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美食# 螺蛳粉,这种在柳州人日常生活里司空见惯的食物,在疫情初期突然变得“一粉难求”,各大购物网站上的店铺纷纷挂出“预售”两个字眼。火遍全网的速度让人瞠目结舌。
作为嗦粉大省的广西,各类米粉不胜枚举,螺蛳粉更像是大当家,在家族中呼声最高。
别看呼声最高,其实螺蛳粉是个年轻翘楚。“发家史”并不长,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末。那时候的谷埠菜市不仅是全柳州最大的生螺交易市场,还活跃着很多米粉店,柳州人天生爱吃米粉,但很多粉店提供的高汤都是清汤,寡淡无味。
想留住食客的胃,需要花大价钱买新鲜的猪筒骨还有整鸡来熬汤,从成本上来说并不划算,而螺蛳的价格实惠,垂手可得,有人发现螺蛳熬出来的汤鲜美浓郁,搭配米粉味道更甚,不失为一种平替,于是小食材有了大用途,螺蛳粉的雏形由此而来。
这世间的美食大抵都是食物之间的因缘际会,无巧不成书。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螺蛳粉也不断演进,爱吃酸辣的柳州人,不断往螺蛳粉里加入各式各样的配菜,于是奠定了一碗螺蛳粉“鲜、辣、酸、香”的基调。
柳州的空气都是螺蛳粉味儿的。这一点不假,嗦粉大军不分昼夜,从连锁字号到深巷小店,都是他们的战场。
螺蛳粉注定是属于市井的,它常常让人觉得难登大雅之堂。性格乖张,脾气古怪,一出场便是喧宾夺主的气势,它虽不够体面却足够深刻。
我也买过包装的螺蛳粉,纯粹是想试一下味道如何。煮完发现总觉得缺点什么,味道和店里的差一大截,父亲说我厨房搞得“庞臭”,为此还被罚洗锅三天,罢了罢了,还是堂食最佳。
我常去的那家店就在电动车直达的巷子里头,老远便闻到香味。二两米粉是刚好能吃完的量,老板熟练地把酸笋、酸豆角、炸腐竹、黄花菜、萝卜干、木耳、花生这些配菜放到我的碗里,他头也不抬,掂着勺子问要什么辣度。
我咽了一下口水说中辣。微辣是对这碗粉的尊重,中辣最适合我这样无辣不欢的人了,特辣是勇者的天堂,一般不敢轻易尝试。若说想吃无辣的螺蛳粉,那会被同伴投以嫌弃的眼神。
老板用锅勺拨开汤面上的红油,往碗里淋上一勺浓郁到发白的螺蛳汤,再浇上些许红油在米粉上,一切就绪,我便以犒劳自己为名,让老板加一个炸鸭掌,最后成交10元。
红油在漂浮在上面,筷子在碗里搅动,让酥脆的炸腐竹充分浸泡螺汤,最底下的青菜已经熟透,再晚一分钟吃都会变黄,空心菜的叶与茎都裹着辣椒油,吃起来脆嫩多汁,炸腐竹干吃酥脆,而吸饱汤汁后的炸腐竹姿态就温柔舒展许多,带着豆香和螺香。
螺蛳粉用的粉是干切粉冷泡出来的,尽管放开水里烫过一轮,口感还是有点韧劲儿,爽滑中带些不服软的个性,需要每一颗牙齿都参与咀嚼,米香和螺汤的鲜香在口腔里融合,酸笋和萝卜干轮番加入,不禁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口感,谁说螺蛳粉是臭的?当然不能肤浅的归纳为臭的味道,是酸辣鲜咸脆交织的浓香。
吃螺蛳粉需要速战速决,趁热吃才能最大限度把味道留住。眼前这碗螺蛳粉色泽红亮,端起碗在嘴边吹一口,辣椒油便似湖面涟漪一样飘向碗的那头,露出原本的汤色,三两口热汤下肚,忍不住叹出声,筒骨和青螺搭配,店家秘制香料加持,这碗汤鲜辣刺激得我毛孔张开,大汗淋漓,像是跑完五公里般酸爽畅快,再坏的心情都烟消云散。
扶霞在《鱼翅与花椒》里面写道:生活是苦的,食物却能带来一丝暂时的甜,食物是很安全的享受,你可以毫无恐惧地在其中放松自己。
螺蛳粉应该是这样的食物,能让人在滚烫中释放自我,得到一丝慰藉,每次吃完都有种“大不了重头再来”的豁然。
我对自制螺蛳粉可是一点自信都没有,光是看那制作流程就被吓退。通过米浆压制而成的圆条干粉需要放冷水里一直浸泡着,直至发白有弹性,等需要食用的时候从冷水里掏出一把放开水里烫半分钟,这样才能保证米粉爽滑有嚼劲。这只是制作螺蛳粉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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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辣椒红油是螺蛳粉江湖的封喉武器,那高汤就是内功心法。每一家螺蛳粉店的老板都对此都是秘而不宣的。
