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份工作离职last day时,因为收尾项目在公司呆到了凌晨四点,有点迷糊之间写完了farewell email。有些写得匆忙客套,但这封却像倾泻而出,因为对象是给当时初入职场的我非常多榜样力量的一位女par。
在广东长大的我目睹了许多的重男轻女,而我除了小时候因为过于闹腾而总被说“女孩子应该文静一点”和因为怕痛经影响发挥而在中考前吃药调节日期之外几乎没有太受性别的桎梏,长大了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和难得。
女性面临着生理机能所赋予的能力与压力,亦总是被默认家务中额外的责任。这几个月的新闻让人难受与愤怒,除了转发,我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今天是个该重复一遍我给自己的承诺和她给我的祝福的日子:to be dedicated to my career, to believe in myself, and to have fun along the way. And I’ll be successful anywhere and everywhere I go. 妇女节快乐。
在广东长大的我目睹了许多的重男轻女,而我除了小时候因为过于闹腾而总被说“女孩子应该文静一点”和因为怕痛经影响发挥而在中考前吃药调节日期之外几乎没有太受性别的桎梏,长大了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和难得。
女性面临着生理机能所赋予的能力与压力,亦总是被默认家务中额外的责任。这几个月的新闻让人难受与愤怒,除了转发,我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今天是个该重复一遍我给自己的承诺和她给我的祝福的日子:to be dedicated to my career, to believe in myself, and to have fun along the way. And I’ll be successful anywhere and everywhere I go. 妇女节快乐。
转发自@二次元男凝bot 【观点输出】
转发自评论: 一针见血,言论自由的一个问题就是默认所有人都有平等的发声机会和能力,受影响也相同。但其实并不是,所以其实放任了剥削(这个在各个方面都能体现,尤其是妇女问题)
在自由主义(看来),言-论-自-由必不可能牺牲于其他社会(事业)的目标。但自由主义并未理解por-n的实在:(所谓的)男性言论自由使女性的言论自由噤声了。(女性争取的)也同样是言论自由,只不过是另一批人的言论自由。这(其实)就是在社会权力的框架下,(两个群体间)真实的不平等、冲突、差距的(具体)体现。
其一,在社会层面上,女性群体并不全然拥有言论自由。(这里指美国)法律中暗含的最基本的假定是——言论(在社会层面上)其实是自由的。法律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 (这就是在说)言论自由是确是存在着的东西。而政府要做的就是避免去约束它、桎梏它。也即意味着如果(公权力)不干涉,那言论自由就可以保证。这种观点先在的假定——社会中所有群体都没有在社会层面上被系统化的消音——先于政府干预之前。
其二,法律在抽象层面上对于自由表达的理解是视其为一种体制;但法律却没领悟到——性别歧视(以及种族歧视)、在具体可感可见的层面上、(已然)成为了一种体制。因此,法律没能明白“一个群体的言论使另一个群体的言论完全不被听见”绝不是(想当然的)仅以竞争抛头露面的时间长短的(简单)方式。很难根据切实经验来证明p/o/r/n压抑(剥夺?)了女性的自我表达,因为(女性面对此事的)沉默(姿态)不太具有说服力(而事实上这种“沉默”并不代表女性群体对色-情制品持默许或认可态度,如前文所述,这种“沉默”正是制度性歧视与不平等的具体体现)。然而,(也是)在没有同类证据的情况下,“禁止色--情制品可能会限制合法言论(自由)”这种观点却加强了对色-情制品的保护。
——凯瑟琳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
转发自评论: 一针见血,言论自由的一个问题就是默认所有人都有平等的发声机会和能力,受影响也相同。但其实并不是,所以其实放任了剥削(这个在各个方面都能体现,尤其是妇女问题)
在自由主义(看来),言-论-自-由必不可能牺牲于其他社会(事业)的目标。但自由主义并未理解por-n的实在:(所谓的)男性言论自由使女性的言论自由噤声了。(女性争取的)也同样是言论自由,只不过是另一批人的言论自由。这(其实)就是在社会权力的框架下,(两个群体间)真实的不平等、冲突、差距的(具体)体现。
其一,在社会层面上,女性群体并不全然拥有言论自由。(这里指美国)法律中暗含的最基本的假定是——言论(在社会层面上)其实是自由的。法律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 (这就是在说)言论自由是确是存在着的东西。而政府要做的就是避免去约束它、桎梏它。也即意味着如果(公权力)不干涉,那言论自由就可以保证。这种观点先在的假定——社会中所有群体都没有在社会层面上被系统化的消音——先于政府干预之前。
其二,法律在抽象层面上对于自由表达的理解是视其为一种体制;但法律却没领悟到——性别歧视(以及种族歧视)、在具体可感可见的层面上、(已然)成为了一种体制。因此,法律没能明白“一个群体的言论使另一个群体的言论完全不被听见”绝不是(想当然的)仅以竞争抛头露面的时间长短的(简单)方式。很难根据切实经验来证明p/o/r/n压抑(剥夺?)了女性的自我表达,因为(女性面对此事的)沉默(姿态)不太具有说服力(而事实上这种“沉默”并不代表女性群体对色-情制品持默许或认可态度,如前文所述,这种“沉默”正是制度性歧视与不平等的具体体现)。然而,(也是)在没有同类证据的情况下,“禁止色--情制品可能会限制合法言论(自由)”这种观点却加强了对色-情制品的保护。
——凯瑟琳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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炏(kǎi)宸/火火
私人领域爱发什么发什么,别搜广场来对我指手画脚。
所有转发没带cptag/PG-13以下都默认cb向
喜欢狗勾 偶尔打拳 现充日常和男人对半开
一切骂人都不针对hyq 你觉得被冒犯了你说得对
p10简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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