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未尽一级护理义务,患者血液透析返回途中晕厥倒地死亡
案情经过:死者罗某因发现“肌酐升高15年余,双下肢浮肿10月,乏力纳差3天”入住被告医院。
入院前,曾于2004年7月在附二医院行“肾移植术”。入院诊断为:1、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肾移植术后、动静脉内萎状态、肾性贫血;2、高钾血症;3、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肌病、心功能III级;5、慢性丙型病毒性××。
死者罗某在被告医院住院期间接受血液透析治疗,自行返回途中,突发晕厥倒地,后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法院认为:根据省人民医院的诊断记录,结合生活经验判断,器官移植手术及并发症并非罗某死亡的全部原因,摔倒与脑疝的形成或加剧死亡过程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血液透析结束前,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术后,需要采取测量体重、估计透析效果、嘱患者平卧10-20分钟等护理措施。省人民医院主张其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原告根据视频证据主张40余秒尚无法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本案中,罗某的诊疗计划明确载明,罗某需一级护理,陪人陪伴,但其并未告知罗某其需要陪护或者通知其家属进行陪护或安排人员陪护。在罗某住院期间,被告医院对于一级护理患者罗某未尽谨慎义务,未能及时通知其家属陪护,亦未能在无家属陪护时安排人员护送或陪同其至血液净化中心进行治疗,该医院提交的证据尚无法证明其主张,原告提交了视频证据等,已完成其初步举证义务,而该医院未提交进一步的证据。鉴于缺乏司法鉴定证据,综合死亡原因、血液透析的术后护理等案情,一审法院酌情认定省人民医院的过错程度为24%。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五年#健康##医疗纠纷##法律咨询##医疗#
案情经过:死者罗某因发现“肌酐升高15年余,双下肢浮肿10月,乏力纳差3天”入住被告医院。
入院前,曾于2004年7月在附二医院行“肾移植术”。入院诊断为:1、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肾移植术后、动静脉内萎状态、肾性贫血;2、高钾血症;3、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肌病、心功能III级;5、慢性丙型病毒性××。
死者罗某在被告医院住院期间接受血液透析治疗,自行返回途中,突发晕厥倒地,后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法院认为:根据省人民医院的诊断记录,结合生活经验判断,器官移植手术及并发症并非罗某死亡的全部原因,摔倒与脑疝的形成或加剧死亡过程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血液透析结束前,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术后,需要采取测量体重、估计透析效果、嘱患者平卧10-20分钟等护理措施。省人民医院主张其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原告根据视频证据主张40余秒尚无法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本案中,罗某的诊疗计划明确载明,罗某需一级护理,陪人陪伴,但其并未告知罗某其需要陪护或者通知其家属进行陪护或安排人员陪护。在罗某住院期间,被告医院对于一级护理患者罗某未尽谨慎义务,未能及时通知其家属陪护,亦未能在无家属陪护时安排人员护送或陪同其至血液净化中心进行治疗,该医院提交的证据尚无法证明其主张,原告提交了视频证据等,已完成其初步举证义务,而该医院未提交进一步的证据。鉴于缺乏司法鉴定证据,综合死亡原因、血液透析的术后护理等案情,一审法院酌情认定省人民医院的过错程度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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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元旦还有三天,我们医院的移植团队仍然奋斗在救治工作第一线!
今天,一台器官捐献(今年第67台),二台肝移植(劈裂式,今年第99、100台),两台肾移植(今年第89、90台)正在紧张进行中。
捐献者仅30岁,心梗加脑梗,生命就这样终结,非常可惜。好在他捐献的器官移植到别人身体里,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有意思的是,两台肝移植病人分别是女性,只有30~32岁,居然有一个年轻女性是酒精性肝硬化导致的肝衰竭。这么年轻,这得喝多少酒呀!
人们,请珍惜身体,生命无价,器官很贵,而且难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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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者仅30岁,心梗加脑梗,生命就这样终结,非常可惜。好在他捐献的器官移植到别人身体里,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有意思的是,两台肝移植病人分别是女性,只有30~32岁,居然有一个年轻女性是酒精性肝硬化导致的肝衰竭。这么年轻,这得喝多少酒呀!
