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古寻珍[超话]#
卖书是为了与更多收藏爱好者建立互动(如果我仅仅是分享而你也仅仅是读者我们之间没有更多互动,如果你购买了我提供的服务至少证明你是有心在古董艺术品上下功夫的,也不是那些拿着假货当国宝的国宝帮和明知是假货却天天想办法想忽悠别人的骗子)毕竟古董的价值高昂一般人难以承受。(我也不会相信我发个古董你就会决心购买,即使我的古董是来自海内外大拍卖公司有着清晰的成交记录)每一个微店购书的我都会添加个人微信便于互动交流。从其他地方你买到的仅仅是一本书,在这里你还能得到一条正确的收藏之路。期待与你相识,享受收藏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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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鉴鉴定分享】#艺术古董收藏品鉴赏#
藏家描述:闵老师,您帮我看下这件藏品是不是老的,价值多少呢?
回复专家:闵炳吉
藏品名称:清乾隆宫廷造铜鎏金那若空行母寸佛造像真品
藏品断代:清中期
鉴定结果:此尊包金的佛像是:清乾隆时期宫廷造铜鎏金藏汉风格那若空行母寸佛造像真品无疑!此尊佛像工艺精美,金水厚重自然,神韵传神,符合乾隆时期宫廷造风格与标准!那若空行母,又名金刚瑜伽母,是藏传佛教中最具智慧与力量的女性修行者,也是噶举派、萨迦派及格鲁派共修的女性本尊!在寸佛中空行母比较稀少,如果是其它普通品种也就价值两三万,这个品种稀缺,所以要贵很多,外表包金加工艺估计接近一万,我估价在6、8万左右吧。
回复专家:
闵炳吉,古玩收藏行业实战二十余年,擅长历代佛造像、铜杂项、铜镜、古钱币等经验丰富,鉴赏水平极高。
藏家描述:闵老师,您帮我看下这件藏品是不是老的,价值多少呢?
回复专家:闵炳吉
藏品名称:清乾隆宫廷造铜鎏金那若空行母寸佛造像真品
藏品断代:清中期
鉴定结果:此尊包金的佛像是:清乾隆时期宫廷造铜鎏金藏汉风格那若空行母寸佛造像真品无疑!此尊佛像工艺精美,金水厚重自然,神韵传神,符合乾隆时期宫廷造风格与标准!那若空行母,又名金刚瑜伽母,是藏传佛教中最具智慧与力量的女性修行者,也是噶举派、萨迦派及格鲁派共修的女性本尊!在寸佛中空行母比较稀少,如果是其它普通品种也就价值两三万,这个品种稀缺,所以要贵很多,外表包金加工艺估计接近一万,我估价在6、8万左右吧。
回复专家:
闵炳吉,古玩收藏行业实战二十余年,擅长历代佛造像、铜杂项、铜镜、古钱币等经验丰富,鉴赏水平极高。
亲自办理过古董、艺术品拍卖涉嫌诈骗的案件,最后帮某股东争取到了从犯,这是怎么争取到的?!
很多人认为,在诈骗案件中,只要是股东都是主犯,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和地位都比较重要的人员,容易被认定为主犯。
但是,对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和地位相对较小的共犯,仍然有机会被认定为从犯。
比如,笔者亲办的这起古董、艺术品拍卖案件中,我当事人属于股东,占股比例不大,理由一:在公司的整体作用并不大,不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只是存在分红的这种情况,公司财务、人事以及决策,他并无权干涉,理由二:在公司的地位并不高,平时除了他所管理的小部门会议外,其余部门或者重要决策,他并无任何管理权限。
当然,争取从犯的过程并非想象中的简单,在公安阶段以及检察院阶段,相关办案人员均认定我当事人就是主犯,庭审过程中,控诉方也极力指控我当事人是主犯,应以主犯定罪量刑。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阶段,有利的庭审过程,正缓慢地向我当事人具备从犯的方向发展。庭后与主审法官依法沟通,法官也认为我当事人具备从犯的法定条件。
庭后,我又向法院提交了完善的辩护意见书,后听说法官认定我当事人为从犯,合议庭内部也产生不同意见,检察官在庭后强硬的认为我当事人是主犯的态度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也表示让法院自主决定。
然后的然后,就是我当事人被认定了从犯,量刑上也轻了很多。
当然,成功辩护的过程,要感谢法官坚持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审理此案,也感谢检察官得及时认可律师的辩护意见。
很多人认为,在诈骗案件中,只要是股东都是主犯,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和地位都比较重要的人员,容易被认定为主犯。
但是,对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和地位相对较小的共犯,仍然有机会被认定为从犯。
比如,笔者亲办的这起古董、艺术品拍卖案件中,我当事人属于股东,占股比例不大,理由一:在公司的整体作用并不大,不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只是存在分红的这种情况,公司财务、人事以及决策,他并无权干涉,理由二:在公司的地位并不高,平时除了他所管理的小部门会议外,其余部门或者重要决策,他并无任何管理权限。
当然,争取从犯的过程并非想象中的简单,在公安阶段以及检察院阶段,相关办案人员均认定我当事人就是主犯,庭审过程中,控诉方也极力指控我当事人是主犯,应以主犯定罪量刑。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阶段,有利的庭审过程,正缓慢地向我当事人具备从犯的方向发展。庭后与主审法官依法沟通,法官也认为我当事人具备从犯的法定条件。
庭后,我又向法院提交了完善的辩护意见书,后听说法官认定我当事人为从犯,合议庭内部也产生不同意见,检察官在庭后强硬的认为我当事人是主犯的态度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也表示让法院自主决定。
然后的然后,就是我当事人被认定了从犯,量刑上也轻了很多。
当然,成功辩护的过程,要感谢法官坚持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审理此案,也感谢检察官得及时认可律师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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