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老视点[超话]#关注 #警方通报#
刚刚,大连警方通报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基础上,针对《通告》中所涉及的20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处罚31人。
相关案例:
(一)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
1、3月16日0时许,西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西岗区北海街某麻将室有人打麻将。接警后,西岗公安分局站北派出所迅速临场处置,对麻将馆进行了关停,同时依法将麻将馆老板刘某(男,48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刘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3月18日,中山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勤俭街某网吧内多人上网。经调查,网吧负责人庄某某(男、35岁)以关闭正门、打开后门等躲避检查方式擅自营业。目前,庄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二)擅自出入封闭区、封控区
3、3月17日10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疫情封控区出行,民警立即临场处置,依法将违法人员于某某(女,27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于某某在明知道三十里堡街道为封控区、要求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仍擅自出门访友。目前,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3月18日16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民警在三十堡街道某小区巡逻时发现,小区居民王某(男,69岁)和张某(男,50岁)明知在疫情期间封控区内居民足不出户的要求,仍擅自外出。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5、3月16日7时许,在西岗区石道街社区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队伍中,两名女子因插队发生争吵。西岗公安分局白云街派出所执勤人员将插队女子劝离后,另一当事人杨某(女,52岁)仍大声辱骂插队女子,严重影响核酸检测秩序。执勤人员在依法劝离杨某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且对执勤人员进行推搡辱骂。目前,杨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3月18日9时许,在金普新区童牛岭广场核酸检测点,居民冷某(女,59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执勤人员予以制止时,冷某殴打执勤人员,并将执勤人员防护服和警服撕坏。冷某被现场执勤民警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冷某对其不服从防疫管理、殴打执勤警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冷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3月18日15时许,在瓦房店市文兰街道西环社区核酸检测点,居民吕某(男,45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并言语威胁、恐吓现场工作人员,导致核酸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目前,吕某因威胁人身安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为疫情防控需要而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治安卡口、检查站
8、3月17日12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在九龙街道九龙村张屯防疫卡口巡逻中发现,有人未按防疫要求,驾驶货车试图越过卡口。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迟某某(男,25岁)和周某某(男,2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市警方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相关决定、命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请积极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上观新闻 作者:半岛晨报) #带着微博走天下#
刚刚,大连警方通报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基础上,针对《通告》中所涉及的20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处罚31人。
相关案例:
(一)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
1、3月16日0时许,西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西岗区北海街某麻将室有人打麻将。接警后,西岗公安分局站北派出所迅速临场处置,对麻将馆进行了关停,同时依法将麻将馆老板刘某(男,48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刘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3月18日,中山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勤俭街某网吧内多人上网。经调查,网吧负责人庄某某(男、35岁)以关闭正门、打开后门等躲避检查方式擅自营业。目前,庄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二)擅自出入封闭区、封控区
3、3月17日10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疫情封控区出行,民警立即临场处置,依法将违法人员于某某(女,27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于某某在明知道三十里堡街道为封控区、要求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仍擅自出门访友。目前,于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3月18日16时许,金州公安分局三十里堡派出所民警在三十堡街道某小区巡逻时发现,小区居民王某(男,69岁)和张某(男,50岁)明知在疫情期间封控区内居民足不出户的要求,仍擅自外出。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5、3月16日7时许,在西岗区石道街社区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队伍中,两名女子因插队发生争吵。西岗公安分局白云街派出所执勤人员将插队女子劝离后,另一当事人杨某(女,52岁)仍大声辱骂插队女子,严重影响核酸检测秩序。执勤人员在依法劝离杨某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且对执勤人员进行推搡辱骂。目前,杨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3月18日9时许,在金普新区童牛岭广场核酸检测点,居民冷某(女,59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执勤人员予以制止时,冷某殴打执勤人员,并将执勤人员防护服和警服撕坏。冷某被现场执勤民警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冷某对其不服从防疫管理、殴打执勤警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冷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3月18日15时许,在瓦房店市文兰街道西环社区核酸检测点,居民吕某(男,45岁)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并言语威胁、恐吓现场工作人员,导致核酸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目前,吕某因威胁人身安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为疫情防控需要而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治安卡口、检查站
8、3月17日12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在九龙街道九龙村张屯防疫卡口巡逻中发现,有人未按防疫要求,驾驶货车试图越过卡口。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迟某某(男,25岁)和周某某(男,2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二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市警方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相关决定、命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请积极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上观新闻 作者:半岛晨报) #带着微博走天下#
#早安# 无文字的民族不像西方人那样知道如何在银幕前几英尺之远的地方固定视点,也不能在离照片一定距离的地方固定观画时的视点。…只有书面文化和观念形态极端发达的社会才学会了固定视点,正如我们在看印刷书页时一定得固定视点一样。对固定目光的人微言,透视的效果随之产生。——麦克卢汉《理解媒介》
#2022全国两会聚焦# 【这些民生“小案”蕴含怎样的法理情?】
翻开今年的两高报告,未成年人文身案、“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网络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案、“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这些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连着民心,厚积公平正义。
一个案例胜千言。这样的民生“小案”蕴含怎样的法理情?释放出哪些法治信号?
