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须知的十二大误区(下)
误区七:是不是要找个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
我在误区六当中已经说过,决定刑事案件结果的是证据和事实。关系和门路并不能对这两样起作用。那什么能对这两样起作用?只有法律,只有对法律的充分运用和足够掌握。因此,专业律师,比关系派,更有用处。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要是找个有关系和门路的律师,那不是又有专业人士的专业支持,还能“朝中有人”,岂不好办事?
这同样是一个重大误区。首先,律师是分专业的,有民事律师、有商事律师、有刑事律师,不存在“样样通”的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在首次请律师时,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以为请个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找对人,很重要。找错人,很害人。
其次,有关系有门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律师来说也许不一定是坏事,我们也毫不讳言现实当中存在许多这样的律师,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维护和最大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点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有害。这是什么缘故呢?道理很简单,对这样一类律师来说,关系和门路是需要长久经营和维持的,案件却是单个的,暂时的,两相比较,当然是关系和门路更重要一些,这相当于是对律师的“紧箍咒”。这是基于现实的利益考量。当然,这一类律师也不排除他们仍有尽心尽力的。但是你想,基于各方立场的不同,辩护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场,是提出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恰恰是办案机关立场的反面,在本质上,律师和办案机关的立场是对立的。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为了维护其关系和门路,自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立场和办案机关的立场靠近,至少,存在得罪关系和门路、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犹豫。不信,诸位可以到网上查询一下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是被那些有关系有门路有头衔的律师办理的?因此,从彻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方面,当事人不必迷信关系和门路,以及这一类的律师。更何况,这一类律师,还存在维护关系和门路的“隐性成本”,毫无疑问,这一块肯定也要由家属或者当事人承担,“性价比”也是一大问题。
误区八:是不是找个年纪大的律师经验丰富些、靠谱些?
首先,把年纪大等同于经验丰富本身是错误的。在律师行业中,有很多是中途从其他行业辞职来做的律师,以及许多执业年限很长,但实际在从事律师业务不多、而是在做一些其他方面业务的律师。因此,一些当事人看到的“头发花白、年高齿稀”的律师,很可能他只是年纪大一些而已,也很可能他并没有办过多少案子。
其次,尽管从概率上来讲,年纪大的律师的确更有可能经验丰富些、办事靠谱些。但也不一定就擅长所有类案件,一则律师执业时间越长,取舍越多,在资源、精力各方面专注某方面业务的可能更多;二则也可能他办的案子确实多,但比较杂,属于“万金油”系列律师,那对诸如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可能并不如专业的刑辩律师那么精深。
误区九:案子都是办案机关决定的,请律师有什么用?
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案件的最终结果的确由办案机关所决定。
但是,决定结果的影响性因素却有很多。就像能做出一道好菜的,是一位大厨,但影响大厨做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食材、配料、人员配比、火候等等。
而律师,专业的刑辩律师,就是决定办案机关结果的影响性因素。
有人说了,那办案机关不考虑律师的意见怎么办?况且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很多情形,办案机关都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予以回应和告知结果。
其次,办案机关也担心办错案,即便办案机关再自高自大、再讨厌律师,对律师的合理意见,他们也一定会考虑及采纳。一则律师本身属于体制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意见和视角相对于他们更不同些,更独到些,也更容易看到他们办案的漏洞和不足所在;二则听取和采纳律师意见后,办错案的概率会小些,在程序上也更合法合规些。毕竟,听取律师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不听取律师意见,则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谁愿意留个把柄和隐患呢?毫无疑问,听取律师的意见,特别是合理意见,他们的“位子”会坐的更稳些,办案质量会更高些,更经得起考验些。
误区十:再等等,等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请律师估计作用更大些,还能少花点冤枉钱。
这又是一大误区。而且存在很多当事人思维之中。刑事案件,众所周知,一般可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和二审。
许多当事人,包括一些同行认为,在侦查阶段律师又不能阅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定不了一个人的罪和刑期,那当然到法院阶段请律师才能起到作用。
其实,刑事案件虽然由法院定罪处刑,但所依据的案件证据和事实却是侦查机关侦查、检察院移送的。换句话说,如果能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过滤掉,如果能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提交并提出,相当于这所有的有利因素都随案移送法院了,并被承办人提前看到,到庭审的时候律师辩护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吗?律师乃至当事人的意见不更容易被法官采纳吗?
