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要求房东修好空调才交房租,房东拒绝,直接锁门,并把公司办公用品拉走,要求公司支付房租及2个月违约金。公司将房东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营业损失,及归还所有办公用品。
(案例来源:北京中院)
某咨询公司租赁业主111平方米房屋,用于办公使用,合同期2年。
在使用9个月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需要支付下一期3个月的租金。
但经房东多次催要,咨询公司一直未支付。因为房屋空调坏了,以前一直找房东修理,但房东没有进行修理。于是,咨询公司想趁此机会,要求房东先将空调修好,自己再交租金。
双方就租金支付和空调维修问题沟通多次,一直未能有结果。
其后经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于是房东向咨询公司送达《告知函》,上面写明:
“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从9月6日至今未支付房租,出租方多次催促承租方支付房租、承租方不予理睬。
根据合同第12条,逾期7日未支付房租,承租方已构成违约。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第15条,要求承租方支付1个月房租及2个月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在10月15日前将室内物品全部清空。在10月15日后,如承租方未搬走室内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处理,出租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理。
特此告知”。
同日,房东将房屋上锁。11月4日,房东将房屋内咨询公司的物品搬运至某工地库房。
房东认为,你不给钱,东西就别想要。
可是咨询公司不但没有给钱,还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房东支付营业损失51388.89元、员工工资损失50268元、社保损失5275.96元、公积金损失892.85元、个人所得税损失134.13元、支付光纤宽带损失600元、办公电话月租损失606.67元、招聘损失425元、搬家费3594元、装修费2176元、电扇购置费218元、地毯清洗费300元、数据恢复费用3000元,以及返还办公用品,赔偿无线光学键鼠的维修费3000元、电脑笔记本电脑维修费用500元、物品清洁费384元。
房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明明是要钱的,没想到还要赔钱。
双方因履行租赁协议发生纠纷后,应依法采取适当措施解决纠纷,而不应将矛盾升级。
房东在纠纷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对咨询公司财物进行转移,使该财物脱离权利人的控制,侵犯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对因其侵权行为引起的风险及后果,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已生效的判决确认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解除,房东转移咨询公司财产在租赁合同解除后。故其无需对合同解除后咨询公司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损失、社保损失、公积金损失、个人所得税损失、招聘损失、光纤宽带损失、办公电话月租损失、装修费、电扇购置费、地毯清洗费、数据恢复费用等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咨询公司的上述诉请,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对于咨询公司主张的物品丢失赔偿、损坏维修费用、搬家以及清洁费用等,在双方质证的基础上,结合物品的新旧程度,考虑该物品的使用年限,房东应承担相应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房东赔偿咨询公司损失5000元。
虽然咨询公司获胜,但却很不满意,提出了上诉,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咨询公司提出的理由是:
1、无论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何时解除,均不能免除房东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承认“房东在纠纷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对咨询公司财物进行转移,使该财物脱离权利人的控制,侵犯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对因其侵权行为引起的风险及后果,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又认定“房东转移咨询公司财产在租赁合同解除后,故其无需对合同解除后咨询公司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咨询公司的上述诉请,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这不是既认定房东侵权,又不认定其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显然是前后矛盾,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混淆在了一起。
2、房东在房屋上锁时,扣留了咨询公司财务公章,这一行为侵犯了咨询公司的财产权。
因房东的侵权行为,致使咨询公司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所以房东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期间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等损失。
二审法院查看了合同解除的前案,前案判决记录: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公司多次要求房东维修空调,房东一直未能完全履行空调维修义务。在此情况下,咨询公司未支付租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据此,合同非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解除,双方对纠纷的产生均负有一定责任。
这样双方都应对纠纷承担一定责任。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56元,由咨询公司负担。
房东亏了几个月房租,咨询公司亏了营业收入和办公用品,加上打官司投入的精力,没有一个赢家。
双方能合作到一起,说明是一种缘份。有问题,就好好解决,干嘛非要闹到打官司的地步。
你说他们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案例来源:北京中院)
某咨询公司租赁业主111平方米房屋,用于办公使用,合同期2年。
在使用9个月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需要支付下一期3个月的租金。
但经房东多次催要,咨询公司一直未支付。因为房屋空调坏了,以前一直找房东修理,但房东没有进行修理。于是,咨询公司想趁此机会,要求房东先将空调修好,自己再交租金。
双方就租金支付和空调维修问题沟通多次,一直未能有结果。
