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里说:“那个叫作天命的东西,那个注定要让你为之奉献生命的东西,不会因为琐碎的生活而消失,它会不断地在你的心底涌现,直到有一刻你再也不能视而不见。如同贝壳中永远有大海的声音,因为这就是贝壳的天命。当你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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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们肩挂背扛把居民物资尽早送上楼# ,#大白打通封管控小区物资运送最后100米#】“大白”们肩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装满生活物资的包装袋、小三轮成了蔬菜转运车,邮政人员进入社区当志愿者,专业的分拣提高了物资配送的效率……近日,朝阳区多个小区封控、管控,街道、社区、志愿者们组成合力,保障物资配送“最后100米”的畅通。
想尽办法把居民物资尽早送上楼
王久全是朝阳区垡头西里38号楼疫情防控区居民工作组组长。这个社区“大家长”管的事情不少,“比如,小区封控、管控之后,尤其是头几天,居民们会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保障街道的服务热线、社区热线畅通,让居民随时能找到我们。另外,我们每个楼都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有什么需求,可以提出来。”
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是居民采购单里的大项,送达小区的快递中,这些物资占绝大比例。所以,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是王久全和同事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小区封管控之后,街道、社区等部门一共有近30人进驻小区,此外保安人员44人、居民志愿者20多人,以及中国邮政等部门的志愿者,他们共同守护着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中的“最后100米”。
每天配送至小区的快递、外卖大约有500件。为了不让这些快递、外卖“走错门”,王久全和同事们要先在外卖、快递的外包装上用粗记号笔写上楼门号、居民的姓名、电话,然后将快递整整齐齐地码放在货架上,货架按楼栋、楼层分好,并对外包装消杀。王久全说:“这个工作看上去有些琐碎,但是非常必要。工作人员人手紧张,但不能因此耽误居民的正常生活。通过这种方式,管控区的居民下楼取快递、外卖,一眼就能找到自己的商品。如果是封控区的居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按照外包装袋上写好的楼门号,也能非常快地送过去。”
4月26日下午,劲松街道封控小区内,身穿防护服的“大白”从货物暂存架上将一包包蔬菜包挂在自己身上。
“我这挂了四袋,你挂了多少?”两位“大白”在比试谁一次性拿的蔬菜包更多。只见他们身上挂着、手里拎着,有的干脆用一个大收纳箱摆放进好多袋蔬菜,把收纳箱扛在肩上走。小区封控以来,“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邮政专业人员入驻小区当志愿者
志愿者是封控、管控小区内为居民配送物资主要力量之一。卢肖博是中国邮政垡头邮政支局双合营业部的经理,本轮疫情发生后,卢肖博和五六名邮政人员一起进入垡头西里38号楼成为社区志愿者。
卢肖博和同事们的加入,令王久全感到更加踏实,“就以物资配送来说,每天500多件快件,量不小,但是卢老师他们分配起物资来就特别专业,他们用邮政人员的专业性帮我们提高了物资派送的工作效率。”
对于自己在社区的这份新工作,卢肖博特别自信:“平时我们就负责这个区域的邮件派送,如今能在熟悉的社区为老街坊们做生活保障,我们也挺高兴。现在分拣这些快递、外卖,用上的都是平日我们分拣邮件的办法,按区域、楼门分好,这样工作起来也就不会感觉很忙乱。”
与此同时,在封控、管控小区,楼门长们更加忙碌了。70多岁的“资深”楼门长王建华这几天当上了居民生活物资的转运员,老爷子每天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走几趟,车上每次都放着满满的快递、外卖、蔬菜包,“一天最多的时候骑五趟,差不多能运七八十件快件。”从小区门口的货架到王建华负责的平房院,路程也就几百米,但是当货物放上三轮车时,骑起来还是要使点儿劲儿。对此,老爷子并不在意,“七八十件分成五六次运,每次其实没多少,而且志愿者、保安见到我也都过来帮忙。大家都是邻居,这个时候更得互相帮衬着点儿。”
商超提供蔬菜包购买小程序方便居民购买
潘家园街道松榆西里54号楼、57号楼、59号楼、71号楼为管控区,居民们通过线上方式点外卖及购买生活物资。记者在松榆西里社区的各个门口看到,有不少居民从线上采购的物资整齐地摆放在围栏处,居民自己下楼取件。物美、京客隆超市也给劲松、双井、潘家园街道开通蔬菜包、水果包等,其中包括了生菜、西红柿、土豆、黄瓜、五花肉等等。
不过居民刘女士建议,社区里有不少老年人,“老人家不一定能会用APP买菜或者下单,原来社区有个小菜站,如果小菜站能提供一些蔬菜的线下购买,可能会更加方便老年人。”
