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套贷转贷”帮人忙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段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李某因急需用钱,让段某从银行贷款60000元帮自己救急,并承诺这笔贷款的本息均由李某进行偿还。
2019年7月29日,段某申请的银行贷款到账后,当即便将这笔贷款及银行卡转交给李某,同时,李某还给段某写下了一张借条。
之后,段某便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半年后,银行给段某打电话,要求段某偿还贷款。
原来,段某向银行申请的这笔贷款期限为7个月,前6个月里,李某都能够按期向银行偿还利息,但却迟迟未偿还这第7个月的利息,同时贷款期限也即将届满。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信用,段某赶紧将第7个月的利息和60000元一并偿还给了银行。
还款后,段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这笔贷款的本息均未果。2022年2月9日,段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60000元及相关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作为银行卡的持卡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贷款后转借给李某,且李某也知晓该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所以段某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段某60000元,段某关于利息的请求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石青峰说,亲朋好友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但遇到借钱时,不仅要量力而行,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同时,贷款到期,如果实际用款人无力还款,借贷方可能会被金融机构诉至法院,如果数额较大,将会因此背上巨额债务,甚至还可能因为无力偿还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也要谨防触犯刑法,当高利转贷时,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时,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可干不得。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关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理解
本条第1项修正前的规定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现修改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除为了规范表述,将“信贷资金”改为“贷款”外,本项规定删除了“高利转贷”和“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的条件要求,扩大了此类无效合同的范围。在此项规定内容的理解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套取贷款进行转贷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2.出借人对资金来源负有举证责任。本规定修正前,依本项规定认定合同无效需要有“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的前提条件,故借款人主张合同无效,需要承担其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举证责任。修正后,依本项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同期尚有金融机构贷款债务未偿还即可。出借人如主张其出借的款项并非从金融机构套取,则其需对款项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3.转贷行为不一定是为了牟利。通常情况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进行转贷,都是以牟利为目的,但是实践中确实可能存在少数企业或个人将从银行获取的贷款转贷给他人并不获利的情况。此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具备从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而需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具备,前者基于一定的利益考虑,向金融机构贷款并将该贷款再转借贷给后者。对于此种情况,我们认为,虽然转贷行为不存在牟利,但是它违背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且为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使用资金需求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本身也是规避监管、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故对此类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耿茹 王惠姗)⑯
2019年7月29日,段某申请的银行贷款到账后,当即便将这笔贷款及银行卡转交给李某,同时,李某还给段某写下了一张借条。
之后,段某便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半年后,银行给段某打电话,要求段某偿还贷款。
原来,段某向银行申请的这笔贷款期限为7个月,前6个月里,李某都能够按期向银行偿还利息,但却迟迟未偿还这第7个月的利息,同时贷款期限也即将届满。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信用,段某赶紧将第7个月的利息和60000元一并偿还给了银行。
还款后,段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这笔贷款的本息均未果。2022年2月9日,段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60000元及相关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作为银行卡的持卡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贷款后转借给李某,且李某也知晓该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所以段某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段某60000元,段某关于利息的请求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石青峰说,亲朋好友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但遇到借钱时,不仅要量力而行,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同时,贷款到期,如果实际用款人无力还款,借贷方可能会被金融机构诉至法院,如果数额较大,将会因此背上巨额债务,甚至还可能因为无力偿还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也要谨防触犯刑法,当高利转贷时,行为人违法所得数额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时,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可干不得。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关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理解
本条第1项修正前的规定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现修改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除为了规范表述,将“信贷资金”改为“贷款”外,本项规定删除了“高利转贷”和“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的条件要求,扩大了此类无效合同的范围。在此项规定内容的理解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套取贷款进行转贷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2.出借人对资金来源负有举证责任。本规定修正前,依本项规定认定合同无效需要有“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的前提条件,故借款人主张合同无效,需要承担其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举证责任。修正后,依本项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同期尚有金融机构贷款债务未偿还即可。出借人如主张其出借的款项并非从金融机构套取,则其需对款项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3.转贷行为不一定是为了牟利。通常情况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进行转贷,都是以牟利为目的,但是实践中确实可能存在少数企业或个人将从银行获取的贷款转贷给他人并不获利的情况。此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具备从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而需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具备,前者基于一定的利益考虑,向金融机构贷款并将该贷款再转借贷给后者。对于此种情况,我们认为,虽然转贷行为不存在牟利,但是它违背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且为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使用资金需求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本身也是规避监管、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故对此类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耿茹 王惠姗)⑯
tattoo by 秋秋
扎扎蓝色系!
