但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同样必不可少。利用好、保护好优越的生态和地理环境,出产的药材品质好,药效也更加佳。
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2019年,黑龙江省开展了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现132个县区全覆盖,出台《黑龙江省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野生药材限采实施方案》;完成5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8个省级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的复查工作;绘制了全省中药材6大种植区域分布图,推动绿色有机药材种植、地理标志认证,实现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道地药材品牌建设“一盘棋”。
中医药+康养+旅游 特色小镇促中药品牌多点开花
去年,黑龙江省提出要重点推介“龙九味”品牌,通过品牌引领,让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经过一年的发展,黑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
当前,黑龙江省已经形成了哈尔滨的五味子、赤芍、桔梗、平贝;齐齐哈尔的柴胡、防风、板蓝根;牡丹江的刺五加、黄芪、平贝;大庆的板蓝根、柴胡、防风;伊春的平贝、人参、返魂草等主打品种,全省刺五加占全国市场份额80%以上,板蓝根占50%以上,平贝占1/3以上,区域化布局明显,专业化水平提高。
为进一步助力中药品牌多点开花,今年6月黑龙江省正式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未来三年的中医药发展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指出要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培育一批中药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
走进博览会七台河展厅,“中药特色小镇”非常引人注意,在电子屏上,小镇的中草药加工提取、中医康养、药膳住宿、观光度假等场景一览无余,现场药膳展示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品尝。七台河市展厅负责人唐世云告诉记者,特色小镇总投资2.1亿元、总面积24.5公顷,计划改造特色民宿133户,康养床位223张。现在已经完成投资6600万元,建成中药花海观赏区4000亩,今年夏季成功举办首届2020勃利寒地中草药小镇啤酒节,吸引了省内外万余名游客到小镇休闲观光、体验寒地药乡风情。
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要素集聚。将中医药与康养、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融合,推进全省中医药小镇创建工作,在接下来的3至5年时间,全省将培育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探索新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实现以产兴业,以业富民。
以文化为引领 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
实现千亿目标,叫响龙江中医药品牌,离不开中医药文化的引领。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和培养模式,提升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黑龙江省中医科研创新水平。
通过系列举措,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中医药领域已建成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2个。2019年招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30人,支持32名中医药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项目,共资助216万元。全省目前共有13名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
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在全省新冠肺炎的救治工作中贡献了重要力量。全省76所中医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抽调101名中医参与援俄、援鄂、援牡和援绥芬河行动;组织国医大师等专家制定健康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方法,并推广至全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4个最早临床应用清肺排毒汤的省份之一,取得显著疗效。
同时,通过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平台,推介黑龙江省特色中药材和中医药产品,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完成龙江医派丛书的出版。保护性传承和发扬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
“龙江医派是在白山黑水中、在黑土文化历史背景下孕育成长起来的,有着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通过新时代黑龙江名中医群体,不断创新,薪火相传,形成了鲜明的学术特色,凸显了对北方地区疾病防治的优势。”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姜德友说,近年来,通过创办龙江医派学术文化节等活动,龙江医派影响力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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