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见小偷态度蛮横,小秦怒打一拳,不料小偷患有高血压3级,直接倒地身亡,小秦赔偿11万后,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小秦年轻气盛,遇事好冲动,曾经就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日,事发当天,小秦和女友一同去逛街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二人便四处寻找了起来。
走到天桥下时,小秦遇到了鬼鬼祟祟的老马,小秦怀疑老马偷了自己的手机,便要求查看老马的手机,不料老马态度蛮横,坚持不给看,双方协商不下后,小秦只得让女友打电话报警,并让老马在原地等候。
在等候的过程中,小秦女友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便和老马起了争执,小秦想到对方作为小偷,还这么嚣张,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老马脸部就来了一拳,老马起身后意欲反击,但突然再次倒地,身体抽搐并口吐白沫,小秦见状后立马打120急救电话,但老马仍然于次日倒地身亡。
后经鉴定,老马生前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在诱因作用(如:情绪因素、劳累、轻微外力等)下导致脑出血死亡。
小秦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老马家属11万元,获得了老马家属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秦及辩护律师认为:
1.小秦无法预见被害人身患疾病,也无法预见轻微的殴打行为有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2.小秦不知道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存在事先已经预见的可能性,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3.没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死亡系小秦殴打所致,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小秦应当判决小秦无罪。
一起典型的意外体质引起的纠纷案件,通常对于类似案件,主要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两种结果,本案中,检察机关认定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法院一方又是怎么判决的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1.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本案中,小秦和被害人产生纠纷,小秦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对方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鉴定意见看,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在诱因作用下,引发被害人高血压病导致脑出血死亡。
虽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疾病导致,但引发疾病的原因是情绪激动、轻微外力等,从小秦、被害人产生纠纷到被害人发病送医,除了小秦的殴打行为,中间并未有其他介入因素。
所以,小秦的行为是死亡结果发生的重要诱因,也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小秦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没有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已年近54周岁,小秦正值壮年,二人在争执过程中,小秦有明显的打击行为,并且击打的部位为人体重要部位头面部。
小秦作为一个精神健全、身体健硕的成年人,其主观上应负有较大的注意义务,预见用巴掌击打他人头面部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风险,但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情绪、外力等促发疾病而死亡,小秦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综上,小秦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中,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被害人伤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诱发被害人原有的疾病导致脑出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考虑到小秦具有自首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以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小秦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最后,小秦虽然被判处缓刑,但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也留下了犯罪记录,通过此事,以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要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要把自己由被害人变为犯罪嫌疑人。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小秦年轻气盛,遇事好冲动,曾经就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日,事发当天,小秦和女友一同去逛街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二人便四处寻找了起来。
走到天桥下时,小秦遇到了鬼鬼祟祟的老马,小秦怀疑老马偷了自己的手机,便要求查看老马的手机,不料老马态度蛮横,坚持不给看,双方协商不下后,小秦只得让女友打电话报警,并让老马在原地等候。
在等候的过程中,小秦女友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便和老马起了争执,小秦想到对方作为小偷,还这么嚣张,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老马脸部就来了一拳,老马起身后意欲反击,但突然再次倒地,身体抽搐并口吐白沫,小秦见状后立马打120急救电话,但老马仍然于次日倒地身亡。
后经鉴定,老马生前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在诱因作用(如:情绪因素、劳累、轻微外力等)下导致脑出血死亡。
小秦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老马家属11万元,获得了老马家属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秦及辩护律师认为:
1.小秦无法预见被害人身患疾病,也无法预见轻微的殴打行为有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2.小秦不知道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存在事先已经预见的可能性,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3.没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死亡系小秦殴打所致,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小秦应当判决小秦无罪。
一起典型的意外体质引起的纠纷案件,通常对于类似案件,主要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两种结果,本案中,检察机关认定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法院一方又是怎么判决的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1.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本案中,小秦和被害人产生纠纷,小秦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对方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鉴定意见看,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在诱因作用下,引发被害人高血压病导致脑出血死亡。
虽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疾病导致,但引发疾病的原因是情绪激动、轻微外力等,从小秦、被害人产生纠纷到被害人发病送医,除了小秦的殴打行为,中间并未有其他介入因素。
所以,小秦的行为是死亡结果发生的重要诱因,也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小秦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没有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已年近54周岁,小秦正值壮年,二人在争执过程中,小秦有明显的打击行为,并且击打的部位为人体重要部位头面部。
小秦作为一个精神健全、身体健硕的成年人,其主观上应负有较大的注意义务,预见用巴掌击打他人头面部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风险,但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情绪、外力等促发疾病而死亡,小秦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综上,小秦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中,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被害人伤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诱发被害人原有的疾病导致脑出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考虑到小秦具有自首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以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小秦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最后,小秦虽然被判处缓刑,但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也留下了犯罪记录,通过此事,以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要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要把自己由被害人变为犯罪嫌疑人。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甘肃平凉,见小偷态度蛮横,小秦怒打一拳,不料小偷患有高血压3级,直接倒地身亡,小秦赔偿11万后,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小秦年轻气盛,遇事好冲动,曾经就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日,事发当天,小秦和女友一同去逛街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二人便四处寻找了起来。