加之诉讼都是有程序的,一个案件越到后面,想要纠正就越困难。原因无他,案件越到后面可能就已经定型定性了,再想要“翻案”,可能真的比翻天都还难。
如今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全国司法领域正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就刑事案件来讲,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认罪认罚制度的推广,许多案件都将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一般要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这一类案件的结果,可能在法院审判以前就差不多决定了。
误区十一:花钱请了律师,案件马上就有转机,一切都能扭转。
几乎每个家属在没找律师之前,都不大相信律师和法律,都在不同程度迷信“关系”。在找了律师之后,却又无限迷信律师,以为案件马上就能出现转机,犯罪嫌疑人马上就能被放出来。我们讲,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和时间要求,具体可以参见笔者所写的文章《刑事案件必知十条》。
笔者非常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法律有程序、办案有时间,如同做菜一样,火候没到,怎么可能会好呢?有时候,欲速则不达,求快会坏事。
另外,笔者既不希望家属去迷信“关系”,也不希望家属迷信律师。迷信“关系”害处自不多说,迷信律师也要不得。有些案件,如同绝症,请律师,也真的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对律师期望过高,最终会失望至极。说到底,不仅是刑事案件,而且在其他的诉讼案件当中请律师,不过是增加自己这一方的胜算而已,并不代表就一定胜券在握。
误区十二:花钱请了律师,律师就得听我的,天天催促律师。
最后这一个误区,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一般来讲,律师手上都同时在办不止一个案件,由于刑事案件的办理本身非常讲究程序和时间,家属天天催促,既不能达到任何效果,甚至心理安慰的作用也不会有,但极易干扰律师正常办案,打乱律师的思路,最后受害的,只能是家属身在看守所的亲人。
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家属,在聘请律师后,请不要也不必天天催促律师,如果你请到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他自然会定期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如果你请到一位忙碌的律师,他没办法做到时时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建议你可以定期询问,比如一周一次,一周两次左右。这样,既不会干扰律师办案,又能保证家属的知情权,最终也有利于案件办理。毕竟,律师和家属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案件的最优结果。相互配合和理解,不是很好吗?
误区七:是不是要找个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
我在误区六当中已经说过,决定刑事案件结果的是证据和事实。关系和门路并不能对这两样起作用。那什么能对这两样起作用?只有法律,只有对法律的充分运用和足够掌握。因此,专业律师,比关系派,更有用处。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要是找个有关系和门路的律师,那不是又有专业人士的专业支持,还能“朝中有人”,岂不好办事?
这同样是一个重大误区。首先,律师是分专业的,有民事律师、有商事律师、有刑事律师,不存在“样样通”的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在首次请律师时,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以为请个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找对人,很重要。找错人,很害人。
其次,有关系有门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律师来说也许不一定是坏事,我们也毫不讳言现实当中存在许多这样的律师,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维护和最大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点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有害。这是什么缘故呢?道理很简单,对这样一类律师来说,关系和门路是需要长久经营和维持的,案件却是单个的,暂时的,两相比较,当然是关系和门路更重要一些,这相当于是对律师的“紧箍咒”。这是基于现实的利益考量。当然,这一类律师也不排除他们仍有尽心尽力的。但是你想,基于各方立场的不同,辩护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场,是提出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恰恰是办案机关立场的反面,在本质上,律师和办案机关的立场是对立的。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为了维护其关系和门路,自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立场和办案机关的立场靠近,至少,存在得罪关系和门路、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犹豫。不信,诸位可以到网上查询一下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是被那些有关系有门路有头衔的律师办理的?因此,从彻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方面,当事人不必迷信关系和门路,以及这一类的律师。更何况,这一类律师,还存在维护关系和门路的“隐性成本”,毫无疑问,这一块肯定也要由家属或者当事人承担,“性价比”也是一大问题。
误区八:是不是找个年纪大的律师经验丰富些、靠谱些?
