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发展】大型机台搬!搬!搬!——晋江法院强势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晋江法院执行局坚持“刚柔并济”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涉企执行案件,谨慎采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打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2022年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强制执行一起返还机台设备纠纷案件,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3年3月2日,晋江某纸业公司以45万元的价格向唐山某机械公司购买一台半自动模切机,约定机器到厂后一年内分期付款完毕,全款未付清前机器的所有权归机械公司所有。后纸业公司未按约付款,尚欠机械公司21万元。机械公司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晋江法院。
2019年7月5日,经晋江法院判决,纸业公司应返还机械公司这台半自动模切机。判决生效后,纸业公司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机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上门组织双方和解。纸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分期偿还15万元,但机械公司坚持要一次性付清15万元才同意转移该机器的所有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机械公司要求返还机器。
2021年10月14日,执行干警前往纸业公司张贴《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并告知纸业公司应限期返还,纸业公司仍拒不返还。
2022年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组织吊车、货车前往纸业公司,并告知纸业公司负责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该机台设备最终顺利被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机械公司深表感激,对晋江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点赞。
一直以来,晋江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信念,以务实执行作风为“诚信晋江”保驾护航,切实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建诚信晋江”“弘扬晋江经验”的目标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执行中。
近年来,晋江法院执行局坚持“刚柔并济”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涉企执行案件,谨慎采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打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2022年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强制执行一起返还机台设备纠纷案件,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3年3月2日,晋江某纸业公司以45万元的价格向唐山某机械公司购买一台半自动模切机,约定机器到厂后一年内分期付款完毕,全款未付清前机器的所有权归机械公司所有。后纸业公司未按约付款,尚欠机械公司21万元。机械公司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晋江法院。
2019年7月5日,经晋江法院判决,纸业公司应返还机械公司这台半自动模切机。判决生效后,纸业公司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机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上门组织双方和解。纸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分期偿还15万元,但机械公司坚持要一次性付清15万元才同意转移该机器的所有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机械公司要求返还机器。
2021年10月14日,执行干警前往纸业公司张贴《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并告知纸业公司应限期返还,纸业公司仍拒不返还。
2022年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组织吊车、货车前往纸业公司,并告知纸业公司负责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该机台设备最终顺利被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机械公司深表感激,对晋江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点赞。
一直以来,晋江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信念,以务实执行作风为“诚信晋江”保驾护航,切实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建诚信晋江”“弘扬晋江经验”的目标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执行中。