其后经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于是房东向咨询公司送达《告知函》,上面写明:
“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从9月6日至今未支付房租,出租方多次催促承租方支付房租、承租方不予理睬。
根据合同第12条,逾期7日未支付房租,承租方已构成违约。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第15条,要求承租方支付1个月房租及2个月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在10月15日前将室内物品全部清空。在10月15日后,如承租方未搬走室内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处理,出租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理。
特此告知”。
同日,房东将房屋上锁。11月4日,房东将房屋内咨询公司的物品搬运至某工地库房。
房东认为,你不给钱,东西就别想要。
可是咨询公司不但没有给钱,还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房东支付营业损失51388.89元、员工工资损失50268元、社保损失5275.96元、公积金损失892.85元、个人所得税损失134.13元、支付光纤宽带损失600元、办公电话月租损失606.67元、招聘损失425元、搬家费3594元、装修费2176元、电扇购置费218元、地毯清洗费300元、数据恢复费用3000元,以及返还办公用品,赔偿无线光学键鼠的维修费3000元、电脑笔记本电脑维修费用500元、物品清洁费384元。
房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明明是要钱的,没想到还要赔钱。
双方因履行租赁协议发生纠纷后,应依法采取适当措施解决纠纷,而不应将矛盾升级。
房东在纠纷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对咨询公司财物进行转移,使该财物脱离权利人的控制,侵犯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对因其侵权行为引起的风险及后果,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已生效的判决确认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解除,房东转移咨询公司财产在租赁合同解除后。故其无需对合同解除后咨询公司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损失、社保损失、公积金损失、个人所得税损失、招聘损失、光纤宽带损失、办公电话月租损失、装修费、电扇购置费、地毯清洗费、数据恢复费用等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咨询公司的上述诉请,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对于咨询公司主张的物品丢失赔偿、损坏维修费用、搬家以及清洁费用等,在双方质证的基础上,结合物品的新旧程度,考虑该物品的使用年限,房东应承担相应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房东赔偿咨询公司损失5000元。
虽然咨询公司获胜,但却很不满意,提出了上诉,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咨询公司提出的理由是:
1、无论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何时解除,均不能免除房东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承认“房东在纠纷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对咨询公司财物进行转移,使该财物脱离权利人的控制,侵犯了权利人的财产权。对因其侵权行为引起的风险及后果,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又认定“房东转移咨询公司财产在租赁合同解除后,故其无需对合同解除后咨询公司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咨询公司的上述诉请,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这不是既认定房东侵权,又不认定其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显然是前后矛盾,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混淆在了一起。
2、房东在房屋上锁时,扣留了咨询公司财务公章,这一行为侵犯了咨询公司的财产权。
因房东的侵权行为,致使咨询公司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所以房东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期间产生的营业损失、员工工资等损失。
二审法院查看了合同解除的前案,前案判决记录: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公司多次要求房东维修空调,房东一直未能完全履行空调维修义务。在此情况下,咨询公司未支付租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据此,合同非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解除,双方对纠纷的产生均负有一定责任。
这样双方都应对纠纷承担一定责任。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56元,由咨询公司负担。
房东亏了几个月房租,咨询公司亏了营业收入和办公用品,加上打官司投入的精力,没有一个赢家。
双方能合作到一起,说明是一种缘份。有问题,就好好解决,干嘛非要闹到打官司的地步。
你说他们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历史冷知识#没有导航的古代,孤军深入的霍去病为何没在沙漠草原中迷路呢】
在汉武帝反击匈奴的卫国战争中,霍去病作为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娘家人,也作为汉帝国的军事统帅出征匈奴,立下了赫赫战功,打出了中华民族对外武功的巅峰之作——封狼居胥。
霍去病打仗为何能连连胜利?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在于:霍去病打仗堪称为“活地图”,纵观霍去病每次对外战争就会发现,在古代没有卫星电话的年代里,霍去病都喜欢带领大军孤军深入却不迷路,精准找到匈奴军队的阵营或驻扎点,对匈奴以精确打击。
霍去病的孤军深入具体有以下战例:
公元前123年,霍去病率领800名汉军将士孤军深入,寻找机会打击匈奴军队,斩获敌军2028人,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这是一代民族英雄霍去病的“开挂之战”。
公元前121年河西之战,霍去病两次深入今天的甘肃宁夏一带地区。在河西之战的春季攻势中,霍去病带领1万人孤军深入,出陇西越过焉支山,行军一千多里,在兰州一带和匈奴决战,歼敌8960人。缴获匈奴祭天金人。
公元121年河西之战夏季攻势,霍去病再次出击,越过居延海,斩杀匈奴3万多人。
公元前119年漠北大战,霍去病率领大军千里迂回,与匈奴左贤王部交战,歼敌7万人。随后又乘胜追杀到狼居胥山,最后攻克瀚海方才扬威而还。封狼居胥由此而来。
每一次打仗,霍去病就像巡航导弹一样,精准地斩杀匈奴。那么,在古代没有卫星电话的年代,霍去病是如何做到精准斩杀匈奴呢?