案例一:严惩!网络博主亵渎英雄墓碑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精神火炬。他们为保山河无恙以身报国,名誉、荣誉不容侵犯。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网络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新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
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2021年7月15日,旅游博主李某在新疆皮山县康西瓦烈士陵园对着烈士墓碑进行不雅摆拍,并先后将照片在其微信朋友圈及新媒体个人账号公布,在网络上传播扩散后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反应,造成恶劣影响。
李某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通过网络平台“消费烈士”,既伤害了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情感,又损害了英烈精神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此案的判决以强烈的震慑作用和效果警示世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大V”“小V”,无论以何种方式侮辱和诽谤英烈名誉、亵渎英烈,司法机关将以“零容忍”、必追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
案例二:“茶颜悦色”VS“茶颜观色”,谁正宗?
近年来,奶茶品牌“茶颜悦色”凭借“新中式茶饮”的概念声名鹊起,受到年轻人追捧。然而,伴随着品牌的走红,一些商家以假乱真“傍名牌”的现象也日益突出。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了去年广受关注的“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明确“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
仅有一字之差的“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之间,是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争夺战。2019年,“茶颜观色”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茶颜悦色”,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1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于2020年4月驳回这一诉讼请求。
2021年,“茶颜悦色”发起反击,以“茶颜观色”擅自使用与其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相近似的标识为由,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78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茶颜观色”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共计十一项元素与“茶颜悦色”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茶颜观色”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70万元。
案例三:“颜值检测”App盗窃个人信息?严惩不贷!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手机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频频引发群众“吐槽”。今年的两高报告,均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
2020年6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某制作了一款黑客软件,伪装成“颜值检测”软件在网上发布。这款软件表面上声称对带有脸部元素的照片自动评分并判断肤质,实际却暗中获取安装者的手机照片。
截至案发,被告人通过该软件窃取安装者手机相册照片共计1751张,其中含有100余条人脸信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重要个人信息。
2020年9月,被告人在暗网论坛购买所谓“社工库资料”并转存于网盘,并于2021年2月将网盘链接分享至qq群。经鉴定,去除无效数据并进行合并去重后,该资料包含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100万余条。
2021年8月1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例四:高空抛物咋整治?违反公序良俗要付出应有代价
2021年,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
2021年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年近七旬的庾某娴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被告黄某辉楼下时,住在35楼的黄某辉家小孩从自家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导致庾某娴惊吓、摔倒被送入医院治疗。
庾某娴住院治疗22天后才出院,其后又因伤情反复入院治疗,累计超过60天,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庾某娴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黄某辉除前期支付1万元外,拒绝支付剩余治疗费,庾某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辉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辉向庾某娴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例五:破坏名胜古迹?公益诉讼“亮剑”!
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被破坏谁来管?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指导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554件,“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备受瞩目”。
这些案件中,去年9月宣判的河北省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工作报告列为“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的一个典型。
保护万里长城,不仅是政府的职责,还是全体公民的应尽义务。
1996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的“明长城-紫荆关段”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易县某光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检察机关以该石料加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9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修复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向社会公众道歉、承担鉴定费用。
目前,被告公司主动缴纳赔偿金,并已着手做好后续准备工作,计划于2022年春天进行补植复绿环境修复。
案例六: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
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章某停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一段时间以来,看似小众的文身,已悄然在未成年人群体中风行,切实带来了不良影响。
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还因为难以清除易留疤痕,影响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两高报告对未成年人文身一事给予关注:“审理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
未成年文身不只是私事和家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这一案件系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判决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
2017年6月以来,章某在江苏省沭阳县经营的文身馆先后为40余名未成年人文身,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清除文身。
检察机关认为,章某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其发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5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宿迁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紧扣个案公正,体现法治进步。这一个个案例,讲的是新时代公正司法的故事,体现的是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是新时代法治的进步和直抵人心的公平正义。对每一个“小案”,讲好背后的法治故事,阐释蕴含其中的法理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才能更好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来源 | 新华视点
翻开今年的两高报告,未成年人文身案、“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网络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案、“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这些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连着民心,厚积公平正义。
一个案例胜千言。这样的民生“小案”蕴含怎样的法理情?释放出哪些法治信号?