俗话说“一颗田螺三碗汤”,可见田螺的鲜美。一锅好的高汤离不开本地产的青螺(俗称田螺),新鲜的田螺吐泥干净后放锅里炒至螺口张开,放一边备用,八角、沙姜、香叶、桂皮等十余种配料也下锅炒香,把事先炒香的田螺放进去,再加上猪筒骨和鸡骨架提味,小火熬制3小时,一锅浓汤才算完成。
酸笋是这碗粉最富有争议的部分,它独特的味道让人垂涎,也让好些人“退避三舍”。好吃的酸笋必定是要选个头如手臂般的甜笋腌制而成,闻起来酸而不呛,臭而不腐,发酵后变得酸脆爽口,出坛的酸笋切丝,起锅走油放适量调料和辣椒红油翻炒到干爽。这仅仅是完成一道配菜的工作。
酸豆角、木耳、炸腐竹、黄花菜、萝卜干缺一不可。值得一提的是炸腐竹,片状的腐竹放进油锅后瞬间膨胀,炸至每张腐竹上面气泡密布,轻盈如叶片,才算大功告成。炸好的腐竹脆弱得不堪一击,吃的便是这酥脆。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老板把碎成渣的炸腐竹分到我碗里,这将影响我嗦粉的心情。
红油辣而不燥,米粉韧而不僵,高汤鲜而不腻,酸笋酸而不呛,炸腐竹酥而不油,再配上几根青菜作为点缀,红绿相应,口感丰富,层次分明,味道深刻。
有人说,人分两种:一种是吃螺蛳粉的,一种是不吃螺蛳粉的。也有人说吃螺蛳粉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由此可见,备受争议是螺蛳粉的宿命。
尽管我吃得满身都是酸笋味,开口说话便让对面的人后退三步,回家还要换洗衣服,但那又怎么样?如果工作生活都无法让人满意,起码眼前这碗螺蛳粉是能让人满意的。
市井小吃也好,山珍海味也罢,人对食物本就是自带成见的,但并不影响各取所爱。
《酸辣鲜咸脆,是我心心念念的螺蛳粉》文 | 在山
作为嗦粉大省的广西,各类米粉不胜枚举,螺蛳粉更像是大当家,在家族中呼声最高。
别看呼声最高,其实螺蛳粉是个年轻翘楚。“发家史”并不长,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末。那时候的谷埠菜市不仅是全柳州最大的生螺交易市场,还活跃着很多米粉店,柳州人天生爱吃米粉,但很多粉店提供的高汤都是清汤,寡淡无味。
想留住食客的胃,需要花大价钱买新鲜的猪筒骨还有整鸡来熬汤,从成本上来说并不划算,而螺蛳的价格实惠,垂手可得,有人发现螺蛳熬出来的汤鲜美浓郁,搭配米粉味道更甚,不失为一种平替,于是小食材有了大用途,螺蛳粉的雏形由此而来。
这世间的美食大抵都是食物之间的因缘际会,无巧不成书。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螺蛳粉也不断演进,爱吃酸辣的柳州人,不断往螺蛳粉里加入各式各样的配菜,于是奠定了一碗螺蛳粉“鲜、辣、酸、香”的基调。
柳州的空气都是螺蛳粉味儿的。这一点不假,嗦粉大军不分昼夜,从连锁字号到深巷小店,都是他们的战场。
螺蛳粉注定是属于市井的,它常常让人觉得难登大雅之堂。性格乖张,脾气古怪,一出场便是喧宾夺主的气势,它虽不够体面却足够深刻。
我也买过包装的螺蛳粉,纯粹是想试一下味道如何。煮完发现总觉得缺点什么,味道和店里的差一大截,父亲说我厨房搞得“庞臭”,为此还被罚洗锅三天,罢了罢了,还是堂食最佳。
我常去的那家店就在电动车直达的巷子里头,老远便闻到香味。二两米粉是刚好能吃完的量,老板熟练地把酸笋、酸豆角、炸腐竹、黄花菜、萝卜干、木耳、花生这些配菜放到我的碗里,他头也不抬,掂着勺子问要什么辣度。
我咽了一下口水说中辣。微辣是对这碗粉的尊重,中辣最适合我这样无辣不欢的人了,特辣是勇者的天堂,一般不敢轻易尝试。若说想吃无辣的螺蛳粉,那会被同伴投以嫌弃的眼神。
老板用锅勺拨开汤面上的红油,往碗里淋上一勺浓郁到发白的螺蛳汤,再浇上些许红油在米粉上,一切就绪,我便以犒劳自己为名,让老板加一个炸鸭掌,最后成交10元。
红油在漂浮在上面,筷子在碗里搅动,让酥脆的炸腐竹充分浸泡螺汤,最底下的青菜已经熟透,再晚一分钟吃都会变黄,空心菜的叶与茎都裹着辣椒油,吃起来脆嫩多汁,炸腐竹干吃酥脆,而吸饱汤汁后的炸腐竹姿态就温柔舒展许多,带着豆香和螺香。
螺蛳粉用的粉是干切粉冷泡出来的,尽管放开水里烫过一轮,口感还是有点韧劲儿,爽滑中带些不服软的个性,需要每一颗牙齿都参与咀嚼,米香和螺汤的鲜香在口腔里融合,酸笋和萝卜干轮番加入,不禁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口感,谁说螺蛳粉是臭的?当然不能肤浅的归纳为臭的味道,是酸辣鲜咸脆交织的浓香。