第一,霍去病的军队中有匈奴人,霍去病的汉军为匈奴人和中原人组成的联军。
这个是有史料为证明的,公元前119年漠北大战结束后,汉武帝下了一道诏书:
“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取食于敌,行殊远而粮不绝,以五千八百户益封骠骑将军。”
这句话当中有一个关键词:荤粥之士。荤粥是什么意思呢?晋灼等人认为,荤粥一词语是匈奴在古代的称呼,而三国时期的历史学家韦昭认为,荤粥一词语为匈奴的别称。
这就说明,汉军将士存在匈奴的士兵,匈奴人打匈奴人,相当于“自己人”打“自己人”。一旦投入战场,这些投降汉朝的匈奴人会对自己曾经居住的草原沙漠,地形地貌非常熟悉,汉军中的“匈奴人”会在汉军作战中起到向导的作用,帮助汉军的中原将士在茫茫沙漠和戈壁滩中找到匈奴军队的地点。
汉文帝时期,当时的汉朝“智囊”贾谊向汉文帝提建议,希望汉军中补入投降的匈奴人,“以夷制夷”。到了河西之战夏季战役结束的时候,霍去病俘虏了匈奴、亲王和贵族,军官2500多人。河西受降的时候,匈奴的王爷——浑邪王带领4万匈奴人投降汉朝。而霍去病的汉军中很有可能就有这些投降或被汉军俘虏的匈奴人,他们在汉军对外战争中发挥了向导的作用,引领汉军直接攻击匈奴军队的阵地。
在公元119年的漠北大战中,霍去病部5万多人以秋风扫落叶的势头斩杀匈奴军队7万多人,这些投降的匈奴人就在汉军中,很可能为霍去病歼灭匈奴左贤王军团发挥了向导的作用。左贤王直至战败都想不到,他的失败,其实是被汉军的“自己人”打败的。
第二,汉军中有向导。
当时的汉军中配备向导,这一点在其舅舅卫青统辖的军队中有史料证明。
《史记·李将军列传》记载:军亡导,或失道,后大将军。大将军(卫青)与单于接战,单于遁走。
“导”为向导的含义,军亡导,为汉军中没有向导。那汉军中为何没有向导呢?史料中没有进一步说明,结合卫青进攻汉军匈奴本部的战况来看,向导可能逃跑了,也可能丧命了。不管是逃跑还是丧命,李广这一路的汉军没有了向导,导致李广迷路,卫青在消灭匈奴本部军队的对手就始终无法全歼匈奴本部,导致匈奴单于死里逃生。
张骞也做过汉军的向导,《史记》记载:张骞从大将军,以尝使大夏,留匈奴中久,导军,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因前使绝国功,封骞博望侯。
张骞出使西域,对匈奴人情况相当熟悉。张骞引导军队“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在张骞的带领下,汉军到达匈奴盘踞地区的有水草的地方补给吃饭喝水,军队中没有饥饿口渴的情况。从“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判断,张骞应该对匈奴地盘的情况是相当熟悉的。
结合李广军队因失去向导而迷路,张骞给汉军当向导等资料就能证明,军队向导很可能成为汉军中的一个制度,帮助汉军在对匈奴的作战中不迷路,精准打击匈奴。公元前123年,霍去病第一次就敢孤军深入匈奴驻地,斩杀匈奴人2028人。公元前121年,霍去病两次出入河西,消灭匈奴军队近4万人,向导在其中发挥巨大作用。
而且,这个向导很可能是熟悉匈奴内部情况的官员,或者是已经投降汉朝的匈奴人。在古代没有电话,没有GPS和北斗导航的时代里,霍去病的军队打仗敢孤军深入,没有熟悉匈奴情况的向导是很难做到的。
第三,记里鼓车和指南车。
汉代刘歆的《西京杂记》记载:汉朝舆驾祠甘泉汾阳······记道车,驾四,中道。