潘家园街道武圣西里部分楼栋为管控区域,市民吕先生前几天有点儿为买菜的事儿发愁。不过今天他发现在小区保安亭的墙上,贴有一张附带小区各楼栋微信服务群的二维码。“居民可以扫码进群,在网上购买的保障生活物资会送到小区门口,我们再自行下楼去领取。”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小的二维码让吕先生心里顿时觉得十分踏实,“跟着大家一起在群里购买保障物资,然后自己下楼取件,这样感觉挺方便。”(新京报)
想尽办法把居民物资尽早送上楼
王久全是朝阳区垡头西里38号楼疫情防控区居民工作组组长。这个社区“大家长”管的事情不少,“比如,小区封控、管控之后,尤其是头几天,居民们会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保障街道的服务热线、社区热线畅通,让居民随时能找到我们。另外,我们每个楼都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有什么需求,可以提出来。”
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是居民采购单里的大项,送达小区的快递中,这些物资占绝大比例。所以,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是王久全和同事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小区封管控之后,街道、社区等部门一共有近30人进驻小区,此外保安人员44人、居民志愿者20多人,以及中国邮政等部门的志愿者,他们共同守护着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中的“最后100米”。
每天配送至小区的快递、外卖大约有500件。为了不让这些快递、外卖“走错门”,王久全和同事们要先在外卖、快递的外包装上用粗记号笔写上楼门号、居民的姓名、电话,然后将快递整整齐齐地码放在货架上,货架按楼栋、楼层分好,并对外包装消杀。王久全说:“这个工作看上去有些琐碎,但是非常必要。工作人员人手紧张,但不能因此耽误居民的正常生活。通过这种方式,管控区的居民下楼取快递、外卖,一眼就能找到自己的商品。如果是封控区的居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按照外包装袋上写好的楼门号,也能非常快地送过去。”
4月26日下午,劲松街道封控小区内,身穿防护服的“大白”从货物暂存架上将一包包蔬菜包挂在自己身上。
“我这挂了四袋,你挂了多少?”两位“大白”在比试谁一次性拿的蔬菜包更多。只见他们身上挂着、手里拎着,有的干脆用一个大收纳箱摆放进好多袋蔬菜,把收纳箱扛在肩上走。小区封控以来,“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邮政专业人员入驻小区当志愿者
志愿者是封控、管控小区内为居民配送物资主要力量之一。卢肖博是中国邮政垡头邮政支局双合营业部的经理,本轮疫情发生后,卢肖博和五六名邮政人员一起进入垡头西里38号楼成为社区志愿者。
卢肖博和同事们的加入,令王久全感到更加踏实,“就以物资配送来说,每天500多件快件,量不小,但是卢老师他们分配起物资来就特别专业,他们用邮政人员的专业性帮我们提高了物资派送的工作效率。”
对于自己在社区的这份新工作,卢肖博特别自信:“平时我们就负责这个区域的邮件派送,如今能在熟悉的社区为老街坊们做生活保障,我们也挺高兴。现在分拣这些快递、外卖,用上的都是平日我们分拣邮件的办法,按区域、楼门分好,这样工作起来也就不会感觉很忙乱。”
与此同时,在封控、管控小区,楼门长们更加忙碌了。70多岁的“资深”楼门长王建华这几天当上了居民生活物资的转运员,老爷子每天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走几趟,车上每次都放着满满的快递、外卖、蔬菜包,“一天最多的时候骑五趟,差不多能运七八十件快件。”从小区门口的货架到王建华负责的平房院,路程也就几百米,但是当货物放上三轮车时,骑起来还是要使点儿劲儿。对此,老爷子并不在意,“七八十件分成五六次运,每次其实没多少,而且志愿者、保安见到我也都过来帮忙。大家都是邻居,这个时候更得互相帮衬着点儿。”
商超提供蔬菜包购买小程序方便居民购买
潘家园街道松榆西里54号楼、57号楼、59号楼、71号楼为管控区,居民们通过线上方式点外卖及购买生活物资。记者在松榆西里社区的各个门口看到,有不少居民从线上采购的物资整齐地摆放在围栏处,居民自己下楼取件。物美、京客隆超市也给劲松、双井、潘家园街道开通蔬菜包、水果包等,其中包括了生菜、西红柿、土豆、黄瓜、五花肉等等。
不过居民刘女士建议,社区里有不少老年人,“老人家不一定能会用APP买菜或者下单,原来社区有个小菜站,如果小菜站能提供一些蔬菜的线下购买,可能会更加方便老年人。”
潘家园街道武圣西里部分楼栋为管控区域,市民吕先生前几天有点儿为买菜的事儿发愁。不过今天他发现在小区保安亭的墙上,贴有一张附带小区各楼栋微信服务群的二维码。“居民可以扫码进群,在网上购买的保障生活物资会送到小区门口,我们再自行下楼去领取。”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小的二维码让吕先生心里顿时觉得十分踏实,“跟着大家一起在群里购买保障物资,然后自己下楼取件,这样感觉挺方便。”(新京报)
#买150份扣肉打假人再发声##百乐有说法#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微博电台计划#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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