吃螺蛳粉需要速战速决,趁热吃才能最大限度把味道留住。眼前这碗螺蛳粉色泽红亮,端起碗在嘴边吹一口,辣椒油便似湖面涟漪一样飘向碗的那头,露出原本的汤色,三两口热汤下肚,忍不住叹出声,筒骨和青螺搭配,店家秘制香料加持,这碗汤鲜辣刺激得我毛孔张开,大汗淋漓,像是跑完五公里般酸爽畅快,再坏的心情都烟消云散。
扶霞在《鱼翅与花椒》里面写道:生活是苦的,食物却能带来一丝暂时的甜,食物是很安全的享受,你可以毫无恐惧地在其中放松自己。
螺蛳粉应该是这样的食物,能让人在滚烫中释放自我,得到一丝慰藉,每次吃完都有种“大不了重头再来”的豁然。
我对自制螺蛳粉可是一点自信都没有,光是看那制作流程就被吓退。通过米浆压制而成的圆条干粉需要放冷水里一直浸泡着,直至发白有弹性,等需要食用的时候从冷水里掏出一把放开水里烫半分钟,这样才能保证米粉爽滑有嚼劲。这只是制作螺蛳粉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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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辣椒红油是螺蛳粉江湖的封喉武器,那高汤就是内功心法。每一家螺蛳粉店的老板都对此都是秘而不宣的。
俗话说“一颗田螺三碗汤”,可见田螺的鲜美。一锅好的高汤离不开本地产的青螺(俗称田螺),新鲜的田螺吐泥干净后放锅里炒至螺口张开,放一边备用,八角、沙姜、香叶、桂皮等十余种配料也下锅炒香,把事先炒香的田螺放进去,再加上猪筒骨和鸡骨架提味,小火熬制3小时,一锅浓汤才算完成。
酸笋是这碗粉最富有争议的部分,它独特的味道让人垂涎,也让好些人“退避三舍”。好吃的酸笋必定是要选个头如手臂般的甜笋腌制而成,闻起来酸而不呛,臭而不腐,发酵后变得酸脆爽口,出坛的酸笋切丝,起锅走油放适量调料和辣椒红油翻炒到干爽。这仅仅是完成一道配菜的工作。
酸豆角、木耳、炸腐竹、黄花菜、萝卜干缺一不可。值得一提的是炸腐竹,片状的腐竹放进油锅后瞬间膨胀,炸至每张腐竹上面气泡密布,轻盈如叶片,才算大功告成。炸好的腐竹脆弱得不堪一击,吃的便是这酥脆。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老板把碎成渣的炸腐竹分到我碗里,这将影响我嗦粉的心情。
红油辣而不燥,米粉韧而不僵,高汤鲜而不腻,酸笋酸而不呛,炸腐竹酥而不油,再配上几根青菜作为点缀,红绿相应,口感丰富,层次分明,味道深刻。
有人说,人分两种:一种是吃螺蛳粉的,一种是不吃螺蛳粉的。也有人说吃螺蛳粉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由此可见,备受争议是螺蛳粉的宿命。
尽管我吃得满身都是酸笋味,开口说话便让对面的人后退三步,回家还要换洗衣服,但那又怎么样?如果工作生活都无法让人满意,起码眼前这碗螺蛳粉是能让人满意的。
市井小吃也好,山珍海味也罢,人对食物本就是自带成见的,但并不影响各取所爱。
《酸辣鲜咸脆,是我心心念念的螺蛳粉》文 | 在山
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为保障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用品市场平安有序。近日,区市场监管局诚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在售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进行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儿童玩具专营店、学校及周边店铺、文具店为重点,对商家销售的橡皮檫、作业本以及儿童玩具等常用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查看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注了厂名厂址、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为“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是否经过3C认证等。