霍家争产案于年初正式拉开帷幕,原告为霍英东大房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娜、次女霍丽萍,被告为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主要围绕“南沙70亿项目”展开,要求另一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回购涉及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权。
持续近一个月的时间,霍家长房所有兄妹于2月份达成和解,暂时告一段落,但具体的资产分配并没有曝光。
5月19号,据港媒消息称,根据最新的资料显示,和解后的资产分配已经正式展开,这次曝光的资产主要涉及到房产。
山顶普乐道2号豪宅,原本是由家族公司“霍兴业堂”持有,但本月初,持有公司以3.7亿多港币转让给长房大女儿霍丽娜、以及三子霍震宇。也就是说,霍震霆与霍震寰已经正式布局资产的重新分配,将这套豪宅的所有权分给了霍丽娜与霍震宇。
两人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7%和33%。
据了解,这套豪宅购置的年份大约在1960年,原业主为美国政府。购入之后,一直由三房成员居住,此后便转到了“霍兴业堂”名下。
霍震霆与霍震寰也会从这笔交易中获取到收入。据悉霍震霆在“霍兴业堂”持股22%,霍震寰则持有26%,按照这个比率算下来。霍震寰会获得9700万港币,霍震霆会获得8200万港币。
至于霍丽娜与霍震宇则分别持有“霍兴业堂”11%和26%的股份。
其实霍家的这份争产案对其他房的子女并没有实际的意义,毕竟最终的所有权还是会回到大房一众子女的身上。
至于霍英东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大约在12年的时候,霍震寰曾向当时的调解人提及,超过113亿,不过长房最新统计的数据大约在300亿,也就是说霍英东去世之后,留下了这些遗产。
不得不说,豪门家族所积累的财富真的十分惊人,当然这一切的背后都是霍英东的功劳,没有他当年的打拼和眼光,也就不会有如今的财富以及纠纷。
从他身上延续下来的经商之道和爱国精神,也是分别作用在了不同的儿孙身上。霍震寰主要从事商业,霍震霆主攻政治,到了第三代,霍启刚主攻政治,霍启山则主要从事商业,彼此分工明确,也能很好地守护家族。
持续近一个月的时间,霍家长房所有兄妹于2月份达成和解,暂时告一段落,但具体的资产分配并没有曝光。
5月19号,据港媒消息称,根据最新的资料显示,和解后的资产分配已经正式展开,这次曝光的资产主要涉及到房产。
山顶普乐道2号豪宅,原本是由家族公司“霍兴业堂”持有,但本月初,持有公司以3.7亿多港币转让给长房大女儿霍丽娜、以及三子霍震宇。也就是说,霍震霆与霍震寰已经正式布局资产的重新分配,将这套豪宅的所有权分给了霍丽娜与霍震宇。
两人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7%和33%。
据了解,这套豪宅购置的年份大约在1960年,原业主为美国政府。购入之后,一直由三房成员居住,此后便转到了“霍兴业堂”名下。
霍震霆与霍震寰也会从这笔交易中获取到收入。据悉霍震霆在“霍兴业堂”持股22%,霍震寰则持有26%,按照这个比率算下来。霍震寰会获得9700万港币,霍震霆会获得8200万港币。
至于霍丽娜与霍震宇则分别持有“霍兴业堂”11%和26%的股份。
其实霍家的这份争产案对其他房的子女并没有实际的意义,毕竟最终的所有权还是会回到大房一众子女的身上。
至于霍英东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大约在12年的时候,霍震寰曾向当时的调解人提及,超过113亿,不过长房最新统计的数据大约在300亿,也就是说霍英东去世之后,留下了这些遗产。
不得不说,豪门家族所积累的财富真的十分惊人,当然这一切的背后都是霍英东的功劳,没有他当年的打拼和眼光,也就不会有如今的财富以及纠纷。
从他身上延续下来的经商之道和爱国精神,也是分别作用在了不同的儿孙身上。霍震寰主要从事商业,霍震霆主攻政治,到了第三代,霍启刚主攻政治,霍启山则主要从事商业,彼此分工明确,也能很好地守护家族。
金融机构如何把功能定位在争夺公司控制权上,就是门口的野蛮人
实际商战中具体有五大争夺控制权的模式,提前了解一下
1、管理层收购是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资产等出现变化,最终改变了公司所有制结构。
2、引入外来资本争夺控制权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外来资本直接购买股份,如VC、PE融资,另一种模式是管理层与外来资本联合,一起进行管理层收购。
3、第二大股东“篡权”与第一大股东竞争,取得控制权的情况非常多。
4、限制性条款对争夺控制权有附加和约束作用。一票否决权,另一种限制性条款存在于公司章理中。
5、反击性的反收购是针对已经发起的敌意收购而采取的反收购措施,主要通过降低自身公司的吸引力,或增大对方收购成本等方式达到阻碍收购的目的。
实际商战中具体有五大争夺控制权的模式,提前了解一下
1、管理层收购是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资产等出现变化,最终改变了公司所有制结构。
2、引入外来资本争夺控制权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外来资本直接购买股份,如VC、PE融资,另一种模式是管理层与外来资本联合,一起进行管理层收购。
3、第二大股东“篡权”与第一大股东竞争,取得控制权的情况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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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击性的反收购是针对已经发起的敌意收购而采取的反收购措施,主要通过降低自身公司的吸引力,或增大对方收购成本等方式达到阻碍收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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