首先,把年纪大等同于经验丰富本身是错误的。在律师行业中,有很多是中途从其他行业辞职来做的律师,以及许多执业年限很长,但实际在从事律师业务不多、而是在做一些其他方面业务的律师。因此,一些当事人看到的“头发花白、年高齿稀”的律师,很可能他只是年纪大一些而已,也很可能他并没有办过多少案子。
其次,尽管从概率上来讲,年纪大的律师的确更有可能经验丰富些、办事靠谱些。但也不一定就擅长所有类案件,一则律师执业时间越长,取舍越多,在资源、精力各方面专注某方面业务的可能更多;二则也可能他办的案子确实多,但比较杂,属于“万金油”系列律师,那对诸如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可能并不如专业的刑辩律师那么精深。
误区九:案子都是办案机关决定的,请律师有什么用?
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案件的最终结果的确由办案机关所决定。
但是,决定结果的影响性因素却有很多。就像能做出一道好菜的,是一位大厨,但影响大厨做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食材、配料、人员配比、火候等等。
而律师,专业的刑辩律师,就是决定办案机关结果的影响性因素。
有人说了,那办案机关不考虑律师的意见怎么办?况且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很多情形,办案机关都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予以回应和告知结果。
其次,办案机关也担心办错案,即便办案机关再自高自大、再讨厌律师,对律师的合理意见,他们也一定会考虑及采纳。一则律师本身属于体制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意见和视角相对于他们更不同些,更独到些,也更容易看到他们办案的漏洞和不足所在;二则听取和采纳律师意见后,办错案的概率会小些,在程序上也更合法合规些。毕竟,听取律师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不听取律师意见,则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谁愿意留个把柄和隐患呢?毫无疑问,听取律师的意见,特别是合理意见,他们的“位子”会坐的更稳些,办案质量会更高些,更经得起考验些。
误区十:再等等,等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请律师估计作用更大些,还能少花点冤枉钱。
这又是一大误区。而且存在很多当事人思维之中。刑事案件,众所周知,一般可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和二审。
许多当事人,包括一些同行认为,在侦查阶段律师又不能阅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定不了一个人的罪和刑期,那当然到法院阶段请律师才能起到作用。
其实,刑事案件虽然由法院定罪处刑,但所依据的案件证据和事实却是侦查机关侦查、检察院移送的。换句话说,如果能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过滤掉,如果能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提交并提出,相当于这所有的有利因素都随案移送法院了,并被承办人提前看到,到庭审的时候律师辩护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吗?律师乃至当事人的意见不更容易被法官采纳吗?
加之诉讼都是有程序的,一个案件越到后面,想要纠正就越困难。原因无他,案件越到后面可能就已经定型定性了,再想要“翻案”,可能真的比翻天都还难。
如今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全国司法领域正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就刑事案件来讲,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认罪认罚制度的推广,许多案件都将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一般要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这一类案件的结果,可能在法院审判以前就差不多决定了。
误区十一:花钱请了律师,案件马上就有转机,一切都能扭转。
几乎每个家属在没找律师之前,都不大相信律师和法律,都在不同程度迷信“关系”。在找了律师之后,却又无限迷信律师,以为案件马上就能出现转机,犯罪嫌疑人马上就能被放出来。我们讲,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和时间要求,具体可以参见笔者所写的文章《刑事案件必知十条》。
笔者非常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法律有程序、办案有时间,如同做菜一样,火候没到,怎么可能会好呢?有时候,欲速则不达,求快会坏事。
另外,笔者既不希望家属去迷信“关系”,也不希望家属迷信律师。迷信“关系”害处自不多说,迷信律师也要不得。有些案件,如同绝症,请律师,也真的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对律师期望过高,最终会失望至极。说到底,不仅是刑事案件,而且在其他的诉讼案件当中请律师,不过是增加自己这一方的胜算而已,并不代表就一定胜券在握。
误区十二:花钱请了律师,律师就得听我的,天天催促律师。
最后这一个误区,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一般来讲,律师手上都同时在办不止一个案件,由于刑事案件的办理本身非常讲究程序和时间,家属天天催促,既不能达到任何效果,甚至心理安慰的作用也不会有,但极易干扰律师正常办案,打乱律师的思路,最后受害的,只能是家属身在看守所的亲人。
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家属,在聘请律师后,请不要也不必天天催促律师,如果你请到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他自然会定期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如果你请到一位忙碌的律师,他没办法做到时时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建议你可以定期询问,比如一周一次,一周两次左右。这样,既不会干扰律师办案,又能保证家属的知情权,最终也有利于案件办理。毕竟,律师和家属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案件的最优结果。相互配合和理解,不是很好吗?