在开展抽检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了《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引导其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严防不合格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流入市场。目前,随机抽取的3批次受检样品正在检验中。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市场,让家长们买得放心、用的安心。
(区市场监管局 张梦)
为保障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用品市场平安有序。近日,区市场监管局诚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在售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进行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儿童玩具专营店、学校及周边店铺、文具店为重点,对商家销售的橡皮檫、作业本以及儿童玩具等常用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查看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注了厂名厂址、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为“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是否经过3C认证等。在开展抽检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了《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引导其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严防不合格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流入市场。目前,随机抽取的3批次受检样品正在检验中。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市场,让家长们买得放心、用的安心。
(区市场监管局 张梦)
#职业打假呈组团趋势#【月入3万?1年诉讼800余起?#记者潜入职业打假群#】一则“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是三无产品,法院判其承担10倍赔偿责任”的新闻登上热搜,这让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职业,长期寻找在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限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而通过索赔获利的群体——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记者潜入“打假群”并采访多位法官及律师后发现,当前不少人靠打假赚钱,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专业的“打假公司”。法官面对众多此类案件常常犯难,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损害。
职业打假,“月入3万元”
“兄弟,这样搞我不好吧,我最多赔你5000元。”
“我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如果到法庭上见的话,那就是10倍的赔偿,两万元!”
