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迈向“高精尖”——聚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系列报道②】
如今走在城市道路上,不时能见到电子眼,可你见过专门“监控”大气环境的电子眼吗?位于合肥高新区的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
庆宇光电是一家致力于低空大气污染监测及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之初,企业就深耕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去年,该公司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在很短时间里就应用于合肥、芜湖、池州等城市的交通、工业园区、隧道等领域。凭借这一核心技术,庆宇光电在2021年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庆宇光电的发展壮大,既源于企业个体的努力,更得益于合肥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近年来,合肥立足攻克一批创新技术、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壮大一批创新企业,力推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企业聚焦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提升自身能级,一批行业单打冠军、小巨人、瞪羚企业日渐崛起,茁壮成长。
科学布局 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走进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的电梯,一个颇具科幻感的小盒子让人眼前一亮。无需接触实体按键,只需点击空中按钮即可到达想去的楼层。
这种非接触式电梯按钮,采用的是安徽东超科技自主研发的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东超科技核心创始团队均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这个以“90后”为主的团队,围绕空中成像、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领域进行研发,凭借过硬的核心技术成功承担了国家重大科学专项的研发任务,并将科创成果就地在合肥转化。
变科创优势为发展胜势,关键在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近年来,合肥不断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1户,占全国1.3%,居省会城市第六位;培育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82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3户,评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7户,逐步形成“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五企共育的良好发展态势。
从分布区域上看,目前,合肥基本实现了“专精特新”企业城区全覆盖。以高新区为例,该区共有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49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9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20家,已经成为合肥“专精特新”企业集聚高地。
从行业领域来看,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以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80%以上的“小巨人”属于制造业,在细分行业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合肥将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引导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力争2022年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冠军企业。”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王十朋介绍。
关键变量 助力产业迈向“高精尖”
“专精特新”企业往往是相关领域的佼佼者。合肥“专精特新”企业跃迁之路的背后,是合肥在人才和科技等方面的实力体现。
科创,是国家赋予合肥的战略使命。作为全国第二个获批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涌现了量子计算原型机“九章”“祖冲之号”等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原创成果,勠力彰显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
“养人的合肥”坚持“人才强市”战略,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环境,让各类人才从“抢过来”到“抢着来”。仅2021年,合肥就新认定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6000多人;对急需紧缺的“专才”“偏才”,直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去年成功认定1079人。
合肥在人才积累和科创实力方面的优势,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壮大,厚植“沃土”打造“高地”。而“专精特新”企业也越来越成为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变量”。
芯碁微装生产的高端光刻装备在集成电路制版、晶圆级封装和3D封装等领域优势突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成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万瑞冷电生产的深低温装备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散裂中子源、集成电路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在低温真空泵和气体纯化器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我市这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业程度非常高,有七成以上深耕细分领域10年以上,超三分之一的‘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了40%。”王十朋说。
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教授葛晓滨看来,合肥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背后,蕴含着更深层次的产业转型逻辑。而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需要抓住专、精、特、新四个字的内涵,在专业化、特色化等方向谋划好产业方向,实现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时代车轮滚滚向前,发展永不停息。未来,合肥还将分产业链梳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短 评】
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脱颖而出
研发出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庆宇光电,掌握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的东超科技,被誉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的芯碁微装,产品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的万瑞冷电……在合肥,有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快速成长,成为掌握核心技术、在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让人欣喜的是,这些“专精特新”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专精特新”企业的快速成长,离不开合肥这片发展沃土。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在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与此同时,我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可谓不遗余力,在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为中小企业迈向“专精特新”提供了不竭动力。
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经济发展就能生机盎然。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推进保主体稳主体强主体、招商招工招人才,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运行平稳。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对稳住经济大盘意义重大,不仅能稳住市场主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还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信有政策的大力支持,有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合肥“专精特新”企业的跃迁之路一定会越走越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合肥日报)
如今走在城市道路上,不时能见到电子眼,可你见过专门“监控”大气环境的电子眼吗?位于合肥高新区的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
庆宇光电是一家致力于低空大气污染监测及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之初,企业就深耕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去年,该公司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在很短时间里就应用于合肥、芜湖、池州等城市的交通、工业园区、隧道等领域。凭借这一核心技术,庆宇光电在2021年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庆宇光电的发展壮大,既源于企业个体的努力,更得益于合肥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近年来,合肥立足攻克一批创新技术、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壮大一批创新企业,力推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企业聚焦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提升自身能级,一批行业单打冠军、小巨人、瞪羚企业日渐崛起,茁壮成长。
科学布局 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走进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的电梯,一个颇具科幻感的小盒子让人眼前一亮。无需接触实体按键,只需点击空中按钮即可到达想去的楼层。
这种非接触式电梯按钮,采用的是安徽东超科技自主研发的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东超科技核心创始团队均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这个以“90后”为主的团队,围绕空中成像、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领域进行研发,凭借过硬的核心技术成功承担了国家重大科学专项的研发任务,并将科创成果就地在合肥转化。
变科创优势为发展胜势,关键在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近年来,合肥不断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1户,占全国1.3%,居省会城市第六位;培育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82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3户,评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7户,逐步形成“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五企共育的良好发展态势。
从分布区域上看,目前,合肥基本实现了“专精特新”企业城区全覆盖。以高新区为例,该区共有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49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9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20家,已经成为合肥“专精特新”企业集聚高地。
从行业领域来看,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以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80%以上的“小巨人”属于制造业,在细分行业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合肥将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引导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力争2022年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冠军企业。”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王十朋介绍。