同样都是肾结石,治疗方案为啥不一样呢?
患上肾结石,是吃药还是手术?吃药能溶掉吗?手术后,结石会不会复发?饮食需要注意什么,才能不会得肾结石?……
这些都是肾结石患者最关心的问题,其实多喝水、管住嘴,大部分肾结石都能化解,不必担心。
不过要注意的是,同样是肾结石,治疗和预防办法并不相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A.草酸钙结石——溶石基本无效,喝水是王道
草酸钙结石是肾结石类型中最为常见的,大部分肾结石患者都属于这类。
这类结石质硬粗糙、形状不规则、桑葚状,于中性尿液中形成。
部分草酸钙结石患者有明确的病因,比如高草酸尿症、高钙尿症等,但大多数患者无明确病因。
目前尚无大规模临床试验验证的溶石药物,所以不要轻信小广告上的溶石药物。
预防这类结石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多饮水。
饮水的建议如下:成年男性建议饮水量2500~3000毫升/天;女性及心肺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为2000 ~2500毫升/天;小儿酌减,夏季或活动后适当增加饮水量;每日尿量在2000毫升以上;除白天饮水外,睡前、睡眠中起床排尿后也须饮水;矿泉水中各种成分含量合理,不会增加肾结石复发的风险。
● 饮食注意
1.草酸盐要限制摄入:一些食物中含有较多草酸盐,应少吃,包括肉类、动物内脏(如肝、心脏、肾、肠等)、甜菜、巧克力、咖啡、浓茶、芝麻酱、蛋黄、香菇、菠菜、虾皮、萝卜、芹菜、土豆、可乐以及坚果等。
2.不要大量服用维生素C:维生素C会被机体转化成草酸盐。
因此对于草酸钙结石患者而言,获取维生素C应以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为主,最好不要服用补充维生素C的药物。
3.可适当补充维生素A及B族维生素:维生素A对维护尿路整体健康有益,例如红薯、南瓜、笋瓜、椰菜以及胡萝卜。
摄入过多会积累并产生毒性,因此也要适量。维生素B6可降低血液中草酸盐的含量,从而预防结石的形成,可以适当补充。
4.奶制品不必限量:钙离子是形成草酸钙的成分,牛奶中钙含量高,是不是不能喝了?
恰恰相反,奶制品中的钙可以在肠道中结合草酸离子后排出,可以降低尿钙水平、减少肾结石复发的风险。
5.多吃富含枸橼酸的食物:枸橼酸即柠檬酸,尿液中的枸橼酸可以抑制草酸钙结石形成,因此建议增加摄入。
很多种水果和蔬菜,尤其是柑橘属的水果中都含有较多的枸橼酸。
此外,也建议服用枸橼酸类药物,可以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尿液枸橼酸水平。
B.尿酸结石——可以溶解,预防效果好
尿酸结石是一种比较好“欺负”的结石,溶石和预防的效果都非常不错。
但普通的X光片无法检查到尿酸结石的踪影,该结石的外观光滑、黄色、呈颗粒状,在尿液中形成,最常见于高尿酸血症患者(血尿酸水平男性>420umol/l,女性>360umol/l),因此对于预防尿酸结石而言,控制血尿酸是关键。
此外,由于尿酸结石需要在酸性尿液中形成,因此可以通过碱化尿液、增加排尿等方法使尿酸结石溶解并排出。
最重要的是,患者需要严格限制高嘌呤食物的摄入,同时借助枸橼酸钾、碳酸氢钠等药物治疗。
● 饮食注意
多喝水、碱化尿液、药物治疗及饮食控制是治疗尿酸结石的四大基石,而且这四项治疗方法可合并使用。
尿酸结石患者饮食宜清淡,低脂肪。
多喝水能增加尿酸的排泄量,减少尿酸在体内堆积的情形。少吃动物内脏、海产品、豆腐、花生和菠菜等富含嘌呤类物质的食物。
碱化的尿液可促进尿酸的溶解,进一步促进尿酸的排泄。遵医嘱使用柠檬酸钾是不错的选择。
C.磷酸镁铵结石——难治疗、难预防
磷酸镁铵结石属于感染性结石,占泌尿系统结石的15%~28%。
其中女性患者占60%~80%,这与女性泌尿系感染发病率高有关。