在一个十几个人的微信聊天群里,群主“红枫”正在给徒弟们直播一场在线打假:“红枫”以购买的2000元营养补品是假货为由,在某网络平台上传证据并投诉卖家,后卖家为让其撤销投诉不再纠缠,讨价还价一番后,最终转来9500元的私了费。
记者以“交流打假”为由,添加了一位自称为“职业打假人”“红枫”的微信好友,随后被拉入一个“拜师打假交流”群组。当晚,这位“红枫”直播分享了这次打假过程。
“不要盲目打假,起码要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将所有购物的信息、小票、截图等保存下来,这样获得赔付的把握更大一些”……直播中,“红枫”分享打假技巧。
“我专职打假有6年了,有私了的,也有到法院起诉的,现在每个月都能打成四五单,月入3万元没问题。”“红枫”告诉记者,不少打假圈的“大佬”比他厉害,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购得假货,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少售卖假货的卖家怕被抓住尾巴,就会用钱息事宁人,如果被起诉了,打假人就可能拿到10倍的赔偿金。”“红枫”说。
职业打假人群体特点显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叶宇介绍,职业打假人精通法律知识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长期游走在各类店铺,寻找假货,并全程记录商品信息,以固定证据。他们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了专业的“打假公司”。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旭光说:“职业打假具备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部分职业打假人将该类案件大量诉至法院,有人针对某商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商品再次起诉。”
争议不断,法官犯难
1995年,22岁的王海因购得12副假冒“索尼耳机”,起诉卖家获得赔偿,兴起我国民间打假潮,职业打假被广泛认为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当然,也有不少人谴责职业打假人是“钓鱼打假”,是另类行骗、故意敲诈,浪费了司法资源。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案件,部分地方法院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中指出,在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又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此外,广东省职业打假人陈某某一年内曾向法院提出诉讼800余起,他在2021年底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认定其“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已涉嫌敲诈勒索。
某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面对许多职业打假人案件,虽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相关指导意见不明确,法官常常在工作中犯难。
谨防司法公信力受损
记者注意到,201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称,“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了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况,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
此外,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该类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加之不同地方的产业政策、经济状况、社会舆论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法院在成文法律的适用上存在不同理解,也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梁旭光认为,“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曾给国民留下惨痛回忆。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击制假贩假的违法侵权乃至犯罪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不过,当前各方对这类维权方式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如果出现大量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判决,必然会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https://t.cn/A6XJofV6(来源:半月谈)
记者潜入“打假群”并采访多位法官及律师后发现,当前不少人靠打假赚钱,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专业的“打假公司”。法官面对众多此类案件常常犯难,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损害。
职业打假,“月入3万元”
“兄弟,这样搞我不好吧,我最多赔你5000元。”
“我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如果到法庭上见的话,那就是10倍的赔偿,两万元!”
在一个十几个人的微信聊天群里,群主“红枫”正在给徒弟们直播一场在线打假:“红枫”以购买的2000元营养补品是假货为由,在某网络平台上传证据并投诉卖家,后卖家为让其撤销投诉不再纠缠,讨价还价一番后,最终转来9500元的私了费。
记者以“交流打假”为由,添加了一位自称为“职业打假人”“红枫”的微信好友,随后被拉入一个“拜师打假交流”群组。当晚,这位“红枫”直播分享了这次打假过程。
“不要盲目打假,起码要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将所有购物的信息、小票、截图等保存下来,这样获得赔付的把握更大一些”……直播中,“红枫”分享打假技巧。
“我专职打假有6年了,有私了的,也有到法院起诉的,现在每个月都能打成四五单,月入3万元没问题。”“红枫”告诉记者,不少打假圈的“大佬”比他厉害,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购得假货,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少售卖假货的卖家怕被抓住尾巴,就会用钱息事宁人,如果被起诉了,打假人就可能拿到10倍的赔偿金。”“红枫”说。
职业打假人群体特点显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叶宇介绍,职业打假人精通法律知识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长期游走在各类店铺,寻找假货,并全程记录商品信息,以固定证据。他们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了专业的“打假公司”。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旭光说:“职业打假具备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部分职业打假人将该类案件大量诉至法院,有人针对某商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商品再次起诉。”
争议不断,法官犯难
1995年,22岁的王海因购得12副假冒“索尼耳机”,起诉卖家获得赔偿,兴起我国民间打假潮,职业打假被广泛认为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当然,也有不少人谴责职业打假人是“钓鱼打假”,是另类行骗、故意敲诈,浪费了司法资源。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案件,部分地方法院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中指出,在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又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此外,广东省职业打假人陈某某一年内曾向法院提出诉讼800余起,他在2021年底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认定其“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已涉嫌敲诈勒索。
某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面对许多职业打假人案件,虽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相关指导意见不明确,法官常常在工作中犯难。
谨防司法公信力受损
记者注意到,201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称,“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了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况,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
此外,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该类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加之不同地方的产业政策、经济状况、社会舆论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法院在成文法律的适用上存在不同理解,也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梁旭光认为,“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曾给国民留下惨痛回忆。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击制假贩假的违法侵权乃至犯罪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不过,当前各方对这类维权方式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如果出现大量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判决,必然会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https://t.cn/A6XJofV6(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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