走到天桥下时,小秦遇到了鬼鬼祟祟的老马,小秦怀疑老马偷了自己的手机,便要求查看老马的手机,不料老马态度蛮横,坚持不给看,双方协商不下后,小秦只得让女友打电话报警,并让老马在原地等候。
在等候的过程中,小秦女友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便和老马起了争执,小秦想到对方作为小偷,还这么嚣张,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老马脸部就来了一拳,老马起身后意欲反击,但突然再次倒地,身体抽搐并口吐白沫,小秦见状后立马打120急救电话,但老马仍然于次日倒地身亡。
后经鉴定,老马生前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在诱因作用(如:情绪因素、劳累、轻微外力等)下导致脑出血死亡。
小秦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老马家属11万元,获得了老马家属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秦及辩护律师认为:
1.小秦无法预见被害人身患疾病,也无法预见轻微的殴打行为有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2.小秦不知道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存在事先已经预见的可能性,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3.没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死亡系小秦殴打所致,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小秦应当判决小秦无罪。
一起典型的意外体质引起的纠纷案件,通常对于类似案件,主要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两种结果,本案中,检察机关认定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法院一方又是怎么判决的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1.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本案中,小秦和被害人产生纠纷,小秦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对方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鉴定意见看,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在诱因作用下,引发被害人高血压病导致脑出血死亡。
虽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疾病导致,但引发疾病的原因是情绪激动、轻微外力等,从小秦、被害人产生纠纷到被害人发病送医,除了小秦的殴打行为,中间并未有其他介入因素。
所以,小秦的行为是死亡结果发生的重要诱因,也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小秦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没有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已年近54周岁,小秦正值壮年,二人在争执过程中,小秦有明显的打击行为,并且击打的部位为人体重要部位头面部。
小秦作为一个精神健全、身体健硕的成年人,其主观上应负有较大的注意义务,预见用巴掌击打他人头面部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风险,但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情绪、外力等促发疾病而死亡,小秦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综上,小秦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中,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被害人伤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诱发被害人原有的疾病导致脑出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考虑到小秦具有自首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以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小秦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最后,小秦虽然被判处缓刑,但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也留下了犯罪记录,通过此事,以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要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要把自己由被害人变为犯罪嫌疑人。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小秦年轻气盛,遇事好冲动,曾经就因打架被行政拘留10日,事发当天,小秦和女友一同去逛街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二人便四处寻找了起来。
走到天桥下时,小秦遇到了鬼鬼祟祟的老马,小秦怀疑老马偷了自己的手机,便要求查看老马的手机,不料老马态度蛮横,坚持不给看,双方协商不下后,小秦只得让女友打电话报警,并让老马在原地等候。
在等候的过程中,小秦女友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便和老马起了争执,小秦想到对方作为小偷,还这么嚣张,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老马脸部就来了一拳,老马起身后意欲反击,但突然再次倒地,身体抽搐并口吐白沫,小秦见状后立马打120急救电话,但老马仍然于次日倒地身亡。
后经鉴定,老马生前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在诱因作用(如:情绪因素、劳累、轻微外力等)下导致脑出血死亡。
小秦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老马家属11万元,获得了老马家属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秦及辩护律师认为:
1.小秦无法预见被害人身患疾病,也无法预见轻微的殴打行为有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2.小秦不知道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存在事先已经预见的可能性,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3.没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死亡系小秦殴打所致,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小秦应当判决小秦无罪。
一起典型的意外体质引起的纠纷案件,通常对于类似案件,主要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两种结果,本案中,检察机关认定小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法院一方又是怎么判决的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1.小秦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本案中,小秦和被害人产生纠纷,小秦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对方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鉴定意见看,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在诱因作用下,引发被害人高血压病导致脑出血死亡。
虽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疾病导致,但引发疾病的原因是情绪激动、轻微外力等,从小秦、被害人产生纠纷到被害人发病送医,除了小秦的殴打行为,中间并未有其他介入因素。
所以,小秦的行为是死亡结果发生的重要诱因,也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小秦对其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没有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已年近54周岁,小秦正值壮年,二人在争执过程中,小秦有明显的打击行为,并且击打的部位为人体重要部位头面部。
小秦作为一个精神健全、身体健硕的成年人,其主观上应负有较大的注意义务,预见用巴掌击打他人头面部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风险,但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情绪、外力等促发疾病而死亡,小秦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综上,小秦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中,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应当预见可能发生被害人伤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诱发被害人原有的疾病导致脑出血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考虑到小秦具有自首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以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小秦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最后,小秦虽然被判处缓刑,但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也留下了犯罪记录,通过此事,以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任何时候,都不要用蛮力解决问题,不要把自己由被害人变为犯罪嫌疑人。
D646 今天加班回来听说一件事情
弟弟想拿桌子上的玩具
爸爸过来 有点凶的说 弟弟你不要乱动
不然就打你屁股!(然后打了玩具的屁股…)
然后爸爸走了 弟弟就一直很委屈的站位原地
直到差不多两分钟之后阿姨发现他还站着
就过去逗他 结果他还是一动不动
阿姨发现他快哭出来 又忍着 表情很委屈…
阿姨就喊了爸爸出来 … [泪]
我又联想起大概半个月前的一个早上
爸爸在给姐姐梳头… 同时我在给姐姐穿袜子
弟弟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突然哇的一声 嚎啕大哭……
他内心应该是很敏感的那种小孩子吧[泪][泪]
以后我要多照顾着颗幼小心灵啊[泪][泪]
弟弟想拿桌子上的玩具
爸爸过来 有点凶的说 弟弟你不要乱动
不然就打你屁股!(然后打了玩具的屁股…)
然后爸爸走了 弟弟就一直很委屈的站位原地
直到差不多两分钟之后阿姨发现他还站着
就过去逗他 结果他还是一动不动
阿姨发现他快哭出来 又忍着 表情很委屈…
阿姨就喊了爸爸出来 … [泪]
我又联想起大概半个月前的一个早上
爸爸在给姐姐梳头… 同时我在给姐姐穿袜子
弟弟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突然哇的一声 嚎啕大哭……
他内心应该是很敏感的那种小孩子吧[泪][泪]
以后我要多照顾着颗幼小心灵啊[泪][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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