这类结石非常难治疗,也难预防。如上文所讲,该类结石是在可产生尿素酶的病原体感染而导致的结石,主要成分包括磷酸镁铵、磷酸钙、尿酸铵等。
其致病微生物包括变形杆菌、克雷白杆菌、绿脓杆菌以及部分支原体、霉菌(如普罗菲登菌属和肠球菌)等。
其中变形杆菌最常见,而葡萄球菌是最多见的革兰氏阳性病原菌。
这类结石是最让医生头疼的结石,因为这类患者大多同时存在感染、结石、梗阻这三方面问题,而且磷酸镁铵结石生长速度快且易形成鹿角形结石,术后复发率高,对肾功能的损害非常大。
临床上,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因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肾功能下降,严重者甚至出现尿毒症。
因此,在治疗这类结石需要从控制感染、解除梗阻、碎石取石、调节尿液酸碱度等多个方面联合入手。
所以,有过磷酸镁铵结石病史,并兼有尿路感染的患者需及时复查、密切随诊,尤其是女性朋友。
● 饮食注意
该类结石患者多为感染或代谢异常所致,建议化验中段尿细菌培养及药敏,先用药物控制住感染。
饮食上采用低钙、低磷饮食,避免高钙、高盐、高草酸、高动物蛋白、高动物脂肪及高糖饮食。生活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一定要多喝水。
D.磷酸钙结石——常为继发性,需处理原发病
此类结石多因其他疾病引发的,最常见的就是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远端肾小管酸中毒。
前者多需要手术治疗甲状旁腺疾病,后者则需要纠正全身的电解质紊乱。
如果排除这两种病因,磷酸钙结石的预防方法主要包括大量饮水以及依靠药物调节尿钙水平。
● 饮食注意
磷酸钙结石患者在饮食上除了限制钙摄取外,含磷高的食物也要限制食用,如牛奶、蛋黄、内脏、虾、葡萄干、麦片、全谷类、坚果类、巧克力、可乐、橙汁等。
多喝水,每天保持尿量在2000毫升以上,睡前及半夜应饮水,这样可以保持夜间尿液呈稀释状态,有利于减少晶体形成,进而减少结石形成。
E.胱氨酸结石——具有遗传性,易复发
胱氨酸结石是一种遗传病。
在酸性尿液中形成,质硬、光滑、黄至红棕色、蜡样、可呈鹿角形外观,和尿酸结石一样,这种结石用普通的X光片也是检查不到的。
此类结石由遗传性胱氨酸尿症导致,因此常见于儿童患者。
目前尚缺乏预防和治疗胱氨酸结石的特效药物,其治疗主要通过增加排尿、碱化尿液、手术治疗等。
和尿酸结石相类似的是,胱氨酸结石也在酸性尿液中形成,因此可通过药物治疗使其溶解,但是由于遗传性胱氨酸尿难以控制,肾结石极易复发,患者常需面临终身多次手术。
● 饮食注意
因对于遗传性缺陷尚无根治办法,故所有的治疗基本是对症的,需在饮食上多注意。
应采用低蛋氨酸饮食,比如蛋、禽、鱼、肉等。
水果、蔬菜能使尿液转为碱性,对防止胱氨酸结石较好,同时多饮水以减少胱氨酸浓度。
有关研究人员曾测出,如每人每天摄入20克蛋白质,尿胱氨酸可降低至正常人的1/3。
只是该病在儿童即有症状,如对儿童限制摄入蛋白质,会造成儿童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发育。
由于限制饮食大部分患者不接受,所以大量地、均匀地饮水是个行之有效的治疗和预防胱氨酸结石的办法。#健康# #肾结石#
患上肾结石,是吃药还是手术?吃药能溶掉吗?手术后,结石会不会复发?饮食需要注意什么,才能不会得肾结石?……
这些都是肾结石患者最关心的问题,其实多喝水、管住嘴,大部分肾结石都能化解,不必担心。
不过要注意的是,同样是肾结石,治疗和预防办法并不相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A.草酸钙结石——溶石基本无效,喝水是王道
草酸钙结石是肾结石类型中最为常见的,大部分肾结石患者都属于这类。
这类结石质硬粗糙、形状不规则、桑葚状,于中性尿液中形成。