人们,请珍惜身体,生命无价,器官很贵,而且难配!
#肾移植[超话]##肾移植术后##微博健康说[超话]# 为什么一般不二次肾移植
随着新型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肾移植手术技术进步、围术期处理不断完善,肾移植手术的成功率得到显著提高,移植肾的中、短存活率有了明显提高,但移植肾长期存活率并没有明显改善,肾移植后,并非一劳永逸,随着时间的推迟,移植的肾脏可能会出现慢性排斥反应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肾功能丧失。这种情况下,患者就会考虑再次进行肾移植,但为什么不建议进行二次肾移植呢?
1.手术难度风险增加
二次移植手术难度及风险较首次明显增加,尤其是高致敏群体反应性抗体患者,手术失败概率非常高,往往被列为手术禁忌。
2.患者自身风险高
由于二次肾移植患者术后二次移植比首次移植更加复杂和困难,移植肾失功患者的身体状态和各项临床指标往往比一般尿毒症患者更差。移植肾失功患者重新接受透析治疗的最初几个月内,并发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均较高,失功能的移植肾引起的持续存在的慢性炎症反应,和长期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可能是重要原因。即使经过一段时间的透析治疗,将患者的各项临床指标维持到一定范围内进行二次肾移植,一旦发生移植肾延迟恢复、急性排斥反应等,特别容易并发心、脑血管意外和感染,病死率高。
3.术后风险高
以往报道再次移植的移植肾存活率明显低于首次移植,排斥几率非常大,因此医护人员在术后管理上都应更加谨慎,在药量上必须十分精准,否则术后恢复会受到极大影响。
大家都知道,移植后是否能够长期存活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移植肾的来源、首次移植肾存活的时间、再次移植的时间间隔,是否感染等都决定着二次移植后“肾宝宝”的情况。如果真的要选择进行二次肾移植,一定要通过周密的术前安排,避开致敏的位点选择供体,术后采用合适的免疫抑制治疗方案,尽量提升术后肾移植的效果。
随着新型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肾移植手术技术进步、围术期处理不断完善,肾移植手术的成功率得到显著提高,移植肾的中、短存活率有了明显提高,但移植肾长期存活率并没有明显改善,肾移植后,并非一劳永逸,随着时间的推迟,移植的肾脏可能会出现慢性排斥反应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肾功能丧失。这种情况下,患者就会考虑再次进行肾移植,但为什么不建议进行二次肾移植呢?
1.手术难度风险增加
二次移植手术难度及风险较首次明显增加,尤其是高致敏群体反应性抗体患者,手术失败概率非常高,往往被列为手术禁忌。
2.患者自身风险高
由于二次肾移植患者术后二次移植比首次移植更加复杂和困难,移植肾失功患者的身体状态和各项临床指标往往比一般尿毒症患者更差。移植肾失功患者重新接受透析治疗的最初几个月内,并发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均较高,失功能的移植肾引起的持续存在的慢性炎症反应,和长期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可能是重要原因。即使经过一段时间的透析治疗,将患者的各项临床指标维持到一定范围内进行二次肾移植,一旦发生移植肾延迟恢复、急性排斥反应等,特别容易并发心、脑血管意外和感染,病死率高。
3.术后风险高
以往报道再次移植的移植肾存活率明显低于首次移植,排斥几率非常大,因此医护人员在术后管理上都应更加谨慎,在药量上必须十分精准,否则术后恢复会受到极大影响。
大家都知道,移植后是否能够长期存活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移植肾的来源、首次移植肾存活的时间、再次移植的时间间隔,是否感染等都决定着二次移植后“肾宝宝”的情况。如果真的要选择进行二次肾移植,一定要通过周密的术前安排,避开致敏的位点选择供体,术后采用合适的免疫抑制治疗方案,尽量提升术后肾移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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