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访岩头廊桥】#如画金华# 作为钱塘江流域金华江水系武义江支流,这条流域面积248平方千米、干流长53.2千米的梅溪是“金华最美河流”之一。2016年,金华启动梅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历时三年,一条集景观、休闲、旅游、生态“四位一体”的最美生态景观廊道逐渐展现在市民眼前。夜晚的安地镇岩头村廊桥,在灯光的照射下湖面尤如“翡翠湖”一般鲜艳动人。
【@钱塘人,禁渔期,这些事不能做!】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钱塘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一年一度的2022年钱塘江流域禁渔期已实施,在这里,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喜欢钓鱼的朋友认真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做到知法守法。
一、 禁渔通告
现将2022年禁渔期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钱塘江(钱塘区段)。
二、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渔政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处罚依据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捕捞鳗苗价值500元以上,或其他水产品5000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之二的,将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文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四、警钟长鸣
2020年4月,杭州钱塘区警方会同市渔政、区农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成功打掉一个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鳗苗(俗称“软黄金”)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25名,查获鳗鱼苗4500多尾,缴获“密网”20多张,交易账本2本,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团伙主要成员均已落网,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醒
在禁渔期内,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控,对辖区内的河道,尤其是钱塘江流域内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一起保护我们的母亲河钱塘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发生。
注意啦!
在禁渔期间
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如何举报?
↓↓↓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1-86926635(24小时)
杭州市渔业执法大队
0571-86088495(24小时)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0571-82987609(工作日9:00-17:30)
一、 禁渔通告
现将2022年禁渔期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钱塘江(钱塘区段)。
二、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渔政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处罚依据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捕捞鳗苗价值500元以上,或其他水产品5000元以上,满足以上条件之二的,将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文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四、警钟长鸣
2020年4月,杭州钱塘区警方会同市渔政、区农发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成功打掉一个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鳗苗(俗称“软黄金”)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25名,查获鳗鱼苗4500多尾,缴获“密网”20多张,交易账本2本,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团伙主要成员均已落网,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醒
在禁渔期内,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控,对辖区内的河道,尤其是钱塘江流域内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一起保护我们的母亲河钱塘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发生。
注意啦!
在禁渔期间
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如何举报?
↓↓↓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1-86926635(24小时)
杭州市渔业执法大队
0571-86088495(24小时)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0571-82987609(工作日9:00-17:30)
【钱塘江流域开展禁渔执法巡逻】3月1日,兰溪市兰江水域上,金华市公安、交通、农业渔政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禁渔期首次联合执法巡逻。据了解,3月1日0时起,钱塘江流域第四年实行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每年3月至6月,是钱塘江流域鱼类集中产卵繁育关键时期。设立禁渔期是对渔业资源的一种保护措施,为其提供一个更好的繁殖、生长的时间和空间,让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水域生态得到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https://t.cn/A66AJJ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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