在西汉时期就出现了记录历程的记里鼓车。行进一里地,车上敲一下鼓,保证汉军打仗的时候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里的路。
指南车相传诞生于黄帝时期,黄帝曾用指南车指引方向讨伐蚩尤。而刘仙洲在《中国机械工程发明史》当中根据《西京杂记》等史料考证,西汉就有了指南车。指南车可能也会用于汉军对匈奴的战争,霍去病的军队可能有指南车,发挥出指引方向不迷路的作用。
在汉武帝反击匈奴的卫国战争中,霍去病作为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娘家人,也作为汉帝国的军事统帅出征匈奴,立下了赫赫战功,打出了中华民族对外武功的巅峰之作——封狼居胥。
霍去病打仗为何能连连胜利?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在于:霍去病打仗堪称为“活地图”,纵观霍去病每次对外战争就会发现,在古代没有卫星电话的年代里,霍去病都喜欢带领大军孤军深入却不迷路,精准找到匈奴军队的阵营或驻扎点,对匈奴以精确打击。
霍去病的孤军深入具体有以下战例:
公元前123年,霍去病率领800名汉军将士孤军深入,寻找机会打击匈奴军队,斩获敌军2028人,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这是一代民族英雄霍去病的“开挂之战”。
公元前121年河西之战,霍去病两次深入今天的甘肃宁夏一带地区。在河西之战的春季攻势中,霍去病带领1万人孤军深入,出陇西越过焉支山,行军一千多里,在兰州一带和匈奴决战,歼敌8960人。缴获匈奴祭天金人。
公元121年河西之战夏季攻势,霍去病再次出击,越过居延海,斩杀匈奴3万多人。
公元前119年漠北大战,霍去病率领大军千里迂回,与匈奴左贤王部交战,歼敌7万人。随后又乘胜追杀到狼居胥山,最后攻克瀚海方才扬威而还。封狼居胥由此而来。
每一次打仗,霍去病就像巡航导弹一样,精准地斩杀匈奴。那么,在古代没有卫星电话的年代,霍去病是如何做到精准斩杀匈奴呢?
第一,霍去病的军队中有匈奴人,霍去病的汉军为匈奴人和中原人组成的联军。
这个是有史料为证明的,公元前119年漠北大战结束后,汉武帝下了一道诏书:
“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取食于敌,行殊远而粮不绝,以五千八百户益封骠骑将军。”
这句话当中有一个关键词:荤粥之士。荤粥是什么意思呢?晋灼等人认为,荤粥一词语是匈奴在古代的称呼,而三国时期的历史学家韦昭认为,荤粥一词语为匈奴的别称。
这就说明,汉军将士存在匈奴的士兵,匈奴人打匈奴人,相当于“自己人”打“自己人”。一旦投入战场,这些投降汉朝的匈奴人会对自己曾经居住的草原沙漠,地形地貌非常熟悉,汉军中的“匈奴人”会在汉军作战中起到向导的作用,帮助汉军的中原将士在茫茫沙漠和戈壁滩中找到匈奴军队的地点。
汉文帝时期,当时的汉朝“智囊”贾谊向汉文帝提建议,希望汉军中补入投降的匈奴人,“以夷制夷”。到了河西之战夏季战役结束的时候,霍去病俘虏了匈奴、亲王和贵族,军官2500多人。河西受降的时候,匈奴的王爷——浑邪王带领4万匈奴人投降汉朝。而霍去病的汉军中很有可能就有这些投降或被汉军俘虏的匈奴人,他们在汉军对外战争中发挥了向导的作用,引领汉军直接攻击匈奴军队的阵地。
在公元119年的漠北大战中,霍去病部5万多人以秋风扫落叶的势头斩杀匈奴军队7万多人,这些投降的匈奴人就在汉军中,很可能为霍去病歼灭匈奴左贤王军团发挥了向导的作用。左贤王直至战败都想不到,他的失败,其实是被汉军的“自己人”打败的。
第二,汉军中有向导。
