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洪洞热力公司草菅人命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监管部门不到位
近日,有洪洞县大槐树镇常青三村村民举报称,洪洞热力公司2021年12月26号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
据当地村民反映了解,死者为常青三村八组村民郭荣真,小名叫小娃,今年54岁,在上班期间掉入碎煤仓内导致死亡。而后,死者被热力公司拉到梗壁村的私人殡仪馆内存放,于29号下葬。事故发生后,该热力公司并没有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而是选择违规清理现场,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以126万元高额的赔偿金私了封口。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私了瞒报就是对生命最大的漠视。于是,2022年元月2号本报工作人员将情况反映给洪洞县应急管理局(杨杰)值班人员。然后转交到办公室(郝)主任。郝主任称已经上报给局领导。随后便石沉大海至今未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该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两小时之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关于此事,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追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避免发生更多严重的安全事故!
本网将持续关注,追踪报道。
(来源:黄河澎湃)免责声明:本帐号转载的作品来源与网络,目的在于记录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帐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果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网安/公安报警,追究第一发帖人的责任,凭立案回执联系我删除,切记不要花钱删帖,这样会助长这些靠敲诈勒索为生的专业转帖小号,如果您被假记者勒索过,请保留转账证据大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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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村民反映了解,死者为常青三村八组村民郭荣真,小名叫小娃,今年54岁,在上班期间掉入碎煤仓内导致死亡。而后,死者被热力公司拉到梗壁村的私人殡仪馆内存放,于29号下葬。事故发生后,该热力公司并没有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而是选择违规清理现场,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以126万元高额的赔偿金私了封口。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私了瞒报就是对生命最大的漠视。于是,2022年元月2号本报工作人员将情况反映给洪洞县应急管理局(杨杰)值班人员。然后转交到办公室(郝)主任。郝主任称已经上报给局领导。随后便石沉大海至今未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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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洪洞热力公司草菅人命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监管部门不到位
近日,有洪洞县大槐树镇常青三村村民举报称,洪洞热力公司2021年12月26号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
据当地村民反映了解,死者为常青三村八组村民郭荣真,小名叫小娃,今年54岁,在上班期间掉入碎煤仓内导致死亡。而后,死者被热力公司拉到梗壁村的私人殡仪馆内存放,于29号下葬。事故发生后,该热力公司并没有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而是选择违规清理现场,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以126万元高额的赔偿金私了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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