案例一:严惩!网络博主亵渎英雄墓碑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精神火炬。他们为保山河无恙以身报国,名誉、荣誉不容侵犯。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网络博主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新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
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2021年7月15日,旅游博主李某在新疆皮山县康西瓦烈士陵园对着烈士墓碑进行不雅摆拍,并先后将照片在其微信朋友圈及新媒体个人账号公布,在网络上传播扩散后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反应,造成恶劣影响。
李某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通过网络平台“消费烈士”,既伤害了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情感,又损害了英烈精神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此案的判决以强烈的震慑作用和效果警示世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大V”“小V”,无论以何种方式侮辱和诽谤英烈名誉、亵渎英烈,司法机关将以“零容忍”、必追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
案例二:“茶颜悦色”VS“茶颜观色”,谁正宗?
近年来,奶茶品牌“茶颜悦色”凭借“新中式茶饮”的概念声名鹊起,受到年轻人追捧。然而,伴随着品牌的走红,一些商家以假乱真“傍名牌”的现象也日益突出。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了去年广受关注的“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明确“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
仅有一字之差的“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之间,是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争夺战。2019年,“茶颜观色”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茶颜悦色”,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1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于2020年4月驳回这一诉讼请求。
2021年,“茶颜悦色”发起反击,以“茶颜观色”擅自使用与其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相近似的标识为由,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78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茶颜观色”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共计十一项元素与“茶颜悦色”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茶颜观色”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70万元。
案例三:“颜值检测”App盗窃个人信息?严惩不贷!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手机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频频引发群众“吐槽”。今年的两高报告,均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
2020年6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某制作了一款黑客软件,伪装成“颜值检测”软件在网上发布。这款软件表面上声称对带有脸部元素的照片自动评分并判断肤质,实际却暗中获取安装者的手机照片。
截至案发,被告人通过该软件窃取安装者手机相册照片共计1751张,其中含有100余条人脸信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重要个人信息。
2020年9月,被告人在暗网论坛购买所谓“社工库资料”并转存于网盘,并于2021年2月将网盘链接分享至qq群。经鉴定,去除无效数据并进行合并去重后,该资料包含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100万余条。
2021年8月1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例四:高空抛物咋整治?违反公序良俗要付出应有代价
2021年,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
2021年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年近七旬的庾某娴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被告黄某辉楼下时,住在35楼的黄某辉家小孩从自家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导致庾某娴惊吓、摔倒被送入医院治疗。
庾某娴住院治疗22天后才出院,其后又因伤情反复入院治疗,累计超过60天,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庾某娴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黄某辉除前期支付1万元外,拒绝支付剩余治疗费,庾某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辉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辉向庾某娴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例五:破坏名胜古迹?公益诉讼“亮剑”!
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被破坏谁来管?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指导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554件,“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备受瞩目”。
这些案件中,去年9月宣判的河北省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工作报告列为“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的一个典型。
保护万里长城,不仅是政府的职责,还是全体公民的应尽义务。
1996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的“明长城-紫荆关段”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易县某光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检察机关以该石料加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9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修复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向社会公众道歉、承担鉴定费用。
目前,被告公司主动缴纳赔偿金,并已着手做好后续准备工作,计划于2022年春天进行补植复绿环境修复。
案例六: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
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章某停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一段时间以来,看似小众的文身,已悄然在未成年人群体中风行,切实带来了不良影响。
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还因为难以清除易留疤痕,影响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两高报告对未成年人文身一事给予关注:“审理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
未成年文身不只是私事和家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这一案件系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判决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
2017年6月以来,章某在江苏省沭阳县经营的文身馆先后为40余名未成年人文身,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清除文身。
检察机关认为,章某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其发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5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宿迁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紧扣个案公正,体现法治进步。这一个个案例,讲的是新时代公正司法的故事,体现的是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是新时代法治的进步和直抵人心的公平正义。对每一个“小案”,讲好背后的法治故事,阐释蕴含其中的法理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才能更好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来源 | 新华视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