当时的汉军中配备向导,这一点在其舅舅卫青统辖的军队中有史料证明。
《史记·李将军列传》记载:军亡导,或失道,后大将军。大将军(卫青)与单于接战,单于遁走。
“导”为向导的含义,军亡导,为汉军中没有向导。那汉军中为何没有向导呢?史料中没有进一步说明,结合卫青进攻汉军匈奴本部的战况来看,向导可能逃跑了,也可能丧命了。不管是逃跑还是丧命,李广这一路的汉军没有了向导,导致李广迷路,卫青在消灭匈奴本部军队的对手就始终无法全歼匈奴本部,导致匈奴单于死里逃生。
张骞也做过汉军的向导,《史记》记载:张骞从大将军,以尝使大夏,留匈奴中久,导军,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因前使绝国功,封骞博望侯。
张骞出使西域,对匈奴人情况相当熟悉。张骞引导军队“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在张骞的带领下,汉军到达匈奴盘踞地区的有水草的地方补给吃饭喝水,军队中没有饥饿口渴的情况。从“知善水草处,军得以无饥渴。”判断,张骞应该对匈奴地盘的情况是相当熟悉的。
结合李广军队因失去向导而迷路,张骞给汉军当向导等资料就能证明,军队向导很可能成为汉军中的一个制度,帮助汉军在对匈奴的作战中不迷路,精准打击匈奴。公元前123年,霍去病第一次就敢孤军深入匈奴驻地,斩杀匈奴人2028人。公元前121年,霍去病两次出入河西,消灭匈奴军队近4万人,向导在其中发挥巨大作用。
而且,这个向导很可能是熟悉匈奴内部情况的官员,或者是已经投降汉朝的匈奴人。在古代没有电话,没有GPS和北斗导航的时代里,霍去病的军队打仗敢孤军深入,没有熟悉匈奴情况的向导是很难做到的。
第三,记里鼓车和指南车。
汉代刘歆的《西京杂记》记载:汉朝舆驾祠甘泉汾阳······记道车,驾四,中道。
在西汉时期就出现了记录历程的记里鼓车。行进一里地,车上敲一下鼓,保证汉军打仗的时候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里的路。
指南车相传诞生于黄帝时期,黄帝曾用指南车指引方向讨伐蚩尤。而刘仙洲在《中国机械工程发明史》当中根据《西京杂记》等史料考证,西汉就有了指南车。指南车可能也会用于汉军对匈奴的战争,霍去病的军队可能有指南车,发挥出指引方向不迷路的作用。
【《斯普拉遁》研究记录192:遇难船 桃·太郎】
遇难船“桃·太郎”原本是一艘货船,因为这里复杂的礁石,使其几十年前被搁浅在了此处,长期无人管理,最后成为了鲑鱼禁地。
涨潮时该地区只有船的甲板上可以行动,退潮时会显露出底下的陆地,和原本用于货运的三个码头。
“桃·太郎”货船还在运作的时候,装载的货物都是一些用于日常清洁的工具,这和人类的民间故事“桃太郎”有相似之处——一名在河边清洗衣裳的老婆婆发现了一个在河面上漂流的大桃子,切开后发现里面居然是个孩子的故事。#斯普拉遁研究记录#
遇难船“桃·太郎”原本是一艘货船,因为这里复杂的礁石,使其几十年前被搁浅在了此处,长期无人管理,最后成为了鲑鱼禁地。
涨潮时该地区只有船的甲板上可以行动,退潮时会显露出底下的陆地,和原本用于货运的三个码头。
“桃·太郎”货船还在运作的时候,装载的货物都是一些用于日常清洁的工具,这和人类的民间故事“桃太郎”有相似之处——一名在河边清洗衣裳的老婆婆发现了一个在河面上漂流的大桃子,切开后发现里面居然是个孩子的故事。#斯普拉遁研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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