关键变量 助力产业迈向“高精尖”
“专精特新”企业往往是相关领域的佼佼者。合肥“专精特新”企业跃迁之路的背后,是合肥在人才和科技等方面的实力体现。
科创,是国家赋予合肥的战略使命。作为全国第二个获批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涌现了量子计算原型机“九章”“祖冲之号”等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原创成果,勠力彰显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
“养人的合肥”坚持“人才强市”战略,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环境,让各类人才从“抢过来”到“抢着来”。仅2021年,合肥就新认定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6000多人;对急需紧缺的“专才”“偏才”,直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去年成功认定1079人。
合肥在人才积累和科创实力方面的优势,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壮大,厚植“沃土”打造“高地”。而“专精特新”企业也越来越成为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变量”。
芯碁微装生产的高端光刻装备在集成电路制版、晶圆级封装和3D封装等领域优势突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成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万瑞冷电生产的深低温装备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散裂中子源、集成电路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在低温真空泵和气体纯化器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我市这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业程度非常高,有七成以上深耕细分领域10年以上,超三分之一的‘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了40%。”王十朋说。
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教授葛晓滨看来,合肥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背后,蕴含着更深层次的产业转型逻辑。而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需要抓住专、精、特、新四个字的内涵,在专业化、特色化等方向谋划好产业方向,实现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时代车轮滚滚向前,发展永不停息。未来,合肥还将分产业链梳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短 评】
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脱颖而出
研发出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庆宇光电,掌握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的东超科技,被誉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的芯碁微装,产品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的万瑞冷电……在合肥,有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快速成长,成为掌握核心技术、在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让人欣喜的是,这些“专精特新”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专精特新”企业的快速成长,离不开合肥这片发展沃土。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在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与此同时,我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可谓不遗余力,在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为中小企业迈向“专精特新”提供了不竭动力。
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经济发展就能生机盎然。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推进保主体稳主体强主体、招商招工招人才,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运行平稳。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对稳住经济大盘意义重大,不仅能稳住市场主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还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信有政策的大力支持,有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合肥“专精特新”企业的跃迁之路一定会越走越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合肥日报)
【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知识问答(三)】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知识问答(三)】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二、如何保证排查工作的专业性?
答:目前已从全市甲级设计院、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聘请 17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服务组,为各地摸排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下沉专家将对基层人员在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基层网格员在初步摸排过程中,确定初判隐患房屋,进行解疑解惑,并按照„一楼一策‟原则,于 7 月底前,协助制定初步整治方案。
三、如何提升全市的自建房鉴定能力和鉴定准确性?
答:将借鉴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做法,在已公布委托 5 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基础上,由市房产局、市城建局联合公布一批具有质量安全监测和设计能力的 11 家第三方机构目录,专门参与、指导、承接自建房安全结构性监测。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结构性安全检测报告基础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组织论证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意见。
四、关于群租“格子房”需要重点排查什么?
答:重点排查:
(1)单间房屋不得租住 2 人(含)以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医疗护理及人均单间套内面积超 10 平方米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不得擅自违规改变住房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3)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和储藏间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出租居住;
(4)认真排查承租人的身份,督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及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合法合规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是否已取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对应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
(2)系统核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情况,确保各类许可证的可靠性。
六、结构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场址及地基基础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有无因不稳定产生的滑移,地面有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房前屋后有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房屋是否出现明显倾斜,倾斜度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
(3)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屋顶是否搭设有高大跨度钢架棚;
(4)是否存在擅自拆改梁、柱和承重墙等主体结构的情况;
(5)梁、柱等构件是否有严重剥蚀、蛀蚀和明显开裂、变形、位移等现象;
(6)承重墙体是否有明显横向、竖向裂缝,或上下通层裂缝,是否有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现象。是否存在空斗墙承重楼层超高、承重大梁在墙体顶部支承长度严重偏小的情况。检查女儿墙、阳台和隔墙等建筑部件与构件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
(7)钢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钢构件或连接件有无明显变形、裂缝等情况;
(8)楼板间上是否堆积有超过每平方 200 公斤的物品,如影响屋顶承载能力的水塔、水箱、屋顶绿化种植或其他临时堆放材料。
七、经营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答:(1)是否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许可等级等各类相关许可,并且核实现状经营内容与许可证件内容是否匹配;
(2)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核实是否具备“合格”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
(4)重点排查承接教育培训、养老、医疗、餐饮、KTV 等相关业态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针对旅馆业、旧货收购信托业等特种行业经营业态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用途有所更改的居民自建房,应提供其相关许可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变更材料。
八、消防安全性排查要点有哪些?
答:(1)自建房中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违规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2)自建房中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等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3)经营性自建房属性为公共建筑时(如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层最大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是否按标准设置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和满足要求的总疏散宽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4)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的自建房,建筑物之间有正对的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是否小于 6 米。
(5)自建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在居民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靠近建筑外窗、安全出口,其安全距离是否小于 2米;使用明火、炭火、不合格电取暖器 29 具取暖或熏烤腊制品;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形)
(6)自建房用作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时,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是否符合国 30 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7)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按规定的要求,且公共场所非自用电梯应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电梯使用标志。
(8)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是否采用采用耐火极限低于 2 小时(如 1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低于 1.5小时(如 80 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楼板进行分隔。
来源: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