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是活虾,你卖死虾给我,必须退钱!”广东广州,女律师到市场购买活虾时,商家却拿了死虾给他。女律师返回市场找商家退货时,商家却说卖的时候是活的。(来源:南方都市报)
黎女士是个律师,聪明能干,可能因为职业的原因,她这个人比较认理。事情发生当天,黎女士为了给儿子庆祝生日,决定到市场买点海鲜,然后回家亲自下厨,给儿子、丈夫做海鲜大餐。
黎女士来到陈先生经营的海鲜档,看了一下虾后,询问放在箱子里的两种虾的价格,陈先生介绍说,左边生猛一点的38块钱一斤,右边那种半死不活的19块钱一斤。
黎女士听完介绍以后,让陈先生给她称两斤生猛的虾,然后就转身去挑选其他海鲜去了。最后黎女士结账为216元,其中两斤虾的价格是76元。黎女士当时拿上陈先生递过来的虾,转身就离开了。
黎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自己明明是买生猛的虾,结果陈先生给的全是已经死了的虾后,随即决定回海鲜档找陈先生理论。
面对黎女士的质问,陈先生拒绝承认自己过称时掉了包,随后黎女士出示了付款记录,证明自己从付款到回家,再从家里返回海鲜档,中间隔了不到一小时,因此黎女士坚持认为,不到一小时的时间,虾是不可能会全部死掉的。
最终,在市场管理处的协调下,陈先生同意把钱退给了黎女士。
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该怎么看待这起事件呢?
很明显,黎女士已经明确表达了,她要购买的是价格为38元一斤生猛的虾,然而陈先生却以次充好,将19元一斤的虾给黎女士。由于陈先生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因此应认定其系欺诈。
所谓欺诈,是指商家使用欺诈的手段,使买家陷入错误认识,然后买家基于错误认识,进而支付钱财,达成交易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具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意思就是说,如果认定商家构成欺诈的,商定不仅要退回货款,还要按照货款的三倍价钱赔付给消费者,如赔付金额没有达到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最后,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购物时,务必要留个心眼,因为有些不良商家会趁你不注意时,掉包或以次充好。
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无良商家时,我们一定要采用法律手段维权的,绝对不能惯着他们!
黎女士是个律师,聪明能干,可能因为职业的原因,她这个人比较认理。事情发生当天,黎女士为了给儿子庆祝生日,决定到市场买点海鲜,然后回家亲自下厨,给儿子、丈夫做海鲜大餐。
黎女士来到陈先生经营的海鲜档,看了一下虾后,询问放在箱子里的两种虾的价格,陈先生介绍说,左边生猛一点的38块钱一斤,右边那种半死不活的19块钱一斤。
黎女士听完介绍以后,让陈先生给她称两斤生猛的虾,然后就转身去挑选其他海鲜去了。最后黎女士结账为216元,其中两斤虾的价格是76元。黎女士当时拿上陈先生递过来的虾,转身就离开了。
黎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自己明明是买生猛的虾,结果陈先生给的全是已经死了的虾后,随即决定回海鲜档找陈先生理论。
面对黎女士的质问,陈先生拒绝承认自己过称时掉了包,随后黎女士出示了付款记录,证明自己从付款到回家,再从家里返回海鲜档,中间隔了不到一小时,因此黎女士坚持认为,不到一小时的时间,虾是不可能会全部死掉的。
最终,在市场管理处的协调下,陈先生同意把钱退给了黎女士。
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该怎么看待这起事件呢?
很明显,黎女士已经明确表达了,她要购买的是价格为38元一斤生猛的虾,然而陈先生却以次充好,将19元一斤的虾给黎女士。由于陈先生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因此应认定其系欺诈。
所谓欺诈,是指商家使用欺诈的手段,使买家陷入错误认识,然后买家基于错误认识,进而支付钱财,达成交易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具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意思就是说,如果认定商家构成欺诈的,商定不仅要退回货款,还要按照货款的三倍价钱赔付给消费者,如赔付金额没有达到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最后,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购物时,务必要留个心眼,因为有些不良商家会趁你不注意时,掉包或以次充好。
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无良商家时,我们一定要采用法律手段维权的,绝对不能惯着他们!
以前有个朋友,每次跟她出去,她都会笑我的妆和穿搭,总是拿我来开各种她自认为的玩笑,甚至会不顾我的阻拦把一张我表情包而她很美的合照发给她喜欢的男生(共同好友)。每次跟她出去之前都会精心打扮化个妆,每一个步骤都格外小心翼翼,因为怕她嘲笑我。后来发现这些小心翼翼是没有用的,因为只要她想要否定你,你哪哪都可以成为笑柄。以至于约完回到家后的状态与出门前的自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发现自己在这段关系里越来越卑微后,大一下学期我便开始疏远、回避这段让人不舒服的亲密关系。
过了一年,才开始跟身边的一两个好友聊起这件事情,朋友说她也觉得那个朋友对我有点奇怪,她这种行为只对我这样,而对其他朋友就是各种夸。我想,也许这不是奇怪,而是人性劣质的一部分—“爱捏软柿子”。她觉得我不会因为这个生气,所以她认为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我开玩笑,用来突出她的魅力与风趣。
不过话说回来,她还是给我带来过许多快乐的人生片段,我还是要谢谢她给予我的这些。但即便如此,现在的我还是决定不再去尝试恢复这段亲密关系了。
现在的圈子挺舒服的。
发现自己在这段关系里越来越卑微后,大一下学期我便开始疏远、回避这段让人不舒服的亲密关系。
过了一年,才开始跟身边的一两个好友聊起这件事情,朋友说她也觉得那个朋友对我有点奇怪,她这种行为只对我这样,而对其他朋友就是各种夸。我想,也许这不是奇怪,而是人性劣质的一部分—“爱捏软柿子”。她觉得我不会因为这个生气,所以她认为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我开玩笑,用来突出她的魅力与风趣。
不过话说回来,她还是给我带来过许多快乐的人生片段,我还是要谢谢她给予我的这些。但即便如此,现在的我还是决定不再去尝试恢复这段亲密关系了。
现在的圈子挺舒服的。
【一个商品两个生产日期,谁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2022年3月19日,来自哈尔滨的田老师在金宇路济宁龙贵购物广场选购了一款乐惠牌的芸豆小黄鱼,回到家后准备食用时发现味道很臭,查看生产日期后,发现竟有两个生产日期,其中一个比较清晰的日期是2022年01月02日,另一个不清晰的生产日期写的是2021年12月01日!田老师怀疑不清晰的生产日期才是原本的生产日期!田先生将此事投诉后未果,并表示在济宁维权是真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食品安全都得不到充分保障,不可避免得会损伤消费者的信任感与幸福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现在,守卫食品安全显然不能光指望商家们的自省自律,而是需要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同时@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时候出手了!!!(来源:微博视角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食品安全都得不到充分保障,不可避免得会损伤消费者的信任感与幸福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现在,守卫食品安全显然不能光指望商家们的自省自律,而是需要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同时@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时候出手了!!!(来源:微博视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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