客人的要求:
“
想要的元素是虾尾和针线组成的十字架上串着飞蛾,颜色以蓝色为主。我很喜欢飞蛾扑火这个词,虽然有自取灭亡的含义但是并不讨厌。我一直过着在自己看来畏手畏脚的生活,有的时候会莫名羡慕舍身去追求发光发热的蛾子。扎的内容是想要自己多少能获得一些扑火的勇气,去追求自己想做的事。
虾是我的外号和代表物,因为我总驼背而且眼神不好使身边人就总这样喊,还有一层原因是虾的眼睛能看见很多人看不到的颜色。但我不讨厌自己身上有时自己都没办法控制的想法和对颜色方面的固执。
”
在设计的过程中我想了很多要怎么把这些元素串联在一起,因为出现了一些海洋生物的元素,在十字架的外形上我想把它设计成类似螺类或者肉瘤带有骨和刺这样的比较抽象形象来呼应渴望重生的主题,因为整体色调是蓝色的,所以我想营造出一种夜晚的氛围,飞蛾在晚上燃烧着扑向月光的感觉。我想呈现的效果是炙热却安静!希望能表达出来
再次感觉蓝色系真的很好看, 好看到它和疼痛成正比
(附上客人边纹边痛苦摸鱼的一整个大状态)
#皮上组织##纹身#
扎扎蓝色系!
客人的要求:
“
想要的元素是虾尾和针线组成的十字架上串着飞蛾,颜色以蓝色为主。我很喜欢飞蛾扑火这个词,虽然有自取灭亡的含义但是并不讨厌。我一直过着在自己看来畏手畏脚的生活,有的时候会莫名羡慕舍身去追求发光发热的蛾子。扎的内容是想要自己多少能获得一些扑火的勇气,去追求自己想做的事。
虾是我的外号和代表物,因为我总驼背而且眼神不好使身边人就总这样喊,还有一层原因是虾的眼睛能看见很多人看不到的颜色。但我不讨厌自己身上有时自己都没办法控制的想法和对颜色方面的固执。
”
在设计的过程中我想了很多要怎么把这些元素串联在一起,因为出现了一些海洋生物的元素,在十字架的外形上我想把它设计成类似螺类或者肉瘤带有骨和刺这样的比较抽象形象来呼应渴望重生的主题,因为整体色调是蓝色的,所以我想营造出一种夜晚的氛围,飞蛾在晚上燃烧着扑向月光的感觉。我想呈现的效果是炙热却安静!希望能表达出来
再次感觉蓝色系真的很好看, 好看到它和疼痛成正比
(附上客人边纹边痛苦摸鱼的一整个大状态)
#皮上组织##纹身#
晴
day 56
累
早上七点多起来了
六点多又醒了一次hhh
感觉最近体型好点了
小肚子平了
上午仨小时
刷题
退了快递
一副鞋垫左右脚厚度还不一样
绝
中午西式炒蛋
下午仨小时
刷题
这个老师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是以最简单的大脑做题”
好好好
晚上俩小时
表姨给了点小白菜馅的包子
还挺好吃
明天终于休息了
很纠结
想搞对象又怕历史重演 https://t.cn/RxrBSmT
day 56
累
早上七点多起来了
六点多又醒了一次hhh
感觉最近体型好点了
小肚子平了
上午仨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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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了快递
一副鞋垫左右脚厚度还不一样
绝
中午西式炒蛋
下午仨小时
刷题
这个老师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是以最简单的大脑做题”
好好好
晚上俩小时
表姨给了点小白菜馅的包子
还挺好吃
明天终于休息了
很纠结
想搞对象又怕历史重演 https://t.cn/RxrB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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