部分草酸钙结石患者有明确的病因,比如高草酸尿症、高钙尿症等,但大多数患者无明确病因。
目前尚无大规模临床试验验证的溶石药物,所以不要轻信小广告上的溶石药物。
预防这类结石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多饮水。
饮水的建议如下:成年男性建议饮水量2500~3000毫升/天;女性及心肺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为2000 ~2500毫升/天;小儿酌减,夏季或活动后适当增加饮水量;每日尿量在2000毫升以上;除白天饮水外,睡前、睡眠中起床排尿后也须饮水;矿泉水中各种成分含量合理,不会增加肾结石复发的风险。
● 饮食注意
1.草酸盐要限制摄入:一些食物中含有较多草酸盐,应少吃,包括肉类、动物内脏(如肝、心脏、肾、肠等)、甜菜、巧克力、咖啡、浓茶、芝麻酱、蛋黄、香菇、菠菜、虾皮、萝卜、芹菜、土豆、可乐以及坚果等。
2.不要大量服用维生素C:维生素C会被机体转化成草酸盐。
因此对于草酸钙结石患者而言,获取维生素C应以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为主,最好不要服用补充维生素C的药物。
3.可适当补充维生素A及B族维生素:维生素A对维护尿路整体健康有益,例如红薯、南瓜、笋瓜、椰菜以及胡萝卜。
摄入过多会积累并产生毒性,因此也要适量。维生素B6可降低血液中草酸盐的含量,从而预防结石的形成,可以适当补充。
4.奶制品不必限量:钙离子是形成草酸钙的成分,牛奶中钙含量高,是不是不能喝了?
恰恰相反,奶制品中的钙可以在肠道中结合草酸离子后排出,可以降低尿钙水平、减少肾结石复发的风险。
5.多吃富含枸橼酸的食物:枸橼酸即柠檬酸,尿液中的枸橼酸可以抑制草酸钙结石形成,因此建议增加摄入。
很多种水果和蔬菜,尤其是柑橘属的水果中都含有较多的枸橼酸。
此外,也建议服用枸橼酸类药物,可以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尿液枸橼酸水平。
B.尿酸结石——可以溶解,预防效果好
尿酸结石是一种比较好“欺负”的结石,溶石和预防的效果都非常不错。
但普通的X光片无法检查到尿酸结石的踪影,该结石的外观光滑、黄色、呈颗粒状,在尿液中形成,最常见于高尿酸血症患者(血尿酸水平男性>420umol/l,女性>360umol/l),因此对于预防尿酸结石而言,控制血尿酸是关键。
此外,由于尿酸结石需要在酸性尿液中形成,因此可以通过碱化尿液、增加排尿等方法使尿酸结石溶解并排出。
最重要的是,患者需要严格限制高嘌呤食物的摄入,同时借助枸橼酸钾、碳酸氢钠等药物治疗。
● 饮食注意
多喝水、碱化尿液、药物治疗及饮食控制是治疗尿酸结石的四大基石,而且这四项治疗方法可合并使用。
尿酸结石患者饮食宜清淡,低脂肪。
多喝水能增加尿酸的排泄量,减少尿酸在体内堆积的情形。少吃动物内脏、海产品、豆腐、花生和菠菜等富含嘌呤类物质的食物。
碱化的尿液可促进尿酸的溶解,进一步促进尿酸的排泄。遵医嘱使用柠檬酸钾是不错的选择。
C.磷酸镁铵结石——难治疗、难预防
磷酸镁铵结石属于感染性结石,占泌尿系统结石的15%~28%。
其中女性患者占60%~80%,这与女性泌尿系感染发病率高有关。
这类结石非常难治疗,也难预防。如上文所讲,该类结石是在可产生尿素酶的病原体感染而导致的结石,主要成分包括磷酸镁铵、磷酸钙、尿酸铵等。
其致病微生物包括变形杆菌、克雷白杆菌、绿脓杆菌以及部分支原体、霉菌(如普罗菲登菌属和肠球菌)等。
其中变形杆菌最常见,而葡萄球菌是最多见的革兰氏阳性病原菌。
这类结石是最让医生头疼的结石,因为这类患者大多同时存在感染、结石、梗阻这三方面问题,而且磷酸镁铵结石生长速度快且易形成鹿角形结石,术后复发率高,对肾功能的损害非常大。
临床上,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因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肾功能下降,严重者甚至出现尿毒症。
因此,在治疗这类结石需要从控制感染、解除梗阻、碎石取石、调节尿液酸碱度等多个方面联合入手。
所以,有过磷酸镁铵结石病史,并兼有尿路感染的患者需及时复查、密切随诊,尤其是女性朋友。
● 饮食注意
该类结石患者多为感染或代谢异常所致,建议化验中段尿细菌培养及药敏,先用药物控制住感染。
饮食上采用低钙、低磷饮食,避免高钙、高盐、高草酸、高动物蛋白、高动物脂肪及高糖饮食。生活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一定要多喝水。
D.磷酸钙结石——常为继发性,需处理原发病
此类结石多因其他疾病引发的,最常见的就是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远端肾小管酸中毒。
前者多需要手术治疗甲状旁腺疾病,后者则需要纠正全身的电解质紊乱。
如果排除这两种病因,磷酸钙结石的预防方法主要包括大量饮水以及依靠药物调节尿钙水平。
● 饮食注意
磷酸钙结石患者在饮食上除了限制钙摄取外,含磷高的食物也要限制食用,如牛奶、蛋黄、内脏、虾、葡萄干、麦片、全谷类、坚果类、巧克力、可乐、橙汁等。
多喝水,每天保持尿量在2000毫升以上,睡前及半夜应饮水,这样可以保持夜间尿液呈稀释状态,有利于减少晶体形成,进而减少结石形成。
E.胱氨酸结石——具有遗传性,易复发
胱氨酸结石是一种遗传病。
在酸性尿液中形成,质硬、光滑、黄至红棕色、蜡样、可呈鹿角形外观,和尿酸结石一样,这种结石用普通的X光片也是检查不到的。
此类结石由遗传性胱氨酸尿症导致,因此常见于儿童患者。
目前尚缺乏预防和治疗胱氨酸结石的特效药物,其治疗主要通过增加排尿、碱化尿液、手术治疗等。
和尿酸结石相类似的是,胱氨酸结石也在酸性尿液中形成,因此可通过药物治疗使其溶解,但是由于遗传性胱氨酸尿难以控制,肾结石极易复发,患者常需面临终身多次手术。
● 饮食注意
因对于遗传性缺陷尚无根治办法,故所有的治疗基本是对症的,需在饮食上多注意。
应采用低蛋氨酸饮食,比如蛋、禽、鱼、肉等。
水果、蔬菜能使尿液转为碱性,对防止胱氨酸结石较好,同时多饮水以减少胱氨酸浓度。
有关研究人员曾测出,如每人每天摄入20克蛋白质,尿胱氨酸可降低至正常人的1/3。
只是该病在儿童即有症状,如对儿童限制摄入蛋白质,会造成儿童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发育。
由于限制饮食大部分患者不接受,所以大量地、均匀地饮水是个行之有效的治疗和预防胱氨酸结石的办法。#健康# #肾结石#
★问题投稿:集美们,到底是做膨体还是做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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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好取,不易感染,就算取出也可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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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因有微孔,️与组织融合,不易下滑,透光性极好
缺点:网络称“易感染”,解答这个问题,对于皮肤特别油,且经常长座疮,痘痘的姐妹,不建议使用,其他肤质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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